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年之家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0)

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0)

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正面教育引导和积极影响。

第三条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应当突出以下内容:(一)爱国主义、理想信念;(二)生命教育、身心健康;(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生理、卫生、安全、法律、科学常识;(五)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劳动素养;(六)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教育。

第四条促进家庭教育实行家庭尽责、学校指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家庭教育工作应当保护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隐私。

第六条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第二章家庭尽责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习必备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能力。

孕期夫妻、婴幼儿父母、学生家长,应当积极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九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

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创造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2020年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高校团委制度汇编)

2020年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高校团委制度汇编)

xx学院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目录1、xx学院团委工作职责2、xx学院团委干部岗位职责3、xx学院团委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4、xx学院团委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制度5、xx学院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6、xx学院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7、xx学院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8、xx学院团委关于团的档案管理办法9、xx学院团委关于干部管理办法10、xx学院团委干部干事考核细则1 xx学院团委工作职责1.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起草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院团总支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研讨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积极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配合学院抓好双学小组的学习。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作好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抓好年度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表彰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维护和代表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努力做好青年教职工团员的相关工作。

6.抓好团校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团校。

7.配合院党校、组织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的入党工作。

8.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9.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工作。

2 xx学院团委干部岗位职责一、团委书记岗位职责1.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负责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青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青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一、绪论青年活动中心作为为广大青年提供学习、交流、娱乐和发展的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本文旨在对青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为中心的管理者提供参考。

二、管理范围活动中心管理范围覆盖活动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活动规范等方面。

1. 活动场所活动中心的场所应当满足青年活动的需要,包括学习区、游戏区、社交区等。

活动场所要求宽敞明亮、设备设施完备,并做好定期维护和清洁。

2. 设备设施活动中心所提供的设备设施要满足青年活动的需求,包括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活动桌椅等。

设备要求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与安全性。

3. 人员配备活动中心应当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管理人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策划和组织,服务人员负责为青年提供相关服务和指导。

4. 安全管理活动中心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青年在中心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活动中心应制定紧急管理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和安全设施检查,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

5. 活动规范活动中心应当制定活动规范,引导青年在中心内进行健康、积极、文明的活动。

规范要求青年遵守中心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管理措施为确保青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

1. 建立管理机构活动中心应成立管理委员会,包括中心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代表。

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重大决策,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营。

2. 制定管理制度活动中心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活动组织、安全管理、物资采购等各方面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活动中心应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中心的管理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管理人员进行奖惩,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4. 加强培训活动中心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04.02•【文号】中青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20〕7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9月26日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意见》同时废止。

共青团中央2020年4月2日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12355”是共青团开展青少年权益服务的公益短号码。

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共青团主办,依托专业力量、协同职能部门,直接面向青少年提供成长咨询和权益服务的工作阵地,是各级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代的发展定位(一)总体要求。

围绕“倾听心声、维护权益,专业服务、关爱成长”,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工作部署,提升法律、心理核心服务功能,回应青少年亟待解决的成长烦恼和发展难题;坚持省域统筹、地市为主,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事业化发展,打造便捷、可靠、青少年信赖的专业服务平台。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领导下的团属阵地性质。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共青团履行政治职责紧密结合,在具体服务中体现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

2020年“青年之家”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

2020年“青年之家”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

XX 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
手册
(1.0 版)
制订:
审批:
2020-1-1 发布2020-1-1 实施
“青年之家”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青年之家
项目单位:***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年之家样板间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115 平方米
设计要求:
1、设计户型:三房两厅一厨两卫(一房为书房和儿童房公用)
2、设计风格:风格不限
3、青春、时尚、符合年轻人的喜好
4、价格在8~12 万
原始户型:
二、项目实施步骤及安排
第一阶段:平面布局设计
1、完成户型改建,说明:修改改建的墙体用“砖块”填充表示(如下图)
2、绘制CAD 平面布局图,要求合理利用空间和合理布局空间(如下图)。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关于印发《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关于印发《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关于印发《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02.18•【文号】中青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青发〔2020〕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已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0年2月18日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团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新时代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教育引导团干部投身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提高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能力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规章制度,结合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对共青团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的团干部队伍,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青年人才驿站规章制度内容

青年人才驿站规章制度内容

青年人才驿站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发挥其服务青年人才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人才驿站是为了提供服务和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就业的场所,其宗旨是为青年人才提供培训、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促进青年人才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青年人才驿站对入驻人员和外来到访人员实行管理,确保驿站良好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青年人才驿站对工作人员、驿站成员和外来到访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并做出详细规定。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五条青年人才驿站的入驻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二)有良好的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三)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或专业技能;(四)遵守驿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驿站对入驻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入驻期限一般为一年,入驻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

第七条入驻人员在驿站内需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驿站的各项管理规定;(二)不得擅自更改驿站内部结构和设施;(三)不得在驿站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入驻人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驿站的管理费用,费用标准由驿站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九条驿站需选聘专业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相关的创业服务领域工作经验;(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三)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驿站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驿站工作人员需每天对驿站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转。

第四章驿站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驿站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驿站组织的培训和活动;(二)使用驿站提供的创业资源和设施;(三)获得驿站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驿站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驿站管理规定;(二)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积极参与驿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到访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到访人员需提前预约,后方可进入驿站进行参观或咨询。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2020年)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2020年)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2013年6月26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品德、心理、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市、区教育、公安、财政、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司法行政、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城市管理、城乡建设、水务、科技、应急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年之家管理制度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青年之家管理制度》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了一下发到这里[]。

制度
青年之家是基层广大青年的场所,是基层青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团的工作的立足点。

一般以基层团支部为建家单位,由团支部负责管理。

活动设施根据各单位条件不同,灵活设置,条件好的有各种学习和文体活动设施,条件差的有不固定的活动场地及一些图书、杂志、报纸等。

服务对象主要为青年。

随着改革政策的实施,在青年之家中注入了新的内容,把青年之家办成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文化技术学习的课堂,成才信息交流的窗口,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已成为青年之家的建家方针。

在青年之家中主要开展以下几种活动:
1、对青年进行形势、任务及党的方针政策、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文明礼貌、商品生产、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2、适应油田当代青年对知识的渴求及生产经营中的需要,在青年之家中开办各种青工岗位、业务学习培训班。

3、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发展青年多方面的兴趣和才能,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

4、青年之家的管理人员一般是兼职的,管理人员的产生可以是青年之家的负责部门指定,可以民主选举,也可以由青年轮流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拔有以下两个:①团干部或优秀团员;②热心青年之家管理工作并且具有活动能力及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优秀青年。

5、一般的青年之家,必须制订以下制度:①记帐簿;②实物登记簿;③分工负责制度;④图书借阅制度;⑤时间开放制度;⑥活动安排章程。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