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颛桥镇闵行新城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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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君莲居住区H街坊(颛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闵行君莲居住区H街坊(颛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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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热线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块位于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东邻都会路,西邻都园路、沪金高速,南邻六
磊塘,北邻沪光路,地块北部凹陷近似圆形区域规划建设有幼儿园(不属于本项目建设
内容,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地块东南侧被六磊塘支流斜切处三角形街边绿地(不属于
本项建设内容)。本项目有本项目总用地 95292.0m2,建筑面积 293992.87m2,容积率 2.2。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 规划技术准则》
水源由市政管网供给,分别由沪光路和都园路市政道路各引入一条 DN300 的进水
管,并在基地内成环,供消防及生活用水。地下一层及一层给水利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
供水,其余部分给水采用地下生活水池一生活提升泵一屋顶水箱水箱一各用水点的供水
方式。每栋建筑设置 1 座生活给水泵房、生活水箱。

高层住宅,建筑高度 49.15m。社区配套楼为 3 层,建筑高 12.35m。公共服务配套楼为 5 层,建筑高度<20m。地块之下设置一层地下室,主要作为停车库以及配电间、水泵房
等设备房。本项目 1 栋配套楼不考虑医疗用途,主要用于居委会、物业办公室、老年人
活动室、便利店,并在 1 层东侧设有餐饮区域。公共服务配套楼主要为公共服务配套,
3 个分别正对沪光路、都园路和都会路出入口,另外 1 个分别位于小区南部。 本项目结合绿化带布置25个地下车库排风口,排风口距离住宅楼大于10m;同时本
项目设置4处地下车库出入口,与住宅楼距离保持8m以上。
本项目仅在东北角配套建筑内设有餐饮业,在其中均预留餐饮油烟废气烟道,同时
在屋顶预留油烟净化器安装和排放位置。该建筑与本项目住宅楼间距大于9m,油烟废气

201211-闵行新城MHC10103单元(七宝生态商务区)航新路、航西路、新龙路道路新建工程环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201211-闵行新城MHC10103单元(七宝生态商务区)航新路、航西路、新龙路道路新建工程环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闵行新城MHC10103单元(七宝生态商务区)航新路(新龙路~吴中路)、航西路(漕宝路~吴中路)、新龙路(北横泾~新镇路)道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

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w ww .e n v i r .g o v .c n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七宝生态商务区地处闵行MHC10103单元南片,位于吴中路以南、新镇路以西、漕宝路以北、横沥港以东,总用地面积约40公顷。

七宝生态商务区是经批准的上海市25个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之一,是闵行区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挖掘七宝历史文化,融入现代文化要素,有效整合知识、信息、技术资源,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进而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全球采购中心和国际贸易基地。

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传媒、商务办公、商业金融、休闲娱乐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2012年2月,上海市商务委赴七宝镇调研七宝生态商务区,明确了七宝生态商务区建设的下阶段工作安排。

为了加快生态商务区的推进工作,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将该地块的市政基础建设及土地开发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MHC10103地块——七宝生态商务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该项建书研究范围为七宝生态商务区40公顷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航西路(漕宝路~吴中路)、航新路(新龙路~吴中路)、新龙路(横沥港~新镇路)道路新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于闵行区七宝生态商务区内。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七宝生态商务区内用地原以空地、农民宅基地和工业用地为主,用地比较混杂,建筑质量和环境较差,规划都予以搬迁拆除。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闵府发〔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闵府发〔2024〕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2日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提升闵行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引领力、显示度,根据上海市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进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特制定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创新协同联动,打造价值创造的前沿阵地(一)壮大战略科技力量1.加强基础创新策源平台建设,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碳能源等领域,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经委)2.加快打造长三角技术市场开放平台,强化与江苏、浙江、安徽技术市场联通,深化对接长三角技术项目,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局)3.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逐步完善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功能,探索形成点对点对接的成熟机制,引导和鼓励跨境技术交易转化落地。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南虹桥集团)4.持续深化“大零号湾”总体规划研究,形成科创策源功能区专项规划成果,发布“大零号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榜单,加快打造科技创新发展高地。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0•【字号】闵府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9〕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9年9月20日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规程制度更好地预防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现结合闵行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强化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责任制落实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规划资源局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分别是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下统称征收补偿的业务指导部门主要承担区征收补偿工作的政策业务培训、征收补偿争议处置、依法申请司法强迁等指导职能。

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是区征收补偿工作的牵头协调和实施部门全面协调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包括编制年度征收补偿工作计划组织街镇和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征收补偿房屋的调查、确认、公示会同街镇和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与用地单位、评估机构、实施单位签订各类委托协议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监督实施单位的征收补偿行为等。

二落实街镇属地责任。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是推进落实本区域征收补偿工作的属地责任主体根据区征收补偿工作年度计划安排会同区征收中心和征收实施单位做好本区域内征收补偿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风险防控和拆房基地安全管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闵府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21〕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21年8月5日闵行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发展战略,根据《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助力闵行区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建设,高质量推进闵行区“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结合闵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交通发展回顾“十三五”以来,闵行区综合交通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网络进一步优化发展,交通配套体系和管理措施制度更加健全,较大程度缓解了闵行区道路交通拥堵,较好满足了闵行居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主动适应了闵行区城市建设的发展转型,为建设现代化主城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至“十三五”末,7项指标全部达成,各项重点任务提前并超额完成,基本建成了互联互通的道路交通网络,初步建成了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建立了集约高效的交通配套体系,加强了综合交通管理。

“十三五”规划指标实现情况(二)规划编制发挥引领作用根据《闵行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35)》《闵行区“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十三五”期间闵行区组织开展了《闵行区中运量网络规划(2017-2035)》《闵行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18-2022)》《闵行区公交停保场布局研究》《闵行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闵行区公交枢纽布局研究》《闵行区道路网络优化研究》《重点区域BRT和交通网络优化研究》《闵行区住宅小区周边建设定向停车场库规划》等编制工作,为补全交通短板、指导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沪闵预征地告〔2022〕56号

沪闵预征地告〔2022〕56号

沪闵预征地告〔2022〕56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9•【字号】沪闵预征地告〔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沪闵预征地告〔2022〕56号梅陇镇永联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2〕7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闵行区梅陇镇东至景东路,南至金都路,西至梅莘界河,北至外环高速二、用途:储备用地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四、调查确认: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会同梅陇镇人民政府以及梅陇镇征地动迁事务办公室、永联村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梅陇镇征地动迁事务办公室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2年09月01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地块名称

地块名称

地块名称 公告号 出让方式当前业 务环节 领取申请 书人数竞买申 请人数我要咨询 答疑纪要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188S-K-2地块(地上部分) 201400701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13 0查看金山区亭林大型居住社区(亭林华城)01-02地块 201400602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纪要 2 0查看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以东、嘉戬公路以南地块 201400601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纪要 0 0查看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东侧A-3A-1、A-3A-2地块 201400502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16 0查看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社区62A-02A 地块 201400501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14 0查看闵行区颛桥镇工-201号 201400402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纪要 0 0查看奉贤区青村镇2011158号 201400401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纪要 0 0查看青浦区出口加工区新康路以南F-17-02地块 201400301 挂牌 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2 0查看纪要,受理竞买申请宝山区大场镇W121301单元51-07地块201400201挂牌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发布答疑纪要,受理竞买申请1查看青浦区朱家角镇浦泰路西侧B1、B2地块201400103挂牌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11查看金山区枫泾镇泾波路以东,泾荷路以南地块201400102挂牌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9查看浦东新区洋泾社区C000204单元2-03-02地块201400101挂牌获取出让文件和申请表,现场勘察会17查看。

上海市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5号

上海市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5号

上海市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正文:----------------------------------------------------------------------------------------------------------------------------------------------------上海市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5号华漕镇、梅陇镇、颛桥镇、马桥镇、吴泾镇、浦江镇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有关单位:《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4日上海市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为合理引导并推动闵行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切实加强闵行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有效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农村土地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高质量实施闵行区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沪委发〔2018〕35号)、《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沪委办发〔2018〕4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以及《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16号)、《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闵行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农民自愿,保障利益。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以农民自愿为首要原则,实行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涉及的相关镇和街道(以下简称相关街镇)统一规划辟建相对集中居住安置点或提供置换房源,由农民自愿签约实行相对集中居住。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后,保持身份不变、原来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分配及土地延包、流转收益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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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2014-10-30
起始价:72236万元 楼面地价:暂无 咨询电话:86-21-58823624
截止日期:2014-11-12
成交价:暂无 溢价率:暂无 保证金:14448万元
地块位置
项目地
地块信息
• 项目地块原属颛桥镇友谊村,2010年前后开始民房拆迁,闲置至今。
地块进度安公告
土地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201413001 建设用地面积:46246平方米 总面积:46246 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101741 平方米
出让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容积率:2.2 绿化率:暂无 商业比例:暂无
建筑密度: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限制高度:暂无 出让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 规划用途:商办土地 交易状况:未成交 竞得方:暂无 出让形式:挂牌
周边地块交易状况
• 竞得方:上海融御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14-01-15 • 起始价:47500万元 成交价:81500万元 • 楼面地价:11669元 溢价率:71.58% • 土地公告:闵行区闵行商务区西土地公告 保证金: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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