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辅助设施标准化验收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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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投运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投运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投运验收规范1.1 本规范适用于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的投运验收,包括主变压器、配电柜、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主要电气设备及辅助设备的验收。

1.2 投运验收是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

1.3 投运验收的目的是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

2. 投运验收的程序和要求2.1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设备检查、调试和试运行。

2.2 在设备完成试运行后,应进行设备的全面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电气参数测试、保护装置的测试、运行试验等。

2.3 在设备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验收的结果准确可靠。

3. 投运验收的标准和方法3.1 设备的外观检查应包括设备的铭牌、连接端子、绝缘状况等,确保设备外观完好,符合设计要求。

3.2 设备的电气参数测试应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参数的测试,确保设备的电气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3 设备的保护装置测试应包括保护装置的动作测试、动作时间测试、保护参数的调整等,确保设备的保护功能正常可靠。

3.4 设备的运行试验应包括设备的正常运行、过载运行、故障运行等,确保设备的运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4. 投运验收的记录和报告4.1 每一项验收内容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结果等。

4.2 验收记录和报告应在设备投运后进行整理和归档,作为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技术资料。

4.3 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直至符合验收要求。

5. 总结通过本规范的实施,可以确保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的投运验收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的进行,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利于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同时,也为今后的设备运维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资料和经验积累。

6.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备的投运验收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安全进行。

变电站验收规范

变电站验收规范

变电站验收规范一、概述变电站验收是确保变电站建设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要求的重要环节。

本规范针对高压、超高压变电站进行验收,包括建筑、机电、控制及通信等方面,旨在确保变电站建设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验收范围1、变电站设计文件、计算书和资料审核2、变电站施工中检查测试记录的审查和确认3、电气设备的检验试验4、接地、照明、防雷等系统的检验试验5、变电站操作设施及通风、空调、暖通、给排水系统等技术参数的检验试验三、验收流程1、课题组审核和确认设计文件和计算书,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图纸修正等内容。

2、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报告,如电缆布放试验记录、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

3、对于变电站中的各类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电缆等)进行检验试验,包括工厂检验、运输检验、现场检验等。

4、检查接地、照明、防雷等系统的设备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5、检查通风、空调、暖通、给排水系统的技术参数,包括通风、空调系统的温度、湿度、噪声、能耗等参数以及给排水系统的流量、压力等参数。

四、验收标准五、验收记录六、验收要点1、建立项目组织会议制度,明确项目验收目标。

2、对于关键节点,建立专门检验小组,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符合要求。

3、变电站验收应当在机电完工后尽快进行,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变电站建设质量,避免延误工期。

4、变电站验收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化的操作。

对于验收不合格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验收结论1、若变电站建设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要求,验收记录纳入项目验收文件,作为决定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2、若存在不合格现象,根据合同和相关规定提出整改要求,验收人员对整改后的变电站进行复检,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结论验收。

八、验收改进建议根据项目验收情况,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

九、结论变电站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验收是其建设的关键环节。

变电安装工施工完工验收详细标准

变电安装工施工完工验收详细标准

变电安装工施工完工验收详细标准前言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是指,在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设、试运行后,验收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技术规定进行的验收活动。

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以实际施工项目为基础,总结了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的详细标准,以供参考。

I. 一般规定1.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必须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质量、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2.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的标准是要求实用性强、操作简单、可靠性高、明确性强。

3.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前必须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理,设备内粉尘、铁屑、异物等应该完全清除;作业区域周围及通道道路洒水作业,作业区域及设备外表应有管护。

II. 现场验收1.所有指标、技术、材料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及设计要求。

2.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合同。

3.施工单位应将工艺流程、质量计划、工程技术文件做到完整、齐全、规范化,审查和确认无误后提交验收。

4.各阶段检验、试验及台账记录齐全、真实,先进设备、试验、检查仪器精度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检验、试验、调整中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5.现场卫生、环保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6.完工后设备表面、箱体清洗,并封闭设备所有接口,机油换新,无异响、滴漏、松动现象。

III. 缺陷项处理1.发现缺陷项时立即记录并予以处理。

同时对处理后的缺陷项应重新进行检查及记录。

2.所有交货设备必须有相关机构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或合格检验报告。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直接退换。

3.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将扣除或追究评估总价的行政罚款。

4.发现设计、采购、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限制施工进度。

对拒不整改的,可予以返工及罚款处理。

IV. 返工及罚款1.根据项目施工性质,确定返工及罚款比例。

罚款金额为违约方违约期间的竞标有效期内交货单价、租赁月租、里程等合同因素的50%~100%。

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

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验收组织管理 (3)4.1 验收的阶段 (3)4.2 验收职责 (3)4.3 验收职责分工表 (5)4.4 验收组织 (7)5 验收原则及依据 (7)5.1 验收原则 (7)5.2 验收依据 (7)6 验收后续工作 (8)7 工厂验收 (8)7.1 工厂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8)7.2 工厂验收大纲 (8)7.3 工厂验收流程 (9)7.4 工厂验收报告 (9)7.5 工厂验收标准 (9)7.6 验收说明 (10)8 现场验收 (10)8.1 现场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0)8.2 现场验收大纲 (10)8.3 现场验收流程 (11)8.4 现场验收报告 (11)8.5 现场验收标准 (12)8.6 验收说明 (12)9 整体考核验收 (12)9.1 整体考核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2)9.2 整体考核验收大纲 (12)9.3 整体考核验收流程 (12)9.4 整体考核验收报告 (13)9.5 整体考核验收标准 (13)10 验收内容及要求 (13)10.1 硬件检查 (13)10.2 系统功能验收 (14)10.3 系统性能测试 (17)10.4 系统稳定性测试 (20)附录A(规范性附录)验收流程图 (21)附录B(规范性附录)偏差、缺陷索引表及偏差、缺陷记录报告 (24)前言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是电网自动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变电站的二次设备应用自动控制技术、微机及网络通信技术,经过功能的重新组合和优化设计,组成计算机的软硬件设备对变电站执行控制、保护、测量、运行操作管理、信息远传及协调的自动化系统。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只有经过认真、严格、规范的标准化验收,才能保证投运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

为使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验收工作更具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二篇)

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二篇)

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一、变电站运行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一、二次设备加入电网前必须经过验收。

设备变动修试后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二、验收按部颁标准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变电站验收发现的问题,变电站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和运行主管部门汇报,确保达到变电设备安全要注,一经验收合格,变电值班员应对变电设备负责。

三、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结束后,有关修试人员应将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记录薄上,并写明是否可投入运行的结论,运行人员检查修试记录齐全主要数据合格后会同修试人员对修试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修试单位已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无疑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四、新设备投产和重要设备的大修、大范围停电检修,由电力部门或变电站站长组织和安排好设备的验收工作。

五、对检修后的开关、闸刀应进行操作检查,对调度校验后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检查动过的端子、压板、切换开关位置和定值应处于正常状态,对检修试验后的设备要检查工作班装设的临时短接线、接地线、试验导线是否拆除,有无遗留物。

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如需要投入运行,应根据管辖权限,经电力主管部门或____批准,并将意见记入值班日志。

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二)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定要求,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设备验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验收范围2024年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变电站的主要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以及各种监护装置、控制装置和保护装置等。

二、验收要求1. 设备技术参数符合规定要求:变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额定电压、额定容量、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特性等参数。

2. 设备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应经过严格的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流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变电站设备的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设备安全性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验收工作。

二、定义1. 变电站设备:指用于电力系统的输电、变压、控制、保护等用途的各类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等。

2. 验收: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其安全性、性能和符合性的过程。

三、验收准备1. 设备验收前,验收人员应事先准备验收任务书和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进行检查。

2. 验收人员应熟悉相关变电站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了解验收流程和方法。

四、验收流程1. 设备到货检查1.1 验收人员应核对设备到货清单和实际到货情况,检查设备的数量、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迹象。

1.2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图纸、技术文件、合格证书等是否齐全,无误差。

2. 外观检查2.1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变形、划痕等。

2.2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接线端子、连接件等是否齐全、牢固。

2.3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标志、标牌是否清晰、完整。

3. 功能检查3.1 验收人员应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技术标准,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2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4. 性能检测4.1 验收人员应使用仪器设备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

4.2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设备的性能数据进行测量和记录,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5. 安全性评估5.1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护措施等。

5.2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设备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其安全使用。

6. 验收报告6.1 验收人员应将设备的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性能数据等。

6.2 验收报告应由验收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

变电站验收项目规范标准

变电站验收项目规范标准

变电站验收规范标准2017年2月一次部分一、主变压器验收检查项目:1.主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1)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3)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4)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5)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连接片可拆开者)及铁心(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6)非纯瓷套管的试验;7)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8)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9)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10)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11)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12)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13)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试验;14)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15)检查相位;16)测量噪音。

1.容量为1600kVA 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6、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2. 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2、3、4、5、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3. 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7、8、12、14、1 5款的规定进行;4. 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6、7、8、12、14、1款的规定进行;5. 穿芯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型套管应分别按本标准第9章互感器、第16章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6 分体运输、现场组装的变压器应由订货方见证所有出厂试验项目,现场试验按本标准执行。

7.0.2 油浸式变压器中绝缘油及SF6气体绝缘变压器中SF6气体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绝缘油的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中表20.0.2 的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本标准中表20.0.1 的规定。

2 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在66kV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注油静置后、耐压和局部放电试验24h后、冲击合闸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辅助设备全面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辅助设备全面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辅助设备全面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1.工厂验收
(1)卖方应在工厂验收试验之前 30 天,向买方提交系统详细的工厂验收及联调试验大纲,并通知相关的通信设备供货商,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测量仪器仪表等。

该大纲需经买方确认方可执行。

(2)卖方应确认提供的系统满足标书要求,在出厂验收前应通过相关调度的规约测试(作为出厂试验的必要条件)。

(3)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4)在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应向买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5)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卖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6)工厂验收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标书要求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系统各项功能满足标书要求。

系统各项指标满足标书要求。

所有的硬件和软件缺陷已发现并改正。

各项切换功能满足标书要求。

系统各计算机的 CPU 和网络的负荷率满足标书要求。

所有的自诊断功能有效。

与调度的接口已实现。

系统的稳定性满足标书要求等。

工厂验收项目见5.4.3。

(7)完成所有工厂验收试验后,经买方参加工厂验收人员的认可后,设备可以装运至现场。

工厂验收所有费用应单独列出,并将作为总价格的一部分。

2.现场验收
通过工厂验收后,按照实际工程合同与技术协议要求,进行工程安装调试,并出具调试报告,用户确认调试报告后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项目见5.4.3。

3.验收项目
注:●表示必做项目,○表示可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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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网变电站辅助设施标准化验收规范前言变电站辅助设施作为电网生产辅助系统,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能力,提高电网的设备运行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电网运行管理信息化的基础。

对变电站辅助设施进行认真、全面、严格、规范的标准化验收,是保证变电站在验收交付后稳定、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必要阶段。

为使河南电网所辖的变电站辅助设施系统验收工作更具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电网变电站辅助设施系统的验收阶段、验收组织管理、验收原则及依据、验收内容及要求、验收大纲编制、现场验收、整体考核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电新建、改建、扩建的变电站。

2 验收组织管理2.1 验收阶段变电站辅助设施系统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即现场验收、整体考核验收;整体考核验收阶段包括试运行考核期和整体考核验收,试运行考核期不得少于3 个月。

2.2 验收职责2.2.1 各地区供电局(建设单位)职责:a)负责组织变电站辅助设施系统的现场验收;b)负责组织完成各阶段验收测试大纲的编制及审核;c)编制各阶段验收文件;d)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文档,汇编项目工程清册。

2.2.2 制造单位职责:a)辅助设施制造单位参与现场验收和整体考核验收;b)制造单位负责组织辅助设施的工厂验收,参与现场验收;c)制造单位负责编制工厂验收大纲,参与现场验收大纲编制;d)参与编制工厂验收、现场验收文件。

e)提供所生产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特种设备须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复印件2.2.3 安装调试单位职责:a)参与现场验收大纲的编制;b)参与现场验收;c)完成现场施工图档资料的编制。

2.2.4 设计单位职责:a)参与变电站辅助设施的各阶段验收;b)参与各阶段验收测试大纲编制;c)对验收中发现的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缺陷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d)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河南电网关于变电站辅助设施移交的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给建设单位。

2.3 验收组织2.3.1 负责项目各阶段验收组织工作的单位在验收条件具备后,及时组织成立相应的验收工作组,启动该阶段验收流程。

2.3.2 各阶段验收工作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变电站现场的验收测试。

2.3.3 验收工作组在验收开始前必须严格审查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经审批通过后,进入验收流程。

2.3.4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工作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大纲和验收流程进行验收测试工作,并负责编制验收报告。

3 验收原则及验收依据3.1 验收原则3.1.1 变电站辅助设施的验收应坚持科学、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参与验收测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验收测试工作应规范、标准,应使用专用的测试仪器和专业测试软件,并使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测试用例。

3.1.2 验收工作遵循现场验收、整体考核验收的顺序进行,只有在前一阶段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3.1.3 制造单位在各验收阶段所提供的使用手册等文档必须为按系统实际版本进行编制,验收大纲中功能测试项目的测试步骤应按技术文档对应的叙述进行编制,以验证技术文档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如该项测试步骤不能正确执行,则视为该项测试不通过。

3.1.4 若各阶段验收测试结果证明某一设备、软件功能或性能不合格,制造单位必须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或修改不合格的软件,对于第三方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同样适用。

设备更换或软件修改完成后,与该设备及软件关联的功能及性能测试项目必须重新测试。

4.2 验收依据4.2.1 各阶段验收均应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书及历次技术(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的所有技术方面的条款,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澄清文件(以下合称“项目技术文件”)。

4.2.2 各阶段验收的设备及资料核查应按照本规范的具体要求执行。

5 验收内容及要求5.1 验收内容及要求各阶段验收工作组可根据变电站辅助设施的实际配置和要求进行取舍选择,并根据项目技术文件进行补充和细化。

5.1.1 设备核查5.1.1.1 核查内容a)根据项目合同所列的所有软硬件设备清单,对设备型号、外观、数量及附属的配件及随机资料逐项清点确认;b)对各软硬设备配置进行检查确认。

5.1.1.2 核查要求a)各设备的型号和数量应与设备清单一致,应为全新购置的产品;附属的配件及随机资料应与设备发货(装箱)清单一致;b)设备的配置应不低于设备清单所列的具体配置要求,设备序列号(出厂编号)唯一、有效。

c)辅助设施出厂后,所有设备发送至现场。

在现场安装前,建设单位、制造单位及各设备供应商可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设备到货验收,并形成设备现场到货验收报告。

5.1.2 文件核查5.1.2.1 核查内容a)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文档,至少包括维护手册、使用手册及第三方软件最终用户授权书,b)各阶段验收所需的工程文档及报告。

5.1.2.2 核查要求a)技术文档完整、齐全、正确;b)工程文档及报告齐全、完整。

3 给水、排水、消防系统验收规范3.1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验收规范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 P 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1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3.1.2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3.1.3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埋地管道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3.2 室内消火栓系统验收3.2.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3.2.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2.3 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接管后必须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用。

3.2.4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3 给水设备安装质量验收3.3.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3.3.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3.3.3 敞口水相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3.4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3.4.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3.4.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

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3.4.3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3.4.4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4.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3: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4: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5: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6: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4.1.3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4.1.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4.1.5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3: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

4.1.6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

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4.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5 事故照明系统验收规范5.1 事故照明系统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事故照明设施,如开关、应急灯应有明确的标识,标语识别。

5.3 事故照明系统的基本要求:5.3.1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备用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启动。

5.3.2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安全照明应能正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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