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风险防范研究
众筹融资的风险与防范研究

毕业设计(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说明并表示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众筹融资的风险与防范研究摘要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在全球掀起一股热潮,俨然成为时下热门词语。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开展的业务所采用媒介不同,相比传统金融业有着更高的透明度、更强的协作性和更便利的操作性。
而众筹,即大众筹资,作为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众筹融资是指利用网络良好的传播性,向网络投资人募集资金的金融模式。
项目发起人通过社区平台向支持者筹集资金,以项目发布机制为起点,以市场营销机制为动力,以资金流转机制为核心,以利益回报机制为保障,以社区交流机制为协调。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众筹融资由于准入门槛低、渠道广泛等特点,众筹融资的风险也逐步显现。
本文从众筹融资的基本情况入手,详细分析了众筹融资蕴藏着法律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
并从法律方面、信用监控方面、技术层面、内部管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能够促进我国众筹融资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众筹;众筹融资;风险;监管Study on the risk and prevention of the congregationto raise financing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et off a boom in the world,has becomea popular word. Internet banking is a new field of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and the Internet combined with the spirit。
股权众筹平台的合规监管与风险防范

股权众筹平台的合规监管与风险防范股权众筹平台是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方式,以及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新兴市场。
然而,由于其相对较新的性质和高度复杂性,股权众筹平台也面临着种种的合规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挑战。
本文将就股权众筹平台的合规监管和风险防范进行探讨。
一、股权众筹平台的合规监管合规监管对于股权众筹平台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减少投资风险,并促进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些股权众筹平台合规监管的主要考虑因素:1. 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金融监管机构应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股权众筹平台的运作。
他们应确保平台提供方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和有序的市场环境。
2. 信息披露规定股权众筹平台应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关于项目、风险、回报预期等方面的准确、全面的信息。
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基于充分的信息进行决策,并对自己的投资做出明智的判断。
3.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股权众筹平台应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
只有符合一定资质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才能参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以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和亏损。
4. 资金监管和托管安排在资金管理方面,股权众筹平台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和托管安排。
这些安排可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避免平台运营方以及其他各方对投资者资金进行侵占或滥用。
二、股权众筹平台的风险防范除了合规监管之外,股权众筹平台也需要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1. 项目审查和评估股权众筹平台应对所推出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管理团队背景、市场前景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风险警示和提示平台应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风险警示和提示,明确告知投资者所参与项目的风险程度和潜在风险因素。
这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避免盲目投资或陷入风险陷阱。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与监管对策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与监管对策一、引言:股权众筹的兴起与挑战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它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还降低了投资门槛,让普通大众也能参与到股权投资中来。
随着股权众筹的普及,其法律风险和监管问题也逐渐凸显。
本文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探讨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
二、核心观点一: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分析2.1 投资者保护不足股权众筹涉及大量非专业投资者,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容易受到欺诈或误导,导致投资损失。
当前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不足,特别是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存在漏洞。
2.2 平台责任模糊股权众筹平台作为连接投融资双方的桥梁,其责任界定尚不明确。
一方面,平台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但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做到尽善尽美;另一方面,平台在投资者教育、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责任也不够明确,容易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2.3 监管滞后与法规空白股权众筹的发展速度远超过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导致监管滞后和法规空白的问题普遍存在。
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如跨境众筹、智能合约等,尚未得到有效监管。
现有法规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或重叠,影响监管效果。
三、数据统计分析一:股权众筹市场现状及问题根据最新数据显示,股权众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成功筹资的项目比例并不高。
许多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达到筹资目标,部分项目甚至涉嫌欺诈或违规。
这表明股权众筹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虽然参与股权众筹的人数不断增加,但平均投资额相对较小,且大多数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投资知识和经验。
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
四、核心观点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4.1 明确监管原则与目标针对股权众筹的特点,应明确“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鼓励创新”的监管原则。
监管目标应聚焦于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众筹解析

众筹解析众筹的分类(一)债权众筹(Lending-basedcrowd-fund-ing)1.定义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我给你钱你之后还我本金和利息)。
2.法律关系债权众筹的筹资人和出资人分别相当于资金的借入方和借出方、债务人和债权人,因此债权众筹其实就是P2P借贷平台——多位投资者对网站上的项目进行投资,按投资比例获得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在法律上而言,这相当于一般的借贷关系,但是对于以债权为回报或者对价的众筹来讲,很可能触碰到非法集资的界限.(二)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1.定义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即我给你钱你给我公司股份)。
当然,如果再做细分,那么股权众筹又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等众筹模式。
2.法律关系股权众筹相当于是筹资人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让一定比例的项目公司股份,与出资人共同出资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或者共同成立合伙企业,出资人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或合伙企业,以获得未来收益。
因此,股权众筹也可以看做是筹资人通过引入新股东的方式增加公司运营资金的行为,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股权众筹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融资模式,目前所有涉及其中的企业都如履薄冰,对参与人数有严格限定,并且要进行参与人员的预先注册和筛选。
原因很简单,按照《证券法》规定,如果融资项目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对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那么都属于公开发行股票。
这实际上就等于是越线去做了证券交易所的工作,这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已经远远超越普通的非法集资,而是资产证券化。
所以这条路不仅仅是在国内,在众筹最发达的美国也是明令禁止的禁区。
(三)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1.定义回报众筹一般指的是预售类的众筹项目,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我给你钱你给我产品或服务)。
股权众筹的风险与保护措施

股权众筹的风险与保护措施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
然而,与其潜在收益相伴随的是一系列风险,这些风险如何对投资者和创业者进行保护,成为了我们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投资风险在股权众筹中,投资者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
首先,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与传统的股票交易相比,股权众筹的投资金额较小,且交易次数较少。
这就意味着,如果投资者需要在投资期限之前提取资金,可能面临较高的退出成本和流动性困境。
其次,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投资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尽管众筹平台提供了大量的项目信息,但投资者仍然可能无法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这可能导致他们对项目的风险和潜在回报的判断存在偏差,从而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
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风险,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十分重要。
众筹平台应该积极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的商业计划、财务状况、团队背景等,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
二、项目风险除了投资风险外,创业者也需要面对项目本身的风险。
首先,创业者在发起股权众筹项目时,需要对自身的商业计划和项目前景进行准确的评估,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和竞争等因素的不确定性,项目的成功并不总是可以保证。
其次,创业者还需面对潜在的合作风险。
在股权众筹中,创业者需要与投资者达成合作协议,并实现商业价值的共享。
但是,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合作伙伴的信任问题、利益分配的纠纷等,这些问题会对项目的进展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降低项目风险,创业者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商业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
此外,与投资者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也是重要的举措。
三、法律风险股权众筹作为一项涉及资金投资的活动,也面临着法律风险。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股权众筹平台进行欺诈和非法集资。
此外,股权众筹的合规性和监管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挑战。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加强对股权众筹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股权众筹的风险及管控

股权众筹的风险及管控林超【摘要】近年来借助着互联网这条高速公路,股权众筹一路狂奔,显示出了强大的创新力和生命力,但同时也饱受争议.究其原因,社会公众对股权众筹缺乏了解、对其风险缺乏理性认知是重要原因.股权众筹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流风险、公正性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首先要将股权众筹纳入法律体系,其次要对投资金额加以限制,最后还要对众筹平台加强监管.【期刊名称】《当代经济》【年(卷),期】2016(000)016【总页数】2页(P34-35)【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众筹;股权众筹【作者】林超【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正文语种】中文2013年初,美微传媒在其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的淘宝店铺以销售会员卡附赠股权的方式公开销售原始股,每单位价格为1.2元,最低认购单位为100,并宣称“任何人只要花120元,就能买到100份股票,成为公司股东”。
在短短10余天内,美微传媒成功筹得资金387万元。
然而仅仅三个月后,证监会就对外通报美微的行为属于“新型非法证券活动”,要求其退还通过淘宝网等公开渠道募集的款项。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部分公司利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擅自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从事一种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提高对网络证券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
这次定调宣告国内首例互联网转让股权案例以触碰监管警戒线而告终。
这引起了人们对股权众筹风险及如何管控的思考。
1、法律风险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股权众筹很可能因为以股票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而涉嫌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股权众筹的运营模式(股权众筹及操作办法)

股权众筹及操作办法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
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 (SocialNetworking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
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
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
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
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
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
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
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股权众筹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概述

股权众筹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概述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将投资者聚集起来,以集体方式向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股权众筹的风险较大,需要投资者和企业充分了解和防范。
本文将对股权众筹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股权众筹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由于众筹项目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不高,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取到真实的企业信息和财务状况。
同时,一些创业者也可能夸大项目前景以吸引投资者。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和经营能力,选择有信誉的平台和项目进行投资。
其次,股权众筹存在投资流动性风险。
与传统投资方式不同,股权众筹往往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并且投资资金无法随时取出。
如果项目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退出或回收资金。
为应对这一风险,投资者需要明确投资周期和退出机制,并在投资前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
第三,股权众筹存在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众筹是一种新兴的投融资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不足,可能存在灰色地带。
此外,创业企业的市场风险本身就很高,众筹项目的成功率较低。
因此,投资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经过认证和监管的平台,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减小投资风险。
最后,股权众筹存在经营风险。
创业企业本身的经营风险无法忽视,如果项目运营不善或者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导致投资失败。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投资者应该选择有经验和专业团队管理的创业企业,同时了解项目运营计划和市场竞争情况。
为了降低股权众筹的风险,投资者和企业都需要合理应对。
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项目和平台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
同时,企业应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此外,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股权众筹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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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风险防范研究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会议上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此后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股权众筹门槛低、受众广、效率高,在促进中国创新创业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成为解决创新创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
然而我国股权众筹仅经历了短短几年时间的发展,业务模式和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完善。
平台在对项目方资格审核和信息披露、对合格投资人资格审核、合规经营、资金管理、项目退出变现等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一系列流程中都蕴含较大的风险。
因此研究股权众筹风险防范具有巨大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运用互联网金融、管理学、法学等相关理论,以平台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流程为路径,借鉴英、美两国股权众筹发展的经验和“大家投”平台规避风险的措施,研究在监管政策逐渐明朗、金融科技兴起的背景下,股权众筹平台应如何有效地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和项目方合法的利益。
“大家投”平台采用“领投+跟投”模式,筹资成功后为投资人建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合作开展“投付宝”业务,管理机制较规范,最大限度地规避了风险,较好地保护了投资人资金安全,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本文通过对股权众筹风险源、英国和美国股权众筹发展的经验以及“大家投”平台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得出平台可以从与创业孵化器合作构建生态圈、多元化布局项目、将投资人特定化规避法律风险、严格的投资人准入门槛、严格的项目方信用调查和信息披露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加强投后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这几方面来防控风险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