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
港股分拆a股上市的政策

港股分拆A股上市的政策一、背景介绍港股分拆A股上市是指香港上市公司将其在内地设立的子公司通过分拆的方式在内地A股市场上市。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香港公司进一步扩大其在中国内地的业务,并提高公司价值和知名度。
为了促进这种跨境合作,相关政策也得到了制定和完善。
二、政策框架1. 香港上市公司资格要求•公司规模:香港上市公司需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以确保其在内地市场具备竞争力。
•过去业绩:香港上市公司需有稳定增长的业绩,且连续几年保持盈利。
•股权结构:香港上市公司需符合内地相关法规对于外资持股比例的要求。
2. 子公司资格要求•注册资本:子公司需满足内地相关法规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
•行业准入条件:子公司需符合内地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如金融、房地产等行业需要特别审批。
•税务规定:子公司需遵守内地相关税务规定,如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
3. 上市流程•上市申请:香港上市公司需向内地证券监管机构递交上市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
•审核程序:内地证券监管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财务状况、业绩表现、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审核。
•发行方式:上市公司可选择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
•上市定价: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估值,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
•上市交易:股票成功上市后,可在内地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三、政策优势与挑战1. 政策优势•扩大投资机会:港股分拆A股上市政策为香港上市公司提供了进入内地市场的途径,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范围。
•提高企业价值:通过在内地A股上市,香港上市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企业价值和竞争力。
•跨境合作促进:港股分拆A股上市政策促进了香港和内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有助于推动两地金融市场的发展。
2. 政策挑战•不同监管体系:香港和内地的证券市场存在不同的监管体系和规则,需要解决跨境监管的问题。
•股权结构限制:内地对外资持股比例有一定限制,香港上市公司需要调整股权结构以符合内地法规要求。
•市场波动风险:由于不同市场间存在差异,投资者需要面对来自两个市场的风险。
a股 b股 港股

a股 b股港股【原创版】目录1.A 股、B 股和港股的定义与区别2.A 股、B 股和港股的交易规则和制度3.A 股、B 股和港股的投资风险和收益4.A 股、B 股和港股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正文A 股、B 股和港股是我国三种主要的股票类型,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定义、特点和投资价值。
A 股是指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票,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主要面向国内投资者。
A 股市场的规模最大,也是我国股票市场的主体部分。
A 股的交易主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B 股则是指在我国境内上市的,以外币为交易货币的股票。
B 股市场主要面向外国投资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
B 股的交易同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港股则是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的股票,以港币为交易货币。
港股市场是国际性的市场,面向全球投资者。
港股的交易主要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进行。
在交易规则和制度上,A 股、B 股和港股也有所不同。
A 股和 B 股的交易时间为每天的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00 至 3:00,而港股的交易时间为每天的上午 9:30 至 12:00 和下午 1:00 至 4:00。
在交易制度上,A 股和 B 股采用的是 T+1 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需在次日才能卖出,而港股采用的是 T+0 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当日即可卖出。
在投资风险和收益上,A 股、B 股和港股也各有特点。
A 股市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但收益也相对较低;B 股市场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略高于 A 股市场;港股市场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则更高。
展望未来,A 股、B 股和港股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A 股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健发展,B 股市场将逐步与 A 股市场接轨,港股市场则将继续保持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股和a股的区别

港股和a股的区别港股指的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A股指的是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股票。
港股和A股在很多方面有着不同,下面将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第一,交易所所在地不同。
港股是在香港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票,而A股是在中国A股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
这意味着港股市场的监管和规则是由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而A 股市场的监管和规则是由中国的证监会负责。
第二,市场参与者不同。
在港股市场,除了香港本地的投资者外,还有许多全球投资者参与其中。
而在A股市场,主要是中国境内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进行交易。
第三,交易时间不同。
港股市场的交易时间相对较长,每天早上9点半开盘,下午4点结束。
而A股市场的交易时间较短,早上9点半开盘,下午3点结束。
第四,交易币种不同。
在港股市场,交易的币种是港币。
而在A股市场,交易的币种是人民币。
第五,交易机制不同。
港股市场采用的是跑马式交易机制,即按照报价的先后顺序进行交易。
而A股市场采用的是连续竞价交易机制,即在特定时间段内按照报价的优先级进行交易。
第六,股权结构不同。
在港股市场,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较为灵活,可以存在多类股票,并且外资可以持有相对较高比例的股权。
而A股市场的股权结构相对较为严格,只能存在一类股票,并且外资在持股比例上受到一定限制。
第七,投资者保护不同。
港股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较为健全,投资者权益受到较好的保护。
而A股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对较弱,投资者在维权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第八,境内外政策差异。
在港股市场,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等机制投资港股。
而在A股市场,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和RQFII等机制投资A股。
第九,上市条件不同。
在港股市场,上市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包括市值要求、盈利要求等。
而在A股市场,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包括市值要求、盈利要求、股权结构要求等。
第十,投资机会不同。
由于A股市场的盈利预期相对较高,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在A股市场寻找增长机会。
A股与港股上市对比分析教材(PPT 38页)

第一章 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的比较分析
1.1.2 目前香港二级市场对于远程医疗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统计
与A股市场相比,香港市场的市 盈率估值普遍偏低,但是对盈利 增速较快、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会 给与较高的估值。
市盈率较高的如精优药业、广州 药业股份、同仁堂国药,均因为 盈利增长较快,且有一定规模。
就上市费用而言,香港上市所需费用通常高于A股。
贵公司已具备在香港发行H股或红筹股的基本条件。对于H股上市企业的股份,当前还不能 实现全流通,但是45号文的颁布解除了第一道枷锁,未来有望实现全流通;同时,红筹上市 企业的股份,无论老股东持有的股份还是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在境外发行,因此其转让交 易能够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全流通,然而,红筹上市面临10号文的限制,需通过系列程序规避 商务部的审批。
目录
第一章 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的比较分析
3
第二章 A股与港股的首发对比分析
16
第三章 在香港上市的关注点
25
第四章 附件
29
第一章
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的比较分析
一、估值水平比较
第一章 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的比较பைடு நூலகம்析
1.1.1 目前A股二级市场对于远程医疗服务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统计
当前通化东宝市盈率最高为152.72倍, 通化东宝公司公司主营中西成药、生物 制品及塑料建材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香港市场主要 中药类公司
0239.HK
白花油
0858.HK
精优药业
0867.HK
康哲药业
0874.HK 广州药业股份
8138.HK
同仁堂国药
2877.HK
神威药业
港股与A股的比较

港股与A股的比较2014-10-12谭根林字号:小中大港股就是香港的股票,是有些人认为成熟资本市场的股票,实际也是财富分配的工具。
那么港股和A股有什么不同呢?第一、上涨的顺序不同。
港股的上涨顺序是从大盘蓝筹股开始,到垃圾股疯狂上涨结束。
相反,A股是以垃圾股上涨开始,到大盘蓝筹股的上涨结束。
第二、欺骗的方法不同。
香港的股票比A股更有欺骗性,在港股市场,有一大批职业骗子在合法的欺骗股民,A股只有庄家在操纵股价,庄家操纵股价的危害性远远低于合法的职业骗子。
比如,香港的股票,10年内有从每股3百万元跌到3毛钱的股票,也就是说,10年前的300万,现在只有0。
3元,想想这个风险是多么的巨大。
香港的职业骗子是怎么操作的?它们是这么操作的,第一步,职业骗子合伙沽空股票,由于这些是职业骗子,大家就不要因为香港的监管机构会出来监管。
第二步,大幅度折价配股,比如,职业骗子从1元开始沽空股票,然后在0。
1元获得配售股票。
第三步,合并股票,将股票由100股或者10股合为一股,然后再沽空,再合股,一直要让你输得眼泪都流不出来。
第三、为了配合合法的骗子,香港增发股票和A股不同。
A股要增发股票有盈利增长要求,如果没有盈利增长或者亏损的公司是不允许增发股票的,香港不一样,只要公司的股东会批准想增发就增发,而那些骗子公司的所谓股东都是合法的骗子。
这类合法骗子的公司一般没有大股东,或者有大股东,也很快就会消失,因为这些人办公司的目的纯粹就是为了欺骗股民。
不然,大家想想,300万元一股的股票怎么变成0。
3元一股。
第四、查香港的股价要收钱,一次一毛,10元起价,查A股的股价全部免费。
第五、买卖股票的风险不同。
A股的股票都存在股东名下,即使证券公司倒闭,也不影响你的股票,香港就不是这样,而是存在你委托买卖的机构名下,如果该机构倒闭,你就麻烦大了。
香港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小股东不容易接触到上市公司,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
怎么对付香港的职业骗子,请买卖香港股票的朋友用以下办法:第一、坚决不买没有单一大股东的股票。
港股中芯国际与a股中芯国际的股东

港股中芯国际与a股中芯国际的股东中芯国际是一家知名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在港股和A股市场上都有上市公司。
对于股东来说,了解中芯国际的股权结构以及股东的权益,不仅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还能了解企业的治理和发展状况。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港股中芯国际的股东结构。
据披露的信息显示,港股中芯国际的股东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公司创始人、国有企业、海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散户投资者。
其中,公司创始人持股比例较大,是中芯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国有企业是中芯国际重要的股东之一,代表着国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支持和重视。
同时,海外机构投资者也是中芯国际的重要股东,他们的参与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国际化战略。
值得一提的是,中芯国际也得到了一部分散户投资者的支持,这反映了公司在公众市场的认可度和口碑。
与此同时,A股中芯国际的股东结构也有一些差异。
A股市场的中芯国际主要受到国有企业和散户投资者的关注。
国有企业持有大量股份,代表了国家在A股市场上对中芯国际的重视和支持。
而散户投资者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参与不仅为中芯国际注入了更多的流动性,还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反馈和声音。
值得一提的是,A股市场对中芯国际的关注度较高,散户投资者往往更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价值,而非短期的市场波动。
无论是港股还是A股中芯国际的股东,都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作为股东,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都应该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和决策。
通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战略规划,股东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前景和风险因素,从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此外,股东还应该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行使股东权益来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公司决策的平等性与公正性。
总之,了解港股中芯国际与A股中芯国际的股东结构以及股东的权益对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
通过了解中芯国际的股东背景和公司治理情况,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公司的发展前景和风险状况,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a股、港股信息披露规则的异同

a股、港股信息披露规则的异同
A股和港股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一些方面存在异同。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共同之处。
A股和港股都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以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准确、及时和全面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信息披露规则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防范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然而,在具体的规则实施上,A股和港股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A股和港股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披露的财务报表格式、披露频率和披露内容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监管机构也有所不同,A股由中国证监会监管,而港股则由香港证监会监管,这意味着信息披露规则的执行和监管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A股和港股在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港股市场通常更加注重及时披露信息,以保障投资者权益,而A股市场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一些滞后。
另外,对于跨境上市的公司来说,A股和港股的信息披露规则也存在差异。
这些公司需要遵守两个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可能需
要进行双重披露,这增加了其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和成本。
总的来说,A股和港股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一些方面存在异同,
这也反映了不同市场的监管理念和制度安排。
投资者在进行跨境投
资或者选择投资标的时,需要对不同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有所了解,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

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2016年6月,华资实业接到的证监会反馈意见中,被要求“说明本次增资是否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如否,请公开承诺。
”同样在上半年接到反馈意见的奥马电器,也被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如媒体所质疑的一样,通过定增规避构成借壳。
同样接到此类反馈意见,被要求说明本次或未来是否可能达到借壳标准的还有三元达和海润光伏等公司。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原《重组办法》做出了一系列修改,尤其是明确了对借壳上市认定的一系列规则。
根据这些公司的反馈回复,新规之下,它们或许依然不会被认定为“借壳上市”。
但如奥马电器和博盈投资这样曾被市场热议的案例,在港股规则中则已难逃“借壳”。
社群有群友在《征求意见稿》发布的第一时间,解读此次对借壳认定的修改颇有港股市场认定反向收购时“五项测试指标”的意味。
而小汪在阅读新规时,也确实在此次修改中看到了不少港股市场上市规则的影子。
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对于成长阶段较为早期的A股市场来说,监管体系的构建绝非一日之功。
那么国内关于规避借壳限制的政策还有哪些可能性呢?今天小汪@并购汪,就带大家对比一下作为成熟的资本市场,港股借壳规则究竟能给未来A股带来怎样的启发。
1、港股市场“借壳上市”认定相关主体规则∙五项测试指标根据香港联交所现行《上市规则》,某项资产收购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比率为100%以上,即为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这些比率具体包括: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例,和股本比率。
这就是社群群友所提到的“五项测试指标”,在香港上市规则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借壳上市学名反向收购所谓“借壳上市”,在港股市场被称为“反向收购”。
社群的小伙伴评论香港方面规则,“买壳”与“借壳”相互割离,只有构成反向收购的交易才从实质上构成了“借壳上市”,而通过各种方式避免被认定为反向收购的交易,常被通俗称为“买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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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与A股的借壳规则对比分析
2016年6月,华资实业接到的证监会反馈意见中,被要求“说明本次增资是否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如否,请公开承诺。
”
同样在上半年接到反馈意见的奥马电器,也被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如媒体所质疑的一样,通过定增规避构成借壳。
同样接到此类反馈意见,被要求说明本次或未来是否可能达到借壳标准的还有三元达和海润光伏等公司。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原《重组办法》做出了一系列修改,尤其是明确了对借壳上市认定的一系列规则。
根据这些公司的反馈回复,新规之下,它们或许依然不会被认定为“借壳上市”。
但如奥马电器和博盈投资这样曾被市场热议的案例,在港股规则中则已难逃“借壳”。
社群有群友在《征求意见稿》发布的第一时间,解读此次对借壳认定的修改颇有港股市场认定反向收购时“五项测试指标”的意味。
而小汪在阅读新规时,也确实在此次修改中看到了不少港股市场上市规则的影子。
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对于成长阶段较为早期的A股市场来说,监管体系的构建绝非一日之功。
那么国内关于规避借壳限制的政策还有哪些可能性呢?
今天小汪@并购汪,就带大家对比一下作为成熟的资本市场,港股借壳规则究竟能给未来A股带来怎样的启发。
1、港股市场“借壳上市”认定相关主体规则
∙五项测试指标
根据香港联交所现行《上市规则》,某项资产收购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比率为100%以上,即为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这些比率具体包括: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例,和股本比率。
这就是社群群友所提到的“五项测试指标”,在香港上市规则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借壳上市学名反向收购
所谓“借壳上市”,在港股市场被称为“反向收购”。
社群的小伙伴评论香港方面规则,“买壳”与“借壳”相互割离,只有构成反向收购的交易才从实质上构成了“借壳上市”,而通过
各种方式避免被认定为反向收购的交易,常被通俗称为“买壳上市”。
对于构成重大资产收购的公司,上市公司欲实施收购前需向联交所和上市委员会咨询是否构成反向收购,交易如被认定为反向收购,则需履行IPO程序。
而关于是否构成反向收购,判定标准主要有下列四项:
(1)进行非常重大资产收购的同时,发生或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2)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3)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24个月内,新控制人进行非常重大资产收购(12个月内完成一连串交易,将被合并视为一项交易处理)。
(4)香港联交所保留自由裁量权。
换言之,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当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24个月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累计注入资产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例,和股本比率任一指标高于100%,都将被认定为反向收购,以IPO申请的标准进行审批。
同时,香港联交所保留自由裁量权。
2、A股新规与港股借壳认定规则的对比
在新规下,小汪@并购汪把监管层对“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分为下列四项:
(1)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的资产重组;
(2)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3)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股份等五个指标,其中任一达100%;同时增设主营业务根本变化特殊指标;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以上情形的认定需剔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和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影响;
我们将以上方面跟港股借壳认定的主体规则进行对比如下:
可以看出新规显然大量借鉴了港股方面的监管经验和理念。
控制权变更的时间期限,从以前的首次累计原则,变为规定时限内;原先的单项指标,也借鉴港股方面变为了五项指标。
五项指标的同时存在,使企业很难通过第三条相关安排来避免构成“借壳上市”。
同时,证监会也明确表示控制权的变更,将从“股本比例”、“董事会构成”、“管理层控制”三个维度进行判定,这使得此前一些交易的通过控制权从有到无规避“重组上市”的思路可行性也已经不大。
从这个角度来说,新规确实将会对“炒壳”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但事实上,在主体规则已经十分靠拢的情况下,A股市场对于“借壳上市”的监管,在实质上依然和港股市场有着很大的差距,这些差异究竟又是由什么造成的呢?
3、相关配套制度和主体规则形成了完整的监管体系
上一节我们解读过,在港股市场构成“反向收购”的交易,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借壳上市”。
而除了通过上述对“反向收购”的认定标准来规范“壳”市场,限制“炒壳”行为外,港股对没有被认定为“反向收购”的非常重大资产收购,也有诸多限制和安排。
这使得交易无论是否被认定为“反向收购”,上市公司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资本运作都将受到很大限制。
新旧资产的更替:24个月内不得出售原有业务
根据《上市规则》,除非被认定为反向收购,或所出售资产为向上市公司新控制人或关联方购买的资产,否则上市公司不得在控制权变更后的24个月内出售其原有业务。
所以,若不构成“反向收购”,那么上市公司的资产剥离与整合,需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前就进行完毕。
而监管层的这一安排,恰恰使得这些原本不希望构成反向收购的公司,在事先进行了资产剥离后,反而更加容易构成反向收购了。
∙选壳陷阱:现金资产公司会面临停牌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如上市发行人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该上市发行人会被要求停牌,并被视为非上市公司。
如申请复牌,联交所将按照申请新上市公司进行处理。
换言之,像A股某些自身已经没有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港股将会面临被停牌的风险。
且一旦停牌,申请复牌时将按照IPO 标准进行审核。
借壳方在选壳时需要警惕,香港上市的三元集团就曾因壳公司体内已经没有实际业务,新股东入股后提出的复牌建议一直未能获得联交所批准,导致长时间停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同时,这也意味着,如果不构成“反向收购”,公司需在控制权变更前进行资产剥离,又在短期内无法注入大体量资产,那么在进行资产剥离时将需要保留部分支撑上市地位的业务在上市主体的体内。
∙收购股份超过30%,即触发全面要约条款
香港方面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时,即强制触发全面要约条款,必须要向公司所有股东发起全面要约。
而收购方在这种情况下需证明自己具有进行全面要约收购的资金实力。
这就意味着,一旦触发要约,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所需资金将大幅提高,给收购方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也会给接下来的资本运作带来诸多麻烦。
而如果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到30%,希望“借壳”的买方将会面临较大的摊薄,对控制权产生威胁,给交易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申请“清洗豁免”,来避免提出全面要约收购。
但香港证监会对清洗豁免的审批同样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并且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4、一个成熟资本市场应该有什么监管规则
综合上述主体规则和相关配套规则,我们可以看出,除了主体方面对“借壳上市”的认定之外,港股规则中还对交易前后新旧资产的更替做出了限制。
同时,即使已经规避了对“反向收购”的认定,也妥善安排了新旧资产的更替,还需说服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从而能够向证监会申请“清洗豁免”。
对比A股市场,在主体规则之外,仅有“收购股份超过30%,即触发全面要约条款”一条和港股方面保持了一致。
但由于A股上市地位十分稀缺,退市渠道不畅等原因,此条规定远未发挥出其应有的影响力。
规则的不同,使的在A股规避“借壳上市”和在港股规避“反向收购”相比,就像打游戏时的Easy模式和Hard模式。
港股作为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其规则的安排环环相扣,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涉及交易的各个环节。
而这种规则和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补充,进而形成完整链条的监管体系,正是A股市场将在未来继续向港股市场学习并完善的东西。
结语:
小汪的同事时常感慨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在用三年走过其他资本市场三十年的路途,以惊人的高速不断向前发展。
社群的小伙伴们也经常感慨市场的瞬息万变,和政策的变化莫测。
然而无论将会如何变化,一个向成熟发展的资本市场,必将需要建立一个成熟完整的监管体系;而在一个成熟的监管体系之下,这些规则或许细节不同,但一定会被建立起来。
对A股来说,一切或许只是时间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