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增加,员工健康和工作效率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管理员工的工作与休息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公司制定了以下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等。
三、年休假的计算方法1. 普通员工:普通员工的年休假按照工龄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在职满1年但不满5年的员工,享有5天年休假;- 在职满5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享有10天年休假;- 在职满10年但不满15年的员工,享有15天年休假;- 在职满15年及以上的员工,享有20天年休假。
2.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更高的年休假待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在职满1年但不满5年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10天年休假;- 在职满5年但不满10年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15天年休假;- 在职满10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20天年休假。
四、年休假的使用与申请1.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年休假的申请,但需至少提前15天申请。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批准年休假的申请。
在员工所申请的时间段内,其他员工不得申请年休假。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批准某员工的申请,公司将协商其他安排,并及时通知员工。
3. 年休假一次性使用完毕的,员工需在休假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休假申请单。
五、年休假的结算与转让1. 普通员工:普通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未使用的年休假将于次年的3月31日前结算并支付,未结算的年休假将自动清零,不得转让至下一年度。
2.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未使用的年休假将于次年的1月31日前结算并支付,未结算的年休假可以选择转让至下一年度,但累积上限不得超过40天。
六、年休假的限制与禁止1. 在公司提前通知的年度团队活动期间,员工不得申请年休假。
2. 当公司处于节假日黄金周或重要项目阶段,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公司的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年休假是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延续公司文化、人性化管理的要求,给予员工因公务或脱产学习等原因所获得的一种福利。
第三条年休假的计算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并逐年增加。
员工的年休假天数将根据入职时间进行逐年累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入职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享受年休假5天;2.入职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享受年休假7天;3.入职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每年享受年休假10天。
第四条员工在享受年休假前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否则将无法享受年休假。
第五条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时,要提前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注明休假起止时间。
第六条员工请年休假须得到上级的批准,公司最多只允许一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休假,应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第七条员工使用年休假时,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工资,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员工正常工资除以实际工作日数乘以休假天数。
第八条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休假日,应调整年休假期间,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假日为原则。
第九条如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等原因未能使用年休假,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将剩余年休假年度延到下一年,一次最多延至下一年度。
第十条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年休假计划,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确定新的休假时间。
第十一条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按公司要求报到,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公司,需要提前请假并提供合理的证明。
第十二条员工如实休年休假,不得以其他名义参与工作,如员工在年休假期间违规参与工作,公司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未休年休假的,不得以年休假的天数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正式实施,以公司领导小组的审定为准,修订时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员工代表讨论通过。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1.目的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5.程序和内容5.1.年休假的假期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
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年休假管理规定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休假的申请和批准
1)员工如需休年假,需提前提交休假申请,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请假属于旷工,扣发相应的工资。
2)年休假在一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统筹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经营、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使用年休假,否则视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办
2024年5月30日
2)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龄的员工需要向人事部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个人社保缴纳凭证),否则不予累计。人事部会依据相关材料核算员工年休假天数。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公司特制定年休假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休假条件
凡适用范围内的员工,且在公司范围内连续工作满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上者,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还是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三、休假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万科地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地产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员工管理体系。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入职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
第五条招聘岗位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招聘条件。
第六条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筛选后参加面试。
第八条面试合格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安排专业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内部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四章员工考勤与假期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第十五条员工因事、因病需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员工岗位、绩效和公司效益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酬。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包括奖金、晋升等;精神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表彰等。
第二十一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依据违规情节和严重程度确定。
第七章员工离职与终止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年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年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假管理,确保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本年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年假计算标准1. 公司员工入职满一年,即享有带薪年假;2. 年假计算标准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a.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年以下,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年假天数,每满一个月增加0.5天年假;b.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10年,年假天数为10天;c.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0年以上,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最高不超过15天。
第三条年假使用规定1. 员工年假使用需提前7天提交年假计划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2. 员工年假需提前满年工作满1年后可使用,年假满一年内未使用,自动作废;3. 员工年假使用期间,需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岗。
第四条年假结算规定1. 员工离职或者公司解聘,已享有年假未休的,按未休年假日数乘以当时工资薪酬标准计算年假工资;2. 员工离职或者公司解聘,已休年假天数超出实际应有的,需按未休年假扣减当时工资薪酬标准进行赔偿。
第五条年假补休规定1. 法定节假日、周末加班需补休,补休时间不得超过年假天数;2. 节假日、周末加班补休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批准方可执行;3. 补休期间需确保工作职责完整落实,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六条年假管理流程1. 公司年假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执行,负责年假计划、审核、结算等工作;2. 每年定期对员工年假进行汇总、审核,确保年假的合理有效使用;3. 对于年假管理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可通过公司内部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他1. 公司对年假管理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2.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以上为公司年假管理制度,如有需要调整,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讨论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望广大员工遵守,并合理使用年假,保障自己的健康与工作效率。
万科物业休假管理流程

万科物业休假管理流程1.目的为促进公司和员工个人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对员工休假进行有序管理,维持各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2.定义法定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法定年休假。
法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额外带薪年休假:万科员工享有的除法定年休假外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员工享有各种休假福利,包括:法定节假日、法定年休假、额外带薪年休假、调动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脱产学习假等带薪休假。
请病(伤)、事假不在此例,参见考勤章节。
3法定节假日3.1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休假依照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公司照常支付薪金。
3.2如在春节期间公司在法定要求之上多安排的3天假期,抵扣非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加班换休。
若没有抵扣或者没有全部抵扣的,也不再抵扣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假期。
4.年休假年休假包括法定年休假和额外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原则上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4.1法定年休假职员加入公司后,按照国家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享受法定年休假。
各地如有实施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
4.1.1计划每年1月31日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提醒职员当年可自由支配年休假天数;每年年中,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向各部门公布法定年休假使用情况;每年第四季度初,如员工法定年休假未达到实际可自由支配假期天数的75%,人力资源部门应提醒本人及其上级。
管理者有责任督促员工完成法定年休假的休假。
4.1.2取假职员休假需提前报批。
少于(含)1天的,提前1天报批;大于1天小于等于5天的,需提前一周报批;大于5天的,需提前两周报批。
最终审批人由各公司自行规定,如非特殊情况,审批人不得拒绝。
W系列员工因涉及排班等事项,各公司自行拟定相关规定。
法定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
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
员工休年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规划年假,确保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取得平衡。
第二章年假规定第四条员工的年假按照国家法定年休假标准执行,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从入职次年起享受年假,但入职当年累计工作满6个月的可享受半个月的年假。
第六条员工年假天数计算方式如下:(一)员工每满一年工作,可享受1天的年假;(二)员工工作满10年,年假天数每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15天;(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年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月数换算。
第七条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员工年假期间,如需变更假期安排,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年假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员工需在休年假前至少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年假申请,说明休假的起止日期。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年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一条员工年假审批流程如下:(一)员工提交年假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审核;(三)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四)审批通过后,员工与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年假协议。
第四章年假执行与调整第十二条员工应按照年假协议约定的日期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休假日数,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在年假期间,如需加班,需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年假期间,如遇公司紧急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
第五章年假记录与监督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员工年假情况,并定期向员工通报。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年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年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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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
1.目的
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
5.程序和内容
5.1.年休假的假期
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
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
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
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
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计划安排
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
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
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3.4.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
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5.3.5.各部门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
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
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5.3.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
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
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5.3.7.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
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
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5.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5.3.8.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
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5.3.8.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3.8.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3.8.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3.8.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3.8.
6.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5.3.8.1.-5.3.8.5.
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4.年休假待遇
5.4.1.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
目的。
5.4.2.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5.4.3.公司实行旅游补助制度,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放适
度旅游补助,凡应休年休假假期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5.4.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
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5.5.附则
5.5.1.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
2007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5.5.2.本管理办法归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支持性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