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管理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管理的通知

吉高建局[2008]56号

各处室、各项目办:

随着我局业务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公文往来数量也相应增加,近期,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行文不规范、程序不明晰”的现象,为此,现就公文办理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发文权限及发文对象

1、省高建局内设机构除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外,不得对外正式发文。与相应的其他机关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信函式格式),并加盖发文处室公章。

2、项目办无权独立向项目管辖外的机关和团体发文,对外函商协调公务需以高建局名义发文。项目办行文分上行文和下行文两种形式。

项目办上行文仅限于向高建局的请示、报告两种文体。原则上“请示”的内容,是确需局给予书面明确指示和批复的问题;“报告”是向局汇报工作或对局要求局面报告的重要事宜进行答复,无须指示或批复。要严格控制上行文的数量,除重要事项或有争议的事项需要以正式渠道报局协调批示外,其他事项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项目办的下行文包括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通报、决定、批复、会议纪要等五种文体。重要的下行文,应同时抄送高建局。

3、以高建局名义同时下发给各项目办、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地市分指的通知、通报等普发性文件,应按照工作责任主体确定主送单位,主送单位只可标注一个部门,其他部门作为抄送单

位。

4、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主送或抄送正式公文,需要局领导阅知的公文,可在印制后送相关领导备查。

二、公文格式

1、公文标题:必须包含“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三个要素。如:《吉延项目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发文机关为“吉延项目办”;主要内容为“加强安全生产”,文种是“通知”)。特殊情况下,“发文机关”可以省略。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只限于标题中的法规、规章及转发文件的名称可标书名号。标题文字过长的可多行排列,但回行时不可断开词意,以免出现歧义。公文标题使用2号标宋体。

2、公文正文中的数字、年份不可拆开回行。点号(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句末省略号不得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破折号不能分居两行;正文中第一层次的小标题末尾不加标点符号,第

二、三、四层次小标题末尾均须加标点符号。公文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

3、公文如有附件,应当说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在正文之下空出一行居左空两个字标注“附件”二字,“附件”后标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也不加书名号。以“通知”形式印发、转发、批转的文件不属于附件。

4、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必须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格式。

三、公文办理程序

1、拟稿部门要填写省高建局发文处理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拟文依据、参考资料等附件首先送交办公室核稿,核稿后再行会签。

2、需要其它部门会签的发文,局办公室核稿后,由拟稿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会签后,再交由办公室送局领导审签。主送单位不参加会签。

3、文件的抄送部门不包括参加会签的部门,可在文件印制完成后,送会签部门一份备案。

4、部门会签及领导审签过程中,文稿如有修改,由拟稿部门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将原文稿及修改后的文稿电子版一并交局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前,拟稿部门必须进行校对并签字,否则不予印发。附件及图纸由拟稿部门自行印制。

5、以高建局名义印制的正式公文,送省交通厅的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送达,其它由拟稿部门自行送达。下发给各项目办,各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地市分指的文件,由项目管理处协助送达,急件可先传真下发。

6、承办部门负责人不在长春时,该部门负责文件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其电话沟通,利用传真会签。需要审签或签发的局领导出差时,由拟稿部门向有关领导电话汇报,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发文,之后补签。

7、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推诿。一般性公文处理时限为一周,标有“急件”的公文在三日内办结,标有办理时限的在时限内完成。因公文处理延误而影响正常工作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8、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公文,要及时到局办公室予以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间,否则视为公文延误。

9、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承办的文件,由领导批示的主办部门牵头,汇总其它部门意见;没有明确主办部门的,由领导批示中位列第一的部门牵头,取得一致意见并经各部门签字,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处理。处理意见及结果连同原文件一起返回局办公室。

10、由上级部门转批,需要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公文,由主办部门负责汇总,经主管领导同

意后上报。

附件:公文格式示例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附件:公文格式示例

吉高建局[XXXX]XX号(三号仿宋)

关于XXX的请示(二号标宋)

(以下三号仿宋)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附件:1、XXX XXX

2、XXX XXX

XX年XX月XX日

抄送:XXXX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008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