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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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考勤制度管理细则模板

国企考勤制度管理细则模板

国企考勤制度管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勤数据的统计分析。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作息时间(一)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度,每周工作五天,周六、日为休息日。

(二)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加班,须提前向上级申请。

第五条考勤方式(一)公司采用智能化、数字化考勤系统,对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

(二)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刷卡签到,迟到、早退、缺勤均按考勤系统记录为准。

第六条考勤要求(一)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二)员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调休、出差等,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员工每月请假、调休、出差等累计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考勤奖惩(一)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金。

(二)员工每月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月对员工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考勤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需对部门内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员工如有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查询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新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部分,按国家新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勤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五条上班时间:员工应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六条下班时间:员工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下班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七条请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早退应如实记录,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达到一定标准,将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时到岗,经核实后视为旷工。

第十条考勤记录: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考勤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全企业的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考勤审批:员工请假、加班等事项,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考勤核查: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考勤记录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考勤奖惩:根据考勤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企业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纪律意识,促进企业高效运转。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行为的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国企考勤管理制度,供参考:
一、考勤方式
国企考勤一般采用指纹、面部识别或打卡机等方式进行。

同时,提倡员工自觉考勤,对于未按时考勤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考勤时间
国企考勤时间一般定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加班考勤,但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考勤内容
国企考勤内容一般包括员工姓名、考勤时间、考勤方式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及时记录员工请假、加班、出差等情况,以便进行统计和管理。

四、考勤管理
国企考勤管理需要严格规范,员工需按时进行考勤,并确保考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可以对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违规考勤的员工,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五、考勤奖励
国企考勤奖励也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考勤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等,以激励员工保持良好的考勤习惯和工作态度。

拓展: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国企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也需要严格规范,不得随意放宽或收紧考勤要求,以保证考勤制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国企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管理制度:国企考勤管理制度国企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考勤管理,提高企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建立全面、公正、公开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工作监督,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所有的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四条国有企业考勤管理以公示、公平为原则,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员工档案,并根据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明确考勤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考勤方式,包括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

考勤设备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员工应按规定的考勤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使用考勤设备进行签到。

员工签到后,不能离开工作岗位,除非特殊情况经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签到时应保持工装整洁,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服装,并且应佩戴工作牌。

第十二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后,应准确填写离岗申请表,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请假制度,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人员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考勤报表,并按时发布给员工。

第三章考勤奖惩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考勤良好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并适当调整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对考勤不良的员工,国有企业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或解聘等。

第四章违纪处理第十七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过早离岗的员工,视情况进行扣减工资或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八条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的员工,国有企业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停发奖金、警告或记过等。

国企职工考勤制度

国企职工考勤制度

国企职工考勤制度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纪律,确保员工按时到岗,履行工作职责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企职工考勤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一、考勤制度的基本要求1. 职工应按时到岗,按照企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到岗,应提前向上级请假。

2. 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行为。

迟到、早退每次扣工资的10%,累计超过3次者,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 职工因公外出,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汇报。

4. 职工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5. 职工加班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照公司规定发放。

二、考勤制度的实施方法1. 企业应设立考勤部门,负责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考勤部门应建立健全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企业应采用现代化的考勤手段,如指纹识别、刷脸识别等,提高考勤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企业应建立考勤奖惩机制,对遵守考勤制度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职工给予处罚和教育。

三、考勤制度的意义1. 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3. 培养职工的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4.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

总之,国企职工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对职工的考勤管理,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职工也应积极配合企业考勤管理,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考勤的宗旨是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管,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利益。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该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存在偏袒或歧视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机制,明确考勤责任人,落实考勤制度。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勤。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按照规定时间上班和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请假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备。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办事或出差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外出请假单,报批后方可外出。

第九条员工需请假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属于旷工,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应当提供病假证明,不能提供病假证明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事假。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休息,违反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章考勤流程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形成考勤表,用于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每天上班前需刷卡或者签到登记,下班前需刷卡或签退,上下班刷卡记录应当保存完整。

第十四条考勤记录应当由部门主管或考勤人员负责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考勤记录应当每月整理并归档,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考勤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可以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记录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诚实或违规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被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当及时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应当与员工绩效管理相结合,考勤情况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评定和奖惩制度。

国企员工考勤制度

国企员工考勤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企员工考勤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打卡规定、请假制度、加班制度等方面。

一、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国企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早上8:00至晚上18:00,中间休息1小时,用于午餐和休息。

2. 调休制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轮休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

3. 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享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节假日。

二、打卡规定1. 打卡方式:国企员工采用指纹、刷脸等现代化考勤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打卡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打卡地点: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地点打卡,如有变动,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4. 代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2. 请假流程: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员工应随时保持联系,服从工作安排。

3. 请假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员工请假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加班制度1. 加班申请:员工如有加班需求,应提前向上级提出加班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每周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 加班工资: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执行,平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300%。

五、考勤管理1. 考勤记录:单位应建立健全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员工的出勤、加班、请假等情况。

国企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工作制度第三条本企业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四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 午休时间:12:00至13:00。

#### 第三章考勤打卡制度第五条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时间为每日上班开始前30分钟至上班开始后30分钟,以及下班前30分钟至下班开始后30分钟。

第六条员工应使用企业统一配备的考勤设备进行打卡,不得代打卡或使用他人考勤卡。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 第四章请假制度第八条员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如下:- 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需报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审批权限同事假。

- 产假、婚假、丧假等其他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能随时联系到本人。

#### 第五章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每次旷工扣除一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 第六章考勤记录与查询第十三条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每月向员工公示考勤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可随时查询本人考勤记录,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在收到考勤记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国企考勤制度管理细则范本

国企考勤制度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证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四条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为休息日。

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按照企业加班制度执行。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时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六条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需要临时缺勤的,应提前向上级请假,并按照企业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第七条员工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考勤方式与考勤记录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勤系统,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

第九条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考勤制度、出勤良好的员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制度、出勤不好的员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对考勤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国家新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部分,以国家新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细则应提前向全体员工公布。

国企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国企企业员工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的目的与原则本考勤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兼顾员工的休息与健康。

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考核。

二、工作时间规定1. 正常工作日: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12:00至1:30)。

2. 加班安排: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提前申请并经上级批准。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应按时发放加班费。

三、考勤记录方式1. 打卡制度:员工需使用公司提供的考勤卡在规定时间内打卡上下班。

2. 异常处理:如遇考勤机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登记备案。

四、迟到早退规定1. 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2.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请假制度1.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2. 事假: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 年假:员工享有法定年假,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六、旷工处理无故旷工者,将根据旷工时间长短及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七、外出公务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由上级安排工作。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连续性。

八、奖惩机制1. 对于连续三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除了按规定处罚外,还将纳入年度考核。

九、实施监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考勤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员工有权对考勤记录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核。

十、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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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考勤管理制度2016篇一:国有企业考勤制度考勤制度1.0 目的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3.0 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4.0 程序内容4.1 出勤?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之间任选时段)。

?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迟到早退线: 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

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A: 9:15- 9:30 到,即迟到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A: 17:30- 17:45 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B: 17:15- 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 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 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 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篇二:考勤管理制度2016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作息时间,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监督实施。

第二章基本管理规定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须保证至少两个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

打卡记录作为考核员工劳动纪律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实行固定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其中12:00-13:00为午餐时间。

部分岗位因工作特殊性可实行弹性工作制,但最晚到岗时间为10:00,当日工作时长顺延并且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第七条员工上下班忘打卡者(每月允许两次),或者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非正常考勤记录表》,由直接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考勤员留存。

上班忘打卡且无签字确认时依实际打卡时间考勤,下班忘打卡且无签字确认时按缺勤一天处理。

第八条员工考勤以自然月度为周期,人事行政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员工上月考勤打卡记录导出、统计,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全体员工进行核实,员工对当月考勤有异议的,须于次日下班前给予回复。

人事行政部将统计汇总的考勤资料于8日前发送薪酬核算人员。

第三章缺勤规定及加班管理第九条迟到9:05—11: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第十一条旷工1、擅自离岗4小时以上者;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3、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4、不服从调动或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公司指定工作岗位报到者;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第十二条加班1、公司因业务需要,由各部门经理决定,指派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称为加班。

2、加班流程: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申请表送考勤员存档注:平日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核即可,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报送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

加班须由各部门经理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表》方可认定为加班,未满足以上条件者不视为加班。

4、加班以《加班申请表》为准,考勤记录仅做为统计加班的参考依据。

5、公司员工加班实行调休制度,部门经理要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安排加班人员调休,员工本人如有事也可申请调休。

6、因工作性质特殊而造成工作时间不固定的一律不另申请加班。

7、加班以2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2小时不计算。

8、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加班,须由总经理审批。

9、考勤员做好员工加班统计,以供员工调休备查。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旷工扣款:1. 考虑北京的交通环境和员工在上班途中可能遇到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当月迟到2次(含)以内,且单次迟到30分钟(含)以内者,视同正常到岗无处罚;2. 当月迟到3次以内,扣50元/次;迟到4次及以上者,扣100元/次。

3. 早退时间2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扣除一天工资;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倍工资。

4. 凡旷工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日薪作为处罚,当月旷工3天以上者、年度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资遣。

第四章休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带薪年休假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休假在1个休假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6、员工过了试用期以后方可享受当年年休假。

7、年休假最晚延长到次年3月15日。

除公司要求不安排年休假者以外,在一个休假年度内应休而未提出休假者,逾期视同自动放弃休假,不再累计到下一个休假年度内。

8、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员工本人提出经授权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

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9、休年假者须提前1周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调休假1、公司员工加班可申请调休假。

2、申请调休假,不扣除薪资。

3、申请调休假最小单位是0.5天。

4、申请调休假必须在加班之后,且调休时间只能小于或等于加班时间。

5、离职时,调休假未休者,视同放弃。

6、调休假和年假在同一月内申请天数之和不得超过10天。

第十六条丧假1. 公司员工在直系亲属亡故时,可由授权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丧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2. 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即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

3. 丧假不予分段享受,未休完部分不予补假并不再另行支付工资。

4. 员工申请丧假应提供相关死亡证明。

第十七条公假经公司批准从事社会活动或以下特殊情况而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申请公假,经授权领导批准后给予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1、已婚女员工怀孕定期检查,怀孕28周以前每月给假一次,每次0.5天;怀孕28周以后每月给假两次,每次0.5天。

2、已婚员工节育手术,女员工实施上环手术核假二天,取环手术核假一天,员工绝育手术核假三天。

3、本公司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一年哺乳假,每天一小时。

4、任何法院证明文件而需出庭作证的可申请0.5天公假。

第十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部门及医院证明无法工作时,核给工伤假。

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医疗期满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为丧失原有工作能力的员工,由公司申报工伤,其工伤补偿办法依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办理。

第十九条事假1.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休假。

2. 事假以0.5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天的按0.5天计。

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全部工资。

3. 原则上事假一次不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含)。

第二十条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可申请病假。

病假以0.5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天的按0.5天计。

病假期间工资按50%计发。

2、员工申请病假,应至少于上班前1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请假时限,病愈之后补填《员工请假申请表》;员工上班期间申请病假,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即可休假。

3、每月员工可有1天无需医院证明的病假。

除此之外,病假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急诊证明,如无医院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4、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5、病假一个月内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发放工资;病假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按照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发放;病假超过三个月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婚假员工结婚(服务期内限一次),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依据员工领取结婚证时实际年龄核定休假天数。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3、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进入公司后不可申请婚假。

4、婚假需于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逾期不予补假并不再另行支付工资。

5、婚假需一次性休完,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上述假期须凭结婚证书复印件。

7、休婚假者须提前1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产假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非正常考勤记录表填表日期:说明:此表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经签字后放考勤员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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