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民事庭审笔录 (3)

民事庭审笔录日期:2022年10月1日庭审地点:XX市XX区人民法院案号:XXX审判长:XXX代理审判员:XXX原告:XXX被告:XXX代理律师:XXX一、开庭本案于2022年10月1日上午9时,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庭审,庭审在审判长XXX的主持下开始。
审判长宣布了庭审开始,要求与会人员守庭正位,并介绍了与会人员的身份。
二、出庭人员介绍1.原告XXX,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出庭人员,无特殊说明。
2.被告XXX,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出庭人员,无特殊说明。
3.代理律师XXX,律师执业证号XXX,执业于XXX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XXX,出庭人员,无特殊说明。
三、案情介绍原告XXX于2020年9月1日提起本案民事诉讼,要求被告XXX返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原告提供相关证据,并指证被告XXX不履行借款协议。
被告XXX则表示原告XXX存在过失和虚假陈述,不应返还借款。
本案涉及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四、诉讼请求1.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利息;2.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
五、证据交换本案的证据交换在庭前已经进行,并在庭审前备案。
原告提交了以下证据: 1. 出借合同及其副本; 2. 还款记录;3. 相关聊天记录;4. 证人证言;5. 银行转账凭证;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 1. 原告虚假陈述的证据; 2. 相关银行对账单; 3. 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作了认可和确认,并表示同意将其作为庭审中的证据进行处理。
六、委托代理辩论双方当事人均委托律师进行辩论,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就涉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辩论陈述,陈述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辩护和辩论的权利。
七、证人出庭证言庭审过程中,法庭传唤了双方当事人指定的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XXX详细陈述了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并回答了法庭和双方当事人的提问。
八、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告XXX对自己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陈述,并强调了对方违约的证据。
简易及普通一审民事案件程序庭审笔录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笔录简易程序开庭时间:二O一四年月日上午时分开庭地点:人民法庭案由:纠纷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人代理审判员:书记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到庭;被:到庭;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安静;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到庭人员,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三、除本院工作人员因需要进入审判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五、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六、所有人的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禁止吸烟;七、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员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不听劝告的由法警强制带出法庭;八、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书: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现在可以开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这是第一审简易程序民事案件;现在开庭敲击法槌;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被告审:各方当事人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无异议;被:无异议;审:经当庭核对,出庭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本案依法由本院助理审判员XX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本案,书记员XX担任记录;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陈述、申辩、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等诉讼权利,同时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等诉讼义务;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主审法官、书记员等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以上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是否申请回避原:听清了,不申请回避;被:听清了,不申请回避;审:法庭准备阶段结束;原被告双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原:被:审:各方证人到庭;下面告知证人作证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客观陈述亲身所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证人对作证的权利和义务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否清楚原告方证人:清楚了;被告方证人:清楚了;审:各方当事人对出庭的证人是否有异议原:没有;被:没有;审:请证人退庭,听候传唤;证人退庭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原:宣读民事诉状略·····;审:原告有无补充原:没有;审: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或宣读答辩状;被: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做以下答辩:审:被告有无补充被:没有;审:根据双方的诉辩内容,法庭需要了解几个问题:原:被:审:通过原告的诉称和被告的答辩,被告各方对原告;;;无异议,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审:原被告双方对归纳的焦点有无异议原:无异议;被:无异议;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在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下面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当庭举证、质证;举证和质证应当注意:1、举证和质证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主张和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2、举证时应当宣读证据的名称、证据的主要内容,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据所证明的对象;3、质证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等方面提出意见;审:现在针对第一个焦点由原告方举证;原:证据;;;,用以证明审:由被告方质证;被:原件入卷审: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原:没有了;审:下面由被告向法庭举证;被:审:由原告方质证;原:审:被告还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被:没有了;审:对第二个焦点进行举证;原: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审:传证人出庭;证人:到庭审:证人陈述基本信息;证人审:先由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就所需证明的内容向证人发问;原:证:审:由另一方向证人发问;被:证:审:原被告是否需向证人补充发问原:没有了;被:没有了;审:请证人退庭,核对笔录签字确认;证人签字退庭审:双方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原:没有;被:没有;审:双方还有没有其他证据出示原:没有了;被:没有了;审: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否发问对方当事人原:被:审:本庭就案件事实向原、被告发问;审:双方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部分有无补充意见原:没有;被:没有;审:经法庭调查,本庭综合认证和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原告出示的;;;经质证,原被告均无异议,符合证据的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2、对证人;;;的证言,均证明了;;;,对此事实予以确认;不能当即认证和当即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可表述为:该证据或该组证据或该部分证据设计本案讼争事实,双方争执较大,待裁判时根据本案事实依法予以认定审: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对各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法律效力,不当庭认定,本庭将在裁判时根据本案事实依法予以认定;法庭举证、质证完毕,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各方当事人根据本案争议的焦点依次进行辩论发言;不当庭认定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认定的基础上围绕审判员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的重点是案件性质,适用法律及各方责任问题原:被:审:各方当事人还有没有新的辩论意见原:没有了;被:没有了;审: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原:我坚持我的诉讼请求;被:我还是我的答辩意见;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调解应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审:因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一致意见,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核对笔录,无异议后请签字捺印;审:本案择日宣判,现在休庭敲击法槌;原告:被告:。
民事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
时间:2012年7月10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第十法庭案由:离婚纠纷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员:李珉琳书记员:毛心格
审:现在由被告答辩陈述。
被:
审:原告有无证据提交:原:
审:现在由被告质证。
被:
审:原告有无其他证据提交?
原:
审:传证人×××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证人:
证人:
原:
被:
证人:
审:证人陈述证言?。
证人:
审:原、被告双方是否向证人发问?原:
原(代):
被:
被(代):
审:证人退庭。
审: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提交?
被:
原:
被:
原:
被:
被(代):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
原(代):
被:
被(代):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
被:
)
审:宣读判决书
(见判决书,略),
本判决的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原、被告双方对判决有无意见?原:没有意见,不上诉。
被:没有意见,不上诉。
原:
被:。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第次)时间:年月日地点: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代)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标题。
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
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
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参考资料:(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___调取;(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
如武汉法院就将其交给审判长决定。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二审)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二审)xxxx人民法院庭审笔录案号:案由:时间:20xx年月日午时分至地点:本院第五法庭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书记员: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2)不准发言、提问;(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1 (4)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请全部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xxx与被上诉人xxx纠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
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被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2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被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已将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分别送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开庭传票已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组成合议庭,XXX担任审判长。
民事庭审笔录

民事庭审笔录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庭:xx号民事庭审判长:xxx原告:xxx代理律师:xxx被告:xxx代理律师:xxx一、背景介绍本案是原告 xxx 提起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被告 xxx,主要争议焦点为 xxx。
经过双方律师的正式承认,并经合议庭同意,本案于xxxx年xx月xx日在 xx号民事庭开庭审理。
本次庭审的目的是充分调查事实,听取原告和被告以及证人的陈述并进行质证,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
二、庭审过程1.宣布法庭开庭审判长在庭审开始前,宣布法庭开庭,并宣读了本次庭审的主案审判员、辅助审判员以及法庭记录员。
2.询问案由及当事人身份审判长随后询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确认双方的诉讼地位以及是否有代理律师。
原告 xxx 出庭并由代理律师 xxx 代理,被告 xxx 也出庭并由代理律师 xxx 代理。
3.开始陈述(1) 原告陈述原告代理律师 xxx 首先进行陈述,阐述了本案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 被告陈述被告代理律师 xxx 后续进行陈述,表达了对原告陈诉的不同意见,同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自己的陈述。
4.质证证据(1) 原告证人证言原告代理律师 xxx 首先传唤证人,证人 xxx 出庭作证,受到双方代理律师的质询。
(2) 被告证人证言被告代理律师 xxx 随后传唤证人,证人 xxx 出庭作证,并接受对方代理律师的质询。
(3) 举证辩论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先后对证人证言进行辩论,就证人证言是否真实、可信性等方面进行争议。
(4) 举证质证其他证据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分别对其他证据进行质证,包括书证、物证等。
5.争议焦点辩论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分别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从法律和事实两个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观点提出异议。
6.法庭调解在争议焦点辩论之后,审判长将询问双方是否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接受法庭调解,于是开始调解程序。
7.调解情况记录调解结束后,记录员记录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
庭审笔录(民事) 2

庭审笔录(民事)时间:2014年6月20日地点: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案由:离婚审判员:尹雷军书记员:周海涛原告:赵媛委托代理人:吴晓被告:门凯委托代理人:于晓东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出庭诉讼参与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征求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资格有无异议审:宣布开庭,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被告:不申请一、法庭调查1.原告宣读起诉状(1)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2)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9年8月19日登记结婚,于2009年12月30日举行婚礼开始共同生活,2010年4月2日生儿子门兆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被告隐瞒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且被告发病后会用铁棍殴打原告,原告和孩子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双方实在无法再在一起共同生活,2013年7月分居。
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抚养儿子门兆轩2.被告答辩:原被告结婚多年,且生育有子女,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不同意离婚3.法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破裂,其婚生孩子应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4.原告举证: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2、结婚证,证明原被告为合法的婚姻关系,3、原告户口本,证明原被告孩子出生的时间,4,被告病例,证明被告在婚前已经患有精神病5.被告质证:对证据1、2、3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无异议。
对证据4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感情没有破裂就谈不到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6.被告举证:被告住院病历一份,证明被告现有精神疾病,不适宜判决离婚,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
7.原告质证: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有精神病不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理由,正是其有精神病,才证明其不应抚养孩子。
二、法庭辩论1.原告: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建立真挚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婚前隐瞒了其有精神病的事实,对被告是一种欺骗,双方确实无法再在一起共同生活,应判决离婚,也正是因为被告有精神疾病,因此,其对于抚养孩子不利,不应判决其抚养2.被告:原被告尚未登记即同居生活,说明婚姻基础牢固,婚后相濡以沫,被告性格内向,不多言语,双方并没有发生过吵架、打架现象,共同生活多年,生育了子女,现虽然被告还有精神疾病,但并不是离婚的理由,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民事庭审笔录

民事庭审笔录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时间:地点:
审判员:书记员:
审判员宣布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
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后,审判员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第三人也被询问是否有异议。
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参加合议,书记员担任记录。
审判员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并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先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然后被告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第三人也被要求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要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先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
然后由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某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13年11月19日
开庭地点:吉利大学XXX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于晓月、黄翔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凉。
原告代理人李,被告小鹏,被告代理人周某已到庭。
原告提供的证人肖某、梁某在庭外候传。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审判长,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被告姓名等项……
被告代理人的情况……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审判长:大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某与被告肖某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
审判长:本案由审判员符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某、黄某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某担任本案记录。
审判长: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是当
事人。
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
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证据也应提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宣读答辩状……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
……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
审:传证人到庭。
办理证人具结书。
证人姓名等项证人:具体情况
审:证人陈述证人证言。
证人:……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
原告:
被告
审: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局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
原告代理人:念代理词……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
代理人:念代理词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判决。
被告: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
案的裁判结果。
审:现在宣布休庭。
书记员:由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继续开庭。
本停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本案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事实证
据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
(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
本判决的判决书再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
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告:
审:被告对审判意见如何,
审:现在宣布闭庭。
(敲法槌)
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年月日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当事人最后陈述
对书记员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无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有权申请补正。
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漏或者有差错的,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
拒绝签名或盖章的,记名情况附卷。
手下输入一句话
脑中记忆一句话
耳上听来一句话
在整个记录的过程中,时刻保持耳上听来的一句话是最新的一句,并及时运用其他方法记录下来。
一般人正常说话的语速是180-200字|分钟,打字速度达到80字一分钟只是庭审记录的最基本要求,达到120字才能够基本适应记录要求,而要达要全面、准确的目的,打字速度必须在160字每分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