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最新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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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各类资助政策简编

大学生各类资助政策简编

大学生资助政策简编目录一、国家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国家助学金四、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五、社会资助六、勤工助学七、学校资助八、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九、国家助学贷款十、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十一、下基层就业服务学费代偿十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下面简要各个资助项目的要点: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上学年学习成绩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上应达到85分(含85人)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

成绩排名在班内必须位列前二;本系同一年级内,班级数在二个且学生人数在120名以内,个人排名必须位列前三;班级数等于或超过三个班级且学生人数在120名以上,个人排名必须位列前五。

申请时间:每年9月。

资助标准:8000元/年﹒人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通过或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在校学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音乐、美术和体育专业学生上学年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不低于70分,无补考科目;其它专业学生上学年成绩平均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不低于70分,无补考科目。

学生成绩排名在班内必须位列前十;本系同一年级内,班级数在二个且学生人数在120名以内,个人排名必须位列前二十;班级数等于或超过三个班级且学生人数在120名以上,个人排名必须位列前三十。

申请时间:每年9-10月。

资助标准: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通过或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思想巩固,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缺旷课、作弊等违纪行为。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较高,每年每人8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额度为每年每人5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年每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贫困学生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政策,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五、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政策,学生可以通过贷款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毕业后按规定还款即可。

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通过兼职的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

学校会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七、其他补助政策
除了以上政策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助政策,如“雨露计划”、“阳光行动”等,这些政策旨在帮助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而实行的一项政策。

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或分期缴纳学费,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学生顺利入学。

资助政策内容50字

资助政策内容50字

资助政策内容50字
资助政策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教育、培训的需求不断增加,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以帮助贫困或优秀的学子、职场人士获得更好的教育、培训机会,促进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

以下是近期资助政策的详细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针对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业或科研方面表现突
出的学生,国家将提供奖学金资助。

奖学金分为国家特别奖、国家一
等奖、国家二等奖和国家三等奖,数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是针对经济困难、学习和生活表现优秀的学生提供
的资助政策。

助学金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数额为每生每
年5000元至8000元不等。

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是为城镇和农村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
等职场人士提供的培训项目。

政府将提供培训补贴、就业补贴等多项
资助政策,帮助职场人士提升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

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为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提高农村教育水平而设立的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将获得国家提供的资助,包括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

以上资助政策涵盖了学生和职场人士的培训和学习,旨在通过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

希望更多人能够了解这些政策,并利用好这些机会,创造更多的人生机遇和价值。

安徽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简介(2022年版)

安徽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简介(2022年版)

安徽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简介(2022年版)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我省每年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3%。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2%。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

还本宽限期为5年。

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024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简介

2024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简介

2024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简介作者:来源:《辽宁教育·教研版》2024年第06期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按月发放。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8000 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申请。

3.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办法与国家奖学金相同。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0 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5.师范生免费教育:被录取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师范类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六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借款人(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6000 元。

7.學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伍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摘要: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概述二、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三、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四、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五、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六、国家奖学金政策七、国家助学金政策八、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九、勤工助学政策十、资助政策体系的优势与不足正文: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概述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系列资助政策。

该体系涵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确保他们不会因经济原因而失学。

二、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费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资助金等,旨在降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门槛,保障他们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三、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高中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学杂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学业。

五、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资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

六、国家奖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是针对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设立的一项奖励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国家励志奖学金则是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设立的一项奖励政策。

七、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 元。

八、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九、勤工助学政策勤工助学政策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是针对高校本科和专科学生的资助政策。

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提供经济支持,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助学金:高校通过评定制度,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定期发放一定数额的助学金,资助学生购买学习用品、支付学杂费等。

2. 奖学金:高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表现,设置各种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进行学业和科研项目。

3. 贷款资助:高校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为确实有困难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4.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项目,积累工作经验并获取一定报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5. 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的学生,如孤儿、贫困家庭等,学校可以提供额外补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标准会有所差异,每个高校会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置相应的资助政策并进行公示。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相应的资助项目,获得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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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最新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汇总一、高校资助政策体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XX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XX〕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

XX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XX元。

4.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

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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