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GB17761-20XX宣贯1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检测流程优化与质量控制的研究与实践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检测流程优化与质量控制的研究与实践张力伟 王 冰 刘治敏 樊婧婧(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摘要: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电动自行车3C认证型式试验依据的唯一标准,该标准涵盖整车及零部件8大类43个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多、试验周期长,对测试人员在样品确认、检测和流转各环节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3C检测工作的高效、高质量开展,我公司电动自行车检测项目组针对该标准所涉检测项目,结合一线检测环节中的具体经验,总结得出检测工作开展的优化流程,并从“人、机、样、法、环”五个方面阐述了电动自行车检测中质量控制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 流程优化 质量控制GB 17761—2018 Research and Practice on Testing Process Optimiz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New NationalStandard for Electric BicyclesZhang Liwei Wang Bing Liu Zhimin Fan Jingjing(CCIC WEST Testing Co., Ltd.)Abstract: GB 17761-2018 Safety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Bicycles is the only standard forthe 3C certification type test of electric bicycles. The standard covers 43 testing items in 8 categories of complete motorcycles and parts. The testing processes are more and the test period is long. The requirements to testers are high in the process of sample confirmation, testing and circulation. In order to ensure the high-efficiency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ic bicycle 3C certification, our company's electric bicycle testing project team put forward optimization process and the specific practices and of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in electric bicycle testing in five areas based on the test items involved in the standard and the specific experience in testing process.Key words: GB 17761-2018 Electric bicycle Process optimization Quality control0472017年6月,国发[2017]3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将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3C认证管理。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规范20190530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规范TC12电动自行车专业组秘书处2019.5目录前言 (3)1 通用要求 (4)1.1 车辆状态 (4)1.2 环境条件 (4)1.3 场地要求 (4)1.4 驾驶员要求 (4)1.5 特殊要求 (4)1.6 仪器设备要求 (4)1.7 原始记录格式 (4)2 检验项目要求 (4)2.1 整车标志-铭牌、整车编码、电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 (4)2.2 整车安全试验-01车速限值 (5)2.3 整车安全试验-02制动性能 (6)2.4 整车安全试验-03整车质量 (7)2.5 整车安全试验-04脚踏骑行能力 (8)2.6 整车安全试验-05尺寸限值 (8)2.7 整车安全试验-06 结构 (9)2.8 整车安全试验-07车速提示音 (10)2.9 整车安全试验-08淋水涉水性能 (11)2.10 机械安全试验-01车架前叉组合件 (12)2.11 机械安全试验-02把立管和鞍管 (14)2.12 机械安全试验-03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安装 (15)2.13 机械安全试验-04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16)2.14 电气安全试验-01电气装置 (19)2.15 电气安全试验-02控制系统 (20)2.16 电气安全试验-03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21)2.17 电气安全试验-04充电器与蓄电池 (21)2.18 防火性能要求 (22)2.19 阻燃性能 (24)2.20 无线电骚扰特性 (27)2.21 使用说明书检查 (28)3 数值取值和修约 (29)4 原始记录格式 (29)前言按照2017年6月24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的规定,助力车产品取消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2017年10月11日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指出“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的安排另行公告”。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说明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9.19•【分类】其他正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说明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维持在25km/h?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主要是考虑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且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有时还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了许多人身伤害事故。
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
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二、本征求意见稿从哪几方面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为增强电动自行车所使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从源头上防范材料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同时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征求意见稿中对纺织品类及泡沫塑料类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作出明确规定,并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从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
三、为什么要限制车辆塑料件使用比例?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普遍使用大量塑料作为结构件和装饰材料,但是由于塑料本身的可燃性,这些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会加速火势蔓延,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电动新国标实施方案

电动新国标实施方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电动车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中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车产品标准的不统一,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产品,品质良莠不齐,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规范电动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20)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要求》(GB17761-2020),这将有力推动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电动新国标的实施方案。
首先,新国标的实施将对电动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严格规范。
根据新国标的要求,电动车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销售企业也需要对产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
这将有效提高电动车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其次,新国标的实施将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升级和转型。
生产企业将不得不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加强管理,以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这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此外,新国标的实施也将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可以更加放心,因为他们购买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审核和检测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这将有效减少消费者的购买风险,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增强消费者对电动车产品的信任度,进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电动新国标的实施方案将对电动车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严格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推动了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相信在新国标的引领下,电动车行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希望各相关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共同遵守新国标的要求,共同推动电动车行业的发展,为构建绿色、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汽车代驾服务安全管理要求

汽车代驾服务安全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代驾服务安全的相关定义、汽车代驾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安全基础保障要求、汽车代驾保险、网络环境及系统安全要求、服务过程安全要求、安全监管改进与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汽车代驾服务经营与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24429 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T/CADA 6-2017 代驾经营服务规范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汽车代驾服务 driving service为客户临时驾驶汽车,完成车辆送达、人员接送、车辆及相关事务办理等事宜的行为。
3.2汽车代驾服务机构 driving service provider1依法提供汽车代驾服务的组织(以下简称“机构”),包括提供代驾相关服务的汽车代驾服务公司或互联网平台等。
3.3汽车代驾服务公司 driving service organization依法从事为客户提供汽车驾驶服务的汽车代驾机构(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线下代驾服务公司或互联网代驾服务公司等。
3.4汽车代驾互联网平台 driving service platform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平台为汽车驾驶服务供求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合法组织(以下简称“平台”)。
3.5汽车代驾服务人员 all personnel providing driving services为完成汽车代驾服务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不包括代驾员)。
电动自行车标准GB17761-2018解读

10.16638/ki.1671-7988.2018.20.095电动自行车标准GB 17761-2018解读王治文,何大军,龚国彬,朱兵(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重庆401122)摘要:文章以GB 17761-2018为分析对象,首先从整体出发,对标准修改的目的及意义进行了阐述,接着将分析对象细化到每一个条款,阐述了该条款修改的目的及意义。
分析结果旨在对标准的理解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解读中图分类号:U26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988(2018)20-258-03Interpretation of Standard GB 17761-2018 for Electric BicycleWang Zhiwen, He Dajun, GongGuobin, Zhu bing( Chongqing Vehicle Test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China National Motorcycle quality Supervision & TestingCenter(Chongqing), Chongqing 401122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GB 17761-2018 as the analysis object. Firstly, the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amended standard are explained as a whole. Then the analysis points to each single clause, and its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are explained. The results of this analysis aims at guid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tandard.Keywords: Electric Bicycle; GB 17761-2018; interpretationCLC NO.: U266.2 Document Code: A Article ID: 1671-7988(2018)20-258-03前言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衍生产物,因其具有快捷方便、节能环保等优点,作为一种短距离出行工具备受欢迎。
xxx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意见

xxx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意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
根据《标准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有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管理、使用、停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超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强化日常停放充电管理,力争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符合规范,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生产监管,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技术认证,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
联合对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摸排,严禁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要载明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CCC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等项目。
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运行体系、关键部件的CCC认证和认证标志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严禁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与申请认证时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产品。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修订大幅提升安全性能

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修订大幅提升
安全性能
金云
【期刊名称】《电动自行车》
【年(卷),期】2013(000)011
【摘要】《焦点访谈》电动车自燃之谜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并把大众的焦点聚集到正在加紧修订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上。
随着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的逐年增加,电动自行车自燃现象有所上升。
众多的自燃事故资料分析证明,这种自燃问题大多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载超负荷、插接件接触电阻电流增大、电器元器件意外温升等引发。
1999年的《电动车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车的防火指标并没有规定,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几乎都没有做过防水处理,而电动车里一旦进水就会加快线路的腐蚀、老化,产生漏电、短路现象。
【总页数】1页(P1-1)
【作者】金云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抓住时代与政府赋予的机遇全方位提升产品品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会纪实
2.电动自行车国标(GB17761)修订工作研讨会在无锡召开
3.GB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修订工作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召开4.新国标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5.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停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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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国标对比
序 项目名称 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1.振动强度:按 QB/T 1880 -2008 中6.2.2.2 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 后各组件不应当有可见裂纹、破损、明显变形和松动的现象。(车架配电池重 (1)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要求 量),在前管98N、鞍座490N、中轴196N三个部位施加合计735N的载荷,振动频 a)重物落下:按 GB 3565 - 1993的规定进行 2 车架/ 率6.6-10HZ,加振处加速度19.6m/s ,振动次数10万次; 试验,试验结果符合相应要求。 前叉 2.冲击试验(重物落下):按照 GB 3565-2005中27.1规定的方法,以能量为80J b)组合件落下:按 GB 3565 - 1993的规定进 组合 的冲击力(如采用22.5㎏的重锤从360mm高度垂直落下)进行冲击试验,试验后 行试验,试验结果符合相应要求。 件 组件无裂纹,减震装置的零件无分离,两轮轴中心线的距离永久变形不大于40mm。 (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要求:按 QB 3.冲击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按照 GB 3565-2005中27.2规定的方法进行 1880-1993中5.4.2的男、女车架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试验后,组件无裂纹,组合件及减震系统的任何部分无分离现象; 试验结果符合相应要求. 4.带减震车架,减震应锁止或用实心刚体代替。 机 械 4 安 (1)把立管安全线:按GB 3565-1993 中6.2的规定; 全 (2)把立管力矩、静负荷:按GB 3565- 1993中6.5 1.把立管安全线:最小插入深度标记或装置应当符合GB 3565-2005中6.2的规定 把立 的规定; (插入标记从末端量起≥2.5倍的管径) 管和 (3)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按GB 3565- 1993中 2.把立管弯曲强度按照GB3565-2005中26.1.2的规定进行。把立管最小插入深度, 鞍管 6.5的规定; 对套在把立管上的装置施加一个力,方向向前下方并与把立管轴线呈45°角。能 (适 (4)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按GB 3565- 1993中 支撑一个≥1600N的力,不发生断裂。 用时) 6.5的规定。 3.鞍管安全线:最小插入深度标记或装置应当符合GB 3565-2005中12.2的规定 (5)鞍管安全线及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符合GB (插入标记从末端量起≥2倍的管径) 3565- 1993的规定。
GB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非否决项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 km/h ;电助动行驶时, 不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 车速超过25km/h ,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 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标称电压应 不大于48V 不大于240W
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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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车 标 志
整车编码
1.编码刻在车架本体不可分离的位置(前管、中接头等),永久性,唯一性; 2.整车编码采用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有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 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5.2) 3.字体高度大于4mm,深度不小于0.2mm 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的信息,应该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
骑行要求
电动自行车须经100km道路骑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 发生整车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电器控制系统各部件的损 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骑行功能。
防篡改设计 零部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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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国标对比
序 号 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1.包含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生产日期等信息 2.铭牌上标明的内容应当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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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国标对比
序 项目名称 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反射 器、 照明 和鸣 号装 置 (1)电动自行车应当装有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反射装置的类型、 颜色和安装应符合GB 3565-2005中第17章的规定(侧反射器可以安装在电动自行 车两侧),光学要求应符合GB/T 31887-2015的规定。(选择带CQC认证的产品) 前反射器:白色;后反射器:红色;侧反射器:白色或黄色;脚蹬反射器为黄色 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前灯或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 (2)电动自行车应当装有前灯(白色)和后灯(红色),其亮度值应当符合 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反射器 GB/T 22791的规定。(前灯HV点向下偏3.5°在V轴的A点(光束中心),(发光 的光学要求按QB 2191-1995中5.3的规定. 强度)400cd≤A≥0.8Imax(亮度)后灯HV点≥0.75cd,还应向上发出红光,上 面45度锥形区域亮度≥0.02cd) (3)鸣号装置的声压级应当为 75 dB(A) ~100 dB(A) 。
1.淋水:采用符合GB/T 4208-2008中IPX3规定的喷头洒水装置,流量为 10L/min±0.5L/min,持续时间10min在通电(驱动轮离地)的试验车全方位洒水, 淋水试验后,应当立即进行涉水试验 淋水涉水性 2.涉水:试验车在水深100mm的水池中以15km/h的速度行驶500m,若水池长度不够, 能 可往返测试,但总行驶时间(含水池外)小于10min。 3.试验后立即进行绝缘电阻值测量,断开蓄电池电路,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 1 MΩ 。 试验后,电动自行车应当可以正常骑行,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工作。
01.新国标概述
新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
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
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 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3
安 全 要 求
脚蹬间隙应当符合GB 3565-2005中11.2的规定。 脚蹬间隙 地面距离:脚蹬处于最低位置,整车侧倾25°,任何部位不触及地面 足趾间隙:脚蹬到前轮(前泥板)的最小间隙≥89mm
突出物
定义:与长250mm,直径83mm之圆棒的中间75mm长的弧面相碰的突出物体 突出物应当符合GB 3565-2005中4.2的规定。 1.长度大于8mm的刚性外露突出物,尾端倒圆角R≥6.3mm 2.自鞍座至前300mm处,不允许有任何突出物 3.螺钉的外露部分,应限制在与螺母旋紧之后小于螺钉的大径尺寸 4.去除缓冲套后,仍应符合有关突出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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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新国标概述
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由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消除了“非否决项”的漏洞;
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防失控功能、充电保护,无线电骚扰特性等14项安全指标; 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等16项安全指标; 提出了最高车速和蓄电池篡改(防改装)要求,出厂后长度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和搭载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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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国标对比
序 号 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 动的以20 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 态制动距离应≤4m,湿态制动距离应≤15m 干态:试验速度25km/h,同时使用前后车闸,制动距离≤7m,单用后刹≤15m; 制动性能 湿态:试验速度16km/h,同时使用前后车闸,制动距离≤9m,单用后刹≤19m;
机 械 4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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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旧国标对比
序 号 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 用技术条件 (1)导线布线安装要求:所有电气导线应当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导线夹紧装置应当选用 绝缘材料,若采用金属材料,则必须有绝缘内衬,插接件应插接可靠,无松脱;电气系统所 有接线均不得裸露;车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部位不得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与充电 电动自行车的电器系统应安装到 电源连接的系统中可能带电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况下均应有适当的防护装置,防止人体直 位,极性正确,系统的电线装置 接触。 应符合GB 3565-1993中15-1.2的 电气装置 (2)短路保护: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中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要求,电器配线应与电流量相适 规格参数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 应,以确保电动骑行时的安全、 (3)电气强度:测量时应当见控制线路、动力蓄电池断开,打开试验车电源开关,以试验 可靠。 电压为500V,跳闸电流Ir设定为10mA,持续1min进行试验,试验后,电源电路、控制电路与 裸露可导电部件之间不应出现击穿及闪络现象。 电器 电动自行车应有绝缘性能;制动 5 安全 控制系统 电动自行车应有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防失控保护功能 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要求 (1)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充电器应具有保护功能,输出接线反接或短接后,应当无损坏 ; (2)充电器应具有防触电保护功能,结构和外壳对易触及的带电部件有足够防护,直流42V 以下除外(空载无输出) (3)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应当小于或等60V。 充电器与 (4) 蓄电池具有防篡改功能,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蓄电池 a)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 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 b)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 30mm ,且不晃动; c)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 d)电动自行车不应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整车质量(重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 kg 量)
蓄电池的标称 小于或等于48 V 电压 1 总 电动机额定连 小于或等400 W 则 续输出功率 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应 当保证不会发生危险。危险包括但不限于:烫伤、燃烧、触电、 断裂、变形等(4.2) 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具有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 率、电压、脚踏骑行的设计 整车及部件(蓄电池、车载充电器等)还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安 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