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3)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的时间安排、验收的内容和附录资料等。
2.验收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3.完工申请:建筑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递交完工申请,申报竣工验收。
二、资料准备
1.完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建筑施工单位递交竣工图纸、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2.验收前装修验收资料:如室内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登记表、室内装修验收报告等。
三、现场检查
1.现场勘察:验收小组成员对竣工工程进行全面的现场勘察,包括建筑结构、建筑外墙、室内装修等方面。
2.技术检查: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等进行技术检查,包括施工工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隐患等。
3.设备设施检查:对建筑工程中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
4.功能及性能测试:对建筑工程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如电梯运行测试、给排水设施水压测试等。
四、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小组根据上述的检查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2.竣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评审情况。
3.竣工工程的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4.建议的整改措施和验收结论。
五、后续处理
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建筑施工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报经建设主管部门复验,直至整改合格。
最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结束。
总结:。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建筑业人士必须收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绝对用得上!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目得与方式建设项目得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就是项目施工周期得最后一个程序,也就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得标志。
(一)竣工验收得目得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得竣工验收程序,其目得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得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得检查与试验,考核承包商得施工成果就是否达到了设计得要求而形成得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
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生产与使用方面存在得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就是判别承包商就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得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得标志。
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得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与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得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得重要环节。
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得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得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与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与主管部门得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
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得方式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得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得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得要求,以及施工进展得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得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
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得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得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得特点虽然项目得中间验收也就是工程验收得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得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得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建筑施工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建筑工程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通过对建筑施工施工质量、安装质量和工程保护质量的检查及审核,对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成情况的整体性进行综合评定的程序。
它是建设工程大致完工和正式投入使用之间确认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程内容的一次严肃考核。
竣工验收比较全面而系统,评定工程投入使用前后完成情况的整体性,并给出合理的施工质量衡量标准,能够完整地反应施工过程中的差异。
一、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完成验收前的建筑工程准备工作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善、施工图的编制、施工资金的计划、材料的报备、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及现场检验等准备工作,以保证施工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合格证明书及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前提供施工合格证明书及相关施工图纸,以供验收单位检查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充分认识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原则、施工阶段性要求,把握施工质量的各项要求,在每一项施工和安装质量检查上都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1、签订《验收记录》当施工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材料后,验收单位应当在十七日内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记录》。
2、执行《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单位完成检查后,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报告内容、检查结果及相应建议。
3、批复《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提交施工单位,经讨论确定需要及时改正的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准备相关文件,提交验收单位,由验收单位完成评定。
三、竣工验收内容1、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把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构件尺寸是否符合规定,并对施工结构、混凝土强度进行测定及检查。
2、外墙外墙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把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外墙施工抹灰等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并给出确定评定结果。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1、档案验收。
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
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唐山市建设大厦(西山道75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见附件10),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1)、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2)、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3)、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附件4)、工程移交表(附件5)、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6)、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
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
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
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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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一)、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含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宾馆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室内娱乐场所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许可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条。
许可实施主体:市公安局消防局、各区县消防处、科(大队)按现行分工分别实施:(一)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
许可条件: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法规要求;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实施程序:一、申请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经我局监督人员检查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或者申报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经部长审批后退回原申报单位,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一)初审1.标准:(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1.标准:(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