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预防》word版

合集下载

劳动争议的预防技巧

劳动争议的预防技巧

劳动争议的预防技巧一、当前企业用工的背景劳动立法日趋完劳动者整体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国际市场对合法用工的要求日益提高劳动关系不和谐企业发展难持续二、劳务派遣用工风险防范劳务派遣方当前所面临的管理风险直接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利弊分析用工单位是否还能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如何使用才合法?奖金、福利、加班费如何设计经济补偿金责任如何分摊派遣员工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费用给付新法下用工单位如何操作实现合法同工同酬用工单位避免派遣员工身份混同的措施和方法新法下使用非“临时性、替代性、短期性”岗位对用工方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认定和风险转移规章制度如何有效适用派遣员工异地派遣、转派遣、自我派遣有什么法律风险派遣员工如何行使民主管理权和集体协商权业务外包的劳动风险和责任如何避免。

三、劳动争议风险预防的案例分析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怎么办?双重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举证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成的协议,怎样才算有效??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月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等于难以解雇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无须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其他协议?合同的关键核心条款及操作技巧企业安排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外的任务,属于单方违约,该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化解违约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如何约定劳动报酬,以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如何约定工资总额,以合法降低经济补偿的基数?如何约定薪酬结构,以利于企业灵活地调整工资?《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应如何设计?五、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有效调岗调薪?怎样理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强调胜任能力,还是强调工作结果?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90%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确认、不认可,怎么办?如何制定岗位责任书?如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如何合法辞退?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六、离职员工管理风险防范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七、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八、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险控制企业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程序要件:平等协商程序工会的地位与组建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制度建设常见问题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防范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法院对规章制度的效力的认定“人事制度”的制订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录用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制作要点工时与加班制度的制作要点工资制度制作要点违约金制度考核制度制作要点福利制度制作要点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的制订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九、工伤保险与企业不缴、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新风险员工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并且能够提供证明,企业还需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发生工伤后,企业能否与伤者私了?员工使用假身份证,社保拒赔,企业应怎样担责?对工伤员工出院后“泡工伤”,企业该怎样处理?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计发基数——“本人工资”是如何确定的?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受伤是否工伤?企业可否对其予以处罚?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否不再购买工伤保险?十、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应诉技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宗旨怎样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劳动争议协商处理要点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

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

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因权益分配、劳动条件、劳动合同执行等问题而产生的冲突和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解决成为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任务。

因此,制定和遵守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将介绍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协商原则平等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也是预防劳动争议的关键原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应平等对待,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要尊重彼此的意见和诉求,在尊重法律和契约精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实现双赢的结果。

二、法律权益保障原则劳动争议预防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遵循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福利待遇和权利保护,用人单位则要合法合规地管理员工,避免违法行为导致的争议。

三、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是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的基本要求。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平等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应依法行事,处理争议并公正裁决,保证各方权益的平等和保障。

四、预防为主原则劳动争议的预防比解决更为重要。

在劳动关系的管理中,双方要注重互相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员工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要尊重员工的意见和需求,预防问题的发生,及时处理一些潜在的矛盾和纠纷,避免向劳动争议发展。

五、协议约定原则劳动争议的预防也需要通过制定明确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各方行为。

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权责义务和福利待遇,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减少争议的发生。

六、温和处理原则劳动争议的处理要尽量避免对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产生伤害,以温和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处理争议时,双方应当注重互相尊重和理解,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尽可能选择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减少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负面影响。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如何保持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有什么办法或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这个问题不知困扰了多少企业及其人力资源管理者。

预防劳动争议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不可能通过一两千字就能把它全面说清。

因此,当《人力资源管理》杂志的记者让我来谈这个问题时,我也只能就一些在操作层面需要引起企业注意的问题做一些简单阐述。

我们在对企业劳动争议的诱发原因进行分析时发现,大部分劳动争议的形成都或多或少地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中普遍存在的下列问题有关:(1)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劳动法律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以致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劳动法问题,束手无策。

(2)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应用国家或地方性劳动政策法规,不知怎样在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乏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企业内的劳动争议不断涌现。

为了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我建议人力资源管理者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学会正确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应该说,一般的人力资源管理者目前基本上都已经掌握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当法律法规之间出现冲突时或出现地方之间的差异时,许多企业的人事经理就不知所措了。

请看下面的案例:一天,上海某公司员工小李因其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公司认为此时小李应当向公司支付一万元作为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但小李却认为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而拒绝支付。

公司人事经理指着劳动合同给小李看:“你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乙方(指员工)若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指企业)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按这个约定,难道你不应该承担违约金吗?”“这种合同条款根本就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员工小李答道。

“怎么会不合法呢?我曾经在北京某企业当过好多年的人事经理,在北京工作时也曾经代表企业打了好几次劳动争议官司,北京的劳动仲裁机构每次都根据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支持了企业向员工要求的违约金请求。

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

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
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
张舰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 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我 们应深入贯彻以调解为主的解决劳动争议的 基本原则,以减少并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
本次演讲的三个方面: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回顾 劳动争议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回顾
劳动争议的预防
劳动争议预防的重要性:
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提升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保证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井然有序 维系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1.正确理解和劳使动用争劳动议保预障防法律的法重规点政策
2.建配备立专和业完人员善从规事范人力的资单源位管理规工章作制。 度
签订好劳动合同
建用立工职前工签参订与劳或动影合响同决避策免的“管二理倍机工制资”风险; 在全和企面依业掌据内握,部所避创招免造用“有劳糊利动 涂的者用群的工体基,环本隐境信患和息用交,工往并”气留。氛存相关材料 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落实好安全生产
做好员工关系管理,建立一个直接的沟通渠道
建立健全相关组织
劳动争议概念: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
中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回顾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 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新法实施对单位用工管理的影响: 粗放管理不能避免劳资纠纷的发 生 简单管理不能适应劳动者觉醒的 权利意识 违法管理不能压制劳动者的维权 诉求
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
多问为什么,遇有条款理解歧义,及时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

防止劳动纠纷保证措施

防止劳动纠纷保证措施

防止劳动纠纷保证措施一、建立健全用工制度用工制度是企业保证劳动纠纷预防的基础措施。

首先,企业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留下法律漏洞。

其次,用工制度应准确规定工资、工时、休假等具体事项,确保按规定执行。

此外,在制度中也应规定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如病假、产假、工伤等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培训是预防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加强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使其了解企业用工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通过培训,不仅能够减少员工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纠纷,还能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是确保员工权益的重要途径。

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此外,企业还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护机制,包括承担职业病防护责任、提供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纠纷的及时解决是维护企业稳定和员工权益的关键。

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及时出面进行调解。

如果无法经调解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此外,企业还可以探索建立内部信访渠道,为员工提供居民局部位、工会等方面的帮助。

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是防止劳动纠纷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用工管理体系,确保用工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同时,各级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是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法律法规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增强员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护意识。

同时,还可以通过员工大会、内部刊物等渠道传达企业用工制度和相关政策,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有效规避劳务纠纷的预防措施

有效规避劳务纠纷的预防措施

有效规避劳务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劳务合作中,往往难免出现劳务纠纷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雇主和劳务方都需要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本文将探讨有效规避劳务纠纷的预防措施,旨在帮助雇主和劳务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1.明确的合同条款有效的劳务合同是规避劳务纠纷的基础。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务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双方的责任、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并在签署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

2.合理的薪酬安排薪酬问题是劳务合作中常见的争议点之一。

为了避免薪酬纠纷,雇主应当合理设定薪资标准,并将其明确写入合同中。

同时,双方应当就薪资支付方式、时间和频率等进行充分协商和约定。

及时支付工资是保持劳务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充分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劳务方的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和效率。

雇主应当为劳务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以提高劳务方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劳务方则应该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

4.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准确的沟通是预防劳务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

双方应当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雇主应该及时告知劳务方工作要求和变动情况,劳务方则应当积极向雇主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沟通中的误解或不满应尽早解决,以避免积累到纠纷的程度。

5.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即使采取了预防措施,劳务纠纷仍有可能发生。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可以考虑将纠纷解决提交到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机构处理,以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6.合作共赢的理念雇主和劳务方应当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来建立劳务关系。

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共同维护合作的利益。

雇主应该为劳务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合理的待遇和福利,劳务方则应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为雇主创造价值。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规范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规范

劳动争议预防措施规范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争议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困扰,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有效地预防劳动争议的出现,建立一套完善的预防措施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首先,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核心条款。

在制定合同时,应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其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充分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确保劳动者在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再者,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例如,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定的理由,并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

二、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遵循合法、合理、民主的原则。

合法性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理性则要求制度的规定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不能过于苛刻或不合理地限制劳动者的权利。

民主性方面,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同时,用人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确保劳动者知晓并遵守。

公示的方式可以是组织培训、发放手册、张贴公告等,并保留相关的公示证据。

三、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无论是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是劳动者,都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对于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了解劳动法律法规有助于他们在管理过程中依法行事,避免因无知或误解而引发劳动争议。

例如,知道如何合法地安排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处理员工的请假申请等。

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

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

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劳动纠纷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纠纷的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声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的经济活动之一。

劳动纠纷的多发对企业和员工都是不利的。

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员工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

二、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防范和降低劳动纠纷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尊重人权、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合法合规、保密安全、协商一致、重在预防。

三、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避免合同纠纷。

2. 健全的薪酬福利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保证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避免薪酬纠纷。

3. 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

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和劳动争议。

4. 规范的劳动纠纷处理程序。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妥善地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和纠纷。

5. 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强员工的管理和监督,预防和减少员工违纪违法行为。

6. 加强员工沟通和参与。

企业应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建立员工代表会议或工会组织,促进员工之间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劳动纠纷。

四、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制度的实施:企业应当成立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劳动纠纷预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讲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及发展趋势预测劳动争议与经济纠纷相比较,经济纠纷是一个企业和另外一个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企业外部的关系,而劳动争议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是一个内部关系。

劳动争议涉及到的事情虽小,但是影响大,如果处理不好,对于一个单位的权威性、可信性都会产生很大的削弱,所以,劳动争议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关注。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及发展趋势预测劳动争议会随着立法的完善以及人们意识的强化而发生变化。

(一)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现阶段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呢?1.数量增长快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从全国范围看,这几年,劳动争议案件都是按照20%左右的比例增长,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来看,还远远不止20%,有些甚至是以每年50%的速度递增。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那里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递增50%以上。

这就导致各个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手极其短缺。

2.类型变化多目前,除了一些传统的劳动争议案件之外,比如劳动报酬的争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经济赔偿的争议,休假待遇争议,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类型,比如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股票期权问题,飞行员跳槽问题,还有足球运动员、篮球运动员转会跳槽问题……这都是一些新型的劳动争议案件。

3.单位败诉率高这个特点尤其应该引起用人单位的注意,这也是劳动争议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2007年单位败诉率达到87%,这个比例是惊人的。

4.处理难度大集中的表现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不断下降。

劳动争议案件交到劳动仲裁机构,首先是要调解,到了法院也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时候再裁判,现在的调解率不断下降,争议双方非得追个曲直,明个是非不行,处理难度大。

(二)今后劳动争议发展的趋势这段时间我国劳动立法的步伐非常大,步骤非常多,节奏非常快,《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障法》、《集体合同法》都将在近期或近年出台,出台之后,必然对劳动争议产生很大的影响。

劳动争议发展有两个趋势。

1.数量将更大这几年,劳动争议的数量以非常高的比例逐年递增。

近期和将来一段时间,劳动争议的增长率会更高,数量会更大。

新老法交替、交接的过程,劳动争议数量会大幅增加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对于同样一件事情,新法和旧法可能就会有不同的解释。

也就是说新旧法交替过程会导致劳动争议数量大幅增加。

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倾斜于保护劳动者增加了劳动者很多的权利,相应的就增加了企业很多的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越来越多,主张权利如果不给,争议就会产生。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当地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成正比《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出台,对于劳动者强化维权意识有非常大的提高作用。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高,劳动争议就会越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下,法律将会更加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权利。

2.单位败诉率将更多今后,单位在劳动争议上的败诉率将更多,也是因为新的劳动法律,更加倾斜于保护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增加了更多义务。

这些新的立法对于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产生了很多的影响,其中很大的影响就是管理难度增大,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讲劳动争议的预防(一)劳动争议的预防原理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的作用在哪些方面?这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一)防胜于消预防劳动争议要比应对劳动争议重要得多。

防胜于消,防就是预防,消就是应对。

预防劳动争议有很多内容。

1.病患—“防患于未然”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就像一个人患了病一样,对付这个病患的最好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好,处理劳动争议是同样的道理。

2.火灾—“消防结合,以防为主”劳动争议就像火灾一样,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就起火了,应该消防结合,以防为主。

3.成本—防小于消从成本的角度来看,绝大多数情况下,预防的成本要比应对的成本小得多。

【案例】前段时间,有一家非常著名的快餐公司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

有个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2年,后来这个公司不要这个员工了,员工就向公司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就跟他讲:前面几年你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司来工作的,后面几年才是直接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支付后几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段时期的经济补偿金,前面那几年的经济补偿金不应该支付的。

员工说我在这公司做了12年,就要给我12个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

结果就申请劳动仲裁,由于这个公司是国际上著名的快餐企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最后的结果,是这个公司按照员工在公司实际的工作年限全部支付。

如果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友好协商,包括把劳务派遣公司叫来一起协商,成本就会降低很多。

现在在许多大型的跨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里的劳动争议相对较少,就是他们把产生劳动争议的苗头提早消灭掉,宁愿多给两个月工资,也不要产生劳动争议,他们知道,一旦产生劳动争议,实际付出的要远远高于多给员工加一个月、两个月工资的成本。

4.和谐—防优于消现在非常强调和谐社会,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社会可言。

要预防劳动争议,不能等到劳动争议产生之后,再去应对。

管理不到位,劳动关系是不可能和谐的。

好多企业虽然官司赢了,却失去了民心,这样的劳动关系不能算是和谐的。

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对这个方面非常重视,他们愿意请有关方面的专家,作为他们的劳资方面或劳动关系方面的专项顾问,顾问的作用就是预防为主。

(二)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要想了解如何预防劳动争议?必须要找到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探明所以然。

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立法、执法方面的原因从国家的立法、执法方面,能够找到产生劳动争议的一些原因。

当前劳动立法、执法的现状是什么呢?五个字“偏、乱、低、同、变”。

偏向劳动者倾斜,劳动立法是倾斜立法,是向劳动者更加倾斜的保护法律。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一名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离开,不需要任何理由,但用人单位只有证明这个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解除合同。

这说明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显然是更加保护劳动者,劳动立法的倾斜性保护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只是倾斜的程度不同而已。

这是劳资双方利益的博弈,对于这种倾斜性的特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意识,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是平等的,什么都可以约定,那就错了。

在劳动关系管理这个问题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情我愿就可以决定的。

比如,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面,有这样一个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个约定有没有效?作为劳动者,法律给了这个权利,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就必须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理由,否则这个约定是无效的。

这个理由是什么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他,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医疗补助费;再比如,员工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以后仍然不能胜任,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具备了法律规定理由的前提下,单位才有权利提前三十天“炒”员工的鱿鱼,这就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

比如,好多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合同里边约定,中层干部没有加班费,在年终奖、季度奖的时候会考虑,这个约定有效吗?有没有加班费不是靠双方约定的,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只要超过劳动时间就要支付加班费,除非单位依法实行了特殊的工时制。

正常情况下都要支付加班费用,并不能通过一个合同,就免掉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乱目前,劳动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还有点乱,常常令人无从下手。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中央和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全国的规定和地方的规定差异非常大。

比如有一个员工在某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现在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支付多少,各地规定不同。

按劳动部规定: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算,他可以领到两个月的工资;但在上海,规定一年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但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算,如果不满一年,没有超过六个月,就不算了,只要支付他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了。

⇨注: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补偿金政策有所调整。

见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需按照劳动合同签署是否在08年前后分别计算。

⇨点击查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②地方和地方的差异北京合法的一些做法,到了天津可能就违法了。

如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续约了,要不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劳动法规定,单位没有这个义务,上海也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北京就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约的话,必须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每迟延一天,赔偿一天的工资损失。

江苏省、浙江省等好多地方都跟北京的规定是一样的。

③劳动仲裁和法院之间的不统一劳动争议产生以后,不能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服再到法院去。

现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在很多政策的执行上是不一样的,劳动仲裁按照劳动部的,按照当地劳动局的规定;法院按照最高院和当地高院的一些规定,这样就会产生一些有趣的现象。

同样一个劳动者,同样一个案件,他去打官司,在仲裁的时候,输了,到了法院反而赢了。

比如,仲裁时效问题。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两年,每天都加班,但是加班费一分都没给,现在员工提出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两年的加班费,还有证据在手,到了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认为,仲裁时效是60天,前面的都过仲裁时效了,只保留最后这60天的,就是最后两个月的加班费是受保护的,因为这最后两个月没有超过60天仲裁时效。

到了法院之后,法院就会保护这两年的加班费,法院认为仲裁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不是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没有支付那一天开始,而是在离职的时候向老板提出来,老板不给而发生争议这一天开始计算,只要在60天之内申请仲裁,都可以争取这两年的全部加班费。

低我国现在只有一部《劳动法》,接下来就是国务院的一些条例,再接下来就是劳动部的一些规定,以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通知、决定,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就《劳动法》一个,总体上讲效率层次非常低。

企业在用工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延用一些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这种立法层次低,导致权威性不够。

空不要看现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但实际上还是有好多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就是无法可依,会产生大量的劳动争议。

例如,很多企业都在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能够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能够便于企业的灵活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