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株洲电厂事故分析报告

株洲电厂事故分析报告1.引言株洲电厂是一家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的重点能源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发电和热力发电。
然而,在最近发生的一起事故中,该电厂发生了一次爆炸事故,导致多人死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本报告将对此次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2.事故过程描述据相关报道,事故发生于X年X月X日早上6点左右。
当时,株洲电厂的1号锅炉在高负荷条件下运行,然而,由于一系列设备故障,导致锅炉的温度和压力异常升高。
在高温和高压的作用下,锅炉发生了爆炸,造成爆炸冲击波扩散,引发了附近区域的大火。
事故发生后,电厂紧急疏散了员工,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展开灭火和救援工作。
3.事故原因分析3.1设备故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故障。
在事故发生前,锅炉已经出现了多次故障,且没有及时排除。
这些故障可能导致了燃烧不稳定,导致温度和压力异常上升。
此外,在高负荷条件下运行锅炉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3.2工作人员培训不足据相关报道,株洲电厂的一些员工在面对火灾和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没有正确的反应。
这可能是由于员工缺乏应急培训和实践经验所导致的。
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准确报告和处置事故。
4.解决方案4.1设备维护和检修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株洲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此外,对于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措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事故。
4.2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株洲电厂应加强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和爆炸等紧急情况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实际演练。
通过这些措施,员工将能够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安全意识和监管除了电厂内部的培训和教育,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株洲电厂的安全监管。
确保电厂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进行运营,并及时发现和整顿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外,加强对煤炭发电等高风险行业的监管,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安全生产

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1、魏宏省长在安全生产三个务必1月14日上午,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务必的要求:1、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2、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落实到一线管理层面;3、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到最基层层面。
2、阳煤寺家庄矿机电部电话肯定会的。
山西巡抚刚刚登位,又是大佬李某的嫡系公子,正是仕途蒸蒸日上的兴头,好光景刚刚开始。
李巡抚登位还没有几天,椅子还没有做热,阳煤一声“炮”响,加上之前吕梁那个隧道工程炸药爆炸,长治天脊化工厂泄漏污染,一连串的破事紧紧而来。
让李巡抚头皮发麻啊。
心中万分惆怅啊!肯定还是祭起法宝,常规的,保两节平安,一人有病全家吃药,勒令全省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挨家排队复查,谁签字谁负责。
市里包县里,县里包乡镇,乡镇包村里,集团包煤矿,管理人员干布包片区,人人头上有指标,有连坐之恐惧。
层层包保,划片包干,肯定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绝不拿乌纱帽冒险。
这一折腾,过年前是生产不了了。
全省煤矿基本上全都停掉,等到过完元宵节再说,也就是一直要到2013年3月份以后各家国有主力煤矿陆续才开工生产,至于地方煤矿,那就看你银子花多少,排队要趁早,拖到4月份开工也是很正常的。
反正晋人不在乎这么一点点煤炭产量的。
晋人有的是煤炭。
所以说,老是出事情,对其他煤矿影响很大。
新巡抚发怒,下面吓破胆,肯定要严刑峻法,勒令所有煤矿停工的。
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昨天(7日)下午发生瓦斯事故,已导致7人遇难。
据初步了解,发生事故的区域正在做井下工程,当时通风队在井下回风巷施工,这次瓦斯爆炸是局部瓦萨爆炸,记者最新了解到,事发时井下作业845人,升井838人。
煤兼焗2012年曾对该煤矿安全专篇进行验收,当时没有通过并提出整改意见。
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阳煤集团与国电集团公司以6:4的出资比例合资组建的500万吨煤矿,位于晋中市昔阳县境内,该项工程于2005年8月奠基,此矿井属于阳煤集团晋东公司,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斯突出矿井。
湖南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

湖南安全生产事故1、湖南煤矿致18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汲取教训5月8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就吉林桥煤矿“5·7”重大气体中毒事故进行通报,并要求深刻汲取这一重大中毒事故的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事故原因据悉,酿成这一18名矿工惨死、37人在医院接受救治(9人重伤)的重大事故,是源于与吉林桥煤矿相邻的石等下煤矿附近一个非法的废旧金属回收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将有毒有害气体直接排入石等下煤矿废弃矿井内,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吉林桥煤矿矿井内,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中毒。
目前,该非法冶炼厂数名股东已被抓获,大股东在逃。
事故详情5月7日上午11时左右,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煤矿井下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目前已造成18人死亡、37人受伤。
这起事故发生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之际。
湖南省有关部门在调查了解到,吉林桥煤矿证照齐全,产能21万吨,与其相邻的石等下煤矿(2014年10月已关闭)附近一个非法的废旧金属回收冶炼厂,从各地收来大量废旧电视机、电脑等,通过高温烧掉塑料件提取其中的金、铜等金属以图赚钱。
该厂人员为躲避环保监管,把关闭后的石等下煤矿变成了非法的废旧金属回收冶炼点,并擅自打开密闭井口,将有毒有害气体偷偷排放到巷道内。
废矿与吉林桥矿中间因采空而多处连通,而吉林桥矿生产中必须往外排风以保证井下空气正常,结果致使废矿中的废气毒气大量进入吉林桥矿,导致这一惨剧发生。
专项整治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湖南省政府领导指出,要继续深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要严格落实煤矿驻矿盯守制度,对于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强调要对已关闭的煤矿进行“回头看”,全面检查井筒密闭、设备设施拆除等情况,坚决落实关闭措施;对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领域存在的死角盲区,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湘应急通报〔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1〕16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为落实“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厅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既定工作部署,现将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情况截至2021年7月1日,省应急管理厅事故直报系统接报二季度工贸行业事故13起,死亡11人,其中确定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的11起、死亡10人。
具体如下:2021年4月12日,娄底市宏冶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涟钢210转炉厂炼钢车间清洗翻斜行星式混合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2日,“三一”重工旗下的娄底市中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违规进入正在运行的臂架专用机床查看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5日,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坐落于长沙县)实施转塔组对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5日,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邵阳市双清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17日,湖南东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湘西州花垣县)化合车间9#化合桶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31日,湖南强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的员工在车间五楼清理卫生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2021年6月1日,邵阳市新宁县大富砖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6月1日,常德市澧县顺通涵管厂检修搅拌机时未断电,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17年重特大事故

矿山事故•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2死亡通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运输事故致17人死亡调查报告•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省鸡西市裕晨煤矿“9.13”瓦斯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台湾“2.13”游览车翻车事故致32人死亡详情•云南省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道路“4•3”重大翻车事故致13人死亡调查报告•南宁绕城高速“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贵州开阳“4•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详情•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4•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江西鹰潭“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广东广河高速“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9人死亡通报•河北张家口蔚县“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通报•河南新乡“9•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安徽滁新高速“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8人死亡通报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南昌市“2•25”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浙江台州市玉环“9.25”火灾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致19人死亡详情•天津市河西区“12•1”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危险品事故•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致13人死亡详情•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
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案例2017年5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中洲村非法冶炼小作坊(简称非法冶炼小作坊)违法排放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重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相邻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桥煤矿)18人死亡、4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56.6万元。
一、事故经过1、非法冶炼小作坊生产过程(有毒有害气体产生过程)。
5月6日,非法冶炼小作坊向原石等下煤矿井下排烟试产成功后,于17时30分开始生产,至5月7日凌晨1时,共加工废弃电子垃圾约18t,投入化工煤约1050kg,提炼出含铜金属锭约150块,约6000kg。
凌晨2时30分停工,并在冶炼炉内投入化工煤(约100kg)以保温留火。
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通过排烟通道进入原石等下煤矿井下废弃井巷内。
经两矿原贯通巷道和采空区流到吉林桥煤矿+200m北大巷→四暗斜井→+250m 水平E区作业点和+150m水平B区作业地点。
经计算,直接排入吉林桥煤矿井下有毒有害混合气体总量7.2万m3,其中一氧化碳总量达1960kg∽2940kg,约1600∽2350 m3。
2、吉林桥煤矿中毒窒息事故过程。
2017年5月7日早班,吉林桥煤矿生产副矿长邓益学下井带班,共171人下井作业。
其中:其中:A区一队16人在+150m水平南翼区域作业。
B区二队39人在8个地点作业,其中:南二石门11人、东一石门+102m北煤巷、北岩巷两个作业点共7人、东一石门7煤南、北巷两个作业点共7人、西二石门西煤巷(1)、(2)两个作业点共6人、东二石门维修3人、安全员1人、绞车司机、推斗工2人,电机车司机1人、电钳工1人。
C区三队33人在+150m南大巷九石门区域作业。
D区四队28人在+150m水平南翼+125m、+135m区域作业。
E区五队51人在排水井+250m至+200m水平南段、东段和北段作业。
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分析

一、湖南省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二、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三、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四、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
五、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5月23日凌晨3时许,在辽宁省阜新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3人死亡、 24人受伤。 事发当日,一辆号牌为蒙F18597(挂车号牌为蒙F3806挂)的半挂 货车(个体运营户,驾驶室乘3人,载货核载33t、实载57.32t),自鞍山市驶往内 蒙古兴安盟,因在沈通高速公路错过出口,驶入长深高速公路后,进入阜新市境内 铁岭至朝阳高速公路306km处的彰武服务区,该车后掉头逆行,与天津市长途汽 车公司一辆号牌为津AB2626的星凯龙牌卧铺大客车(核载36人、实载54人,含1 名婴儿)相撞,导致两车起火燃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指出,事故的直接 原因为蒙F18597半挂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载逆向行驶,而大客车严重超员,则是 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原因。
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井下共有261人作 业,事发后108人安全升井,剩下的153人被困井下。后来经过全力抢险,115人获救, 38 人遇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
王家岭矿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t/a,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 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第一建设公司63处碟子沟 项目部施工。 事发当日,工人正在井下20101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头作业,初步分析是掘进过程 中导通了老空区积水,从而引发了透水事故。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指出,该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 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 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 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 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 来,20101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该矿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 患。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2〕7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现将2022 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第二季度事故情况全省2022年第二季度接报涉及工贸行业事故8起,死亡6人。
其中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统计的事故6起,死亡5人。
第二季度工贸八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市州排名依次是:湘潭市2起共亡2人、岳阳市1起共亡1人、益阳市1起共亡1人、邵阳市1起共亡1人、长沙市1起(无人员伤亡)。
接报的8起涉及工贸行业事故(含应调整纳入工商贸其他类型的)具体如下:4月11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经开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4月13日,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棒材厂(湘潭市岳塘区)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4月16日,湖南中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沙县)仓库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5日,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慈利县,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5月8日,汨罗市特种工业制泵厂内(岳阳汨罗市)发生铁水喷爆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1日,长沙县星沙邹兰餐饮店(长沙市长沙县)发生火灾。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店内发生燃爆,导致人员伤亡。
6月6日,武冈市双牌镇米山环保页岩砖厂(邵阳武冈市)发生烟囱坍塌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8日,益阳大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益阳高新区)发生吊装作业事故,死亡1人。
二、2022年以来工贸行业事故情况2022年以来全省纳入工贸八大行业进行统计的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2人,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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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年5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中洲村非法冶炼小作坊(简称非法冶炼小作坊)违法排放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重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相邻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桥煤矿)18人死亡、4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56.6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成立了省政府株洲市攸县“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煤炭管理局和株洲市人民政府以及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湘潭监察分局派人参加,并邀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同时聘请了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技术鉴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了事故报告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非法冶炼小作坊概况非法冶炼小作坊位于攸县黄丰桥镇中洲村关闭的原石等下煤矿工业广场内,主井口附近。
没有办理相关证照,没有名称。
经株洲市公安部门成立的攸县“5·7”专案组查明,非法冶炼小作坊由一个专门利用废弃电子垃圾非法提炼贵重金属的团伙组成,涉案人员23人,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犯罪嫌疑人刘裕平等19人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1人构罪不捕,另3人刑拘在逃。
犯罪嫌疑人陈壮毫、陈利忠负责联系货源、提供技术、员工和销售商。
犯罪嫌疑人周朝兵为首负责废弃电子垃圾供货及销售。
犯罪嫌疑人吴宗锡为首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
该团伙先后在广东、福建、江西、湖南等地流窜作案。
犯罪嫌疑人刘裕平、陈建红为代表的湖南攸县本地股东负责联系该团伙在黄丰桥镇为非法“废弃电子垃圾提炼贵重金属”提供生产藏匿地点和部分资金,共同建成非法冶炼小作坊。
1.股东情况。
现有股东9人,其中冶炼小作坊股东7人(湖南攸县2人:刘裕平、陈建红;江西5人:彭文林、彭礼峰、彭勇、周根云、林立军),供货销售方股东广东2人(陈利东、陈壮豪)。
总股本金63万元。
另有销售人员4人(汪广辉、蔡汉刚、徐桂超、周朝兵)。
2.建设情况。
非法冶炼小作坊于2017年3月7日开始建设,计划新建两套冶炼炉系统,用于从废电线、废电缆、废旧电路板等废弃电子垃圾中提炼含铜等金属的冶炼系统。
20 17年4月30日建成了一套冶炼系统,包括冶炼炉、鼓风机、炉膛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箱、水泵及水管)、烟气收尘室、烟气排放通道(简称烟道)、烟道上方冷却水槽。
另一套冶炼系统正在建设,冶炼炉主体尚未完成安装。
冶炼小作坊已建成的冶炼炉系统,处理废弃电子垃圾的能力约为每小时2t。
3.生产工艺。
非法冶炼小作坊加工的原材料为废电线、废电缆、废旧电路板等废弃电子垃圾,按一定比例加入所需辅料,从冶炼炉加料口进入冶炼炉内冶炼。
通过冶炼炉下部的风管,利用鼓风机(功率:15kW,转速:2900r/min,流量:2375∽3799m 3/h,型号:9-19 NO 5.6A,厂家:上海兴应机电有限公司)将空气吹入冶炼炉内,使熔池处于强烈的搅拌状态,形成良好的传热、传质条件,使炉料很快熔化,生成含铜金属锍和炉渣。
含铜金属锍由放锍口(出铜口)放出铸锭,炉渣从出渣口放出,有毒有害烟尘排放到上部烟道(长52m、宽1.3 m、高2.4m)。
含有金属组分的烟尘经过烟道上方盛水铁槽冷却后,部分落入烟气收尘室(出灰口)。
而废电线、废电缆的绝缘材料、废旧电路板的基板等物料使用了大量的塑料、橡胶、树脂、多氯联苯、卤化物阻燃剂等有机物,混合燃烧将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烟气,这些烟气则沿着烟道进入关闭的原石等下煤矿。
4.生产设备冶炼系统由冶炼炉等设备组成,系统结构如下图所示:5.材料情况。
原材料有废旧电线、电缆、电路板等废弃电子垃圾。
燃料为化工煤(压实焦炭)。
辅料(熔剂)由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水泥球。
辅料作为冶炼过程中的造渣材料,用于分离铁、镍等金属,提高含铜金属锭的纯度。
6.产品情况。
生产产品为含铜等金属锭,副产品为炉渣。
7.经营模式。
非法冶炼小作坊主要为来料加工。
由广东陈壮毫、陈利忠联系材料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利用冶炼炉进行煅烧加工,提取铜、金等金属。
原材料加工费每吨800元(包括:设备维护费、化工煤、电费、员工工资、管理人员工资等),由材料供应商支付给陈壮毫、陈利忠。
非法冶炼小作坊所得利润约每吨200元,由股东刘裕平、陈建红、彭文林、彭礼锋、彭勇、周根云、林利军7人占所得利润的50%,广东老板陈壮毫、陈利忠2人占所得利润的50%。
8.供电情况。
2017年3月20日,刘裕平利用原攸县龙丰煤业有限公司(法人:洪国富)的户头,伪造委托书和公章,以加工煤矸石(送水泥厂做燃料)的名义,向攸县供电公司客户中心申请供电,地址选在被关闭的原石等下煤矿工业广场内,主井口附近。
2017年3月21日,攸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业务负责人龙智毅现场勘查时,有一台变压器(100 kW)安装在非法冶炼小作坊变电室屋顶上,架空线已至配电房高压电杆,要求刘裕平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用电设计方案并按设计施工。
2017年4月19日,刘裕平向攸县供电公司提供了补充资料。
2017年4月28日验收并开始供电。
9.冶炼过程。
根据原材料供应方提供的废电线、废电缆、废旧电路板等废弃电子垃圾中各类物料比例的不同,以及所需提炼金属成分的不同,在冶炼加工过程中还需加入一定量辅料,如石英石、石灰石等冶炼熔剂作为加工造渣剂,这些辅料由原材料供应方提前制作成水泥球、水泥块状,与所需冶炼加工的废弃电子垃圾一起按一定的比例配好后,运送至冶炼小作坊。
废弃电子垃圾用货车运送到冶炼加工现场后,工人立即将已提前按物料配比包装好的原材料包(每包约15-25kg)卸料至投料斗车上,便直接从冶炼炉顶部的进料口投进已提前升温好的冶炼炉内进行加工。
在冶炼加工过程中每隔约30分钟加入燃料化工煤,每次加入约75kg,以保持冶炼炉的加工温度。
在冶炼过程中,鼓风机始终向冶炼炉内持续鼓入空气,以保持炉膛温度达到1250-13 50℃。
废电线、废电缆的绝缘材料、废旧电路板的基板等物料中含有大量的塑料、橡胶、树脂、多氯联苯、卤化物阻燃剂等有机物在冶炼炉内混合燃烧,发生裂解、碳化等化学反应,生成的焦油、碳黑随烟尘带入烟道并在烟道内部分沉降,伴随着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在冶炼炉旁负责拉渣、出铜的工人从观察孔观察炉内的渣量和铜锍量,达到一定量时,工人分别从出渣口和出铜口排出废渣和产品铜锍。
冶炼废渣就近堆放,冶炼铜锍则使用模具浇铸成粗铜块(每块约40kg),冷却后直接装车运走。
10.试产情况。
2017年5月2日23点30分,刘裕平等人使用干柴和柴油在冶炼炉内点火,测试冶炼烟气能否从原石等下煤矿主井进入到废弃巷道。
结果烟气从主井口排出,测试未成功。
5月3日下午,彭文林从江西运来一台风机(功率30 kW),安装在原石等下煤矿风井口。
18时许,开始试生产,不到1小时,发现冶炼废气从风井口抽出后,周边植物被严重污染,非法冶炼小作坊的工人感到身体不适,立即停工处理。
5月4日,彭文林从江西运来一台4 kW的鼓风机,安装在主井平硐进去225m位置。
15时至16时再次组织试生产,发现烟气从主井口往外涌出,4 kW风机被烧坏,又停止作业。
5月5日停工一天。
2017年5月6日上午,彭文林和刘裕平在刘茂松二手设备店购买了一台11 kW的旧风机,安装在原石等下煤矿风井内24m处,往废弃巷道压风。
17时30分,试生产成功,有毒有害烟气压入原石等下煤矿废弃巷道。
(二)石等下煤矿(已关闭)概况石等下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合并前属柏市镇管辖)中洲村境内,由原石等下煤矿和原滴水龙煤矿资源整合而成,属个人独资企业,始建于1992年,生产能力1万t/a,2008年进行资源整合,2009年进行技术改造,生产能力6万t/a。
2011年9月刘裕平收购了全部股份。
2013-2014年原石等下煤矿进入吉林桥煤矿矿界范围内越界开采,井下+170m水平(1处)、+134m水平(2处)共两个水平3处地点与吉林桥煤矿贯通,其中:1.原石等下煤矿+134m水平与吉林桥煤矿东翼五暗斜(+153m)巷道贯通,贯通点距原石等下煤矿风井约1200m。
2.原石等下煤矿+134m水平越界到吉林桥煤矿B区东一石门(+151m),以采空区的形式贯通东一石门9煤作业点,贯通点距原石等下煤矿风井距离约1600m。
3.原石等下煤矿+170m水平采空区与吉林桥煤矿E区+200m水平北大巷贯通,贯通点距原石等下煤矿风井约1000m。
攸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3年6月、2014年4月18日两次对原石等下煤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了以上三处越界开采地点,及时立案查处,累计罚款7.1万元,责令退回原界,打好密闭。
2014年12月12日,攸县人民政府在攸县新闻网和电视台发布了煤矿关闭公告,并组织实施了关闭。
但风井、主井未严格按标准封闭填实。
2014年12月18日,攸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石等下煤矿关闭退出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三)吉林桥煤矿情况吉林桥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境内。
原为国营吉林桥煤矿,始建于1974年6月。
2003年6月改制后组建股份制民营企业。
2013年通过资源整合、扩能改造、验收合格,生产能力提升为21万t/a。
从业人员约200人。
2014年7月-2016年6月因股东矛盾纠纷和煤炭市场疲软等因素被迫停工停产。
2015年3月,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重新核定了矿井范围和开采深度,核算了新矿区范围储量,矿区面积3.9626km2,开采深度由+500m 至-200m,矿区资源储量300万t。
1.开拓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现有主斜井、行人出水井、东风井、西风井共4个井口。
一级提升,分两个水平开采。
一水平为+250m水平,二水平为+150m水平。
+250m 水平为上山开采,+150m水平根据不同的煤层赋存条件采用上下山开采。
主要煤层有6层,分别为5、6、7、9、11、13煤,平均厚度分别为0.64m、0.60m、0.78m、0.85m、0.41 m 、0.75m,为薄煤层。
倾角在200~650之间,平均300。
2.通风情况。
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东风井安装了2台F BCZNO15/45 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西风井安装了2台FBCZNO14/30 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总进风量约2082m3/min;总回风量2175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