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问题的研究

文 章 编 号 : l( l X(0 6 0 — 0 0 0 【】 )卜0 9 2 0 )5 0 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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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于 嵌入 混凝 土 ,削 弱顶 棚承受 力 。
下面列 举近 年来 国 内外 因设 汁原 因造成 的 重大 工 程事 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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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工程险理赔案例

保险行业的工程险理赔案例工程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旨在为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在工程项目中,一些突发事件或事故可能会导致巨额经济损失,而工程险的作用就是为这些风险提供保障和赔偿。
在保险行业中,工程险理赔案例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会介绍一些实际的工程险理赔案例,以及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这些案件。
案例一:建筑工程意外事故在某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了一起不可预料的事故。
由于不稳定的土壤条件,一座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突然倒塌,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工程险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的处理:保险公司首先派出专业的理赔团队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
他们对倒塌建筑物的结构和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确定责任和赔偿范围。
在确认事故责任后,保险公司向施工方提供了必要的赔偿,并协助施工方重新开展修复工作。
通过及时、高效的理赔处理,保险公司为施工方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并减轻了其经济负担。
案例二:设备损坏导致生产延误在一家化工厂中,由于某个生产设备的故障,导致了生产线的停工和生产计划的延误。
工厂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工程险理赔申请,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
保险公司的处理:面对这个案件,保险公司安排专业的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他们分析了设备故障的原因,并评估了工厂的经济损失。
在确认责任和损失后,保险公司为工厂提供了及时的赔偿,并帮助工厂尽快修复设备,恢复生产。
通过这样的处理,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展现了对客户的关怀和支持。
案例三: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在一座大型桥梁工程中,发现了一系列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包括设计错误、材料不合格等。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工程的质量事故和巨额经济损失。
工程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工程险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的处理:保险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桥梁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分析。
通过分析施工记录、相关合同和技术文件等,他们确定了责任方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帮助工程方找到了专业的修复团队,以恢复工程的正常运营。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SHAO XING
PART.3
业主感受
声音很巨响, 应该是像地震一样的,
绍兴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王经理回应
昨天晚上挖土挖得深了一点,支撑倒 掉了, 原先回填的土是松的 ,以前 是靠对撑撑住,现在对撑倒掉之后, 悬臂突然之间受力。 由于事先工地上的检测数据提示有危 险,所以塌陷处的工作人员事前已经 疏散撤离。
坍塌大楼外部
Outside the collapse of the building
PART.2
事故原因
该大楼二楼走廊的吊绳承重力有问题 由于瞬间走廊的人员过于集中, 超出了钢筋吊绳的承重力度, 一根钢筋断裂,造成另一根随之绷断。 而吊索断的原因可能是螺栓松动,或者生锈等
.
PART.2
PART.2
事故照片
孟加拉国萨瓦区大楼倒塌事件
(2013 Savar building collapse)
工程背景 萨瓦区大楼归属于Sohel Rana,据称他是当地Jubo联盟的领导成 员,是正处于执政地位的人民联盟政党的青年羽翼。这栋楼被分 割成了很多独立的工厂作坊,一些商铺,一个银行,雇佣了大概 5000人左右,他在顶部擅自加盖了四层楼并用于工业生产。
PART.4
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 位的主体责任。 从业人员: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 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 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 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设计企业的限额设计、设计责任和设计责任保险

云南水力发电YUNNAN WATER POWER 186第37卷第3 期1 限额设计在国外工程项目的设计投标中,有的招标文件有工程量设计限制性的要求,以水电站举例来说,对主要的指标包括水头、装机、坝型、管线和主要建筑物的布置都基本确定,确定后基本不能更改,但为在中标后控制好工程量不突破,国内总包投标人希望设计企业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做好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1]是按照造价的限额进行满足技术要求的设计,是控制工程量的重要环节和措施。
以水电站EPC 造价为例,其静态投资主要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四个部分。
静态投资中需要限额设计的主要就是枢纽工程,包括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含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对于国外项目来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属于枢纽工程,因要符合当地的环保法规要求,国内设计院在限额设计优化方面没有优势。
枢纽工程的限额设计,要优先对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进行优化。
一般来说,常规水电站建筑工程对机电工程的价格比例在70%~80%对30%~20%。
对原设计方案过于优化后的方案是否会有技术不成熟甚至是失败的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企业的限额设计、设计责任和设计责任保险吴 毅(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51)摘 要:设计企业在给业主(投资方)进行设计的时候,业主往往要求限额设计,而过度限额设计则可能产生设计责任,如何避免设计责任,则可以考虑投保设计责任保险等方式。
关键词:设计限额;设计责任;设计责任保险;中图分类号:TB21;TL3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951(2021)03-0186-03 DOI:10.3969/j.issn.1006-3951.2021.03.046收稿日期:2020-06-03作者简介:吴毅(1971-),男,云南楚雄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国际市场开发、执行和电气设计相关工作。
勘察定损课程设计

勘察定损课程设计一、教学目标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勘察定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事故车辆进行合理的定损。
具体目标如下:1.知识目标:学生能够了解事故车辆定损的基本流程和方法,掌握车辆损失评估的原则和标准。
2.技能目标: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合理计算车辆损失,并提出修复方案。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热爱专业、敬业爱岗的情感,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事故车辆定损的基本概念和流程。
2.车辆损失评估的原则和标准。
3.现场勘查方法和技巧。
4.修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
三、教学方法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本节课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1.讲授法:讲解事故车辆定损的基本概念、流程和评估原则。
2.讨论法:分组讨论现场勘查方法和技巧,以及修复方案的制定。
3.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4.实验法:安排实地考察,让学生亲身参与事故车辆的定损过程。
四、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实施,本节课准备以下教学资源:1.教材:《事故车辆定损与修复》等专业书籍。
2.多媒体资料:事故车辆定损的图片、视频等。
3.实验设备:现场勘查工具、测量工具等。
4.实际案例:收集一批事故车辆定损的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5.合作单位:联系保险公司、修车厂等,为学生提供实地考察的机会。
五、教学评估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本节课采用以下评估方式:1.平时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提问回答等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兴趣。
2.作业:布置与课程内容相关的作业,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此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3.考试:安排一次课程考试,测试学生对事故车辆定损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案例分析报告:要求学生分组分析实际案例,撰写报告,评估报告的质量以反映学生的分析能力。
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章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当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上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五、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六、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指由设计单位为建筑工程提供设计服务过程中,为了保护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为业主提供保障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主要责任是对设计单位因设计过程中的错误瑕疵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和赔付。
下面是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1.保险责任范围:该条款明确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技术参数、施工图纸等环节中因设计错误、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损失,同时还包括第三方因设计错误而产生的损失。
2.受保人范围:该条款规定了可以作为受保人的设计单位范围,通常包括工程设计院、勘察设计院、规划设计院等具有相应资质和执业资格的设计单位。
3.保险金额:该条款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标准,通常根据设计单位的规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受保人的承保能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4.保险期限:该条款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周期进行确定。
5.免赔额和限额:该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和限额,免赔额是指在保险范围内,由受保人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对于其中一次事故或单一索赔事件在一定期限内赔付的上限。
6.赔偿方式:该条款规定了赔偿给付的方式,通常包括现金赔付和服务回报两种方式。
7.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该条款规定了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保险费一般根据设计单位的业绩和历史赔付记录进行计算,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8.保险投保和续保:该条款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投保和续保程序和要求,包括投保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年度续保等。
9.保险赔付事宜:该条款规定了保险赔付的申请条件、赔偿范围和赔偿程序等,受保人需要在发生损失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该条款明确了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合同期满、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严重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等情况。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的制定需要考虑设计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若干问题探讨

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若干问题探讨(健筑法》规定: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健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本文研究利用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来转移设计单位风险的问题.1.建设工程设计风险分析工程设计是工程质量的根本.若设计出现错误,轻则返工修复,重则可能导致工程毁损.1995年9月1日,上海市昌都大厦工地发生部分地下墙连续倒塌的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主要原因是设计的失误.设计风险主要表现为:1.1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设计方案不当;二是构造不合理,三是设计措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1.2人为风险.主要表现为设计人员主观原因而导致的设计失误或错误.1.3程序风险.建设工程设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工作,必须以规范的设计程序保证风险因素的及时处理.程序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勘察资料就进行设计;二是超出标准规范的限值范围,没有经过论证,批准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就使用;三是工程设计单位内部不严格执行设计,校对,审核等制度.2.推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作用2.1有利于增强工程设计单位抵抗的风险能力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本金普遍不高,设计收费又相对偏低,依靠自己的力量难以承受设计责任事故的后果, 因此,需要寻求一条风险分散或转移文/赵彪陈志鼎的途径,设计责任保险是一条可行又可靠的途径.设计单位可以通过交纳少量的保险费,把大部分设计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将设计风险社会化,从而增强自己抗风险的能力.2.2有利于工程设计单位的良性竞争,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险机构通过审查,为信誉好,设计质量可靠,设计水平高的设计单位提供保险,并给予优惠的保险费率;对设计责任事故多,赔付率高的设计单位,提高投保费率甚至拒绝承保,以促进设计单位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投保后,保险机构通过对设计单位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开展严格的设计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设计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促进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开展技术创新,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设计浪费,切实提高工程效益和投资效益.2.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第三者的利益责任保险在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同时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设计单位保护投资者,第三者及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外商在中国的投资项目均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投保设计责任保险,随着国内投资者工程风险意识的提高,这种要求也会越来越多.2.4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国内设计单位与国际设计公司的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的开放程度空前提高,发达国家的工程设计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要想在与运作规范的国际大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内设计单位必须按国际惯例进行经营和管理,运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来转移风险是一个重要手段.我国许多工程设计单位在与国外合作设计的过程中,已逐渐认识到设计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并在部分项目中采用.随着设计市场风险机制的建立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内的投资者也会逐渐要求设计单位参加设计责任保险,以降低设计质量事故的风险. 3.设计责任保险的性质设计责任保险作为商业保险的一种,对设计单位是否投保应采取自愿的原则.但设计责任保险同时又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直接保护了作为被保险人的工程设计单位的利益,同时又间接保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从保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又有强制性的一面,国家可以要求设计责任保险在一定范围内是强制性的.参照国家关于招标投标制度的有关规定,设计责任保险的强制保险范围可以是:1)承接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单位;2) 承接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设计单位.4.风险评估保险人对风险的评估主要是调查了解投保人的风险状况,将风险进行定量预测,找出最大潜在风险因素,在承保时选定合理的费率和免赔率,承保后向设计单位提供风险管理建议.风险评估方法有:CIM(controlled intervalandmemorymode1)法即CIM模型,也称控制区间记忆模型;层次分析(AHP)法是一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MAC法即最小可接受准则法是从保险机构的角度进行评估,当索赔概率大于50%时,该项目不予受理;工程风险模糊估算法,在分析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和结果缺乏历史数据时,该法既回避定量描述,又解决了模糊性语言描述的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弊端.集团经济研究20069下旬刊(总第207期)5.设计责任保险的类型国际上通行的设计保险是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简称为年保)和单项工程设计保险.我国目前设计责任保险主要有3种:(1)综合年度保险.工程设计单位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全部工程设计项目均投保,根据其当年承担的设计项目所遇风险和出险概率选择年累计赔偿限额.保险期为一年.(2)单项工程保险.工程设计单位对完成某项工程所进行的保险,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赔偿限额.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机构约定,最长不超过8年.(3)多项工程保险.工程设计单位对完成的多项工程设计所进行的保险,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机构约定.6.设计责任保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但其费用与(1),(2)项的每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每次索赔赔偿限额;(4)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机构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不负责赔偿:(1)外在原因造成的损失.主要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和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3)其他损失.包括间接经济损失,设计文件延误交付造成的损失,协议约定的责任,罚款罚金,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因勘察而引起的任何索赔等.7.保险费计收相关的问怎7.1赔偿限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是设计单位与保险机构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额度与项目性质,保险期限等因素有关.赔偿限额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时所确定的决算金额为准,投保时可以集团经济研究2006?9下旬刊(总第2.7期) 按预算金额确定赔偿限额,计算保险费,工程项目竣工时,根据决算金额计算保险费,多退少补.7.2免赔额免赔额是工程设计单位和保险机构在签订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合同时约定的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为调动设计单位搞好设计的积极性,从总体上降低设计风险,可考虑对不同的免赔额在保费上进行不同的优惠,免赔额越高,优惠越大.例如对于每一次事故基准免赔额为5万元时,若设计单位提高免赔额标准到10万元,可减收5%的保险费;提高到20万元,可减收10%;提高到30万元,可减收20%.具体的优惠幅度,应由保险机构与设计单位根据投保项目的性质协商确定.7.3保险期限由于工程设计责任事故发生的时间一般滞后于设计完成的时间,有时甚至滞后于工程项目实施完成的时间,而现有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在项目建成后多长时间内设计单位应承担设计责任,即我们可以认为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责任是终生制的,因此,从理论上讲,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应延续到项目报废,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但保险期限至少应延伸到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否则就起不到保险所应有的作用.具体保险期限建议由设计单位与保险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协商确定.7.4保险费率的确定确定保险投保费率时,既要考虑保险机构承担的风险,又要考虑最大限度地转移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还要考虑被保险人的经济承担能力.由于工程设计保险目前国内没有历年来损失数据的积累,给科学合理确定费率带来困难.制定设计责任保险的费率时,重点需要考虑下列因素:(1)工程设计业务的性质及其发生损害赔偿责任的概率.通过对不同的设计业务按发生赔偿的概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标准,发生赔偿的概率越大,保险费率越高.(2)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越高,说明其设计能力高,设计成果的质量越有保障,则保险费率越低.(3)该笔投保业务的数量.一般来讲,在同等性质下,投保业务的数量越大,保险费率越低.(4)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越高,设计质量越易得到保障,发生责任事故的概率越小,保险费率越低.(5)赔偿限额,免赔额和其他承保条件.赔偿限额越低,保险费率越低; 免赔额问题见7.2;其他承保条件越苛刻,保险费率越低.(6)设计单位责任事故的历史资料以及设计人员责任事故的情况.对设计单位以往发生责任事故越多,则保险费率越高,反之越低.(7)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越长,保险费率应越高,反之应越低.7.5保险费的计收工程设计责任保险采取预收保险费制度.根据被保险人上年业务收入确定其可选择的累计赔偿限额和免赔额范围,并确定适用费率.在保险单到期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有效期内实际业务收入,计算调整预收保险费,多退少补.(作者单位: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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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2004年8月,某建筑设计院(以下称“被保险人”)通过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次索赔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0万,每次索赔免赔额为人民币3万。
2004年9月,因设计人员的图纸设计错误导致工程施工后出现设计缺陷,被保险人与业主发生纠纷,2008年被保险人因业主拖欠设计费将业主起诉至法院,业主以被保险人图纸设计失误导致工程出现设计缺陷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
2011年4月,经过当地法院终审判决,被保险人败诉,法院终审判决被保险人给付业主人民币144万余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千余元,费用合计人民币145万余元。
2011年5月,被保险人代表通过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人民币157万余元,保险公司受理该保险事故后,针对该案提出下列问题:1、保单条款约定要有《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而本次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只与业主口头约定设计合同,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
2、从本次保险事故发生到被保险人和业主到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均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而保单“被保险人义务”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从本次保险事故发生,到2008年被保险人与业主起诉至法院,已过两年诉讼期。
保险公司提出上述问题,并且有拒赔倾向,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阐述下列观点:1、本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与业主之间虽无正式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但有口头协议,法院已认可,而且判决书中有明确的阐述。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虽没有提出正式的索赔申请,但已告知保险公司相关的业务人员,告知要到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后再决定是否提出正式的索赔。
3、关于两年诉讼期的问题,我国《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由此可见,工程设计单位的法律风险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一直存在,因此,合理的追溯期应与建筑物合理的使用寿命是一致的,而不应以两年追诉期为期限。
经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领导、客服人员与保险公司及时有效地沟通,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疑问反复协商,保险公司对本次保险事故的态度由有拒赔倾向,到保险双方对赔款金额达成一致,最终被保险人索赔成功,经审查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索赔单证,保险公司最终赔付被保险人128万余元。
通过这个案例说明,设计院一定要和业主签署书面的委托设计合同,同时发现问题后尽快报案,说明事情经过,即使当时责任方还不明确。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本案例能体现出被保险人在保险专业知识方面的欠缺,在保险理赔方面的弱势地位,无法与保险人进行及时高效的沟通,也能充分体现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作用和价值,能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利用丰富的保险知识、专业的理赔技能为客户服务的基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