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转科及转院制度
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目的和背景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的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能做到安全、高效和准确。
入院管理制度入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入院:- 紧急入院:适用于患者状况危急,需要立即住院治疗的情况。
- 预约入院:适用于需要进行计划性手术或治疗的患者,提前预约入院。
- 转院入院:适用于其他医疗机构已经诊断、治疗的患者需要转入本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的情况。
入院程序1. 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前往住院服务台填写住院申请表。
2. 医务人员核对申请表的信息并进行初步评估。
3. 若评估结果符合住院标准,则制定入院计划,并为患者安排床位。
4. 患者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5. 医务人员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包括签署知情同意书等。
6. 患者住院后,医疗团队根据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
离院管理制度出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离院:- 医嘱出院:医疗团队认为患者已经康复或治疗完成,可以出院。
- 患者自愿离院:患者或家属向医务人员提出自愿离院申请,经医疗团队评估同意后可以办理出院手续。
出院程序1. 医疗团队评估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确定是否可以出院。
2. 若确定可以出院,医务人员将出院计划告知患者和家属,并提供出院指导。
3. 患者或家属填写出院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4. 患者完成出院手续,包括签署离院同意书等。
转科管理制度转科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科:-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转科。
- 患者或家属向医务人员提出转科申请,并经医疗团队评估同意后可以转科。
转科程序1.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是否转科。
2. 若确定需要转科,医务人员将转科计划告知患者和家属,并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
3. 患者或家属填写转科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4. 患者完成转科手续,包括签署转科同意书等。
转院管理制度转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院:-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是否转院。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转院、转科制度范本

转院、转科制度范本一、转院制度1. 申请条件医院的在职员工,在完成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以申请转院。
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在原科室工作满两年以上;达到评定的职称要求;没有违纪违法记录;能够提供满意的辞职理由等。
2. 申请程序(1)员工向当前科室负责人提出转院申请,并提供申请表格、个人简历和工作推荐信等材料。
(2)科室负责人评估员工的申请,并根据情况组织面试或面谈,了解员工转院的真实意愿和动机。
(3)科室负责人综合评估结果,并将申请表格和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4)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科室负责人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员工转院,并向员工发出相关的通知。
3. 转院安排(1)科室负责人在批准员工转院后,与目标科室合作,安排相关的工作交接。
(2)人事部门为员工办理转岗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档案转递、薪资调整等。
(3)原科室和目标科室的负责人共同参与员工的转院培训和适应工作环境。
4. 转院后的监督与评估(1)转院后,科室负责人和目标科室负责人定期对员工的转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定期对转院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转院后的工作满意度和对转院制度的评价意见。
(3)根据员工的转院情况和员工调查结果,及时调整转院制度的政策和操作细则。
二、转科制度1. 申请条件医院的在职员工,在完成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以申请转科。
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在原科室工作满一年以上;达到评定的专业技术要求;没有违纪违法记录;能够提供满意的调岗理由等。
2. 申请程序(1)员工向当前科室负责人提出转科申请,并提供申请表格、个人简历和工作推荐信等材料。
(2)科室负责人评估员工的申请,并根据情况组织面试或面谈,了解员工转科的真实意愿和动机。
(3)科室负责人综合评估结果,并将申请表格和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4)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科室负责人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员工转科,并向员工发出相关的通知。
3. 转科安排(1)科室负责人在批准员工转科后,与目标科室合作,安排相关的岗位培训和工作交接。
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制度与流程规范

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一、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与流程规范1.入院:(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住院卡,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房内。
对急诊或危重病人,病房医护人员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等。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2.转科:(附院内病人转科交接记录单)(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向相关科室发出会诊申请,会诊后决定转入后,原主管医师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与转入科室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后,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3.出院:(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
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经治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3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2)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在不同科室间的内部调整和患者间的转院转科调整是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儿科转诊工作制度

儿科转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制定本儿科转诊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儿科转诊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协作机制等,确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得到顺畅、高效的转诊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中儿科患者的转诊工作,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转诊原则1. 基层首诊:儿童患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如有需要,再根据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进行转诊。
2. 双向转诊: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双向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得到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
3. 急慢分治:对于急症患者,应立即转诊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对于慢性病、康复患者,应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
4. 上下联动:各级医疗机构应密切协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转诊流程1. 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说明转诊的必要性和可能的风险。
2. 基层医疗机构在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预约转诊。
3. 接收医疗机构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确认接收。
4. 基层医疗机构在得到接收确认后,为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并将患者送往接收医疗机构。
5. 接收医疗机构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并开始治疗。
6. 治疗结束后,接收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健康管理。
五、责任分工1.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转诊,并协助接收医疗机构进行患者管理。
2. 接收医疗机构:负责接收转诊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并将患者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
3.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转诊政策,协调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监督转诊流程的执行。
六、协作机制1.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儿科转诊工作的管理。
2. 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一、转院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由科主任提出,填写转诊申请单后,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二)患者转院应当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派医务人员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当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
二、转科制度(一)当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转科治疗时,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时,经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书写转出记录,通知护士联系床位,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按照预定时间转科,转出科室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和责任护士交接。
(三)转科交接后,接诊医师及责任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并下达医嘱,24 小时内书写转入记录。
(四)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护理交接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出科室护士负责退药。
(五)病历要求:转科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可在转出后 6 小时内补写);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 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1. 背景介绍在医疗机构中,医院转院和转科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设立的。
医院转院指的是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而转科则是将患者从一个科室调动到另一个科室。
这两项制度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以及最大限度地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2. 医院转院制度医院转院制度是指患者在就诊期间,根据自身病情和医生的建议,将就诊的医院更换为其他具备更适合的医疗条件和专业医疗资源的医院。
2.1 转院的理由医院转院制度的实施有以下理由:•病情需要:患者的病情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的医疗资源和设备,以便更好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专业医疗资源:某些医院在某领域具有更丰富的专业医疗资源,患者可以通过转院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个人需求:患者可能有个人原因需要选择其他医院进行就诊,例如离家更近、更信任的医院等。
2.2 转院流程医院转院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医生:患者首先向原就诊医院的医生咨询是否需要转院,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适合转院。
2.协商医院:确定需要转院后,患者与原就诊医院的工作人员协商并选择合适的目标医院。
3.准备转院资料: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转院资料,并向原医院申请开具转院证明。
4.办理手续:患者拿着转院证明和转院资料到目标医院的相关科室办理转院手续,并等待目标医院的接收。
5.开始治疗:目标医院接收患者后,将展开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3 转院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医院转院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与医生沟通:在决定转院前,与原就诊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转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医保问题:如果患者参加了医疗保险,需要了解目标医院是否与医保签约,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
•病历资料:患者需要将相关病历资料准备充分,以便目标医院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并制定治疗方案。
•专家咨询:如果需要在目标医院看专家,可以提前预约专家号,并咨询医生关于专家就诊时间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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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1.1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2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3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2.4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2.5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6医务部负责对经常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条件进行评估,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