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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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网点在与我公司签定“特许服务网点协议”后,获得授权为购买XX电器冰箱、空调产品用户提供免费安装、维修服务,我公司审核网点提供的有关结算凭证,确认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并根据结算凭证建立用户档案。为了对有关服务费用审核结算、用户资料建立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顾客服务部及所属的服务网络。2、基本术语与定义

服务费用:获得本公司授权的特许服务网点为符合本公司冰箱、空调产品三包规定的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后,我公司向网点支付的有关劳务费用。

费用结算: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对网点提供的结算凭证,经过100%回访初审、电脑终审合格后向网点支付服务费用的过程。

结算凭证:网点完成为购买本公司产品的用户免费服务后,现场填写的

“空调产品安装确认单”、“产品维修确认单”、“维修记录凭证“换机凭证”等单据,网点凭此单据向本公司结算有关服务费用。

3、管理职责

本管理办法由顾客服务部归口管理。

特许服务网点负责按本公司有关三包规定为冰箱、空调用户提供免费服务。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对所辖区域发生安装、维修的用户进行100%回访,和网点提交的有关凭证的审核工作。

顾客服务部直效行销科服务质量监测组负责安装维修费的最终抽查、审核把关及凭证汇总工作。

顾客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维护和完善安装、维修用户档案。

4管理程序

4.1安装、维修费初审

4.1.1特许服务网点为XX/华宝分体式空调用户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完

毕后,清楚、完整、规范填写“产品安装确认单”,并在单据上贴上室内外机结算联条形码,用户签名确认,网点自检。

4.1.2特许服务网点为保修期内XX、华宝空调出现故障的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

务,维修完毕后填写“产品维修确认单”,并在用户保存的“用户指南”

上撕下一联“维修凭证”贴上,由用户签名确认。

4.1.3特许服务网点为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XX/容声冰箱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

务,维修完毕后,严格填写“产品维修确认单”,由用户签名确认。

4.1.4网点每天将当天的安装、维修用户资料建档,分冰箱与空调产品,填报

“安装维修日报表”,当天传真到服务中心备案,如安装维修量少,可在填满一张“日报表”后再传真到中心。

4.1.5服务中心收到网点上报的用户资料后,中心信访员立即进行100%用户回

访,确保100%用户满意,回访结果登记存档。

4.1.6服务中心根据所辖区域网点分布情况,及网点安装维修量,制定网点结

算计划,合理地分配网点结算时间、分配中心审单的工作量,提高结算效率。

4.1.6原则上一般网点每月结算一次,安装量很大或安装量很小的网点中心可

合理地安排每半月或两个月结算一次。

4.1.7按中心规定的结算时间,服务网点,根据结算标准填写“费用结算汇总

表”分冰箱和空调产品分别汇总,空调按XX、华宝、老华宝汇总产品安装、维修确认单,连同维修更换下来的坏配件一道交中心结算,如结算费用需要转作货款的,同时出具转货款证明(单项转款证明连同单据一起出,全年转款一年开一次),转货款凭证交分公司财务科存档。

4.1.8中心结算员核对已进行100%回访的用户档案与安装维修确认单是否相

符,检查产品维修确认单上所记录的更换配件与返回的实物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退回网点处理,相符的盖“已退旧件”章。

4.1.9结算员负责安装维修凭证的电脑录入工作,并每天定期运行审核程序,

最后在审核合格的安装、维修确认单上盖上“XX顾客服务中心已审核+

名字”章,由电脑输出“结算通知”,结算员、中心主任签名确认,当天把结算清单传真到网点,通知网点根据“结算清单”开出发票寄中心办理。

4.1.10对在回访、初审中发现网点有弄虚作假的处理办法,详见“安装维修费

结算监控考核管理规定”。

4.1.11中心建立网点服务费用结算台帐,分网点登记交单时间、汇款、转货款

情况。

4.1.12中心结算员收到网点开出的发票后,连同“结算通知”一起由中心主任

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交分公司财务办理付款。

4.1.13中心结算员每月定期把当月发生的安装维修结算凭证分网点装订好后,

寄服务部服务质量监测组汇总。

安装、维修费终审

4.2.1直效行销科服务质量监测员负责与中心结算员接口,每天运行电脑终审

程序,审核由中心传输到总部的安装维修凭证数据,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

4.2.2对抽访和电脑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凭证,对有关中心和网点,开出扣罚

通知,交中心管理科执行。

中心维修队伍安装维修费用结算

4.3.1中心自有维修队伍可参与对终端用户的安装和维修服务工作,并可以在

总部的委托下维修售前、沉淀冰箱或空调,

4.3.2中心维修工在完成安装维修服务后,按网点结算的标准填写安装维修结

算凭证,交由中心结算员输入电脑结算。

4.3.3 中心结算员对中心发生的这部分安装维修费不需开发票,并不支付现

款,但必须单独记帐,并每月统计交总部服务质量监测组备案,总部每季度核算。

不规范结算凭证的处理

4.5.1网点安装时发现没有结算联条形码或条形码遗失,必须认真填写产品编

码,并请用户出具证明,证明没有结算联条形码和证明手抄机身编码的真实性。中心结算员经回访落实后,由中心主任签名确认、方能结算。

4.5.2特许服务网点维修时,发现无用户指南,或室内、外机条形码无法辨

认,服务网点必须在维修确认单中注明原因,由用户出具证明证实。服务中心回访确认,中心主任签名,方能结算。

4.5.3对于为超保期的特殊用户免费维修,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服务网点在

维修确认单备注栏注明原因。中心回访确认,中心主任签名,回访确认无收取用户维修费后方能结算。

4.5.4同一用户同一时期维修XX华宝空调5台以上,中心应委派技术人员上门

检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及时向技术科反馈有关信息,并在维修确认单上附简单的确认报告,中心主任签名认可,方能结算。

4.5.5一般情况下,网点每月结算一次,安装维修量少或偏远网点可两月结算

一次。超过两个月不结算的安装维修单,只结算安装维修费的80%,并且不列入网点等级考评奖励。

4.5.6要求网点所开出发票的公章全称与“协议”相同,如网点资料有变更

(如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电话等),必须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寄顾客服务部中心管理科更改注册资料。

4.5.7同一用户空调同一天发生多次维修,按最高单项维修费标准结算,如网

点为一用户的空调更换的压缩机和风扇电机,则只结算更换压缩机的费用。(特指空调工程机)

4.5.9特许服务网点必须保证维修质量,维修过的冰箱、空调必须保用三个

月,如三个月内出现同一故障的重复维修,其费用由特许服务网点承担。

4.5.10特许服务网点必须保证空调安装质量,如因空调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空

调无法正常使用或发生其他重大事故,一切费用和产生的其他后果由安装空调的特许服务网点承担,安装单位以交“安装确认单”结算的网点为准。

、结算凭证、发票填写要求

4.6.1结算凭证必须是“服务手册”上提供的最新版有效单据。

4.6.2结算凭证必须用规范的正楷字体填写,不得遗漏空项,发生更换配件的

维修确认单,必须填写物料编码。

4.6.3结算凭证必须现场填写,并由用户签名确认。

4.6.4结算凭证必须分XX、华宝、老华宝品牌分别汇总,分别开具发票。

4.6.5发票抬头必须填写我公司的全称“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填写简称。

4.6.6发票项目不能空项开出,应由第一项按顺序填写,发票的大小写不能涂

改,大写必须用“”封顶,不能使用其他符号。

4.6.7发票大写必须用规范字体开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4.6.8发票上盖的必须是使用红色印油的财务(发票)专用章,印章一定要清晰,而且名称一定要与我公司签定协议的公章相符

顾客服务部

空调()品牌结算清单

结算清单编号:NO

顾客服务中心年月日

结算员:中心主任:

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财务结算第二联:服务部存第三联:中心自存第四联:交网点存

广东XX股份有限公司

()空调安装、维修费用汇总表

NO:

单位:

(加盖公章)汇总日期:

说明:

1、为了适应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便于各中心(网点)费用管理,请认真填写,

连同安装维修结算凭证,交顾客服务中心审核,经中心审核无误后,由顾客服务中心统一邮寄到我顾客服务部结算。

2、所有费用应按照我顾客服务部有关安装维修费用结算标准进行填报,特殊情况

下的特殊费用应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XX/华宝空调安装确认单NO:说明1、“三分制造,七分安装”,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此“安装确认单”亲自在“用户填写栏”上填写对产品和安装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签名确认,索取“用户联”留存。

2、分体式空调室内外机配管需要加长时安装单位可进行加长,加长部分收费标准如下:KF(R)—(18—36)GW:45元/米,KF(R)—(42—63)G/LW:65元/米,

第一联:结算第二联:中心存第三联:网点自存第四联:交用户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XX/华宝维修确认单

谨示——尊敬的用户:敬请维护您的权益!请填写有关项目,并核实此单据内容属实后签名,并且妥善保管此维修确认单(用户联)。

第一联:结算第二联:中心存第三联:网点自存第四联:交用户

顾客服务部冰箱扣罚通知书

额,希望中心网点严格审核维修凭证,杜绝有以上问题再次发生,认真执行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以真诚的态度与本公司共同搞好顾客服务工作。

XX公司冰箱结算通知书————————————(单位)——————————

小修:——————份中修:————————大修:——————————

维修费用:————元;上门费用:————元;包拉费用:————元;旅差费用:————元。

运什费用:————元;路补费用:————元;远郊费用:————元;搬运费用:————元;

补偿费用:————元;其它费用:————元;总费用:—————元;

中心扣除金额:————元;总部扣除金额:————元;应付金额:————元

()月份广东、成都、营口三包机;()月份广东、成都、营口沉淀机备注:

请贵单位开出发票,连同本通知书寄到:广东省顺德市容桂镇容港路8号

广东XX冰箱顾客服务部财务,邮编:528303,多谢合作!

发票抬头请写:广东XX冰箱有限公司

————————顾客服务中心

年月日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容声牌电冰箱维修记录凭证 N0:

接货日期:维修日期:200 年月日交货日期:

维修次数:

维修点盖章:维修经手人:

XX、容声冰箱顾客服务中心/网点()月份费用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汇总日期:年月日类别:三包机 / 沉淀

算。

2、所结算费用应按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箱维修结算标准执行。

3、编号栏仅由中心填写。

集团公司如何建立结算中心

集团公司如何建立结算中心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现代企业正逐渐向集团化发展。为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并控制资金风险,集团公司往往会成立资金结算中心以实现对资金的管理。本文对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的作用、组织架构、资金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并对对资金稽核和资金预算管理提出了建议。 一、集团公司设立结算中心的作用 (一)归集资金,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 结算中心可以将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归集,使原本分散在各账户上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从而发挥更大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如资金充裕,资金集中归集后能增加对外投资的信誉和实力,在资金相对匮乏时,可利用集团优势,增加对外融资能力。 (二)资金集中结算,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对外收付款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交易,通过结算中心完成,降低了成员单位资金管理风险,同时又能保障对外资金及时结算,特别是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资金及时结算。 (三)集团成员单位之间进行资金调控,平衡资金 通过结算中心,可以将资金较宽裕的成员单位资金通过内部贷款借给资金相对紧缺的成员单位,在短期内缓解成员单位资金紧张的问题,从而在集团层面起到资金平衡的作用,促进集团整体发展。 二、建立结算管理中心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结算中心组织架构 建立结算中心首先应构建其组织架构。结算中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结算中心指的是集团企业对资金集中管理的一种模式,其组织架构通常包括董事会、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结算中心等。狭义的结算中心一般根据集团企业根据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需要设立,负责集团企业资金结算、资金调剂、资金筹集等工作。其组织结构由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中心、投资融资中心几个部分组成。其中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负责内外资金收入和支付,银企直联行的外部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的管理等工作。资金调度中心主要负责资金预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 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第 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一 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试行版)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向各组织机构授权,组织机构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组织机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二、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 三、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基本授权的期限为任职聘期为限。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 3、公司董事长可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四、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一)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人事任免(推荐);(2)、人员考评、奖惩;(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4)、员工绩效奖励分配;(5)、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预算编制及调整;(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3)、投融资业务;(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5)、财务管理办法的制订。 3、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2)、对外合同的签订。 基本授权须经公司班子会议通过,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二)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三)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和根据此制作出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原件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六、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执行董事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方案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 组建方案

目录 前言 (3) 一、资金结算中心概述 (3) 二、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必要性 (4) 三、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6) 四、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运作方案 (9) (一)总体思路 (9) (二)功能定位 (9) (三)组织架构 (11) (四)管理内容 (12) 1、资金计划 (12) 2、账户管理 (13) 3、资金结算 (15) 4、内部贷款 (19) 5、融资业务集中管理 (20) 6、收益分配 (21) 7、风险防范 (21) 五、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步骤 (22)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集团内部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传统资金管理模式弊端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集团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与集团公司特点相适应的内部资金管理体系,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成为当前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当务 之急。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为众多企业集团所采用。本着“集中、高效、可控”的目的,NC资金项目组在2012年筹建集团公司实施资金管理模块的基础上,对集团所属有关企业进行了调研,对结算中心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分别咨询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业务部、银企互联部门有关人员的意见,也征询了商业公司、地产公司、超市等所属企业的意见。在调研和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做了深入研究和综合,形成此组建方案。现将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方案报公司,请公司领导审示。 一、资金结算中心概述 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的,以管理、协调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资金为主要业务的职能机构,它受集团委托,代表集团执行与资金管理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通过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77351

精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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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 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 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 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 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 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 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 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 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 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

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授权委托管理,规范各单位和人员申请、使用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名义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委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包括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办理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宜。 第四条涉及人事、财务等专业授权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应当就授权事项的合法性和授权文书格式和表述等事宜征求法律事务室意见。 第五条公司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签署。

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10-3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可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10万元人民币(不含1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由部门(分公司)领导签署。

对于不涉及金额的框架协议等比较重大的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其他不涉及金额的合同可由部门(分公司)领导签署。 第六条除签订合同可进行一次性授权委托外,其他事项(包括诉讼代理、建设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等)均实行一事一授权形式。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就小额合同签订事宜进行批量授权。 上述以外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的直接书面授权。 第七条申请人根据业务需要,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应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同时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提供申请授权委托事项依据,包括:公司文件、工作联络单、会议纪要、诉讼文书、按公司规定经过审查的合同文本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文件。 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负责制作授权委托书,呈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九条分公司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原则上公司只对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授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公司

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心、指挥协调中心、管理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规范和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是根据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在总公司内部设立的,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的内部监督、服务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行应遵循“资金集中管理,帐务分帐核算”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各法人企业的财务核算由其内设的财务部独立核算。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其业务受财务资产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 二、结算中心的任务和职能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和融通,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收益。资金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资金融通为以企业整体的名义进行的外部融资和在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资金融通。 第七条.结算服务职能:统一办理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经济业务结算工作。按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及时、准确、优质的做好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结算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所有成员单位所涉及到的货币资金收入、支出以及成员单位之间往

来结算等经济事项。 第八条.监督控制职能:结算中心办理每一笔结算业务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等手段来监督、控制各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杜绝不正常开支,以促使各单位有效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内部资金调配职能:调剂总公司内企业资金余缺,减少企业外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条.外部融资功能:发挥企业整体规模效应,开拓筹资渠道,获取授信优惠和扩大授信额度,以联合授信的名义统一管理企业外部贷款,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职能: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长期战略决策所确定的投资计划和长期资产构建计划,筹集资金进行投资。 第十二条.信息反馈职能:结算中心通过日常的核算资料,准确的反映各单位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及时为总公司和各单位的各级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和资金信、贷信息。 三、结算中心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再在兰开设一般账户统一交由结算中心管理,成员各单位可以保留本单位基本结算户和预储税款账户,用以满足各单位备用金限额内的日常支付和税款的支付,但是基本结算户和预储款账户的来源只能从结算中心账户按照规定划转,除此之外成员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开设新的账户。 第十四条. 现金管理:各成员单位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结算中心一般户中。现金的支出只能从各单位基本结算户中支付并且必须经由成员单位主管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 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1)招标投标授权;

(2)合同签约授权; (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 (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 (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对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必须依次写明,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扼要。 诉讼委托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时,必须同时注明具体的委托代理权限。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见附表),由法律事务机构对申请授权委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批准授权委托后,由法律事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管人员开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具委托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需要公证或鉴证的委托书,须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发生被盗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目的: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充分地发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规模优势,加速资金周 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特制定《***集团资金收支结算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控股或管理的集团及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及各级子公司”)。 1.3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等各类支付手段。本办法所称账户:是 指在银行开立的所有基本账户及一般账户(含本、外币账户)。 2. 管理模式 2.1集团财务中心设置资金结算中心(简称“集团结算中心”,下同),承办集团公司资金的具体收 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集团结算中心为财务中心内设机构,在财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2.1.1经营性收支执行以收定支的原则:即①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经营性支出额度根据经营性收入给 予核定②集团及各级子公司付款结算方式、时段分布需与收款结算方式、时段相匹配③当经 营性收支倒挂时所属公司财务部必须至少提前30天预见到,并必须在实际用款的20天之前 向集团总部申请调整资金需求(附件一“资金计划调整审批单”)④具体各级子公司经营性收 支控制措施由集团财务中心结合各级子公司经营特征与各级子公司协调,确认后执行。 2.1.2各企业对自己的资金拥有所有权,这种权利不因资金存放地点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受任何单 位的侵犯。保持相对独立,各企业仍是独立的法人体,不因资金的集中运营而影响其独立性。 2.1.3资金有偿存借和使用:集团与各级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均按照有偿占用的原则支付存借款利息和费用,集团 财务中心应在符合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制定当年资金拆借利率。 2.1.4保证安全、操作方便的原则:为提高效率各级子公司负责人不参与内部资金调度审批,集团结算中心根据需要直 接负责资金调度工作(流程见附件二),集团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允许直接 进行资金调度。 3. 账户管理3.1集团及各级子公司须按照公司账户的管理规定开立、使用和取消银行账户。开立新的银行账户 必须经集团结算中心审查批准后执行(流程见附件二) 3.2收入与支出分账管理。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的所有结算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所有账户统一开通网上银行业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司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以及局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3.定义 3.1 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3.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3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3.4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3.5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4.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结算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副总经济师任副组长,组员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相应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4.1.2主管工程结算业务的部门:经营部 4.1.3大型以上项目推行项目商务经理制度,商务经理配合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收入、成本管理和商务工作。商务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丰富经营预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4.1.4项目结算人员:项目内业成本员为项目结算人员,须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编审资格证。无证人员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必须由持证人员审核、签字,并对该结算书负责。 4.2主管领导的职责 4.2.1公司、分公司主管经营副经理为本单位工程结算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结算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2)督促、指导经营部制定公司、分公司工程结算工作计划和结算工作目标,敦促经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3)及时准确掌握工程结算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金融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

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 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十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对在形式或内容上有瑕疵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 1、出纳岗位: 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 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现付字凭证)工 作描述: (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 (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 (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 (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 2、对外结算会计: 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 (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

(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 (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 (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 (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 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 (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 (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 (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 (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二)现金付款: 1、集团所属各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经办的各项业务,必须取得原始 的发票; 2、业务经办人填制“现金支款审批单”一式两联,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 领导、财务主管签字;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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