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的验收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达到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
二、验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广州市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三、验收程序1.前期准备阶段(1)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提供监理报告;(3)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阶段(1)由建设单位组织现场检查;(2)监理单位应参与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3)施工单位应配合现场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专项检测阶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检测,如结构安全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等。
4.验收结果评定阶段由相关单位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四、验收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3.消防设施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4.电气安全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给水排水设施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设计规范》(GB50015)。
五、注意事项1.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工作;2.在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测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环保问题,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3.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六、竣工联合验收报告1.竣工联合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签署;2.竣工联合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概况及质量状况;(2)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竣工联合验收结论。
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介绍0927

七、验 收 程 序
4
出具结果
(1)所有专项验收(备案)都通过的项目,牵头部门在“联 合验收平台”出具《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联合验收意见书》(原件交换至对应归口的市、区政务服务中 心)。建设单位可在申请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如需结果文书 原件,建设单位可到牵头部门对应归口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领取。
监督
白蚁 防治
光纤到 户通信
配套
防雷
规划
房屋 建筑
水土 保持
消防
人防
档案 环保 设施
质量竣 工验收
监督
规划
消防
白蚁 防治
园林 绿化
市政基 础设施
水土 保持
环保 设施
人防 档案
五、职 责 分 工
牵头部门
(建设部门)
1.牵头组织所监管工程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统一受理、 现场验收、出具结果),并具体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工 作。(委托质量监督机构) 2.全部专项验收(备案)通过后,出具《广州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
各专项验收 (备案)部门
1.审核专项验收(备案)申报材料 2.不参加现场验收的,登记情况 3.填写专项验收(备案)事项意见(三级审核)
十一、系统账号开通
9月29日(周六)前盖章发送邮箱:gzjwzac@
十二、沟 通 交 流
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交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9.27
工、监理单位,企业反映没有招标投标情况 以自行决定发包形式
备案表,但确实已经拿到了中标通知书,这
个情况怎么处理?
施工许可办理交流
13 企业反映工程名称过长无法保存上传 14 一个施工许可证能否对应多个规划许可证? 15 办事指南说不需要委托监理的,应提交建设单位工
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

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最新版】目录1.广州市联合验收的背景和目的2.联合验收的定义和范围3.联合验收的具体内容4.联合验收的实施流程5.联合验收的注意事项正文【一、广州市联合验收的背景和目的】随着广州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项目日益增多,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规范联合验收工作,加强对建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二、联合验收的定义和范围】联合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环保、绿化等各方面进行一次性的综合验收。
联合验收的范围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项目。
【三、联合验收的具体内容】1.规划验收: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包括用地规划、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2.设计验收:检查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
3.施工验收:检查项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
4.消防验收:检查项目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包括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
5.环保验收:检查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噪声、废水、废气等排放标准。
6.绿化验收:检查项目绿化设计是否符合城市绿化要求,包括绿地面积、绿化率、绿化树种等。
【四、联合验收的实施流程】1.建设单位向各有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2.有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和资料审核。
3.各有关部门按照验收标准,分别出具验收意见。
4.建设单位汇总验收意见,报送联合验收办公室。
5.联合验收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审。
6.联合验收办公室出具验收结论,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五、联合验收的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提前了解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2.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的查验和审核工作。
3.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

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摘要:一、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背景及重要性二、联合验收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三、联合验收的原则和目标四、联合验收的工作流程五、联合验收的具体措施六、联合验收的保障措施七、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背景及重要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州市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项目数量逐年攀升。
为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联合验收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联合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验收活动。
联合验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
三、联合验收的原则和目标联合验收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旨在实现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四、联合验收的工作流程联合验收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联合验收、整改落实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收集验收资料等;联合验收阶段主要包括现场查验、资料审核、会议讨论等;整改落实阶段主要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总结阶段主要是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告。
五、联合验收的具体措施1.明确验收职责,强化部门协同。
2.制定验收计划,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3.规范验收程序,提高验收工作的透明度。
4.严格验收标准,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5.建立验收档案,实现验收信息共享。
六、联合验收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联合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政策法规,为联合验收提供制度保障。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验收队伍的业务素质。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联合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七、总结与展望广州市联合验收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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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

2022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自然资源、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竣工联合验收。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将其他验收或者备案事项纳入竣工联合验收。
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督促指导;省负责自然资源、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第1页共6页。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竣工后的联合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工作方案旨在提出一套全面、详细和深入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方案,以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二、背景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数量日益增多,相关建筑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三、联合验收方案3.1 竣工验收组成1.竣工验收小组:由相关房屋建筑工程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设计师、工程师、施工人员等。
2.竣工验收材料:包括建筑工程竣工报告、验收申请表、设计文件、竣工图纸、施工记录等。
3.2 验收流程1.提交申请: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方需向相关建筑工程部门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资料审核:相关建筑工程部门对提交的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现场勘察:验收小组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工艺、设备安装等方面。
4.技术论证:根据勘察结果,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论证,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
5.验收决议:验收小组根据勘察和论证结果,作出验收决议,形成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审批程序:验收报告经相关建筑工程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下一步审批程序。
3.3 验收标准1.建筑质量:包括建筑物结构、外墙保温、防水隔热、装饰装修等方面。
2.施工工艺:包括基坑开挖、地基处理、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方面。
3.安全措施:包括建筑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方面。
四、建设目标本工作方案的建设目标是确保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联合验收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并能够对建筑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评估。
五、实施步骤1.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落实竣工验收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任务。
3.收集竣工验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组织现场勘察和技术论证,形成验收报告。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实施细则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01]142 号)和《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权限分工,市本级所管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城乡委员会直接负责,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属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具体办理。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料的工程,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五)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六)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七)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八)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十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十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十三)公安消防、环保、档案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备案文件;(十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第八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核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等资料文件(表格样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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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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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质量问题整改记录(现场验收时 提供)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文书及整改记录 (现场验收时提供)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窗口办理流程
联合验收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系统流转完成,无需现场递交资料。 1.网上申请:建设单位登录“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 t p://),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料审核:资料审查通过后,系统发送受理通知(如资料审查不通过,系统发送补正通知)。 3.开展验收:各部门集中赴现场开展验收工作。 4 .出具结果:全部专项验收通过后,系统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有部分专项验收不通过的,出具办理结果 通知,申请单位将存在问题完善后,再次进行申请(只申请未通过的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后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意见书》(含各专项验收或备案结果文书,并同步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现场验收时提供)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 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现场验收时提供 )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批前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告知承诺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扫描上传
填报须知
填报须知:含显示拍照时间的现场照片(包括建筑物四周的道路、绿 化等环境照片、四向立面照片、建筑物天面照片及裙楼上部四周情况
照片,照片应排版后彩色打印在A4 纸上,下附有文字说明)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扫描上传
填报须知:历史规划批复文件有要求的,须提交。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扫描上传
填报须知:属于已经违法建设处理的,须提交。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扫描上传
填报须知:说明公示主要情况,属于依法需要批前公示的,应当提供 本项资料。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填报须知 无
无 填报须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
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项目合同
材料要求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 报告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汇总表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质量问题整改报告核查表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建设单位组织制定的竣工验收方案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特殊环节
无
申请材料
通用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证照 工程竣工图
用地批准手续
下载日期: 2 0 19 -9 -2 3
材料要求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下载日期: 2 0 19 -9 -2 3
1
广东政务服务网
案)各项准备工作。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联合验收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系统流转完成,无需现场递交资料。 1.网上申请:建设单位登录“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 t p://),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料审核:资料审查通过后,系统发送受理通知(如资料审查不通过,系统发送补正通知)。 3.开展验收:各部门集中赴现场开展验收工作。 4 .出具结果:全部专项验收通过后,系统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有部分专项验收不通过的,出具办理结果 通知,申请单位将存在问题完善后,再次进行申请(只申请未通过的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后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意见书》(含各专项验收或备案结果文书,并同步发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常见问题解答: 问:已办理完成的审批结果,在申请联合验收时是否需要再提交? 答:无需重复提交,联合验收系统可通过广州市电子证照库读取前一阶段已办理完成的电子证照。
支持预约办 是 理
支持物流快 否 递
联办机构
国土规划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白蚁防治管理部门、通信建设管理部门、园林部门、档案局、气象部门、水务部门、
通办范围
跨县
受理条件
在广州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一)建设工程已按《广州市城乡规划 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要求完成,具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条件。 (二)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包括:1.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2.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 .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并已完成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工作;对 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5.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四)已按人防主管部门批复要求完成人防工程建设,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五)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 (六)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开展,经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 (七)配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专项工程已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要求建成,并自主完成预验收工作。 (八)属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已完成档案工作的预检,并向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专项验收组织单位提交一式两份《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 工作预检登记表》。 (九)防雷装置按核准的设计要求建成,经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已自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十一)政府投资类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已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用地 批准手续。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与各专项验收(备案)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各部门开展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备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规划 条件核实时提交的材料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处 罚执结材料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30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 限
10 ( 工作日 )
结果名称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
结果样本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样表).doc (原网页提供下载)
办理结果类 无 型
办件类型
上报件
审批服务形 式
网上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业务系统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指南地址:http://www.gdz /portal/guide/114 4 01000074 82612P34 4 2100000036
事项版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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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扫描上传
填报须知:涉及规划条件核实告知承诺清单的,须提交。
规划条件核实所需材料(市政基础设施类)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无
实施编码
114 4 01000074 82612P34 4 2100000036
行使层级
市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实施主体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 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 限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材料分类:其他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 申请人
填报须知
填报须知:由申请单位网上填写相关资料后,在系统上打印生成,加盖 建设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填报须知:A.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同时提供变更证明。B.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
填报须知 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