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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1.28•【文号】中青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中青发〔2022〕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已经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传达至本地本系统团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共青团中央2022年1月28日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2022年1月25日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8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三条团中央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强,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6.01.10•【文号】中青办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1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06]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青少年人身安全,共青团中央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国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一、时间和范围此次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时间为1月15日至3月15日,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团属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

二、主要内容1.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治理,杜绝各类交通隐患。

要确保青少年的交通安全,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常备车辆及租用车辆的使用年限、车辆运转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要对司乘人员进行驾驶资格核查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杜绝客车超员、司乘人员疲劳驾驶等情况的发生。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要对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

要加强春节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对没有消防安全合格证的活动场所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在进行整治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恢复使用。

3.开展建筑安全和水、暖、电等设施设备检查治理。

要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无建筑质量验收合格证的建筑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在进行治理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恢复使用。

要做好供电、供水、取暖设备和青少年文体娱乐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设备、设施齐备有效,运行良好,安全措施到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6.22•【文号】中青联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 (教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 有关部门 (单位) 教育司 (局) , 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 我们制定了《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2018年6月22日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 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现就在全国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 整体设计高校共青团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高校学生参与共青团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冶的重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积极举措;是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 强化共青团育人职能,强化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关键路径; 是完善学生发展服务体系, 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05]31号【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发布日期】2005.09.23【实施日期】2005.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05]3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共青团中央青农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农村共青团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团青农战线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

一、引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对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团员的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共青团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

农村共青团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的高度,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教育活动抓实抓好。

广大农村团员青年要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去,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4.11.13•【文号】中青办发〔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11.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59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今年1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6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20万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目标任务。

8月,团中央、民政部联合召开推进会,在全国范围就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进行部署。

根据团中央书记处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作为全团重点工作项目的考核要求,并充分考虑各地团委、民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就落实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任务分解标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要达到145万人。

综合考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人群、服务领域以及青少年群体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实际需求,6家单位在制定《意见》时,共同商定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为2020年达到20万人。

为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任务的完成,以各省份6-25岁青少年常住人口比例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把20万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

经征求民政部意见,参照有关惯例,实际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青少年常住人口数据、2013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统计数据为两组指标,权重比例7:3,计算形成了《各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1)。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02.19•【文号】中青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2.1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20〕5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已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0年2月19日关于加强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意见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成员是团的重要政治资源。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建设,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现就加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区分层次、抓住重点、逐步推进冶的原则,根据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团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分工,重点抓住各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县域内团代表两个群体,拓展团的专门委员会建设,打通县域团代表联络站建设,建立团的委员会成员联系团代表、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冶工作机制(即“一专一站两联冶),建设横向覆盖各个领域、纵向联通各个层级、普遍联系团员青年的团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的格局体系,推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发挥政治功能、实现整体活跃,为各级团的工作提供人力、智力和资源支撑。

二、工作内容统筹考虑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委员会成员数量规模、来源领域等情况,通过“一专一站两联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手段,使团代表、委员履职有方向、有保障、有路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7.04.03•【文号】中青发[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青发[2007]14号2007年4月3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共青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职能定位,切实找准聚焦点、明确结合点、把握着力点,团中央按照发展共青团事业的基本理念,对团的现有各项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今年全团要集中力量抓好的重点工作,制定了《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按照党政关心、青年急需、共青团组织能有所为的思路,对现有的工作项目进行了整合,就2007年共青团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新时期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工程。

活动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按照党的要求,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功立业、奋发成才,唱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新时代青春之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07]13号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07]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07年7月3日共青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7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共青团信访工作,保持团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少年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共青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团员、青少年或者其他公民、法人、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团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团组织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团员、青少年或者其他公民、法人、组织。

第四条共青团信访工作在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团员、青少年的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接受团员、青少年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广大团员、青少年服务。

第六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团中央办公厅承担信访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机关成立信访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团中央信访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办等事宜。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4.12.17•【文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分析了团的工作和建设面临的形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拓展和深化。

《决定》对于保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要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的基础。

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团组织能否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系到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否落到实处。

共青团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工作,完成党赋予的历史使命,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

共青团历来高度重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近些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团的基层组织数量和团员总数、团青比例均达到了新的水平,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04.09.29
•【文号】中青办发[2004]3号
•【施行日期】2004.09.29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主要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4]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贯彻落实全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暨推进青年文化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团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团中央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工作推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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