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人事档案调阅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调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
四、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等。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离职申请表、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建档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
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OA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3、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具体时限要求如下:(1)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3)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运行流程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实施依据: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 90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调档函或商调函实施依据: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90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提交需归档材料实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申报材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保管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档案寄存在本中心实施依据: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 90号)申报材料: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号)1、 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需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2、 查档人身份证(查档人必须是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干部) 。
实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申报材料: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实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提供流动人员政审服务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实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流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实施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号)人事代理运行流程图申报材料:1、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惠安县域内)原件 1 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泉州市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备案表》一式二份;3、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4、人事代理手册一式二份。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规则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规则(一)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3.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把好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凡属于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人事档案的整理装订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的整理装订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人事档案的整理装订管理规定1档案的整理档案材料的排序每一类别的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数。
档案材料排序的具体方法为:按材料形成的时间进行排序的为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
第四、九类采用二级分类法,对这两类中的材料,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分为四小类,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的为第五、六、八类材料。
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序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的检讨或交代材料等。
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档案的编目档案目录至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
每卷档案目录必须规范填写。
档案目录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不能粘贴涂改。
具体填写要求为:“序号”为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
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二级分类的类号用“(一)”至“(四)”。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材料名称”根据材料的题目填写。
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的简化,但要确切反映材料内容或性质特点。
“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
有多个时间材料,一般以最后的时间为准。
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不能在同一页中填写其他类别材料的条目。
对于破损、折皱、卷角、霉变、虫蛀、退色、纸张不规则的档案材料,必须进行抢救和技术加工。
经常采取的办法有:修复、裱糊、打印、复制、加边、折叠等。
加工时,应注意不要损坏文字和照片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平整,留够厘米的装订边,不够应加边。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
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人事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人事部门所有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单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单位历史、现状和发展的重要见证。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四条人事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设备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存放、查阅、利用等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1. 人事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及时收集各类人事档案材料。
2. 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资料。
3. 档案收集应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
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分类、编号、存放位置等;(2)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归档、编号;(3)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装订、粘贴;(4)编制档案卡片,详细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人事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2.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3.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2. 查阅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借阅档案;(2)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涂抹、折损;(3)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4)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归档第九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范本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
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
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
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范本(二)一、查阅档案,必须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