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电信劳动合同(4篇)

电信劳动合同(4篇)电信劳动合同(4篇)电信劳动合同篇1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为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甲方安排乙方在从事工作;(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无条件服从;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
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执行;(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劳动报酬(一)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按以下第方式计算工资: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2、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甲方应以以法定货币支付工资,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
工资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
电信劳动合同范本

电信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录用乙方
并约定履行相关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乙方将被聘用为甲方的员工,主要从事电信业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安排。
乙
方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公司安排。
二、试用期
乙方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三、工资待遇
1.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
2. 乙方每月工资将于每月(具体日期)发放;
3. 乙方工资将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有可能进行调整。
四、劳动时间和休假
1. 乙方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年假等休假权利。
五、保密义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谨慎处理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
1. 乙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2.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须经过书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电信员工劳务合同

甲方:(电信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劳务工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1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从事电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详细列举乙方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如: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网络维护等)。
1.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1 工作时间: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2 休息休假: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待遇。
休假的具体天数和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
第三条劳动报酬3.1 薪酬结构:乙方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组成。
3.2 基本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岗位等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金额)元。
3.3 岗位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岗位等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岗位工资人民币(金额)元。
3.4 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绩效工资人民币(金额)元。
3.5 加班费:乙方加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1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2 甲方为乙方提供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期限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如:一年)。
6.2 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充分保障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工会应当为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方面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为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创造条件,依法维护员工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各种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中止第五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集团)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集团)公司应当如实说明。
(集团)公司在录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和附属单位,在(集团)公司授权委托前提下,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其他(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也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利规范管理。
第七条凡与(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与员工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七)违约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式二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当事人对生效期限或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起始时间确认。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电信公司劳动合同

电信公司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乙方入职之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1. 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上,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不得擅自离岗。
三、劳动报酬1. 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补贴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2.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3. 乙方加班的,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为乙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节日慰问金、健康体检等。
五、保密条款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无论是否书面形式,都应当保密。
2. 乙方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仍应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电信公司合同制正式员工

甲方:(电信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合同制正式员工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2.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1. 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从事电信行业相关工作,具体岗位为:(岗位名称)。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产假等休假待遇。
四、劳动报酬1. 乙方工资标准为:(具体金额)元/月,按月支付。
2. 甲方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津贴。
3. 乙方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2.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国家财产,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甲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未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3)强迫劳动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八、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电信正式员工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电信公司全称]乙方(劳动者): [员工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劳动关系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期限为 [劳动合同期限] 年。
1.2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从事 [具体岗位] 工作岗位,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地点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3.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2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工资待遇4.1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具体数额] 元,按月支付。
4.2 甲方将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3 甲方将依法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5.1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2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六条竞业限制6.1 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竞业限制期限]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6.2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8.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开除处分的;(4)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电信劳动合同范本

电信劳动合同范本电信行业是信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信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文件。
本文将就电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权益保障以及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电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电信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达成的一份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用工单位与个人的基本信息:双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2. 用人单位的性质和规模:说明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规模等;3. 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具体描述雇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4.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者已知固定期限;5. 工作地点:明确雇员的工作地点,可以是用人单位办公地点或其他指定场所;6.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等;7.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明确雇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待遇;8.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规定劳动保护设施、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9. 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变更:约定禁止的行为、劳动合同解除以及劳动合同变更等;10. 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
二、权益保障电信劳动合同是保障雇员权益的重要工具,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特别注意的:1. 工资待遇:劳动合同中应明确雇员的工资组成和发放方式,保障雇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保障雇员合法权益。
3. 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应明确雇员的劳动保护权益,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
4.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用人单位为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基金,确保雇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5.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保障雇员在合同解除时的合法权益。
6. 其他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劳动合同还应考虑到雇员的其他权益,如培训、晋升、调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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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充分保障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工会应当为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方面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为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创造条件,依法维护员工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各种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中止第五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集团)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集团)公司应当如实说明。
(集团)公司在录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和附属单位,在(集团)公司授权委托前提下,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其他(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也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利规范管理。
第七条凡与(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与员工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七)违约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式二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当事人对生效期限或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起始时间确认。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集团)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确定签订(续订)合同的期限。
为了便于管理,在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可参照下列标准协商签订: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新进的大、中专毕业生(含硕士生、博士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二)招聘社会劳动力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招聘到关键岗位工作的员工,其合同期可不受上述合同期限约束。
二、合同试用期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
三、期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在一般岗位的员工续订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二)在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员工续订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属(集团)公司高层次人才或核心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其合同期限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如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二)劳动关系已在(集团)公司且服兵役期满退伍的;(三)政府安置进(集团)公司工作的属初次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四)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十条在签订(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员工任何一方提前一—三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通知期满作为约定终止条件。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一)由用人单位出资聘用的员工或录用外省市户口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为其办理了本市正式户口的,可与员工就服务期作出约定。
服务期限一般为三—五年,服务期起始日期与合同履行起始日期同步。
(二)由用人单位出资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学历教育、派遣出国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可与员工就服务期作出约定,服务期起始日期从培训期满次月开始计算。
(三)服务期约定内容除服务期限外,还应包括违约金或赔偿金的金额、赔偿金的扣减方式及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合同期限短于服务期限的,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需要,员工应当续签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不能追究员工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如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应按服务期协议约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员工因本人原因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或赔偿金;员工因过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免除员工的赔偿或违约责任。
(六)服务期可采用累加计算,最长一般不超过十年。
(七)因员工的工作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采用脱密措施或竞业限制方式约定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商业或技术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所约定的内容自动失效。
脱密措施: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将提前通知期在合同的保密条款中或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
提前通知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采用调离原岗位等脱密措施,员工应予以理解和服从。
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双方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并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赔偿。
保密协议或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保密的地域范围与行业范围;经济补偿标准及员工违约赔偿金等。
第十二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集团)公司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通知员工。
根据双向选择、协商一致原则,在员工本人工作小结基础上提出终止、续签及续签期限意向。
(集团)公司应根据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合理性及本人工作业绩作出续签或终止决定。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产品结构、生产方式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办理变更手续。
(二)因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合同主体继续存在的,原劳动合同可继续履行。
原合同主体消失,经协商一致,应变更合同主体或重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作劳动合同解除处理。
(三)(集团)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需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中止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员工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二)员工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停止执行。
中止情形消失,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五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因组织机构、产品结构、生产方式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应当对员工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确需依法批量性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员工本人,在六个月内需要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行政职能部门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员工退休、退职、死亡。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五条员工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集团)公司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被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集团)公司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集团)公司必须办理退工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四章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待遇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性收入按所在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集团)公司在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当月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九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待遇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