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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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环境法

1.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损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利用行为:是指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有意识地获取环境要素或从环境要素中谋取利益的活动。

(6,7)3.本能利用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然状态下为了生存繁衍、适应环境变化所进行的利用和改变环境的活动。

4.开发利用行为:是指行为人以谋取环境容量与自然资源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向环境排放或者处理废弃物质与能量或者开发自然资源等利用和改变环境的活动。

5.环境容量:一般指某一环境单位(空间)所能容纳污染物质的最大量6.环境法律关系:是环境利用行为主体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7.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环境利用权利并承担环境保护义务的环境利用行为人以及代表国家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8.公民:是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享受者或者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消息的受益者。

9.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行为的企业作为一类社会群体对社会以及其他公众除强制性法律规范外的环境保护义务。

10.环境基本法:是指在一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内,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与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相对应处于最高位阶的,包含国家环境政策目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

11.环境法基本原则:是指环境法在创制和施行中心必须遵循的具有拘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12.保护优先原则:从源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生态破坏13.预防为主原则:是指要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治理相结合,并优先采用防患于未然的措施14.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对各项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思路、目标与方法等应当统筹考虑、综合运用、协调一致和联防联治15.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指按照环境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确立的、通过环境立法具体表现的、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检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及特征一、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或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能源)法、土地法、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法律。

二、环境法的特征(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环境法的调整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性,它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1、综合性环境法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

2、科学技术性环境法具有很强的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环境规律。

3、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三、环境法的本质(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某个阶级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也不能以阶级、意识形态或国界来加以划分,环境资源保护符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所谓社会利益就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环境与生态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密切相关,因而成为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加以限制。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支能。

而在现代社会中,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社会公共利益性使之作为独立利益形态的要求日趋突出,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要求公法手段必须作用于私法领域,否则,环境保护无法谈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热议话题。

而环境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那么,什么是环境法?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环境法?环境法是对环境资源、环境损害、环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列出一系列规定的法律法规。

从大的范畴上,环境法主要分为基础规制、环保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生态资源保护制度、环境行政执法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方面。

二、环境法的形成和发展历程1. 环境法的起源早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了。

那个时候,环保法律只属于少数国家。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法律是《瑞典环境保护法》,它于1967年颁布实行。

这部法律开启了全球环境保护立法的新时代。

2. 环境法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环保问题开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当时到90年代,环保法律建立的速度一直非常快。

各国陆续颁布了大量法规,形成了常见的 "环境保护法"、"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环境评估法"、"灾害防治法" 等法律体系。

三、环境法的主要作用1. 保护环境资源环境法规定了环境污染防治的规范和程序,对资源保护、环境管理和保护等制度进行系统性的填补,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2. 推动环境保护环境法的存在,对所有社会成员起到了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

它将环境保护与法治相结合,引导公众锻炼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习惯。

3. 规范行为环境法完善了各重要领域的环境保护规范,为所有公民赋予了法律权益,使人们的行为更加合法合规。

4.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法的存在,能够促进企业合规运营,保护自然环境,使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发展目标和社会利益相匹配,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环境法是一项维护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环境法 第3章1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法 第3章1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法指导准则说表现出了较大的 变化,它强调了环境法基本原则对环 境法制的指导作用,克服了单纯实然 分析的视角缺陷,但由于没有充分认 识到我国法的基本原则的特殊背景及 其根本目的,该学说没有将环境法的 基本原则的概念建立在细致的逻辑分 析基础之上。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定义为:适应 环境保护社会实践的客观需要,承 载环境法根本价值或者揭示环境法 基本原理,对环境法理论构建具有 普遍性指导意义的高度抽象、高度 概括的环境保护的法治理念。
第三章 环境法的 基本原则
一、法的原则与法的基本原则Biblioteka • 法的原则辨析 • 法的基本原则
法的原则辨析
“原则”一词,是现代社会实践和理 论研究中被广泛地使用的一个词汇。在 现代汉语中,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观 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参见 《辞海》“原则”词条,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年版,第409页。)
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调整因开发、 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根本的或主要的准则,它是整个环境管理活 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环境法的灵魂, 决定着环境法整体的统一和协调。
(王灿发著:《环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72页;金瑞林主编:《环境法学》,北京大 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0页。)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
(1)基本原则是环境法的根本准则,贯穿 于整个环境法,统帅环境法的各项制度及规 范。
(2)基本原则体现环境法的根本价值和基 本原理,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守 法及研究环境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基本原则是国家对环境法律关系的基 本政策的集中体现,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生活 条件的本质要求。
周珂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包
括“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 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 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 破坏者恢复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 则”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

什么是环境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环境法作为一门专门研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学科,也因此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来规范环境保护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

二、环境法的历史1. 古代环境法早在古代,就有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比如我国古代的“茅盾之法”、“吴地文书”和“唐律疏议”中就有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

2. 现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

当时,由于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西方国家政府逐渐意识到单纯的指导性政策已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开始制定具有强制力的环保法律,环境法也随之诞生。

三、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是由一系列法规组成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1. 宪法我国宪法中特别强调了国家的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此外还规定了公民、法人和组织等关于环境保护的义务和环境资源的公有制等。

2. 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是环保基本法规,起到总括性和坚实的基础地位,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政府的行政法规范,包括《环境设施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规,因地制宜,更便于地方环保政策的执行。

如《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环境保护部门关于各项具体工作的具体规定,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规定》等。

总的说来,环境法是一门十分重要的法学科,它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而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也需要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污染排放,共同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法保护环境
第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是国家基本政策第三条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制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实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五条防治大气污染
第六条保护水体环境和海洋环境
第七条防治土壤污染
第八条保护生态环境
第九条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条加强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
第十一条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推行清洁生产
第十三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第十四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七条督促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环境信用体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条国家环境损害赔偿
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保护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法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日期
第二十四条过渡期
附件:
1.环境污染防治法
2.生态环境保护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环境污染:指人为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中某一物质或环境组分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容量,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2.清洁生产:指通过改良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等手段实现环保的生产方式。

3.节能环保产业:指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方向的产业,包括节能设备制造、环保工程、可再生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考附件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

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 化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 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电磁辐 射污染防治等。
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源监管和治理,推动城市声 环境质量改善,加强交通噪声治理等 。
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及实践
04
成果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环境影响评价与公众参与机
0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指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主体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
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 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 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及实施情
03

污染防治制度概述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了覆 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要素 的污染防治制度。
公众参与途径和方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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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参与的途径
包括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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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的保障措施
建立公众参与的反馈机制,对公众意见进行归纳 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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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发展原则 • 协调发展原则又叫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是指
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 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这项原则在我 国环境立法中以直接规定的方式得以确认。 •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第4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 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 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形成: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协调发展原则的理论基础。1987年联合国世 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主持并作 专题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理 论,更加深化了人类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认识
两个阶段:一是为了当代人类自身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二是包含未 来世代人类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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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
➢ 概述
➢ 中国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能

保护国家财产和公众环境权益;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
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政府的重要目标;建设生态
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于民族未来的长久之计
➢ 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体制

专门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其他对环境与资源
保护实施分工负责监督管理的机关(环境污染防治分工负责机关;自
然保护分工负责机关)
➢ 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
d. 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权

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决策权;许可权(审批权);监督管理权;
规章制定权、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 2.环境利用行为的构成要件
• (1)主体是人(含自然人和法律拟制的人); • (2)行为在主观上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 • (3)行为的结果是获取环境要素或者从环境要素中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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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利用行为的分类
•根据环境利用行为的不同目的,可以将环境利用行为分为本能利用行为 与开发利用行为两大类。 •(1)本能利用行为 •本能利用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然状态下为了生存繁衍、适应环境变化 所进行的利用和改变环境的活动。人类为了基本生存而本能地利用环境 要素及其产生的生态效益,是古典自然法学派主张的自然权利(天赋人 权)的思想渊源。
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原则
意义:
反映一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和原则 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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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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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审理认为,遗赠人黄永彬患肝癌病晚期立下书面遗嘱,将其财产 赠与原告张学英,并经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公证,该遗嘱形式上是遗赠人黄 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赠与财产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之处。按国家有关规 定,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金,不属遗赠财产的范围。黄 的住房补助金、公积金是黄与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黄在立遗嘱时未经共有人蒋伦芳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其 无权处理部分应无效。蒋继承父母一套住房系夫妻共同财产,后以8万元的价 格出售,今年,夫妻又将其中的3万元赠与其子,实际已没有8万,黄对该房 款的处理违背了客观事实。公证机关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公证,违背 了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该公证不予采信。遗赠人在认识原告后,长期与其 非法同居,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黄将其财产赠与张学英 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而蒋一直忠于夫妻感情,直到丈夫 病危仍悉心照顾,黄的行为侵犯了蒋的合法权益,故该院依法作出驳回张的 诉讼请求的判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 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特征:
法律规范构成的科技性 法律方法运用的综合性 保护利益确立的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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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实质目的或任务,是保护生态系统 的平衡与稳定,衡平世代人类既得利益与长期发展的相互 关系,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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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现实世界的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与环境功能
✓ 客观现实世界的物质财富 ✓ 客观现实世界的非物质财富与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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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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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原则”的语义分析 “原则”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在汉语中其基本含义是指“观察 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原”,乃“源”古字,有根本、推 求、察究、原来、起初之意 。“则”为规则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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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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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定义: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 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 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 、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b. 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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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 1.定义
• 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关系主体从事的、由立法所确认的对环境有影响的行为,包括积极的 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 如保护行为、行政行为、开发利用行为、排污行为、消费和废弃行为 、回收和恢复行为、旅游观光行为以及军事行为等,其中与法律关系 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最为密切的行为是环境利用行为。
• 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 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制定本法。”在修改时应将立法目的扩大到未来世代人类的利益以及 生态环境的安全上来,逐步树立生态利益优先的理念。
• 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立法目的 • 国际环境法的目的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指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规范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调整并决定一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关系主体所有行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和意义
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须由法律所确认或体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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