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股权激励方案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精选2024)-2份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精选202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精选2024)甲方(公司):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非上市公司,为了激励乙方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甲方特制定本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1.1 激励乙方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2 建立乙方与公司长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促进乙方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2.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股权激励计划应确保对所有参与者公平、公正、公开。
2.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股权激励计划应既具有激励作用,又具有约束作用,促使乙方更好地履行职责。
2.3 长期导向原则:股权激励计划应注重长期激励效果,引导乙方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3.1 激励对象: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甲方公司正式员工。
3.2 激励方式:甲方以赠予或低价转让的方式向乙方授予公司股权。
3.3 激励额度:根据乙方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职位、业绩等因素,确定乙方的激励额度。
3.4 激励周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乙方获得股权之日起计算。
3.5 行权条件:乙方在满足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工作年限等条件后方可行权。
3.6 股权来源:甲方以公司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解决股权来源问题。
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4.1 制定方案:甲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4.2 公告方案:甲方应在公司内部公告股权激励方案,确保员工充分了解方案内容。
4.3 签署协议:乙方在了解并同意股权激励方案后,与甲方签署股权激励协议。
4.4 股权授予: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向乙方授予相应数量的公司股权。
4.5 行权:乙方在满足行权条件后,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权。
4.6 股权变更登记: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5.1 方案变更: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但应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
高管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

高管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
作为高管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某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股票期权计划:根据高管的业绩和贡献,公司将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作为激励。
这些股票期权将有一个行权期限,并根据公司业绩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行使。
2. 股权奖励计划:公司将定期对高管进行股权奖励,以便与他们分享公司的成长和价值提升。
这些股权将有一定的锁定期,在此期间高管无法出售或转让。
3. 股票购买计划:公司将向高管提供购买公司股票的机会,以便他们投资公司并分享其增长。
这将激励高管更加关注公司的利益,并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
4. 绩效奖金计划:除股权激励外,公司将根据高管的个人和公司绩效设立绩效奖金计划。
高管将根据其个人和团队的业绩表现获得相应金额的奖金。
5. 持股要求:为了进一步确保高管的长期利益与公司利益一致,公司将设立持股要求。
高管需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以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并关注长期业绩。
这些措施将为高管提供一系列的激励和奖励机制,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促使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标准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南 玻A: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1-038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1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分别于2011年4月16日以及2011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11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原激励对象何强民、彭建兵等2人已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股份共306,000股的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依据: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为8.73元/股,由于公司2008年6月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将授予价格调整为8.58元/股。
2、由于公司2009年7月实施了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回购价格调整为8.48元/股。
3、由于公司2010年5月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回购价格调整为4.78元/股。
4、由于公司2011年6月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50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将回购价格调整为4.43元/股。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一、股权激励的目的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给予公司员工股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努力工作的激励机制。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包括:1、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股权激励可以作为一种独特的福利,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公司,并激励他们长期为公司服务,降低员工的流失率。
2、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能够让他们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积极主动地为公司创造价值,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3、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促使员工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而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股权激励让员工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成果,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信任,提高团队的凝聚力。
二、股权激励的对象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他们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2、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的人员,他们的技术创新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3、业务骨干在市场开拓、销售、生产等关键业务领域表现出色的员工,他们对公司的业绩提升有重要贡献。
4、有潜力的员工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的员工,通过股权激励激发他们的潜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
三、股权激励的模式1、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行使期权,购买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收益。
2、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出售或转让等权利进行限制。
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如服务年限、业绩目标等)后,激励对象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获得收益。
3、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幅度获得相应的收益,但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等权利。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一、前言本是针对非上市公司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解释了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吸引人才和提升团队协作能力而采取的股权激励机制。
该方案旨在提供积极的激励措施,使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相连,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二、目的和背景1.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紧密连系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关系,提高员工忠诚度和稳定性。
2.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了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公司决定设计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该方案将公司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案概述1.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公司员工提供股权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2.方案内容本方案将通过股票期权、股份配售等方式,授予相应的股权激励权益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四、股权激励方案设计1.股权激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正式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
2.激励方式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股权激励:(1)股票期权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绩效表现,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2)股份配售: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情况,决定是否向员工配售部分公司股份。
3.股权激励权益计划本方案制定了详细的股权激励权益计划,包括规定每位员工获得股票期权数量、股份配售比例、行权条件、行权期限等。
五、方案实施与管理1.实施步骤本方案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确定股权激励对象;(2)制定股权激励计划;(3)设定激励指标和标准;(4)公开、透明地向员工宣布方案;(5)分配股权激励权益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2.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方案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公司将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方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股权激励权益计划2.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股权激励: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将一定数量的股权授予符合条件的员工的方式。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第1篇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人才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已被广泛应用于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
本方案旨在为非上市公司提供一套合法合规的股权激励方案,以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1. 建立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2. 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 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实现利益共享。
4. 合法合规,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适用范围1. 本方案适用于非上市公司。
2.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市场人员等。
3. 适用于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
四、股权激励计划1. 激励方式:采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方式。
2. 激励对象:符合适用范围的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3. 激励额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激励额度。
4. 股权来源:公司原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或公司增发新股。
5. 激励周期:分为锁定期和行权期两个阶段。
锁定期为3年,行权期为4年。
6. 激励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次融资估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合理确定激励价格。
五、实施程序1. 制定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批: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3. 签订协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办理登记: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等。
5. 解锁与行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阶段解锁和行权。
6. 监督与评估: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六、管理与调整1. 公司应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2.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激励价格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1、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2、股权激励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3、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4、激励对象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激励形式四、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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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06年9月22日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公司章程》制定。
2、南玻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A股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南玻A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南玻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南玻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4.92%。
南玻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激励计划按照分次授权方式实施。
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占股票期权总额的90%即4,500万份,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500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4.43%;剩余的10%即500万份股票期权将于首次授权完成后的两年内一次或分次实施授权,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0.49%。
4、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仅对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安排,关于首次授权后剩余的50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激励对象与份额、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等事项,公司将届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南玻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南玻股东大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核批准。
目录一、释义 (4)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4)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5)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5)五、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6)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7)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8)八、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8)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十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13)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南玻、本公司、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期权指南玻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南玻一定数量A股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指南玻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应予激励的人员董事会指南玻董事会股东大会指南玻股东大会标的股票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南玻A股股票授权日指南玻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南玻A股股票的行为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行权价格指南玻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南玻A股股票的价格深圳市国资委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元指人民币元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玻《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南玻拟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A股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南玻A股股票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南玻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份A股股票期权。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种类、数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南玻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92%。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激励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激励对象担任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就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的考核事宜,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经考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应予激励的人员。
本激励计划按照分次授权方式实施,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占股票期权总额的90%即4,500万份,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4.43%。
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姓名 职务 住所 国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曾南 董事、首席执行官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137,559股柯汉奇 副总裁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无张凡 副总裁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无吴国斌 董事、副总裁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无罗友明 副总裁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无赵习军 监事 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中国无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南玻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当选,任期均为2005年4月至2008年4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完成后剩余的10%即500万份股票期权,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31万股的0.49%。
该部分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权完成后的两年内一次或分次实施授权,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将届时由南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拟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占股票期权总额的90%即4,500万份,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与其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南玻总股本的比例(%)曾南 董事、首席执行官 400 8.89 0.3939柯汉奇 副总裁 160 3.56 0.1576张凡 副总裁 160 3.56 0.1576吴国斌 董事、副总裁 160 3.56 0.1576罗友明 财务总监 160 3.56 0.1576赵习军 监事 55 1.22 0.054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 3,905 75.65 3.8415 合计 4,500 100.00 4.9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完成后剩余的10%即500万份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权完成后的两年内一次或分次实施授权,授予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将届时由南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拟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公司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共计420名,全部为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应予激励的在职人员,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5年时间。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由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南玻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但授权日不得为下列期间: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自股票期权授权日1年后行权,可行权日为南玻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标的股票的禁售期2006年4月28日南玻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出售其持有的南玻股票的规定为: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南玻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持有南玻的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南玻《公司章程》的规定。
即: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南玻的《公司章程》又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南玻的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南玻《公司章程》的规定。
3、激励对象中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持有南玻的股票,应当遵守南玻《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4、激励对象原持有非流通股股份且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有承诺的按原承诺履行。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一)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2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8.20元的价格购买一股南玻A股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为8.20元 。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南玻A股股票收盘价8.20元;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南玻A股股票平均收盘价7.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