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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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目得与方式建设项目得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就是项目施工周期得最后一个程序,也就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得标志。

(一)竣工验收得目得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得竣工验收程序,其目得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得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得检查与试验,考核承包商得施工成果就是否达到了设计得要求而形成得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

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生产与使用方面存在得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就是判别承包商就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得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得标志。

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得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与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得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得重要环节。

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得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得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与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与主管部门得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

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得方式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得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得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得要求,以及施工进展得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得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

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得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得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得特点虽然项目得中间验收也就是工程验收得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得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得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及程序一、竣工验收的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④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

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

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

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

如3个月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

规模较小、施工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最后一环,常常会因为资料的问题而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是指对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并批准其投入使用的程序。

为了保障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验收程序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可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

一、前期准备1. 形成验收委员会:建设单位应组织形成房屋建筑工程验收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

2. 准备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应准备完整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相关验收报告等资料。

二、开展验收工作1. 环境验收:验收委员会首先对房屋建筑工程的环境条件进行验收,包括建筑物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噪音等指标的检测。

2. 结构验收:验收委员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稳定性、抗震性能等进行验收。

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重点检查和测试。

3. 安装验收:验收委员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其设计、施工、材料等符合要求。

4. 装饰装修验收:验收委员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进行验收,检查装修工程是否合格、材料是否环保等。

5. 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确认建筑物各项指标、功能、安全性等达到规定标准。

三、验收结论1. 合格验收:若房屋建筑工程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经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出具合格验收结论。

2. 不合格验收:若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验收委员会将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进行复验。

3. 复验: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验证整改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若符合要求,则出具合格验收结论;若仍不达标,则继续整改。

四、出具验收证书1. 合格验收证书:若房屋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验收委员会将出具合格验收证书,确认工程可投入使用。

2. 不合格整改通知书:若房屋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验收委员会将出具不合格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文并茂)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文并茂)

相关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

验收流程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工作: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组织初验监理单位邀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提交验收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核查合格后,填写《竣工项目审查表》,该表格应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收文窗口(质检大厦A409室)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送达“竣工验收联系函”;质监站收文窗口核对竣工资料完整性后,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房建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房建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房建项目竣工验收流程一、前期准备1.项目立项:确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和投资估算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

3.施工准备: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进行招标采购材料和设备。

二、竣工验收流程1.竣工验收申请当建筑物主体结构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筑物结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3)建筑物使用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4)其他有关材料。

2.组织验收机构相关部门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同时,还需要组织监理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并出具监理报告。

3.现场检查专业技术人员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结构安全性、防火性能、给排水、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监理报告监理单位会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监理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2)工程质量评估;(3)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

5.竣工验收报告根据现场检查和监理报告,专业技术人员会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该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结构安全性、防火性能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建筑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建筑物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整改问题如果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要再次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整改材料。

7.颁发使用证书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会颁发使用证书。

该证书是建筑物正式投入使用的凭证,也是进行房屋买卖、转让等交易的必备证明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最后一环,常常会因为资料的问题而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

希望以下这些内容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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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

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

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

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

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

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一)竣工验收范围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对某些特殊情况。

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

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表2工程竣工应达到的标准(三)竣工验收依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

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

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

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三、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可分为单项或单位工程完工后的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两大阶段,其程序如图1所示。

图1竣工验收程序流程图(一)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如果分成若干个合同交予不同承包商实施,承包商己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约定可分步移交工程的,均可申请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一般为单位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如特殊基础处理工程,电站单台机组完成后的移交等。

承包商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后,自己应首先进行预检验,修补有缺陷的工程部位。

设备安装工程还应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无负荷的单机和联动试车。

承包商在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即可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二)单项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对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某些能独立发挥作用、产生效益的单项工程,更应竣工一项验收一项,这样可以使工程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单项工程验收又称交工验收,即验收合格后业主方可投入使用。

初步验收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还未进行最终的验收认可,只要施工涉及的有关各方进行的验收。

由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或检验。

1.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的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建工程是否有漏项。

3.检查工程质量、稳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部位的施工记录等,考查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4.检查试车记录及试车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改正。

5.在交工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的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6.其他涉及的有关问题。

验收合格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然后由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连同试车记录、试车报告和交工验收证书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

验收合同的单项工程,在全部工程验收时,原则上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三)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又称为动用验收。

业主参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如表3所示。

表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内容整个工程项目运行竣工验收后,业主应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作为最终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四)竣工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一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不可能什么问题都已处理干净,不留尾巴。

因此,即使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办理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投资项目,可能还存在某些影响生产和使用的遗留问题。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对这些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妥善加以处理,常见的遗留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留的尾工又分三种情况:(1)尾于承包合同范围内遗留的尾工,要求承包商在限定的时间内扫尾完成。

(2)尾于各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少量尾工,业主可以一次或分期划给生产单位包干实施。

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货款)仍由银行监理结转使用,但从包干投资划归生产单位起,大中型项目即从计划中销号,不再列为大中型工程收尾项目。

(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工程项目,前一期工程验收时遗留的少量尾工,可以在建设后一期工程时一并组织实施。

2.协作配套问题应考虑两种情况:(1)投产后原材料、协作配套供应的物资等外部条件不落实或发生变化,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解决。

(2)由于产品成本高、价格低,或产品销路不畅,验收投产后要发生亏损的工业项目,仍应按时组织验收。

交付生产后,业主应抓好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收节支等措施解决亏损。

3.“三废”治理:“三废”治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委员会会同地方环保部门,根据“三废”危害程序予以区别对待:(1)危害很严重的,“三废”治理未解决前不允许投料试车,否则要追究责任。

(2)危害后果不很严重,为了迅速发挥投资效益,可以同意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但要安排足够的投资、材料,限期完成治理工程。

在限期内,环保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同意,可酌情减免排污费。

愈期没有完成时,环保部门有权勒令停产产或征收排污费。

4.劳保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交付使用。

对竣工时遗留的或试车中发现必须新增的安全、卫生保护设施,要安排投资和材料限期完成。

5.工艺技术和设备缺陷:对于工艺技术有问题、设备有缺陷的项目,除应追究有关方的经济责任和索赔外,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经过投料试车考核,证明设备性能确定达不到设计能力的项目,在索赔之后征得原批准单位同意,可在验收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设计能力。

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继续作为投资项目调整、攻关,以期达到预期生产能力,或另行调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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