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市场规则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上下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推进改革与完善法规规章的有机衔接,有序实施,依法行政;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不断提高“山东标准”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争取承建更多国际或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建立政府标准更优、社会组织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标准实施、评估和服务体系,保证市场所需标准的质量、供给和服务。
(一)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政策,对跨部门或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编制2016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实施。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02•【文号】保监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6〕15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筹备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精神,切实发挥标准对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础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中国保监会制定了《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会机关各部门要从各自业务条线出发,积极提出监管业务标准需求,承担标准制定任务,推动标准贯彻落实。
各保监局要统筹做好辖区标准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
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承担和参与保险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加强保险标准应用实施,让标准成为对服务和产品质量的“硬约束”。
行业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大力推动标准落地实施,促进信息共享。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团体标准试点等工作,承接做好市场主导类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张玥明陈鑫联系电话:010-66286298 66286963中国保监会2016年2月2日附件: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5.10.11•【文号】气发〔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气发〔2015〕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气党发〔2015〕1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标准意识标准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气象标准化工作是气象事业提质增效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气象信息化的重要环节。
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科技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标准化理念,将标准贯穿气象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有标可循、依标办事。
各级气象部门要把标准作为提升业务技术水平和履行气象职责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门槛作用,通过标准化建设,推进气象技术、管理和服务的集约化、规范化,促进气象资源的共享和最优配置,为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奠定基础。
二、完善标准体系着眼气象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围绕气象现代化和气象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各领域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设计,加强与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家基础性标准对接,建立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库,构建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气象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等基础业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气象相关社会组织制定满足气象行业自律和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鼓励省(区、市)气象局制定具有地域气候特点、气象专业特色或更严格、更细化的地方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8.09•【文号】建标[2016]166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建标[2016]166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进一步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现将《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9日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过60余年发展,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已达7000余项,形成了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技术更新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着标准供给不足、缺失滞后,部分标准老化陈旧、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加大标准供给侧改革,完善标准体制机制,建立新型标准体系。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等有关要求,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立足国内实际情况,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标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放管结合。
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的意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的意见文章5篇,欢迎大家参考查阅!文章一:毫无疑问,提高工作标准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和发展,就必须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强过程管控和绩效评价。
近年来,我公司在不断提高工作标准方面做得很好。
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加强人才培养,继续提高员工的标准化意识。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他们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不仅仅会影响自己的绩效,也会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表现。
因此,要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标准,让他们始终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方式。
其次,要设立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达标或超标的员工进行激励和奖励,对于未达标的员工进行督促和指导。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企业的工作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最后,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深化和升级,确保企业的生产管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安全等各方面标准体系建设的全面覆盖和监督。
只要每个岗位都做了真正的标准化,公司就能够稳健、健康地发展。
文章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生存、发展,就必须提高工作标准。
当然,提高工作标准不仅仅是提在嘴上,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如果没有一套严谨的工作标准,就难以形成一个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1、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标准化体系,将所有流程和环节全部规范化。
不仅要让每个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标准,还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巩固和加强标准化的要求。
只有标准化、规范化的动作没有死角,才能形成整个企业的统一协调。
2、加强员工培训,让员工更加熟悉和了解公司各项政策,以及工作标准的最新要求。
只有把每个员工都变成一个标准的执行者,企业才能走向成功。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标准审核机制,确保标准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七、预期成效
1.形成更加完善、高效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2.增强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提高标准的公信力。
3.显著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加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标准化工作经费,提高标准化工作经费使用效益。
3.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
(1)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我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2)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
(3)推动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提高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水平。
4.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能力
(1)加强标准化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2)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提升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社会参与。
3.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4.增强标准化工作的灵活性,快速响应市场和社会需求。
四、具体措施
1.优化标准体系结构
-加强基础通用标准和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
-适时修订和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标准,减少标准数量,提高标准质量。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第1篇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标准化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力、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我国标准化工作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如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不规范、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接轨不紧密等。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近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制定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
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的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二、优化标准化工作流程。
要优化标准化工作流程,简化标准制定、修订和发布的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提高标准制定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要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同时,要加强对国外标准的学习和借鉴,吸收国际先进标准化理念和经验,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水平。
四、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标准化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法制建设。
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法制建设,完善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标准化工作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障,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通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推动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化支撑。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改革方案,确保标准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近年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让世界变得更加一体化,各国因此有更多机会沟通、学习、交流,共同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全球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工作。
深入改革、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是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
建设标准化是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
国家应该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技术标准、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加强把关,确保投资有效,实现建设可持续发展。
首先,完善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
在依法建设的前提下,要求企业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法规,坚持建设合规、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绿色环保。
此外,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相关程序。
其次,提高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水平。
政府要积极推进标准化技术,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不断更新技术标准,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外,企业也要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掌握技术标准,提高建设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此外,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检查。
政府应设立完善的审批机构,严格针对建设项目的评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质量把关,落实责任追究。
最后,建立健全工程后期维护制度。
政府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后期维护制度,落实后期维护任务,实施后期技术维护,加强技术巡查和报告,及时排查和处理因设施腐蚀、构件损坏而造成的问题,确保建设的安全可靠。
总之,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是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
国家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加强项目管理及质量控制,落实后期维护任务,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效,实现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可靠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精神,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稳步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创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等领域,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确立标准对质量的“硬约束”工作格局,让技术标准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改革的工作部署。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以及国发〔2015〕13号文件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将标准化工作摆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标准化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
2.积极推动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完善我省标准化规章制度,协调配套标准化相关条例法规,营造标准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做好与标准化改革相悖的地方标准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3.建立健全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标准资源和信息共享,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加强中俄技术标准互译和研究工作,建立标准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各类标准数据库,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法规、信息、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
培育和发展标准研究、咨询服务、合格评定等标准化技术中介服务组织,为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
4.完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
加强对外沟通联系工作,争取吸收更多的外地、外省、外国的专家特别是俄罗斯的有关专家充实到我省的专家库,形成黑龙江特色的专家库,推动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
加强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市(地)标准化人员、各直属技术机构、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承担有关技术标准的科研和制定工作。
积极发挥省标准化研究院、中俄标准化研究中心、省计量检定测试院、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检测中心等技术机构的作用。
5.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
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逐步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合我省各标准化组织机构,广泛开展面向标准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基于网络平台在线教育的形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业特别是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的不同培训需求。
(二)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1.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标准化工作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整体工作计划、规划的组织制定、督促落实,搭建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协作平台;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和实施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建设、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兽药等四大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别由建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等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再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编号、审定、发布。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国家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家国防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2.建立并完善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并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发展方针、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推动标准制定和实施中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在标准管理上,省级标准化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省级标准化工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的统一立项、发布年度制修订计划、编号、审定和对外发布工作。
3.切实加强对市、县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围绕满足市、县政府提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和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进行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推进政府管理标准化,提高社会各方的标准化意识。
在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过程中,对市、县标准化工作给予支持,加强基层标准化能力建设,保持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标准的管理方式1.优化完善地方标准。
逐步做好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现有模式管理。
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2.增强标准制修订的透明度。
加强标准制修订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披露,畅通各方信息反馈渠道,逐步实现重要地方标准制修订关键环节通报制度化。
优化调整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标准质量水平。
3.强化地方标准动态管理。
严格按照地方标准备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审定发布的地方标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依法做好复审工作。
及时清理废止、过时和过期的地方标准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国家、省两级数据信息准确一致。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地方标准档案管理工作。
4.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
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修订相关企业标准备案地方法规规章,明确改革内容,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四)提升标准制定整体水平1.发挥科技引领和带动作用。
实施重点突破,支持引导大型科技创新型企业,选择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以及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带动全省标准制定整体水平的提升。
2.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标准研制水平,通过制定实施标准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修订良性互动、双向共赢。
3.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度。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以传统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为重点,鼓励引导企业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绿色有机食品推广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1.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
积极鼓励吸纳省内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更多参与重要地方标准的研制,以标准走出省门带动产品、服务等走出省门、国门。
积极鼓励引导中小型企业采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
2.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
积极引导和改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配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企业提供咨询和确认服务。
(六)抓好重点产业和领域标准体系建设1.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建设、节水滴灌工程、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经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等为重点,构建以国家标准为引领、以地方标准为主体、以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服务“十大重点产业”发展。
围绕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商贸物流、交通运输、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农机装备制造、矿业经济(石墨和钼)、煤化石化、文化、旅游、金融、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指导基于产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联盟制定联盟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新技术产品标准,促进产业发展标准化,延伸产业链条。
3.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围绕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商贸物流服务业标准制修订步伐。
围绕生产、消费和对俄贸易三条主线,探索物流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围绕冰雪游、生态游、观光游和边境游,研究制定四种旅游相结合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大湿地、大森林、大雪场、知名大街等黑龙江特色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全省服务业上层次、上水平、快发展。
以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为重点,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工作效能。
4.加强对俄标准化合作。
把开展中俄两国相关标准对比研究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强沟通合作,在我国东北、内蒙古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探索开展寒地产品标准合作研制工作和机制,争取实现中俄区域标准互认,为促进中俄贸易便捷化提供服务。
5.抓好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在农业方面,开展好国家和省两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
在工业方面,围绕大型科技型企业,抓好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试点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在服务业方面,围绕商贸、物流、旅游、信息、金融等行业,抓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辐射带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6.促进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等领域,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节能标准体系,抓好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围绕生态文明社会建设,以节能减排、节水节地、雾霾治理、环境保护为重点,构建健康宜居、能耗及排放限额、生态修复、节能供暖、汽车尾气排放等专项标准,为建设大美龙江提供技术支撑。
(七)强化现行标准的实施和监督1.加大标准实施的宣传贯彻力度。
对基础通用标准、强制性标准、节能减排、节水节地、环境保护、市场准入等重要标准常年进行宣传和贯彻,为其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2.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管。
认真把握国家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的变化,把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应重点转移到对标准的实施监督上来。
重点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对企业执行各类标准情况实行登记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保证数据清、底数明,主动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信息和改进建议。
重点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级地方强制性标准以及已备案的重点产品、公共服务产品、安全防护产品、节能减排产品等企业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无标生产和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的行为要坚决建议予以查处。
三、保障措施(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省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政府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标准化重大改革事项,研究标准化相关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