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六种贸易术语和其他术语
国际贸易:六个主要术语

五、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PT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运费、保险费付至
CIP=CPT+I(国外保险费)
常用贸易术语关系图
适用于海洋或内 河运输
装 运 港 越 过 船 弦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 式包括多式联运
四、FCA (Free Carrier)
定义:又称货交承运人, 指买方必须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装运货物的 运输合同并及时通知卖方有关承运人的名称 和时间。 卖方需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在指定地将货 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详尽通知,承 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 卖方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及捐税费用。 买方承担卖方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
分析:《通则》规定,按CFR条件成交, 卖方必须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 “充分”既指内容上的充分,也指时间上 的充分,即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 便买方有充分的时间为风险已转移至买方 的货物投保。如卖方未尽到此义务,则应 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此时,货物虽越 过船舷,损失仍应由卖方负担。
另,要找资信较好的保险公司办理.
2、费用负担 CIF下,费用负担问题是指运费和卸货费,卖方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这里指的是正常 运费。在运输途中船只可能遇到恶劣天气或者 船上机器出了故障,需要避风或修理而发生的 运费称为不正常运费。不正常运费应该由买方 承担,,这一点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2)船货的衔接问题
备货通知
卖方
派船通知
买方
装船通知
卖方
3)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
惯 例 装运港船上 风险划分 出口手续 交货
船上 原则上是买方负 责,或卖方办理, 买方支付费用 卖方
国际贸易术语大全

国际贸易术语大全一、出口术语1. EXW(Ex Works:卖方工厂交货)EXW是指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妥当并提供给买方,不负责安排运输和报关手续等,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和风险。
这种术语适用于买方具备自主进口能力和资源的情况。
2. FCA(Free Carrier:卖方交货)FCA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或者由买方安排的承运人,卖方负责准备符合出口要求的货物,并将货物交承运人,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报关手续等。
3.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FOB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装运港口,并在货物装上船时,卖方完成交货。
买方需要负责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从装运港口到目的港口的海上运费和相关费用。
4.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CIF是指卖方在FOB的基础上,承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港口并购买保险的责任。
卖方需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费用和运费,但买方仍需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口后的进口手续、清关费用和税务等。
5.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AP是指卖方承担将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的责任,并支付货物的成本、运费和相关费用。
买方需要负责报关手续、支付进口税款等。
二、进口术语1.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FR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港口,并支付运费,但不包括购买保险的费用。
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购买保险、支付进口税款以及清关手续等费用。
2.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CPT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并支付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费用,除此之外买方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和风险。
3.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加保险费付至)CIP是指卖方在CPT的基础上,购买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第一:FOB——Free on BoardFOB:(一)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按此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提交相应单证及清关之后完成交货义务,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买方负担受领货物后的运输、保险,并承担有关一切风险与费用。
(二)买卖双方义务卖方:1. 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房纸牌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通知。
2.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
3.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负责提交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买方:1.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2. 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清关,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3.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 接受卖方提交的与合同相符的单据,受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并支付货款。
(三)美国对FOB的特殊解释1.定义不同。
只有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表示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出口手续及税捐由买方负担2.风险转移界限是指在装运港船上第二: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卖方必(一)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办理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同时,卖方必须办理海上保险,支付保险费。
FOB、CFR、CIF、FCA、CIP、CPT六个主要术语

卖方主张是不合理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卖方主张是不合理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因为在FOB项下,风险发生转移的时间为 项下, 因为在 项下 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 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风险 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 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的 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吊装过程中, 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吊装过程中,是越过船 舷之前的风险,所以应由卖方承担。 舷之前的风险,所以应由卖方承担。
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一)含义 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条件、价格术语, 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条件、价格术语, 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英文缩写 字母来标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各 自承担的责任、 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以及货物所有 权转移的界限的专门用语。 权转移的界限的专门用语。 表示不同的交货地点 由于交货地点不同所牵扯的问题:费用、 由于交货地点不同所牵扯的问题:费用、责 任、风险 费用、责任、 费用、责任、风险与商品价格的关系
案例 欧洲一公司与非洲一公司签订了FOB合同, 合同, 欧洲一公司与非洲一公司签订了 合同 由欧洲公司向非洲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由欧洲公司向非洲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在 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 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 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 钩钩破,货物损坏。货到目的港后, 钩钩破,货物损坏。货到目的港后,买方 检验并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索赔。 检验并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索赔。卖 方答复买方,对该损失概不负责,该损失 方答复买方,对该损失概不负责, 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赔偿。 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赔偿。
3)装船费用的问题 ) 装船费用:装船费、理舱费、 装船费用:装船费、理舱费、平舱费 A、在合同中订明 、 Loading Charges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Buyer)
国际贸易术语_详细的介绍了FOB__CIF__FCA__等6种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人们常使用一些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短语,如FOB、CFR、CIF等,来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等,这些短语就是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大约在19实际初期,最早使用的一个贸易术语是FOB,到19年代50左右又出现了CIF和C&R(现在是CFR),之后其他的贸易术语也相继出现。
到今天为止,国际贸易的运用大约已有200年的历史。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在简化贸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
第一节与国际贸易术语有关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这些习惯做法,经过有关国际或国家的商事组织的编撰和推广,成为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规则,从而成为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与公约和条约等不同,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其使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
也就是说,惯例本身不是法律,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贸易合同时,可以适用某一惯例,也可以做出与惯例不同的规定。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了与国际惯例不同的规定,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判决或裁决时,则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
【案例】某公司最近和外商签订了一个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在合同中使用了CIF目的港的贸易术语,但又规定卖方只有在合同设备抵达卸货港后才算完成交货,如果设备迟到,卖方必须赔偿。
这一要求和CIF的规定有矛盾,如发生问题,仲裁或诉讼时应依据合同还是惯例对CIF的规定办理?[分析] 国际惯例不具有强制性,其使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制”为原则。
买卖双方在他们的合同中如果排除了国际惯例的规则或对其进行修改,则应该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
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如果贸易双方同意使他们的合同适用于某种惯例,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这种惯例对他们的交易就有了强制的约束力;其次,如果贸易双方在他们的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说明该合同适用某项国际惯例,在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来进行判决或裁决。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第一: FOB —— Free on Board FOB :(一) FREEON BOARD ( named port of shipment ) 装运港 船上交货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 越过船舷时,卖方即 完成交货。
按此贸易术语成交时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 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买 指派的船只,提交 相应单证及清关之后完成交货义务,货物 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方负担受领货物后 的运输、保险,并承担有关一切风险与费 用。
(二)买卖双方义务 卖方:1. 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 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安 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房纸 牌的船上,并给予买 方充分通知。
2.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 关。
3.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 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负责提交商业发票和 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或具有 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买方: 1.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 ,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船名、装 2. 负责办理货物进口 清关,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 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3.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 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 接受卖方提交的与合 同相符的单据,受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并 支付货款。
(三)美国对 FOB 的特殊解释1. 定义不同。
只有 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 ) 表示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出口手续及税捐由买 方负担2. 风险转移界限是指在装运港船上 第二: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 : (一) COST 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卖方 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 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办理租船订舱, 它官方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 费。
(二)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1. (和FOB 相同)合同期内,货 物装船,并通知买方;2. 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 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3. 负责为货物在运输中 损坏、丢失风险取得海上保险,办理保险 业务,支付保费 买方: 支付货款、承担货越 船舷后的风险费用、办理进口手续、受领 货物 (三)CIF 注意的问题 注意事项: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码头
火车站
堆场 CY
国
汽车站
际 贸 易
出口国 DAF
术
语
关境
关
进口国
境
——
出口国
进口国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之一 —— FOB
国
际 商 务
FREE ON BOAR (• • •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单
证 精
装运港船上交货( • • • 指定装运港)
品
课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
品
课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
国
核准书。
际 贸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
易
术
险。
语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
单据。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
FOB买方主要义务
国
际 商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务
单 证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
易
术 语
2、如果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
发 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
——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案例分析
国
际
商 务
有一份FOB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
单
证 精
货物装于舱面,其中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的。货
品 课
物抵运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船行途中遇到
恶劣天气,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
精 品
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课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国际贸易的常用术语

国际贸易的常用术语国际贸易作为不同国家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涉及到一系列的术语和概念。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1. 进出口(Import and Export)进出口是最基本的国际贸易术语,指的是国家将自己的货物和服务销售给其他国家,同时从其他国家购买货物和服务。
2. 贸易逆差(Trade Deficit)贸易逆差指的是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出口,导致外汇和国际储备的减少。
3. 贸易顺差(Trade Surplus)贸易顺差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出口超过进口,导致外汇和国际储备的增加。
4. 关税(Tariffs)关税是进口和出口货物征收的税款。
它可以用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竞争,提高本国商品价格,或作为政府收入的一部分。
5.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非关税壁垒是其他限制贸易的手段,如配额、进口许可证、标准和认证要求等。
6.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自由贸易区是一些国家为了促进贸易和投资而设立的地区,通常在该区域内的国家之间取消或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7. 关税配额(Tariff Quota)关税配额是指对某种商品施加的限制,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需要支付更高的关税。
8.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其他国家的最优惠的贸易条件,也即对某一国最好的待遇,同时也适用于其他所有国家。
9. 反倾销(Anti-Dumping)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阻止其他国家通过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来损害本国产业。
10.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负责监督和调解国际贸易纠纷的国际机构,其目标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11. 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跨国公司是指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其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生产、销售、投资和研发等活动。
12. 外汇市场(Foreign Exchange Market)外汇市场是全球货币的交易市场,用于进行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货币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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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作用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作用在于划分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六种常用贸易术语FOB术语(船上交货)俗称“离岸价”,FOB术语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交货方式。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FOB术语后面应标明装运港,例如“FOBXX”,即交货地点就是指定装运港“XX”,风险转移点是“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
即有关货物损坏及灭失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在货物交到船上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到船上之后,由买方承担。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FOB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
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FCA术语。
如适用时,FOB要求卖方出口清关。
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CFR术语(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R术语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
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CFR术语后面应标明目的港,如“CFR London”。
该指定目的港是卖方运费付至的地点,不是卖方完成交货的地点。
CFR的交货地点是装运港,即当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FR风险转移点是“在转运港装上船”。
即有关货物损坏及灭失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在货物装上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装上船之后,由买方承担。
CFR合同是“装运合同”。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
虽然合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而这里是风险转移至买方的地方。
如果装运港对买方具有特殊意义,特别建议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
CFR和FOB最大的不同是,卖方有义务缔结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须的费用和运费。
CFR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
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PT术语。
CFR与FOB的异同1、主要相同点①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均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
②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即完成交货义务。
采用链式销售时,处于销售链中间的卖方,则以取得已在船上的货物完成交货。
③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在卖方完成交货时转移给买方。
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④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事宜。
⑤均由卖方负责申领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
⑥均由买方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2、主要不同点①在FOB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运并支付运费;但在CFR下,则由卖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②在FOB下,卖方只需要提供通常的交货证明以证明其已经交货,只在买方有所要求时,才协助其取得运输单据;但在CFR下,卖方须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凭该运输单据,买方可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或在运输途中将货物转售。
③在FOB下,必须约定装运港;而在CFR下,则必须约定目的港。
使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1、卖方租船订舱的责任CFR合同的卖方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装运出口,必须负责自费办理租船或订舱。
如果卖方不能及时租船或订舱,而不能按合同规定装船订货,即构成违约,从而需承担被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2、及时发出交货通知按CFR术语订立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交货通知(装船通知)问题。
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而买方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以就货物装上船后可能遭受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取得保障。
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3、卸货费用的负担《2000年通则》对卸货费用做了明确规定,原则上该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发生了卸货费用,则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
CIF术语(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俗称“到岸价”。
CIF术语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
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然而,在CIF术语中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
因此,卖方须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与CFR一样,CIF术语后面应标明目的港,如“CIF New York”。
该指定目的港是卖方运费付至的地点,不是卖方完成交货的地点。
CIF的交货地点在装运港,即当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风险转移点是“在装运港装上船”,即有关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在货物装上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装上船之后,由买方承担。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不是“到达合同”。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
虽然合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而这里是风险转移至买方的地方。
如果装运港对买方具有特殊意义,特别建议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
CIF和CFR相比,卖方有义务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CIF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
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IP术语。
CIF和CFR的异同主要相同点①均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
②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即完成交货义务。
采用链式销售时,处于销售链中间的卖方,则以取得已在船上的货物完成交货。
③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在卖方完成交货时转移给买方。
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④均由卖方缔结运输契约,支付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并提交运输单据。
⑤均由卖方负责申领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
⑥均由买方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主要不同点①在CFR下,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在CIF下,则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提交保险单据。
②在CFR下,卖方必须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卖方办理保险,若不及时发出,导致买家延误投保或漏保,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CIF下,则无此种问题。
使用中应该在注意的问题1、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在CIF合同中,卖方是为了买方的利益办理货运保险的,因为此项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货物装船后在运输中的风险。
《2010年通则》关于CIF术语卖方的保险责任规定:卖方应办理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提交保险单据。
2、象征性交货CIF是最典型的象征性交货贸易术语。
象征性交货又称凭单据交货,指卖方以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买方或其代理人,以代替货物实际交付的交货方法。
按象征性交付的贸易术语交易时,卖方在装运货物后,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银行交单)就算完成交货义务,并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不论货物是否运抵目的港(地),卖方凭交付货运单据而非凭交付货物本身向买方收取货款。
FCA术语(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由于风险是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家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
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承运人”是指签约承担运输责任的一方。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如适用时,FCA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清关手续,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FCA是从FOB术语发展出来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及多式联运的需要,可应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承运货物的交易。
FCA和FOB基本原则相同。
FCA和FOB的主要区别①交货责任不同。
在FOB术语中,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舶上时,卖方的交货责任才终了;在FCA术语下,在合同规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②货物风险转移时间、地点不同。
在FCA术语下,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而不像FOB那样是在装运港装上船后才转移。
③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以其他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均不能使用FOB术语;FCA术语则可使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
因此,凡通过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海运、空运、内河航运运输以及结合这些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均可使用FCA术语。
实际业务中是选用FOB还是FCA,主要取决于运输方式。
FCA的交货地点与风险转移FCA术语后面应标明地点,该地点是卖方完成交货的地点。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根据某一关键点进行划分,此关键点即为交货地点。
运输契约缔结FCA合同的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地运输货物的合同。
但是,如果买方提出要求,或如果按照商业惯例,在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时(如在铁路或航空运输的情况下)需要卖方提供协助的话,卖方可代为安排运输,但有关费用和风险由买家负担。
CPT术语(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费或其他人。
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费用。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
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风险在这里转移至买方),以及指定目的地(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到该目的地)。
如果运输到约定目的地涉及多个承运人,且双方不能就交货点达成一致时,可以推定:当卖方在某个完全由其选择且买方不能控制的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个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至买方。
如果双方希望风险晚些转移的话(例如在某海港或机场转移),则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订明。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地点。
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CPT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
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相关的任何海光手续。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CPT与FCA“承运人”的含义相同。
所不同的是,FCA的“承运人”由买方指定,买方缔结运输契约并支付运费;CPT的“承运人”由卖方指定,卖方缔结运输契约并支付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