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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制度建设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制度,并进行及时的评估和调整。

以下是对于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首先,制度建设应以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为基础。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念,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度建设应围绕核心价值观展开,用制度来转化和弘扬企业文化。

例如,如果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那么制度应围绕客户需求制定,从流程上优化服务,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其次,制度建设应注重简洁明了。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员工能够理解并遵守。

过于复杂的制度不仅会降低执行效率,还容易引发纠纷和冲突。

因此,在制度建设之初就应注重简洁明了的原则,避免过度繁琐。

第三,制度应具有灵活性。

企业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制度不能一成不变。

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随时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变化和需求,尽可能预留调整的空间。

第四,制度建设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需求。

制度的执行主体是员工,他们对于制度的认同和遵守至关重要。

因此,在制度建设中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并在制度中加以体现。

这样可以增加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感,提高制度的有效性。

最后,制度建设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制度只有在有效监督下才能发挥作用。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员工也应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综上所述,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必须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简洁明了,灵活可调,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通过合理的制度保持良好的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

规章制度改进

规章制度改进

规章制度改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规章制度的改进成为了当今社会管理的
重要课题。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不仅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我们
需要不断地对规章制度进行改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首先,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法治精神。

法治是社会管
理的基本原则,也是规章制度改进的根本出发点。

在改进规章制度
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规章制
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普及,
让广大民众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其次,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人民利益。

人民是社会的
根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改进应当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规章制度的改进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
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
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最后,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科学决策。

随着社会的不
断变化,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

在规章制
度的改进过程中,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社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科
学制定和调整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总之,规章制度的改进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需要全社会的
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不断地改进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
秩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全社会
能够共同努力,推动规章制度的改进,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基层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思考建议

基层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思考建议

基层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思考建议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等方面有了较大发展,检察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我院在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及时改进和解决。

为力求探索更加科学的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体制,现将我院近年来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院现有政法编制68名,工勤人员5名,实有干警74人(在岗61人),退休11人。

1、在职在编67人(在岗52人,改非13人,病休2人)2、在职不在编5人(工人)3、在职不在编2人(分开登记)我院设纪检监察、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技术科、预防科、控申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行科、监所科、办公室(与检委办合署办公)、装备科、法警大队共14个机构。

全院干警人员少,所以,各业务科室的检察员和书记员的比例也无法做到科学配置,很难适应工作需要。

人员配置情况如下:从以上统计看出,我院政法专项编制紧缺,部分业务科室人员偏少,已严重影响着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数不能满足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需求。

近年来,各地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长,但我院政法编制增加却只有5名,形成了干警奇缺与业务量增大的现实问题。

二是当前我院干警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为解决这一难题,我院近年来加大了公务员招录和政法干警招录力度,但由于受编制数量所限,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三是是国家制定颁布实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许多基层院一样,我院也面临着检察官断层,尤其是办案一线检察官断层现象愈加突出,不利于检察事业的平衡健康发展,不符合人员梯型组合理论。

三、加强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的思考与建议近年来,通过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思考,感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的制度建设。

组工干部工作思考与建议

组工干部工作思考与建议

组工干部工作思考与建议一、强化组织建设1.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 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推进队伍建设1. 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人才。

2.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干部人才。

3. 强化干部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制度建设1.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2. 加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意识,严格遵守制度规定,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3. 推进制度创新: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四、强化教育培训1. 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 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 推进继续教育:鼓励干部继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调查研究1. 深入基层调研: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 加强调研成果运用:加强调研成果的运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推进调研工作常态化:建立调研工作常态化机制,确保调研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六、优化服务群众1. 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加强组工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2. 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七、加强纪律监督1. 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组工干部的纪律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2.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组工干部的监督检查,确保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3. 加强惩处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效果。

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关于新时期如何抓好纪检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关于新时期如何抓好纪检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关于新时期如何抓好纪检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随着垦区体制改革的日趋完善,xx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逐渐凸显。

那么在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前,作为农场有限公司该如何与时俱进,科学有效抓好纪检工作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深化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层纪检部门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按要求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改革任务,推动实现农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

根据xxx集团的改革实际,及时梳理各项制度废旧立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和苗头性廉政风险及时纳入制度规范,有效防范。

科学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下级监督远、对同级监督难、对上级监督软的问题。

建立与地方监委协作机制。

按照上级规定,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与地方监委的关系,执行好明确的管辖权限、界定的职权范围要求,努力形成既独立工作、又协作配合的新局面。

严格落实案件审理机制。

建立层级”报审”制度,农场有限公司纪委查处的应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先由农场纪委严格把关后报送分公司纪委,经分公司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后,再按规定程序,由违纪者所在的党组织依据其审理意见作出处分决定。

二、忠于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各级纪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的监督。

重点解决好人主义、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等问题,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

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对全场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强化硬约束。

抓紧抓靠重点监督。

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重点监督落到实处。

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过程中,逐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

规章制度改进

规章制度改进

规章制度改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必然趋势。

规章制度的改进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也能够保障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改进和优化。

首先,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公民的权益和利益。

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章制度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能够真正为公民谋福祉。

同时,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让公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从而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

其次,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规章制度的改进需要更加注重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

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和保障
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规章制度的公平和正义。

同时,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确保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真正起到管理和规范的作用。

总之,规章制度的改进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改进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规章制度,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关于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思考与建议朱彦鹏;李博炎;蔚东英;李俊生【摘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对我国现行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范围交叉重叠、多部门多管理目标影响保护效率、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日益突出等主要问题.本文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经验,认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首先要构建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由国家公园主导、科学规划国家公园建设重点区域和规模.同时,建议适时与"大部制"改革相结合,由一个部门负责国家公园管理,统一行使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由另一个部门负责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监管、生态保护等职能,实现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ark system is a great reform of Chinese current natural resources protect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system,which primarily aims at solving some main long-standing issues,like overlapping scopes,low protective efficiency caused by multi-sectors and multi-objectives,and th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between protection and exploitatio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natural reserves in China Based on the integrated protection of the ecosystem and with the reference to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the first task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park system is to create the protected natural area system composed mainly of natural reserves and national parks,which is dominated by national parks for scientific planning of the key areas and the scale of national parks In the meantime,to achieve unified management of nationalparks and protected natural areas,we suggest to set up two departments duly in combination with super-ministry system reform One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administration of national parks and unified control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while the other one is responsible for regulation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期刊名称】《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年(卷),期】2017(042)002【总页数】4页(P9-12)【关键词】国家公园体制;体制改革;保护地体系;国家公园划建;统一管理【作者】朱彦鹏;李博炎;蔚东英;李俊生【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北京 10087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21党的十八大将建设生态文明关系到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长远大计的认识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民族永续发展的目标。

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思考与建议作者:周炜桢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1期周炜桢摘要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其核心是最终实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日益完善,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发展活力得到较大提升。

但由于信息、交易以及代理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的打造与完善。

对此,需要建立起高效、科学的协调机制,将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持续深入实践,不断改进与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原则策略一、公司治理的概念公司治理也称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在公司制国有企业中,当发展规模及员工数量快速扩张后,为了有效地提高企业运作效率、降低成本,就有必要选择一位具有优秀管理运营经验的人来代表企业行使企业管理权力。

因此也产生了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实现了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

同时,为规避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就要构架一套针对性的制度,该制度就是公司治理。

一般来说,公司治理可以分为治理机制建设与治理机构设置两个部分。

其中,治理机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四个方面组成;而治理机制就是针对以上四个组成部分权责有所划分,起到相互之间平衡与制约作用的一系列规则。

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对经济体制的深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要点。

其中,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让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起到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促进、引导职能,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新形势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开始发掘内部需求,并通过改革供给侧等措施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

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挤占了民营经济下的私企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立足于市场资源配置,构建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组织制度,保证自身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健全、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工具,切实实现现代化的国有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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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一、思考篇虽然制度建设对公司的改革、管理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一)制度缺陷与体制、机制背景相缠绕.1、制度“缺位”.一是某些环节或某个方面管理制度“缺位”.例如,对于“采购管理”,作为集团公司级管理制度仅有两项:《供方管理程序》、《物资采购管理程序》,显然,对于物资采购种种复杂的环节,这两个制度是不能完全涵盖或是十分粗放的.尤其是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的管理上,与各单位在职权的划分上没有明确规定,而在定额管理、计划管理、招标管理、验收程序等管理环节上,均没有公司级公开的、透明的和硬性的管理制度,有的只是主管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即便是这些制度,也年代很早,完全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管理的水平难以提高,也增加了职务犯罪和不作为的风险.二是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岗位职责”及相应的绩效管理制度“缺位”.这主要表现为对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成长目标不明确,没有制度化的内容,这是武钢这么多年来对领导干部管理的“软肋”.对各级领导只有任命书,没有具体的岗位职责描述和权限、义务以及工作内容、绩效成长目标的规定.没有“明责”,就无所谓“负责”;没有绩效成长目标,也就没有工作压力,形不成“明责、负责、问责”的依据和配套管理机制,这在一个“法治”企业里,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出现“官司”,企业准输.公司长期靠松散的、口头的或者过于笼统和原则的方式来管理,是一些干部责任心难以增强的重要原因.2、制度“失修”.这主要是指许多管理制度年代久远,跟不上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发展的步伐,跟不上公司体制改革的步伐,跟不上管理及技术进步的步伐.据统计,公司98年以前颁布(含无年号)的管理制度有289个,占现行管理制度的42.19%,而95年及其以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135个,占现行管理制度的19.85%.这些管理制度可能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依据与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对应,表明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依据“缺失”;二是管理机构名称与现行组织机构名称不对应,表明实施管理制度的主体“缺失”;三是业务流程与现行职能职责划分不对应,表明开展工作的有效程序“缺失”.近半数的管理制度“失修”,必然造成企业管理大面积的“有法难依”.其结果是:维持符合法律政策精神的企业管理,维持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企业管理,要么是靠多年积累起来的管理惯性、传统和“约定俗成”的办法,要么就是依靠人来强行推进,所以,公司会议多,“纪要”多,协调多,牵扯领导精力多,必然增加了的管理成本.管理制度存在的这些缺陷与管理体制、机制上某些缺陷混淆在一起,往往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正因为如此,管理制度的缺陷容易掩盖体制和机制的上原因,实际上,管理制度的缺陷是管理机制缺陷的一种表现,例如,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几乎是零,就是如此:公司局部存在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制度第二,领导第一”的管理机制以及轻视“细节”、“过程”以及方法和手段创新的习惯,才是根本原因.正因为如此,增大了制度建设的难度.(二)制度形成与现行“立法”方式相依存.制定管理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企业的一项“立法”工作.好的“法”会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而坏的“法”就会给企业到来麻烦.推进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就是要避免坏的“法”产生(主要是指“违法制度”、“设租制度”、“打架制度”).这就需要各有关部门从公司大局出发,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来考虑管理制度制定的问题.但是,现行的公司级管理制度的产生方式是各个部门自己提出制定管理制度动议,自己草拟,自己组织讨论,自己(经公司办公室)呈送战线领导审批、下发.这种管理制度的形成方式存在三种弊端:1、过分依赖部门自身的“自觉性”.部门管理水平高,对管理制度重要性认识深刻,则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高一些,公司在这个专业方面的管理制度就会健全一些.反之,管理制度就会有“缺位”现象.这给公司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带来一定的风险.2、集“立项、草拟、审核、批准”四权于一身,一方面很难消除因部门(战线)因自身知识、经验及了解情况的局限性,而使管理制度“挂一漏万”,接口不清,流程模糊;另一方面很难消除部门在制定公司级管理制度时,仅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扩权”、“设租”,致使管理更不合理的弊端.即使有讨论、会签,但是否采纳参与、会签者的意见最终还是取决于部门自己,进而带来“违法制度”、“设租制度”、“打架制度”出台的风险.3、制度建设本身在一些部门的企业管理策划及计划中,是最不被看中的事情,因此,不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常常是想起来制订就制订,想不起来就不制订;今天匆匆忙忙制订一项管理制度,明天就发现有问题,赶快制订一个补充规定.制度建设与部门专业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脱节,造成管理制度质量不高或过多过滥. (三)制度执行与现行“执政”机制相冲突.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执行,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因此,按制度办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至关重要.但是,管理制度执行与现行的“执政”机制存在三个“冲突”:1、与“领导第一,制度第二”的观念和机制相冲突.领导超然于制度之上,是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重要原因.管理制度在规定业务流程时,实际上也就对领导的管理方式实施了约束.但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包括公司领导对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并不了解,或本身执行管理制度、按相关流程办事的意识淡薄,在办理具体事务时,饶过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直接找公司领导,而公司领导也习惯这种方式.尤其是一些部门和单位遇到按管理制度及正常程序不应办、不能办的事的时候更是如此,致使管理制度落实难,主管部门被“架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管理秩序.这种“领导第一,制度第二”的机制长期下去的结果,是“法治”观念淡薄,人治色彩浓厚,造成开会多,“纪要”多,协调多,管理成本极大,同时,不在意管理制度,不遵循管理制度风气蔓延,管理制度和主管部门的权威性受到极大地挑战.2、与“不怕事大,就怕事不大”的观念和机制相冲突.“出了大事不害怕”是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根本原因.“大事”牵扯进的领导多,层次高,而处罚必须由公司领导直接做出决定,别人不能代替.这就把人情、面子以及“政治影响”等直接摆在了公司领导面前,因而这是公司领导最不情愿做的事情.例如,6号高炉失火,不了了之,至今没有哪一位领导受到处罚.而“小事”则不同,处罚决定由部门做,基层做,公司领导还可以在旁边严厉要求各单位、部门“严格管理”.这种机制所造成的结果:一是“领导责任追究”形同虚设——在公司不知多大的事情,领导才被追究.久而久之,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形成了“不怕事大,就怕事不大”的总体看法.二是导向作用十分有害.有些单位或部门,在本单位、本系统某层面出现问题时,往往不是从公司全局利益出发,严格考核,而是从本部门、本单位利益出发,或者与出事者一道结成“攻守同盟”,一致对付综合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而综合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最终还成为“输家”;或者“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只对当事人处罚一下了事,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例如,今年6、7月份三炼钢频繁发生设备事故,按公司管理制度,有些已达“较大”、“重大”级别,但主管部门极力袒护,使考核难以果断实施;而在10、11月份,三炼钢又频繁发生漏钢事故,影响月产量,没有谁受到处罚.3、与“重制订,轻检查”的观念和机制相冲突.重制订管理制度,轻检查督促是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制订管理制度的职能与检查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的职能严重脱节.一些专业部门只管制订管理制度,至于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是否被他人认真执行,存在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不予过问.例如,最近连续出现的能源动力公司开关放炮,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建安公司施工队割穿氧气、氮气管造成火险事故等,就是如此:制度有,规程有,但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就是没见到主管部门检查、纠正的任何“痕迹”.二是综合部门监督与专业部门、各级领导监督严重失衡.综合管理部门,例如,企业管理部、审计部、纪委等监督检查固然重要,但不能代替专业管理部门和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却很严重,这使得综合部门不堪重负,顾此失彼,也就使得上下只能采用部署多,“教育”多,口头批评多的方法.同时,这种严重失衡的现象,还造成了管理实践上的一个重大“误区”:例如,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只停留在研讨上,而没有监督责任的重申和制度化,企图在不明确和强化责任,不对机制、过程、环节或方法手段做任何改变,不完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单靠研讨、教育就能让制度得到遵守,杜绝和预防犯罪.监督检查的疲软状态长期下去,使一些人忘乎所以起来.二、建议篇(一)转变制度形成方式,完善制度审核机制.这一对策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改变部门对管理制度“立项、草拟、审核、批准”四权合一的“立法”方式,有效地杜绝“违法”、“设租”、“打架”制度的产生,防止制度“缺位”,也防止制度过多过滥.1、动议权和决定权的分离.其要点是通过“立项”来使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化,促使各部门在思考管理工作时,一同思考制度建设,把深化各项管理与推进制度建设统一起来,同步进行.经过“立项”,必要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应当制定的管理制度,形成公司制度建设计划.只有列入计划的管理制度,才能由有关部门草拟.改变目前各部门想什么时候制定就什么时候制定;想制定什么制度,就制定什么制度;想怎样制订就怎样制订的无序状况,防止因考虑不周,而使管理制度过多过滥的现象.2、草拟权和讨论审核权分离.其指导思想是健全和强化管理制度的审核机制.各专业部门只负责草拟管理制度,不再自行组织讨论审核,交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其要点是:简单的管理制度由公司企管部组织审核;公司成立审定班子(由各专业专家和退居二线的长处领导组成),对专业性较强的或涉及法律法规、由企管部交由这个审定班子审定,进行“可行性”评估;重大的,涉及公司全局或职工权益的管理制度,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保证其“第三方”——公正的立场,防止“违法”、“设租”、“打架”制度的产生.3、签发权和分布权的分离.其要点是,改变当前各战线领导签发管理制度,而总经理并不知道都新制订了一些什么管理制度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发布权也一并交给了战线领导.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管理制度发布令”,来公布管理制度,即严肃了管理制度制订,有增强了管理制度的权威,还使总经理有机会对管理制度把关,掌握全貌.(二)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针对制度“缺位”、“失修”的缺陷,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和需要,2005年,公司应当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1、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管理”制度.领导履行责任是企业管理得到加强的关键,也是政令畅通的保证.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来加强对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履行责任的管理.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化的领导“岗位职责”及绩效成长目标.一定要有书面化的厂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不可漏人、漏责,形成“汇编”.同时,一定要有相应的领导干部年内和任内绩效成长目标.真正做到以明确的“岗位职责”,形成具体清晰的履责意识;以明确的业绩成长目标,形成具体清晰的工作压力.二是领导“问责”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和业绩成长目标后,“问责”就有了具体依据和内容.公司要有书面的“问责”制度(虽然,有些专业有“问责”制,但这是个别的不是整体的,是各自为阵的,不是统一要求的).实施“问责”要和其他行政处分规定结合起来,配起套来.不能用犯了罪因而要“绳之以法”来代替企业的“问责”,这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同时,内部行政处分是“问责”的高级阶段,不能取代日常工作的“问责”,这方面尤其应当加强.类似今年三炼钢厂频繁出现设备事故,以及能源动力公司大面积停电事故,都应该严厉地追究行政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才能保证严格管理,带好队伍的落实. 2、部门履行职责的“职责管理”制度.要以预防职务犯罪和“制裁”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职能管理”为核心,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和部门不作为极为重要,一是针对最容易造成职务犯罪的管理环节,最容易产生部门不作为的管理界面,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把监督、管理和预防工作的要求、措施通过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设计、策划到具体到“细节”中,使堵塞管理漏洞成为现实.二是针对不作为、乱作为,制定、健全“依法行政”及对“不作为、乱作为”实施追究的管理制度.3、适应体制改革、技术进步要求的“流程管理”制度.针对许多管理制度“失修”的现状,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政策的变化,根据公司技术进步以及管理体制的变化,对大量日常工作中的过时管理制度,系统地组织修订和完善工作,健全各专业系统的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各项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并借此提高管理效率.(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仅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备的管理制度,还不能保证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许多事情是不能幻想各级领导和部门自动地遵守规章制度,自动地达到较高的管理水平,必须有严格的检查监督.公司这几年“主题教育”活动一个接一个,各种“智力竞赛”一茬接一茬,“旅游学习”一波接一波,且有越演越烈之势,而以种种名义排斥监督检查、限制监督检查的现象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真正让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和管理部门感受到强烈压力和硬约束、铁纪律的事物太少.后者令人担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将分离的工作,重新整合起来,即改变部门“重制定,轻检查”的现象,实施“一贯管理”;改变领导“重签发,轻督促”的现象,实施“第一责任者”管理;改变单纯依靠综合部门检查,而轻视专业部门自查的现象,以加重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二是做到个案追查、部门检查、综合抽查、领导督察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和硬约束机制,让各级领导、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公司的的确确有一个过硬的监督机制存在,产生威慑力和震撼力.三是对检查结果只要是实事求是的,就应当严肃处理,领导要坚决支持,决不要“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最后让敢于严格管理的人或部门成为“输家”.当然,应当加强对各种监督检查的管理.督促检查本身应当制度化,规范化,但更重要的是经常化,并使其切实能够渗透到“过程”和“细节”中,确实发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重要作用.但加强对监督检查的管理决不能回到取消检查、放松管理的老路上,决不能变成领导不检查、专业部门不愿查、综合部门怕检查,进而使硬约束又变成软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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