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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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4.1 健全机构化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 完善制度化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4.3 组织培训化工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4 全员参与化工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5 隐患分级与分类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第 6.1条、第6.2条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DB37_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_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 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 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省军、潘国军、刘晓威、孙宁、贾国庆、李有臣、高发虎、彭爱田、孙延瑞、赵华、张秀文、王红国、谢家宣、朱殿卿、赵俊峰、赵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目次前言............................................................................... I II 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1)5 总体结构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2 分类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3)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4 隐患治理 (4)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5)9 隐患排查的效果 (5)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的重要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细则、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AQ-009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Z府令第347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期内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版)》安监总管四〔20××〕129号。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引言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应的工作要求。

领导责任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生产安全问题,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队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机制,以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工代表、安全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工人组成联合排查治理小组,积极探寻各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有效的隐患治理体系,避免因安全事故而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损失。

安全生产环境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环境,实行分类管理,分离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区域及作业条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应采取防爆、防毒、防彩电等措施。

对于重点部位应建立监测系统,实时了解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对生产公司职工进行安全职业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确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人员。

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知识等,培训中应有理论授课和操作实践等多种方式的结合,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生产设施维护企业应建立生产设施维护制度,对生产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隐患及时修复,设立“设施问题”专项保养损坏设施,在设施处于维修保养时,制订工艺流程,及时检测,确保设施维护与管理能力,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集合点、组织领导、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人员名单等,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在现代社会,安全生产事故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本指南旨在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1. 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体系,可以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2. 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确保合法合规,依法治理。

•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风险评估,科学分级。

•排查治理,持续改进。

3. 建设实施步骤3.1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案首先应确定建设的范围和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实施的时间计划和具体措施,制定相关标准和流程。

3.2 组建专业的排查治理团队建立由安全管理、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团队的专业水平。

3.3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根据排查方案,全面排查生产设施、设备、作业过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整理,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

3.4 制定治理计划并实施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计划,明确治理责任人和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治理质量和效果。

3.5 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体系的能力和水平。

4. 注意事项•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重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强化安全监管,形成监督执法和内部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通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事故隐患的存在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具体实施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组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1.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2. 小组应由一名企业高管或企业安全专家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排查治理工作。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2.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记录每一次排查、整改和验收的情况。

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1. 针对企业的主要生产环节和工作场所,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清单。

2. 员工应按照清单要求进行排查,明确记录发现的隐患,并及时上报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3. 小组成员应组织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进一步的核实,评估风险等级和整改周期,并制定整改方案。

五、整改隐患1.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员工对照整改计划,及时整改隐患。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验收整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组织对整改的隐患进行验收。

2. 验收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 对未通过验收的隐患,应重新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加强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

八、持续改进1. 定期总结和评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和不足之处。

2. 在总结和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和优化排查治理体系,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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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safety accidents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总体结构 (2)5.1 标准层级 (2)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1 分级 (2)6.1.1 基本要求 (2)6.1.2 一般事故隐患 (3)6.1.3 重大事故隐患 (3)6.2 分类 (3)6.2.1 基本要求 (3)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7.1.1 基本要求 (4)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7.2 确定排查项目 (4)7.3 组织实施 (4)7.3.1 排查类型 (4)7.3.2 排查要求 (4)7.3.3 组织级别 (4)7.3.4 治理建议 (4)7.4 隐患治理 (5)7.4.1 隐患治理要求 (5)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7.4.3 一般隐患治理 (5)7.4.4 重大隐患治理 (5)7.4.5 隐患治理验收 (5)7.5 隐患排查周期 (5)8 文件管理 (6)9 隐患排查的效果 (6)10 持续改进 (6)10.1 评审 (6)10.2 更新 (6)10.3 沟通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省军、潘国军、刘晓威、孙宁、贾国庆、李有臣、高发虎、彭爱田、孙延瑞、赵华、张秀文、王红国、谢家宣、朱殿卿、赵俊峰、赵一。

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事故隐患hidden risk of work safety accident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screening for hidden risk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3隐患治理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4隐患信息hidden risk information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4 基本要求4.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4.2 全员参与、重在治理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

4.3 系统规范、融合深化企业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4.4 激励约束、重在落实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

企业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5 总体结构5.1 标准层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包括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三个层级。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应规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和基本程序。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应规范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程序,明确隐患排查组织方式、排查内容与标准、隐患治理原则和要求。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应依托各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中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6 隐患分级与分类6.1 分级基本要求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6.2 分类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动力系统;——现场其他方面。

基础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7 工作程序和内容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基本要求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

7.2 确定排查项目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7.3 组织实施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排查要求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组织级别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

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治理建议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7.4 隐患治理隐患治理要求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一般隐患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重大隐患治理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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