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表
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续保申请表

姓名
公安 户籍 信息
户口性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信息 采集
现居住地地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默认为当月1号)
告知和确认
1、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 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2、新参保对象可于 个工作日后,前往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领取社会保障卡。
3、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网点和APP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根据当年缴费标准自行选择缴费 档次缴费。
已认真阅读以上告知内容,清楚相关权利义务。
申请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2010-6-24 9:23:03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企业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续缴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愿意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可在本中心建立档案,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程序:委托人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领取《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由原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后,按以下程序在我中心办理接续手续:1、市本级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接续、缴费。
2、本市各区(县)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转入: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入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3、省级和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委托人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及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中心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二、新建养老保险关系程序: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在档案托管业务窗口建立档案后,填写《新增养老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程序:1、养老关系本市范围内转出:委托人持调入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开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回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编码章和社保机构账号,在转移介绍信上注明档案编号和联系电话,交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移手续,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交委托人回调入单位接续。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精品)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个人编号身份证号
照片姓名出生时间
性别联系电话
民族首次以个体身份参保时间
户口所在地
申请人自愿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承诺事项如下:
1、不将本人缴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
现在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8%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最低缴费年限十五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如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本人自愿继续缴费,在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之前,缴满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如本人在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之前,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自愿不办理退休手续,不享受基本养老金,不退还个人缴费全额,只退还个人缴费全额中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5、如本人在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之前死亡,愿意不退还个人缴费全额,只退还个人缴费全额中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6、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申请承诺人(签
字):
同意按自由职业人员参保
签署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大连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新政策

十五、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
2.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关爱,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和需求。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共同推进退休人员福祉事业。
二十四、政策修订与完善
1.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社会发展需求,适时对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2.政策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退休人员、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修订后的政策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所熟知。
二十五、跨区域退休人员服务
1.对于在大连市以外地区退休后返回大连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3.开展针对退休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促进心理健康。
二十三、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公益
1.鼓励退休人员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服务社会。
2.社会公益组织应为退休人员提供参与公益的平台和机会,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3.对退休人员在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
2.公开退休政策相关信息,提高政策透明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知情权。
3.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
十八、政策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退休政策的有效实施。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确保退休政策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1.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定期对退休人员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深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填写指南

深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填写指南
一、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1.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深圳市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
2.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参保程序
1. 个人提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2. 填写《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3. 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填写《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指南
1. 基本信息栏: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灵活就业情况栏:注明从事的灵活就业类型,如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等。
3. 保险项目选择栏:勾选需要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至少选择一项。
4. 缴费基数栏: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在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5. 签名确认栏:申请人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 如实填写申请表,信息需真实准确。
2. 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3. 如有就业和收入情况变化,及时办理参保或者停保手续。
4. 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后续查询。
以上就是深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填写指南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须知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养老保险:一、从2013年1月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档次::标准一:430元/月标准二:766元/月二、广陵区、开发区户口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照片一张,在汶河北路2号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
邗江区户口在兴城西路178号邗江区社保中心办理。
江都区户口在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办理。
三、新与(市本级、广陵区、开发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续缴养老保险人员,需本人应携带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新参保、续保时,可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并按所选档次对应金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参保缴费期间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应当于变更当月的20日前到市社保中心自由职业征缴科办理变更手续。
五、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及其以上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六、参保者可于每年8月1日后持本人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和银行缴费卡到市社保中心查询上一结息年度缴费情况,并打印上一结息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对帐单(只能打印一次)。
也可于每月1日后,及时到代征缴银行规定储蓄网点打印缴费凭证,查询社保代扣划帐明细。
医疗保险:一、从2013年1月起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16元/月(含22元/月大病救助)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帐情况:35周岁以下:55.9元/月;36周岁~45周岁:64.5元/月;46周岁~退休前:75.25元/月;退休且转换医保身份后:月养老金的4.5%(6元/月大病医疗救助费按月从参保者医保个人帐户中扣缴)。
三、未参加医保的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按月正常缴费的前提下,本人可携带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汶河北路2号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常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长缴纳费申请表

本
人
填
写
姓名
性别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出生年月
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到龄时间
年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
请
人
须
知
一、延长缴费条件:
市本级参保人员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下简称到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现申请从年月起以□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在选取项前的方框内打√)参保方式延长缴费。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办理。
2.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申请人用人单位(档案托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办理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延长缴费的参保人员,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向档案托管机构或企业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自到龄次月起继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以用人单位职工方式参保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3.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
1.市本级户籍人员;
2.2010年1月1日前,在市本级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不改变首次参保时间,下同),且在市本级累计缴费满10年的非市本级户籍人员;
3.2010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年的非市本级户籍人员;
4.其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符合在市本级申请延长缴费的人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型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其他
手机号码
XX市民卡
开户银行
XX市民卡
银行账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参保情况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
申请补贴信息
申请年一月至年—月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元(大写:)
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网上填写邮寄地址:)
个人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贴。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机构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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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参保人存
非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登记的必须由本人办理,变更或终止参保允许代办。
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请在相应的“□”内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参保人户籍:□本省户籍 □外省户籍
截止目前,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
业务申请内容:□参保登记 □变更信息 □终止参保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 元(在我市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 (缴费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率为20%)
缴费银行资料:
参保人在中山市的有效个人结算银行账户,银行可选择工行、交行、建行、广发行、中行、农行、农商银行 委托缴费银行: 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 提示:参保人若需要在缴费后打印银行缴款单的,请选择交通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结算账户办理缴费登记 一、参保条件
1、本省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1)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2)尚未领取养老退休待遇;(3)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4)目前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我市。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1)男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未满50周岁;(2)尚未领取养老退休待遇;(3)在本省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其中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4)目前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我市。
二、所需资料
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申请人请在每月24号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中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在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时间为每月1-24日,逾期未办的当月不予受理。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于每月24日前在缴费存折预存足够金额,以备扣缴当月社保费,扣费时间为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
3.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的银行账户出现余额不足、账户挂失、账号变更、非本人存折或非结算账户等情况,当月的养老保险费将无法正常扣缴。
当月未能成功扣缴养老保险费不能再进行补缴;
4.灵就人员达到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其养老保险费将自动停止扣缴。
参保人需及时到中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待遇审核手续。
审核后若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退休待遇的,可选择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本人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存折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退休人员和养老继续缴费人员,若要继续参加医疗保险的,需办理相关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5.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转换到单位参加工作或需到异地参保的, 必须及时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6.为保障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离境定居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7.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在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按规定应以新社会保障号参加社会保险;
8.灵活就业参保人,可登录中山市社保局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网址:</>)。
本人(指申请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因本人或代办人填写错误而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注意事项,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上述规定标准申请缴纳养老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本人(或代办人)签名(正楷): 本地手机:
注:本地手机登记只用作手机短信的温馨提示,属于无偿服务。
请提供有效本地手机号码,若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5月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