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课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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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第四章)

环境法(第四章)

目前,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 组成部分。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 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中国于1988 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中国于 月制定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 年11月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中华人民共和 月制定了 野生动物保护法》。 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 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 必须遵守该法的规定。但是,有关珍贵、 动,必须遵守该法的规定。但是,有关珍贵、濒危的 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 渔业法》的规定。 《渔业法》的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 除 《 野生动物保护法 》 外 , 国务院还分别制定了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1992年 ) 和 《 水生 年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1993年 ) , 对具体的行政 年 保护措施作出了规定。 保护措施作出了规定。
2.特殊区域的概念 . 特殊区域,是指在科学、历史、文化、教育、美学、 特殊区域,是指在科学、历史、文化、教育、美学、 旅游、保健等方面具有特殊价值, 旅游、保健等方面具有特殊价值,并受到国家法律特 殊保护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改造的自然的总称。 殊保护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改造的自然的总称。它是 一种特殊的环境资源, 一种特殊的环境资源,即珍贵的自然遗产和具有特别 意义的人文遗迹,或者两者的结合。 意义的人文遗迹,或者两者的结合。因此对特殊区域 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野生动物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1.关于保护管理范围的规定 .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 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 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 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濒危 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 用渔业法的规定。 用渔业法的规定。 2.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问题 .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 于国家所有。 于国家所有。

环境法 第四章

环境法 第四章

我国已发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有: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代替GB3095– 82) 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代替 GB3838-88和GB3838-83) 3、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代替GB 3097-82) 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82) 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第四章 环境标准
了解 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掌握 常用的环境标准
第一节 概述 环境标准概念


立法机构或政府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领域中需要统一 和规范的事项所制订的含有技术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的文件 环境标准是按照严格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制订的。 环境标准的制订还要参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的自 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过于严格,不符合实际,将会限制社会和经济的 发展; 2)过于宽松,又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造 成人体危害和生态破坏。
环境标准的分类

目前世界上对环境标准没有统一的分类方 法,可以按适用范围划分,按环境要素划 分。

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 标准和行业标准。
按环境要素划分,有大气控制标准、水质 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固体废物控制 标准土壤控制标准等。

第二节 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根据实行三级五类标准体系。 三级是国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 标准。


(1)显然,本案中无辜村民的受害是因为水泥厂的 管理不当和甲的偷盗藏匿行为造成。水泥厂管理 疏忽和告示不详细是根本原因;甲将其作为贵重 物品偷窃,此行为违法,但也不能使水泥厂免责。 因此应由水泥厂和甲对受害村民负共同承担赔偿 责任。

环境保护环境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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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分析与评价
根据初步调查和识别结果,进行详 细的环境影响分析,包括定量和定 性评价。
环境保护措施制定
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 护措施,包括改进工艺、提高资源 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等。
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 测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新问题并 采取相应措施。
环境管理的定重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环境、可持续发展等。
环境伦理思想的发展历程
古代环境伦理思想
以道家思想为代表,强调人与 自然的和谐共生,主张“天人
合一”。
现代环境伦理思想
以西方环境伦理学派为代表,强 调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认为人类应该珍惜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如义务植树、垃圾分类、减少 塑料污染等,推动环境保护的
落地实施。
THANK YOU.
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预测和评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减 小或消除这种影响的过程。
重要性
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识别和预测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 科学依据,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初步调查与识别
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和识别, 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环境 影响。
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应承担治理和恢复环境的责 任,并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应积极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
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自然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管理
保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功能、防止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
通过许可制度、有偿使用等措施,合理配置 、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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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的范围与分类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和人类活动的关系不 同,分为天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要素的不同,分为大 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范围不同,分为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按照环境功能不同,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 环境
第二节 环境问题
1、不同于环境社会关系。(意志性的社会 关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结果而 不是对象。)
2、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 概念: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享 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工业革命时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 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
三、环境问题的新发展
1、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的破坏、温室 效应及全球气候变暖。
2、水污染 3、土地、森林遭受严重破坏。 4、物种灭绝。 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四、人类环境观
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又称人类环境价值观, 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看法、观点、观念的总 和,是人类的环境社会意识。
种因素的总体。它是一个相对概念。 2、生态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整个生物界并构
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 它是生物的生存环境。 3、在环境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人群的空间, 及其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 自然因素的总称。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环境学上的“环境”的特点:
环境立法技术
法律的内部结构:
1、法律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后果
2、法律规范的分类:命令、禁止、授权和任 意性规范。

国家环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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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其他法律中的环境法规范。 3.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是指针对污染
的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三类具体的 环境利用关系而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单项法律。它们是以 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的存在为前提而出现的一种环境立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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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规中的环境法规范
❖在我国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应的作为环境 法渊源的法规也分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环境 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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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法的分类
❖按照环境法的不同目的和功能再将它们具体分为环境保护 基本法、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循环经济与再生法 和环境侵害救济法等五大类。从法的规范、法的渊源、法的 目的、法的体系等角度考察,还可以将环境法做出环境法总 论与各论,环境宪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刑法、环境民法 以及环境诉讼法,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环境污染防治 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等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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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 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仍然完全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 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 染损害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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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法基本理念解释
1. 环境伦理理念 2. 环境经济理念 3. 环境权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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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有关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解释,主要有环境政策上所要求 的作为标准以及为环境法规范中具有法拘束力的原则之 两种学说。这是因为,环境政策的制定必须基于宪法要 求,而环境法规范的确立又需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相 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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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排污许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 污许可管理制度;未取得,不得排污。
(6)信息公开: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 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企业的防治污染责任—末端治理
(1)达标排放;严禁逃避监管违法排污:严禁通过暗管、 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出台过程
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 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由 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 治理智慧,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 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 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 拳头的法律。
新增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 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 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 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 法行为。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 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 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新版简述
立法目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国策: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保护优先: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环境与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 关系作出全新表述,明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 环境保护相协调。 共同治理:政府、企业、公众

最新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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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精品课件最新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精品课件1. 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中国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精品课件将详细介绍最新的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帮助大家了解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框架、政策和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2.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基本框架建立到不断完善和修订。

以下是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发展历程:2.1 基本框架的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重点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原则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重点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原则和措施。

2.2 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2014年):增加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强化了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2017年):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处罚标准和监管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2017年):修订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污水排放的监控和管理。

3.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环境质量标准和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排放标准。

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类水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排放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类土壤污染物的残留限值和排放标准。

3.2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了对工程项目、规划和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环境监测:规定了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3.3 环境管理和治理环境管理:规定了企业和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和制度,包括污染源监控、清理和整治等方面。

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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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的任务与要求
0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
力度。
02
环境执法与监督
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03
环境教育和宣传
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环保氛
理。
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强 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
02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污染防治
空气污染防治
对大气污染进行预防和 控制,包括限制燃煤、 工业废气排放等措施。
水污染防治
对水体进行保护和治理 ,包括禁止向水体排放 污水、设置排污口等措
施。
土壤污染防治
对土壤进行修复和治理 ,包括对污染土壤进行
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15
目 录
• 环境保护法概述 •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与监管 • 环境保护法的案例分析 • 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01
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防 治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碳汇交易机制
建立碳汇交易机制,鼓励企业 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减少碳排
放。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
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包括废物再利用、能 源回收等措施。
绿色消费
推广绿色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购买环保产 品和服务。
节能减排
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 少环境污染。
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减 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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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 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 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 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 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 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 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 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 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 告35万元。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
20世纪70年代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979《环境保护法》(试行)
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 原则性的规定。
1987《大气污染防治法》
1991《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5年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酸雨控制区和SO2污染控制区划分
(5)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制度
– 第十七条 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 护规划目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直辖市、省会城市、 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 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 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在规定的期 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强化政府责任和权力的规范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 加强非工业生产源控制 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保市场化
针对我国的煤烟型污染:
《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 (1984);
《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1987年); 《关于发展民用型煤的暂行办法》(1987 年);
构成污染转嫁的三个条件:
转移的内容为法律所禁止的;
接受单位无防治污染的技术、设备、 资金; 行为者主观上有过错。
注意:为了有效防止污染转嫁,只要实施了污染转嫁 行为,或者接受了污染转移行为,都必须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而不论转移行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
5)、现场检查制度
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 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 要的资料。 检查人员——中国环境监理;保密 义务。
【案例】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 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 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 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 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 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
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 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 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 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 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 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除上述列出污染和危害外,未列出的或 今后可能出现的,如废热、光污染等也属 防治的范围。
2.环境污染防治法的特征
(1)环境污染防治法是针对某一环境要素 的污染防治所进行的综合立法,其内容涉及 到对该环境要素的全面保护。
(2)环境污染防治法是环境法体系的一个 子系统,它是由某一环境要素保护的专门单 行法规及其相关法规构成的系统性规范的统 一体,并非仅指某一具体的单行法。
环境污染防治法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污染防治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八节
危险物品防治法
第一节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一、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概念和特征
1.环境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第24条:“产生环境污染和 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 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如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 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 我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六部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关于防治污染制度和措施的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中的基本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
1984年5月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水污 染防治法》 1989年7月,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 的《水污染防治法》,使我国水污染防治 立法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年修订。
在1988年国家制定的《水法》中,也对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环境污染作 出了规定。 在环境标准方面还制定有《地面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88)、《农田灌 溉水质标准》(GB5084—92)、《渔业 水质标准》(GB11607—89)、《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3、这个案例中还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2、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大气污染 防治法 第三章)
1.锅炉烟尘排放标准制度
2.集中供热制度
3.燃料改进制度
4.控制区制度
具体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2000)》
3、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清洁生产
国家对落后工艺和设备试行淘汰制度 防治燃煤污染大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
2000年再次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将可持续发展规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法 》立法目的; 加强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建立源头预防 性和全过程控制的• 强化区域总体控制 • 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确立达标排放的原则,禁止超过排放标准 排放污染物
5)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 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产生有毒有害 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 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 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6)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 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 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 年);《关于加强新生产机动车排汽污 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等。 还有哪些?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内容
– 管理体制
– 基本制度
(一)
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
主管机关 监督管理 统一监督管理 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 船舶排放大气污染 铁路运输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渔业船舶排气和渔港港区大气污染防 治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
此外,环境保护法和污染防治法专 门法中,还体现或规定了以下制度:

清洁生产制度;
污染申报登记制度;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防止污染转嫁制度;


现场检查制度;
污染事故报告处理和采取应急措施制度。
1) 清洁生产制度:
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制度: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生 产设备,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 使用,也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 尾气达标排放;
• 国家鼓励生产和消费使用清洁能源的 机动车船; • 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年检; • 实行逐步减少生产和使用含铅汽油的 措施。
4、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1)限制排放制度—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有毒物 质的废气和粉尘。 2)回收利用和排放处理制度—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 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 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 3)达标排放放射性物质制度—向大气排放含放射性 物质的气体和气溶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防 护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4)禁限排放恶臭物质制度—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 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
【 问题 】 1 、 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 为什么 ? 2 、 法院是否受理此案 ?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法
一、水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我国从5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水污染 的治理工作,1979年9月,我国颁布《环 境保护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水污 染的防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据此国家 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水体对防治陆地水污 染作出了系统的规定。
1988年《防治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 1995年国务院还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 式针对淮河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 治条例》
二、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
–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原则
–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体制 –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公布限期禁止名录,生产者、销售者、 进口者或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停 止生产、销售、进口货使用。
企业采用清洁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
2)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者必须依据国家环保部规定 (92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 定》)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排污情况, 并提供有关防治污染的技术资料。
3)、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
宪法条文 综合法——《环境保护法》 土地利用规划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环境标准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污染防治法 环境资源法
环 境 法 律 体 系
国 内 环 境 法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国际条约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环境管理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和 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
我国环境保护已进入从总量控制到 总量削减的转变。
4)、防止污染转嫁制度
防止国外、台湾地区厂商及我国其 他地区企业、事业单位将污染严重的设 备、技术工艺或者有毒有害废弃物转移 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生产、加工、经营或者处理造成环境污 染危害的法律规定。体现在《环境保护 法》、污染防治单行法、《巴塞尔公约 》等。
•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 工艺和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 推广实行清洁能源技术或措施,改善 燃料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措施。 • 加强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实行酸雨 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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