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第3课 家族制度与君主政治

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文帝时,由于隋文帝杨
4、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隋唐
三省六部制和政事堂(官制)
皇帝
中 草 书 诏 省
尚 书 省
执 行
门 下 省
审 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凡 遇军国大事,由政事堂会议决定,经皇帝批准后,以诏令形式颁布 执行。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 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 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一度改称同二品)”、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等宰相名号,致使宰相人数 多至一二十人。
• 宗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是相辅相成、互相配 合的,因此,宗法制度最典型的是在西周 时期,当时“家国同构”、“宗君合一” 的特点也最明显。春秋战国以来,严格意 义上的西周那种宗法制度渐趋瓦解,社会 发生一系列变化,但宗法组织、宗法关系、 宗法原则、宗法观念依旧长期存在,并成 为古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
四是宣扬团结一致、互助互爱的精神,维护 本宗族的稳定; 五是为维系家族声誉,规定了对族众修身、 持家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六是为了保证宗族血统的纯正,规定了立后 承嗣的原则和程序; 七是规定了对族众违反族规家训、败坏纲常 伦理、损害国家和宗族利益的处罚办法。
• 宗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交叉、重叠乃至相 同的部分。 • 这是因为人们在谈论“宗族制度”和“宗 法制度”时,往往会涉及其组织结构、成 员关系、基本原则、运作模式等,于是在 广义层面上就将两者视为同一概念了。
东汉地主豪强势力的发展
原因
刘秀本人是豪强地主,他是在豪强地主的支持下夺取政权的 豪强地主是东汉政权的支柱,他们享有政治经济特权 规模大,分布广; 多种经营,自给自足; 1.经济上,拥有田庄 控制大量依附农民(徒附); 2.政治上,世代为官, 拥有“家兵”。 逐渐形成门阀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传统的一种社会与家族管理制度,主要依靠家族的伦理规范和权威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家族的稳定。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家族等级和家族规范。
家族等级是宗法制度的核心之一。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主要由祖父、父亲和儿子组成,按照血缘关系和家族地位来划分家族等级。
家族等级分为封建地主、典籍子弟、文职官员等几个层次,不同等级的家族享有不同的特权和地位。
家族等级的确定依据包括祖先的功绩、职位、家产积累等。
高等级的家族享有许多特权,比如在社会中担任重要职位、掌握重要资源等,而低等级的家族则往往处于社会的底层,缺乏权力和资源。
家族等级的存在和维护使得中国古代社会的权力和财富大部分集中在少数的高等级家族手中,同时也使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家族规范是宗法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家族规范是指家族成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家族规范一般由家族的长辈制定,并由家族的权威人物来执行。
家族规范包括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职责规范等。
道德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尊敬祖先,维护家族声誉,注重孝顺老人,兄弟和睦相处等。
行为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遵守社会秩序,遵循礼仪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等。
职责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来行事,比如长辈应负责家族的管理和维护,子弟应遵守长辈的安排和指示等。
家族规范的目的是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权威,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家族的集体利益和权威,家族成员的个体利益相对次要。
家族的权威通常由长辈代表担任,长辈享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其决策和指示必须得到其他家族成员的尊重和执行。
家族权威的存在和维护有助于凝聚家族的力量,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宗法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高等级家族对社会资源的垄断,低等级家族的社会边缘化等。
随着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宗法制度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现代社会更加注重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家族的地位和权威相对较低。
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家族文化

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家族文化在古代中国,宗法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
在宗法制度下,社会被分成了以家族为单位的小社会,而家族关系则是围绕血缘和婚姻关系建立起来的。
这种制度是古代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宗法制度的起源和特点宗法制度在中国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氏族制度。
氏族是最早出现的原始社会形态,其特点是血统共同、家庭关系亲密、生产、生活和祭祀共同,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血缘关系群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制度逐渐演变成了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制度,有自身的组织形式和法规,其核心是家族长老制,即家族长辈对家庭事务有领导权、维护家族稳定的权力。
在宗法制度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一切权利和责任都是由家族长辈传承和掌控的。
二、家族文化的重要性宗法制度的存在带来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也就是家族文化。
家族文化是指基于宗法制度,家族成员之间建立的特殊关系的文化。
这种文化在中国古代社会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为中国传统文化贡献了重要的一部分。
家族文化强调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个人的尊重和尊严。
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家族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
三、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并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在中国文化中体现了尊重传统、重视家庭等文化特点,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同时,由于它们的存在和发扬,相信个人履行义务、尊重家族、维护家族利益,这一崇高的理念也深深影响了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方式。
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造就了中国特有的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为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它们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道德观念、个人意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魂和灵魂。
四、维护和发扬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中国的宗法制度和家族文化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红楼梦》中的宗法制度与家族关系

红楼梦中的宗法制度与家族关系1. 宗法制度的背景和定义(250字)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种重要的家族组织形式,也是封建社会下的一种社会结构体系。
在《红楼梦》这部经典作品中,宗法制度与家族关系是贯穿始终的主题。
这种制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通过世代相承的家族规则和礼仪来维系各个家庭之间的联系。
2. 宗法制度在《红楼梦》中的表现(500字)在《红楼梦》中,作者曹雪芹通过描写贾、史、王、薛等大户人家所展现出的宗法制度,向读者深刻展示了封建社会中各个家族之间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权力结构。
首先,在《红楼梦》中,宗法制度对于人物婚姻和继承产生了重要影响。
贾府作为一个大家族,在婚姻方面需要考虑到门当户对、血缘相近等因素。
许多人物被迫接受了他们并不喜欢的婚姻对象,以符合家族利益和宗法规则。
另外,在继承方面,贾府内部的所有权力都遵循宗法制度,男性继承者有更高的地位和权力。
其次,宗法制度在《红楼梦》中还导致了复杂的家庭关系。
贾、史、王、薛等大户人家之间通过婚姻来联姻,形成盟友关系。
这些家族之间既存在亲疏关系又存在竞争关系,家族成员之间维持着复杂且动态变化的互动。
而宗法规则对于各个家族内部的社会地位和地位分配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红楼梦》中也描写了宗法制度在家族权力传承上所导致的斗争和矛盾。
作品中贾母与贾政、贾代化之间产生的矛盾就源自于对权力及继任者问题上的争执。
而这种矛盾也反映了封建社会下不同世代之间权力传承和资源分配所带来的冲突。
3. 宗法制度对人物命运的影响(500字)宗法制度对于《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方面,宗法规则限定了人们婚姻和继承的自由。
许多角色因为必须遵从家族利益而无法选择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因此导致了各种内心矛盾和不满情绪的发生。
另一方面,宗法制度也给予了一些人物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力,尤其是贾宝玉和贾母这样拥有血统与地位双重优势的人物。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作为贾府之主的继承者,他的命运和他所处家族的命运紧密相连。
古代封建社会的家族制度

古代封建社会的家族制度家族制度是指以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在中国历史上,家族制度曾经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是社会生活中最为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也是封建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
古代的家族制度起源非常早,可以追溯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强调的是宗族和家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同时也是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
在宗法制度的背景下,中国封建社会的家族制度逐渐形成。
家族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重视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助和支持,并尊重长辈的权威和执掌家族事务的权力。
家族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家族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不仅是一个家庭内部的组织形式,更是一种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表现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血缘关系至上在古代封建社会中,血缘关系是家族制度的基石。
一家之中,要团结和睦,血缘关系的亲密程度是首要的。
比如,人们在结婚时,往往首先考虑的就是“门当户对”,即双方的家庭背景和血统是否相当。
同时,亲眷之间还有固定的称呼,比如堂兄弟、表姐妹等。
这些称谓中蕴含了严格的血缘关系,体现了家族制度的血缘至上的特点。
二、家族长辈权威高家族制度中,长辈在家庭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在中国的家庭中,家长权威是绝对的,在古代封建社会的家族制度中更是如此。
长辈具有决策权、管理权、调解纠纷的权力,并负责家族内部的各种事务。
他们不仅享有权力,同时也要承担家族事务的责任和压力,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素质和才能。
三、责任共同承担在家族制度中,所有家庭成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家族内部出现争端和纠纷时,家族成员要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不能抓住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到家族整体的利益。
同时,家族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和关心,在急难时刻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族的利益。
四、社会地位有明显等级在家族制度中,每个家族成员都有明显的社会地位等级,长辈和男性成员的地位往往比女性成员高。
论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家族观念

论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家族观念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家族观念古代中国是一个倚重家族和血缘的社会。
在这个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宗法制度和家族观念成为了中国社会的核心。
这种制度和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结构和价值观。
本文将探讨古代中国宗法制度与家族观念的重要性,并讨论其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
首先,宗法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的农耕社会。
在这种制度下,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由血缘关系构成,以家长制为核心。
宗法制度倡导各个家族成员团结一致,共同遵守家族的规矩和传统,维护家族的利益和荣誉。
从家族的角度看,宗法制度确保了家族内部的稳定和相对团结。
而从社会的角度看,宗法制度保持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宗法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发展。
在这个制度下,个人的地位和社会地位常常是由其所属家族的声望和地位决定的。
一个人的出身和家族背景对于个人的未来和人生道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种观念也造就了中国古代社会中的“门阀”和社会分层。
对于那些属于下层家族的人来说,他们很难跨越社会的阶层,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机会。
然而,宗法制度也有一定的优势。
它强调了个人与家族间紧密的联系,注重家族的传承和延续。
家族是一个人身份认同和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为人们提供了情感上的依托和社会支持。
在这个制度下,人们忠诚于自己的家族,感到自豪和荣耀。
宗法制度还强调孝道和家族责任,鼓励人们尊敬和孝顺自己的长辈,继承家族的传统和价值观。
宗法制度的影响还可以延伸到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方面。
在古代中国社会,宗法制度强调家族的道德规范和义务,以家族为单位进行自律和监督。
这为维护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机制。
同时,家族观念也塑造了人们对家庭、婚姻和子女的态度。
在古代中国社会,尊重家庭和婚姻的稳定性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必要条件。
因此,宗法制度和家族观念成为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个人权利的崛起,宗法制度和家族观念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力逐渐减弱。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_规章制度_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宗庙,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
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
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
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
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
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
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最高的成员主持。
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在宗庙中,始祖的牌位居中,始祖以下祖先的牌位依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族墓中穴位也分昭穆,井然有序。
区分昭穆便于记住宗族成员的辈次,这在重视行辈尊卑、血缘亲疏的宗法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与宗法制度有关的还有丧服制度。
丧服指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为五服。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_规章制度_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_规章制度_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
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都是基于庞大的家族单位,以家族为基础组织并规范社会秩序,但二者在一些概念和实践上还存在差异。
本文将从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的定义、特点、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宗法制度是指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形式。
早在西周时期,中国就形成了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秩序。
宗法制度以家族为单位,通过血缘关系和宗法法规来限制家族成员的行为和地位。
在宗法制度下,祖先崇拜被提升为最高准则,祖先是家族宗法制度的核心,家族成员必须遵守祖先的行为规范和约束。
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权力传承和资源分配,强调继承制度和男性世袭的原则。
在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中,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规章制度包括了家族内部的各种行为规范、权利义务和约束措施等。
规章制度是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家族内部事务,维护家族的利益和社会秩序。
规章制度可以约束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家族的生活和活动,并且有利于家族的发展和传承。
此外,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也存在一些差异。
宗法制度更加着重于血缘关系和权力传承,强调男性血统的延续和继承,而家族制度更注重家庭和家族内部的互助和团结,强调整体利益的维护和家族的繁衍。
宗法制度更加倾向于传统的父系社会结构,而家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允许母系社会结构的存在。
另外,宗法制度普遍存在于封建社会中,而家族制度则在封建社会和农业社会中都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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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宝琴是初次,一面细细留神打谅这宗祠,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 院子,黑油栅栏内五间大门,上悬一块匾,写着是“贾氏宗祠”四个字, 旁书“衍圣公孔继宗书”。……里边香烛辉煌,锦幛绣幕,虽列着神主, 却看不真切。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 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青衣乐奏,三 献爵,拜兴毕,焚帛奠酒,礼毕,乐止,退出。 众人围随着贾母至正堂上,影前锦幔高挂,彩屏张护,香烛辉煌。 上面正居中悬着宁荣二祖遗像,皆是披蟒腰玉;两边还有几轴列祖遗影。 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 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 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贾蓉系长房长孙,独他随女眷在槛内。 每贾敬捧菜至,传于贾蓉,贾蓉便传于他妻子,又传于凤姐尤氏诸人,直 传至供桌前,方传于王夫人。王夫人传于贾母,贾母方捧放在桌上。邢夫 人在供桌之西,东向立,同贾母供放。直至将菜饭汤点酒茶传完,贾蓉方 退出下阶,归入贾芹阶位之首。凡从文旁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者, 贾珍为首,再下从草头者,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俟贾母拈香 下拜,众人方一齐跪下,将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阶上阶下两 丹墀内,花团锦簇,塞的无一隙空地。鸦雀无闻,只听铿锵叮当,金铃玉 珮微微摇曳之声,并起跪靴履飒沓之响。一时礼毕,贾敬贾赦等便忙退出, 至荣府专候与贾母行礼。
一 二 三
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期发展 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 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的演变
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 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 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 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宗法制度
*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
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是中国奴隶社会特有并延续到封建社会的父权家长制的
大家庭形式。
*进入封建社会后,这一制度虽发生了变化,但维护统治
的功能并未改变。
(一)宗法制由父系氏族的家长制演变而来。
父系氏族社会,世袭以父亲计,父亲支配着家庭成员。 1、父权制后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产生,父亲死后,其权力和 财产需要有人继承,这样就按一定规则建立了继承程序。 2、父亲生前的权威仍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亡灵的保护,于 是产生了对男性祚的崇拜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 为宗法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商代卜辞中有“王族”、“三族”、“五族”、“多子族”等,还有 “大宗”、“小宗”等。 *商代土地和奴隶为国家所有,诸帝是土地和奴隶的所有者。除王畿之田 由天子直辖外,其余土地和奴隶按嫡庶分封给宗族和亲属,作为俸禄,世 袭享用。 *据《史记·殷本记》载,商代王子受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 氏、空桐氏、稚氏、目夷氏等。 *天子以下的各级奴隶主再把土地和奴隶以同样的方式分封给自己的宗族、 亲属。 周代分封制是商代分封制的扩大
(二)进入阶级社会,宗法制逐渐形成。
1、禹传位于启,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确立。
“大人世及以为礼”(《礼记·礼运》),以子继父为世,以 弟继兄为及,王位世袭制随之确立。
*据《史记· 夏本纪》载,夏共14世、17帝,其中2次是兄终 弟及,1次是弟之子死而王位复归兄之子,其余为父死子继。
2、商代宗法制更趋严密。 实行传子与传弟并存。 *商代31帝中传弟的就达到14个,早期甚至是以传弟为主。国家权力更 替制度的不明确影响了商朝的政治与社会稳定。据《史记·殷本记》载: “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 九世乱”、“诸侯莫朝”的局面。 *殷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代替。如弟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 “微”,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 却不能承袭帝位。帝乙的小儿子辛(即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 继承了殷商的帝位。正是这位辛使殷商走向灭亡。这说明殷商末期,嫡 长继承制已经确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 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敬宗所以尊祖祢 也。 ——《礼记·丧服小记》
别子,是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嫡生子,即嫡长子的同母兄弟。 “但此名别子,则就诸公子之中专推其嫡弟言之。有别出诸弟之义。故 公子原该母庶二弟,而此别子 则专用母弟,不问长幼,而以嫡为主。” —— (清)毛奇龄 《大小宗通释》 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 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别子不敢祖诸侯,只能分出另立一系。这种别子往往受封为卿大夫, 领有封邑采地。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祢,是诸弟之意。继祢,即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是大宗的旁支。 别子的庶子,不能继别,应尊奉继别者为宗,相对而言,就是小宗。 他们也是以嫡长子为嗣,这个嫡长子无权继别,但可继祢,称继称小 宗。祢,是已故父亲在宗庙中的神主。继祢者有权祭祀父亲,是父亲 的合法继承人。庶子除了宗奉直系大宗外,还得宗奉这个继祢小宗。 传至五代后,因其与别子的关系超出同一高祖的范围,因此不再祭祀 别子的祖先,而另祭本支的祖先,故称小宗。
1、严格嫡庶之分,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度。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 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 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 尊祖之义也。是故有继别之大宗,有继高祖之宗,有继曾祖之宗, 有继祖之宗,有继祢之宗,是为五宗。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 皆庶也。此制为大夫以下设,而不上及天子诸侯。 ——《礼记·大传》
(一)西周宗法制的完善。
*据黄河流域周原(今陕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时, 嫡长继承制还没完全确立。古公少子季历继承了王位,而长子泰 伯、次子仲雍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长 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次子姬发(长子伯邑考,在文王生前去 世 )。 *周灭商后,承袭商人文化,结合本族原有习惯,将分封制与原 有的宗法制紧密结合。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 延续了下来。 *西周宗法制度的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