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三国法2013年多选题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三国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三国目录第一编国际法 (1)一、考情分析 (1)二、分值分布 (1)第一章导论 (2)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2)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5)第二编国际私法 (11)一、考情分析 (11)二、分值分布 (11)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12)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12)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编国际经济法 (13)一、考情分析 (13)二、分值分布 (13)第一章导论 (14)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15)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20)第一编国际法一、考情分析国际法作为三国法中出现在考卷上的第一部分,每年考查分数为7分左右,其中多为记忆性的考题,题目在设计上往往较少出现陷阱,而是针对知识点的直接考查,考生如果足够细心、对国际法的基础知识能够有准确的把握,那么就能够拿下国际法部分的满分。
二、分值分布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导论0 0 0 0 2 0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0 1 1 3 0 0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1 5 0 1 1 2 国际法上的个人 4 0 3 1 4 4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1 0 1 2 1 1 条约法0 0 2 2 2 2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1 1 0 2 1 1战争与武装冲突法0 0 0 0 0 1 合计7 7 7 11 11 11第一章导论年份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考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01-75)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考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解析】A项考查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2013年三国法司考真题

2013年三国法司考真题(答案版)32.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
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
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
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33.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
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
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
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34.甲、乙国发生战争,丙国发表声明表示恪守战时中立义务。
对此,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战争法?A.甲、乙战争开始后,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二国间商务条约停止效力B.甲、乙不得对其境内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没收C.甲、乙交战期间,丙可与其任一方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D.甲、乙交战期间,丙同意甲通过自己的领土过境运输军用装备35.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
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36.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
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37.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
2014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2、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3、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4、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5、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6、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7、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75题)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正确答案:A,C,D解析: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适用于国际法所有领域,构成国际法基础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
A选项说法正确。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
但该原则并非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以下两种情形下使用武力是被允许的:(1)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2)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即安理会授权动武)。
B选项说法错误。
民族自决原则,指被殖民统治和压迫的民族具有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裂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C选项说法正确。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任何使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D选项说法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法2.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32题)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正确答案:D解析: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于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2014年部门法测试100题——三国法(答案版1-50)

2014年部门法测试100题——三国法(答案版1-50)@殷敏三国法第一部分国际公法(多选)1.关于国际法的渊源和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国际法是直接由联合国制定的 B. 国际法一般由国家以协议的形式制定,并依靠国家本身的行动来执行C.国际习惯是最古老的国际法渊源。
证明一项国际习惯的存在,一般应从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国内立法和司法以及行政的实践和有关文件中寻找证据D.司法判例是确立国际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对处理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争端有着一定的参考性效力 E. 安理会为制止和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为而作出的决定,对于当事国和所有的成员国都具有拘束力,因此国际组织的决议可以成为国际法的渊源【答案】BCD 【解析】国际社会没有也不应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当然更不能由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制定国际法。
因此从本质上,国际法的强制力还是通过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
因此A表述错误,B正确。
国际习惯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因此C正确。
《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规定:“法院之裁决,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所以,国际法院判例不是法律的渊源之一,而只能作为确立法律规则的辅助材料或证据。
因此D正确。
一般认为,国际组织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可以和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著作一起,列为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而非国际法的渊源。
因此E错误。
所以本题BCD当选。
(单选)2.下列关于国际法中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国内不同民族的平等权限于政治领域B.民族自决原则允许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从该国分离出来以便建立独立的国家C.殖民地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D.民族自决原则要求国际社会支持一国某民族为建立独立的国家而进行的活动【答案】C 【解析】《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条约中,对于所有民族都有平等的权利作出了相关规定,包括各民族具有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命运,平等参与和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各国均有义务尊重和促进这种平等权利的实现。
2014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A.综合管理B.综合监督管理C.监督管理D.规划管理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A.政府部门B.建设单位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行业组织3、证明标准(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4、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B.主要负责人C.安全部门负责人D.所有出资人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C.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7、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
A.公司责任有限B.股东责任有限C.董事责任有限D.职工责任有限8、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C.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9、下面的说法中没有损害全民守法建设的是(。
A“潜规则”,B“官本位”、“权力崇拜”C“忍一时风平浪静”D“市民公约、乡规民约也应当是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10、对公益诉讼等积极守法行为的认识中正确的是(。
A与全民守法无关B加重了司法机关工作难度C是全民守法的重要体现D频繁诉讼地方经济建设1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12、下面说法中不在全民守法范围中的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甲乙丙三国企业均向中国出口某化工产品,2010年中国生产同类化工产品的企业认为进口的这一化工产品价格过低,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
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42题)A.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B.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甲乙丙三国企业C.商务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不能进口D.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即可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2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A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0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31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9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二)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并非倾销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就要对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D选项说法错误。
2014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2、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3、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4、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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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三国法2013年多选题A.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即表明中国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C.有关引渡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D.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选项A正确。
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须具备全权证书。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仍被认为代表其国家。
选项B错误。
待核准的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
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之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之前,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
另外签署也不一定必然发生条约的约束力。
选项C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的规定,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
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
选项D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2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
经中国代表签署的或者无须签署的载有接受条款的多边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审查后,提出建议,报请国务院作出接受的决定。
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75.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法基本原则。
选项A正确。
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选项B错误。
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并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凡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则的武力使用是允许的,包括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
选项C正确。
民族自决原则中殖民地民族的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
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选项D正确。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任何使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
76.甲国公民杰克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杰克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中国签证机关不予签发其签证B.如杰克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不准许其入境C.杰克入境后,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48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D.如杰克在中国境内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
选项B正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
选项C错误。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选项D正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第(二)项规定,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
77.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C.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D.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本案中,李某与金某的共同经常居所地是北京,因此,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78.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
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涉外合同或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因此,中国法院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
选项B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乙国是空难事故发生地,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乙国法院对该事故享有管辖权。
选项C正确。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并不禁止一事再理或者一事两诉。
选项D错误。
如果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79.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
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本C.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D.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内地与澳门相互送达文书和取证的安排。
选项A、C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
选项B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
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选项D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
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80.关于国际投资法相关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应由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B.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C.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D.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投资法的三个主要条约。
选项A正确。
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一旦当事人书面同意在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不再属于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国内法管辖的范围,而属于中心的专属管辖,且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
选项B正确。
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担保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促进生产性资金流向发展中国家,因此,公约第12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成员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
选项C正确。
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D错误。
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并不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81.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
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
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选项A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