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财务报告编制分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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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防范公司不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对外财务报告编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由财务情况说明书与报表两部分组成。

报表包括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对外报表主要是按上级公司的要求填报的报表,以及满足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需要的报表。

对内报表是满足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

(一)对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对内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因素分析表、原材料消耗表、账龄分析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重点说明:(一)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二)利润实现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三)资金增减及资金周转情况(四)主要税费的交纳情况(五)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六)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七)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八)其它事项。

财务报告信息由各职能会计提供,总账会计编写,并经会计主管审核上报。

财务报告应在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写。

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季度财务报告应有重点地作扼要的分析说明。

第四条报送的时间。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2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12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六、九个月结束之日起8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月度报告应当在每个月结束之日起6天内完成编制并上报。

第五条向外报送的财务报告,须经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报出。

第六条报送对象: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税务、财政、金融等有关主管部门。

内部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等有关领导。

第二章编制个别会计报表第七条确定个别会计报表编报日程。

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确定会计报表编报的工作日程表,确定下属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上报日期。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管理流程,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可靠,为企业决策供应科学、客观、可靠的依据。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以及企业自身特点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部门及其下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报告管理第三条财务报告编制1.财务报告依照企业会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

2.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情形,不得隐瞒、窜改紧要信息。

第四条财务报告审批1.财务报告应由企业财务部门组织编制,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2.财务报告需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才略正式发布。

第五条财务报告发布1.财务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确保各部门及时取得相关财务信息。

2.财务报告的发布方式包含企业内部公告、电子邮件等,确保信息的公开透亮。

第六条财务报告保管1.财务报告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财务报告的保管责任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

第七条财务报告修订1.发布后的财务报告如需修订,应依照企业内部规定进行,包含申请、审批和流程记录等。

2.修订后的财务报告应重新发布,并对修订原因进行说明。

第三章财务分析管理第八条财务指标分析1.财务部门应依据财务报告供应的数据,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2.财务指标分析应包含财务比率分析、趋势分析、比较分析等,为企业决策供应可靠依据。

第九条财务分析报告编制1.财务部门依据财务分析结果,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2.财务分析报告应包含分析方法、分析结果、风险评估和建议等内容,为企业决策供应参考。

第十条财务分析报告审批1.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对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审批,确保内容准确、可靠。

2.财务分析报告需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才略正式发布。

第十一条财务分析报告发布1.财务分析报告应及时发布,供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参考。

2.财务分析报告的发布方式包含企业内部公告、电子邮件等,确保信息流通畅通。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支持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一套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财务报告编制1. 财务报告的范围与内容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等内容,以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 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真实性、公允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财务报告编制的程序财务报告编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数据采集、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和审定等环节,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报告分析1. 财务报告分析的目的财务报告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和解读,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2. 财务报告分析的方法财务报告分析的方法包括比较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等,通过对财务指标的计算和比较,揭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问题。

3. 财务报告分析的要求财务报告分析应具备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需要对财务报告的数据进行合理的解读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四、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要求1. 财务报告编制的要求a. 财务报告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b. 财务报告应及时编制和披露,以满足内外部用户的信息需求。

c. 财务报告应具备可比性,方便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分析。

2. 财务报告分析的要求a. 财务报告分析应基于准确的财务数据进行,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b. 财务报告分析应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c. 财务报告分析应及时进行,以支持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3.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a.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文(5篇)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文(5篇)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条财务报告编制的目标是通过系统整理、处理和分析公司的财务数据,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依据。

第四条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是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和及时。

第五条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告的合规性。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保存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第七条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财务数据收集、财务数据整理、财务数据处理、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报告编制。

第八条财务数据收集的方式包括手工录入和系统导入。

第九条财务数据整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清理无效数据、纠正错误数据和补充缺失数据等。

第十条财务数据处理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包括准确计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制会计凭证和生成会计报表等。

第十一条财务数据分析应根据需要进行不同层次的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等。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编制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相关要求进行,包括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财务报告编制的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编制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报告编制经验。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改变数据和报表,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机制,对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或随机的抽查和审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及追究第十七条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由财务报告编制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编制负责人应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

财务报表与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表与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表与分析管理制度1.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分析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为企业的决策供应可靠的依据。

同时,通过分析财务数据,为企业将来的发展供应引导和建议。

2.财务报表编制与提交2.1 财务报表编制的责任和流程2.1.1 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并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1.2 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部门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表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1.3 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应遵从完整性、谨慎性、全都性和真实性的原则,确保报表反映了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形和经营成绩。

2.2 财务报表的审核和审计2.2.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2.2 财务部门应与内部审计部门和独立审计机构合作,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2.2.3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依照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正,并及时报送修正后的财务报表。

2.3 财务报表的提交2.3.1 财务报表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表提交给上级管理机构或监管机构。

2.3.2 财务报表的提交应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确保报表的安全和完整。

2.3.3 提交的财务报表应有相应的签字和盖章,以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财务数据的分析与利用3.1 财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3.1.1 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并整理企业的财务数据,包含资产、负债、收入、本钱、利润等数据。

3.1.2 财务数据的整理要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都性。

3.2 财务数据的分析方法3.2.1 财务部门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如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差别分析等。

3.2.2 财务数据的分析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决策供应有针对性的信息和建议。

3.3 财务数据的利用范围3.3.1 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应涵盖企业的各个层级和各个部门,为管理层和员工供应决策和工作的依据。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过程,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目的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 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2. 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制定和执行;3. 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效益;4. 维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增强对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任。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财务预测和财务指标分析等。

四、主要内容1. 财务报告编制1.1 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明确财务报表的结构、内容和格式,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2 财务报表的审查与核实:建立财务报表的审查与核实机制,确保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1.3 财务报表的披露:明确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财务分析2.1 财务分析指标的选择:确定适用于企业的财务分析指标,确保分析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2.2 财务分析方法和工具:明确财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包括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以提供全面、深入的财务分析结果。

2.3 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制:规定财务分析报告的结构和内容,确保报告的清晰、简明和易懂。

3. 财务预测3.1 财务预测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财务预测的目的和意义,为企业决策提供预测结果和参考依据。

3.2 财务预测的方法和步骤:确定财务预测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历史数据分析、趋势预测、假设设定等,以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预测结果。

五、实施步骤1. 制定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建立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3.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流程。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是企业内部制定和实施的一套规范和流程,用于指导和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从而提供给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可靠的财务信息。

以下是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编制责任: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包括财务部门、财务主管以及相关会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报告期限: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时间节点和报送期限,确保财务报告能够按时、及时地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

3. 报告准则:明确适用的财务报告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等,并规定相应的财务报告格式和内容要求。

4. 会计政策:明确会计政策的制定和变更程序,包括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的确定和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备流程。

5. 报告流程: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包括数据收集、账务处理、核算分析、编报报表、审计检查等环节,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6. 内部控制:明确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内部控制要求,包括审计和内部控制的目标、审计程序和审核标准等,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度和真实性。

7. 审批程序:规定财务报告的审批程序和流程,明确财务报告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报告备份:规定财务报告的备份和存档要求,包括电子档案的保存、纸质文件的存储和备份等措施,以便日后的查阅和调查。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和内容,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决策效果,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编制职责和权限1.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各类财务报告,包含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2.财务部门负责收集和核对相关数据,并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3.财务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4.财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报告中的数据准确完整。

四、编制流程1.数据收集–财务部门负责向相关部门索取各类财务数据,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相关部门应定时供应准确、完整的数据,搭配财务部门工作。

2.数据核对与分析–财务部门将收到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都性。

–财务部门应对数据进行合理分析,确保报表的可理解性和准确性。

3.编制报告–财务部门依据核对后的数据,依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重要财务指标,并附有合理解读。

4.报告审核与审批–财务部门应将编制好的财务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对财务报告进行比对核对,并对涉及自身领域的数据进行专项审计。

–审核通过后,报告应由相关领导进行签字审批,并定时上报公司高层管理层。

5.报告归档与存储–编制完成的财务报告应妥当归档,并建立相应的存档管理制度。

–归档的财务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确保财务信息的可追溯性。

五、质量掌控1.财务部门应建立和实施相应的质量掌控机制,确保编制的财务报告准确无误。

2.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查,对编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财务部门应搭配内外部审计工作,接受质量审核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予以相应惩罚,如记过、降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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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编制、分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防范不当编制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给股东、经营者、会计报告潜在使用者提供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信息,借以提升改进管理、防范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及范围财务报告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三条职责职能(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同时负责合并报表的编制及披露事项,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及上传工作。

(三)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中心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对授意、指使、强令公司编制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行为,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四)各公司报表编制岗位,须按照要求,主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

遇到重要情况,应严格履行层层上报审批制度;(五)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参与编制人员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业务风险(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遗漏、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三)财务报告编制人员没有履行保密义务和管理权责,导致信息泄漏,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第五条权限(一)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调度和协调各分子公司的报告编制和指导工作。

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计报告人员会议,传达和学习最新披露要求,确保编制与披露符合规定;(二)公司各分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人员,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并上报,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反馈;(三)集团财务中心有权对下级编制人员的工作质量予以监督和考评,有权对不能胜任的人员予以建议调整;(四)公司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认真编制财务报告,子公司财务最高负责人是报告审核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五)上报程序。

各子公司编制人员,在结账后编制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信息,先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盖公司公章后以书面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准备与控制第六条公司按照规定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计划,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会计政策及时间要求等。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计划应当经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至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第七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八条集团及子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

第九条集团及子公司应当对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实施有效控制。

对故意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情形,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公司财务中心应当及时汇总上报总裁。

第十条集团及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本期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做出的判断等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汇总上报总裁。

第十一条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公司董事会及相应机构报告,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事项,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二)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另外,各公司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盘点或者定期清查,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质量。

第十二条集团及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会计人员应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及分子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第十四条主管报表编制的财务人员应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并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校验:(一)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二)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三)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十五条集团及子公司应当真实、完整地在会计报表附注中阐述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六)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营业时,应当在终止营业期按照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报告;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报告。

第四章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及其控制第十八条集团及分子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内部相关负责人及其外部使用者及时报送财务报告。

在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前,公司及子公司依法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应该审慎处理对外报送数据。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应在每月5号前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向集团财务中心报送会计报表及附注、合并报表抵销事项等相关财务报告资料,以书面与电子版的形式报送,集团财务中心应于每月10日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二十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财务中心负责沟通、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负责核对、校验审计后的汇总财务报告草稿;集团及子公司财务最高负责人应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其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

沟通的情况及意见应经财务总监和总裁确认。

第二十二条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表决通过后,方可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应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公司编制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封面上要注明:公司名称、企业代码、组织形式、公司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编制人员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会计报告的内容。

第五章财务报告分析评价第二十五条财务分析与评价,是指在公司财务报告期末,由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采用专门方法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过程。

第二十六条财务分析评价的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一)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是财务分析评价的责任部门,由具体主管财务报告编制的会计人员进行评价分析,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修改后,方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分析评价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负责;(三)公司对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方法要科学、操作要简便;分析要深入、评价要客观;重点要突出、内容要全面;确保对财务报告分析、评价的信息要真实、及时、规范。

第二十七条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的时间和内容规范(一)公司的财务分析评价工作,应在当季财务报表出来之后的次季15天前对上期的资产经营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特定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也可不定期进行;(二)财务分析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1、采用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对当期各项财务预算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2、采用比率分析法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进行趋势分析。

第二十八条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一)公司选择以“比率分析法”作为建立基础财务指标评价体系的主要方法(其它方法为辅)并按各项财务指标的性质和用途分别归属为“短期偿债能力比率”、“长期偿债能力比率”、“盈利能力比率”和“营运能力比率”等四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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