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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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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材料员岗位职责
1、 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2、 负责验收到场的各种材料品种、规格、材质、数量,收取 质量合 格证、材料备案证件,做好记录,经验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证件齐 全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投入使用; 3、 对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做好材料台账,做 到账、物、卡、表相符,日清月结,并定期盘点; 4、 主要材料在入库、出库前,一律进行全部计量检测,发现 误差, 要及时向有关方面索赔和纠正; 5、 材料实行定额发放,以核算的数量为依据限额领料,降低材料消 耗成本; 6、 针对不同材料的特性,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爆、防 冻、防 雨、防潮、防腐等保护措施,做到精心保管,避免损失浪费; 7、 入库材料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做到整齐、牢固、有标 识; 8、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应按施工平面规定的位置存放, 剩余材 料要及时退库,并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现场管理; 9、做好现场机械设备、材料、架设工具、模板等的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参考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参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 编制;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 标准执行;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 准技术工人配备要求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 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 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 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填写日期: 年 月 日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把增加的特殊工种加入)般作业人员统计表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 X 2 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A=(小型工程);一(中型工程);一(大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 X A- 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一;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一;机电安装取一;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一。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回复建设部关于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主贴的帖子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序号
工程类别
规模
总人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取样员
(可兼任)
备注
1
房屋建筑工程
、
装修工程
建筑面积≤1万㎡以下
6
1
1
1
1
1
1
1.取样员可以兼任,但应具有相应资格。
2.工程面积在3000㎡以下,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或质量员、1名安全员。
3.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的工程,每增加5万㎡,施工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1万㎡<建筑面积≤5万㎡
8
1
1
2
2
2
1
1
5万㎡<建筑面积≤10万㎡
10
1
1
2
2
3
1
1
序号
工程类别
规模
总人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取样员
(可兼任)
备注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造价≤5000万
6
1
1
1
1
1
1
1.取样员可以兼任,但应具有相应资格。
2.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或质量员、1名安全员。
3.工程造价在1.5亿以上的工程,每增加5000万,施工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5000万<工程造价≤1亿
8
1
1
2
2
2
1
1
1亿<工程造价≤1.5亿
10
1
四川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川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1/T085-2017)2018-04-01实施3.3.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最低配备应符合表3.3.1-1、表3.3.1-2、表3.3.1-3、表3.3.1-4的规定。
表3.3.1-1住宅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单位:人备注:1住宅工程规模划分详见附表A;2小计为专职人员最低配备总人数,表中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仅为总承包项目部人员,不包括专业承包工程配备人员;3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1×104m2﹤S≤2×104m2,安全员应不少于2人;建筑面积超过15×104m2,每增加5×104 m2,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4允许兼岗或兼任的岗位用“*”表示。
附录A住宅工程规模划分标准表A住宅工程规模划分标准单位:万平方米3.1.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下列任职条件:1 取得本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2 Ⅰ类工程应担任过相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Ⅱ、Ⅲ类工程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工程师职称;Ⅳ、Ⅴ类工程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
备注:1工业厂房工程规模划分详见附表B;2多层工业厂房工程的施工从业人员数量配置标准应符合表3.3.1-1的要求;3小计为专职人员最低配备总人数,表中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仅为总承包项目部人员,不包括专业承包工程配备人员;4工业厂房工程最大跨度超过36m,每增加12m,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5允许兼岗或兼任的岗位用“*”表示。
附录B工业厂房工程规模划分标准表B 工业厂房工程规模划分标准单位:m备注:1本附录不包括轻型钢结构工业厂房;2多层工业厂房的工程规模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备注:1高耸构筑物工程规模划分详见附表C;2小计为专职人员最低配备总人数,表中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仅为总承包项目部人员,不包括专业承包工程配备人员;3高耸构筑物工程超过120m,每增加30m,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4允许兼岗或兼任的岗位用“*”表示。
2023年最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T 29-300-2022

1总则1.0.1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建设,推进施工管理标准化、体系化,提升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技能工人配备。
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执行。
1.0.3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要求,施工现场技能工人的配备要求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的规定。
12术语2.0.1施工现场为完成工程标的物而开展生产活动的场所,又称工地。
2.0.2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驻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又称项目经理部。
2.0.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2.0.4一般技术工人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除特种作业人员外,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2.0.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岗位的从业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设备、设施等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0.6工作职责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2.0.7工程规模以工程造价或工程体量(面积、长度、高度、跨度等)来表述的工程大小规模。
2.0.8岗位证书指国家和本市人力社保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3基本规定3.0.1本标准所指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造价员、机械员、试验员、劳务员、资料员、测量员等。
3.0.2本标准所指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3.0.3本标准所指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阶段的施工人员各需要多少人

施工阶段的施工人员各需要多少人??
一、
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的比例一般要根据结构类型、单层建筑面积、流水段的划分及
流水段的大小、施工机械化程度等分配
以北京市目前的一般情况施工水平而言,举例如下:
高层全现浇剪力墙结构,一栋2.4万平米左右,单层900-1000平米左右,分为四个流水段,流水段划分比较合理和均衡,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塔吊,水平运输在场内基本一次到位,不进行二次倒运,墙体模板采用定型大模板,顶板模板采用多层板,支承采用碗
扣件。
工人配备情况大概如下:
钢筋工:15人(后台加工),30-35人(前台绑扎);
木工:50-60人
混凝土工:15-20人,
架子工(采用外挂架):6-10人;
再加上外施队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结构施工期间,一个队伍需要170人左右就行,这样,在春夏秋三个季节,每月施工进度是5-6层。
钢:木:砼(含瓦)——1.5:2:1
二、
这个问题很难说准确答案,
要看工期,施工面积,资金投入,工人的作业熟练程度,结构的复杂程度,
个人经验:
外形较正方的楼,单层1000平方米,需木工100,钢筋工100,混凝土工25基本保证6、
7天一层
三、一般比较中规中矩的建筑物,单层1000平米左右,需木工60~70人,钢筋工50~60人左右,混凝土工20人左右,架子工10~15人,整个队伍需要一百五六十人左右,基
本可以保证5~6天一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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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
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