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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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之编制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之编制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之编制说明一、概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是高新技术认定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包括了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用于规范和标准化审计工作的实施。

二、编制主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主体为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它具备高新技术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

三、编制程序:(一)准备工作:首先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分析,明确企业的基本情况,审计方案的制定应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的范围和目标;(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它具备高新技术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要进行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主要包括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内部控制流程及相关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如果企业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编制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审计师应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应及时予以改进完善;(三)审计程序: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技术、产品、专利、研发投入、人员结构、管理制度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审核,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具有合法性出发,要对企业各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排除虚报冒领等可能存在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四)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它具备高新技术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作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依据提交给管理机构。

该报告除包含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外,还要反映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事实依据,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建议,认真、客观、负责地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工作。

四、编制要求:(一)条理清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必须条理清晰,内容必须全面、准确、详实,审计过程中,对事实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和依据。

(二)严格把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要认真、细致、严格地把关,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严格按照高新技术认定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获得有力的证据和资料。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5•【字号】长府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5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第三章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第四章打造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第五章构建综合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第六章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七章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第八章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第九章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意见》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和建设的法人企业、项目、园区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申请的资金和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部门受理,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适时兑现。

第二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第四条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经核实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对企业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

推进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推进目标: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投入主体作用。

推进措施:1.对全市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按其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不含政府投入部分)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27•【字号】津科基〔2016〕139号•【施行日期】2016.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基〔2016〕139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11月27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本市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引导本市科技人员围绕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为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条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与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向自然科学基金捐资等方式资助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第四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政策,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的方针。

第六条确定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组织第七条市科委根据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结合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编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批准项目立项,并委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管理等工作。

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第一章报告内容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说明部分(一)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二)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及性质、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立项代码、项目执行期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2、项目投资总额和投资预算安排;3、财政资助的项目资金用途及会计财务处理办法;4、项目申报书上企业承诺的有关事项。

(三)项目实施情况简述三、项目投资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一)项目投资资金到位情况;(二)项目投资资金支出情况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四、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项目完成累计销售收入(含技术服务收入)情况;(二)项目完成累计净利润情况;(三)项目完成累计缴税情况。

五、审计结论第二章注意事项一、关于审计依据:在说明段中应明确《项目任务书》作为审计依据。

二、关于投资总额:应详细报告投资情况,包括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含为实施本项目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部分)。

三、关于资金支出情况:应按固定资产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两类分别列示。

四、关于项目收入确认:不仅包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应包括通过项目技术开发和培训服务、项目技术转让、承包工程、出租等方式实现的收入。

五、关于时间一致性问题:审计报告应注意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性。

审计时段为项目执行期起始日(一般取自起始日所在月份)起,到项目实际完成时间止。

六、关于项目累计销售收入:指从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起始日起到项目实际完成时间止,项目实现的总收入。

七、关注企业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不可将非项目活动的财务内容列入项目核算。

八、注意把握项目实现的收入与支出是否配比、利润是否合理。

九、关于报告使用范围问题:报告末尾应注明“本报告仅供****验收使用”。

第三章基本要求一、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附当地注协的防伪标识。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甬科社〔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甬科社〔2022〕29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并加强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技基础支撑,我们制定了《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9月6日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并加强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技基础支撑,根据《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基金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项目资助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交叉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先进材料、精密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网络、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基因技术、精准医疗、低碳能源、氢能与储能、绿色化工与环境治理、合成生物学、农业生物性状、海洋资源绿色开发、数理力学等领域和学科交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三条基金项目资助资金纳入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研究项目。

科技经费审计相关规定

科技经费审计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江苏省科技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含审计报告格式

江苏省科技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含审计报告格式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根据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各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经费审计是指对科技计划管理中的资金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包括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前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为江苏省科技计划体系所有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计划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经费为科技项目合同总经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范围:省财政经费拨款3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以及后补助类、贷款贴息类科技项目。

第六条省科技厅审计部门(审计处)为科技项目审计主管处室,必要时可会同厅计划处或相关业务主管处联合开展审计工作。

第七条科技项目财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科技项目申报及立项中涉及的财务指标真实性。

重点审查自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或确有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可行性和偿还能力等,项目预期指标是否能够实现。

(二)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包括对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特点制定科技项目经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落实责任制情况。

(三)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

包括单独核算情况,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

成本专项审计报告

成本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邹贵会专审字[2009]016-1号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8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08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08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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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编制要求
一、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2.企业及专利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企业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尤其应说明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3.申请资助项目上年度专利产品销售额。

(1)企业申请资助的项目产品应用了哪些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2)上述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及明细表(样式见附件);
4.报告附注
(1)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包括会计制度、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存货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原则;
(2)适用的税费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二、注意事项
1.关于审计依据:在说明段中应明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项目操作规程》作为审计依据;
2、“专利产品”是指实施单位生产销售的运用了一项或多项已获授权的专利的产品。

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应为该实施单位。

运用正在申请而未获授权的技术生产的产品不能称为专利产品;
3.关于时间问题:上年度系指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关于报告使用范围问题:报告末尾应注明“本报告仅供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项目申报使用”。

5.关于报告附注:财务报告附注随审计报告附送,并非审计报告附件。

三、基本要求
1.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2.审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3.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
4.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5.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专利产品销售额明细表
________年度
企业负责人签字(签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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