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学生资助政策

提高社会参与度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生资助,通 过政府引导、企业捐赠、民间组 织等方式,扩大资助资金来源, 提高资助力度。
未来展望
个性化资助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未来学生资助政策将更加个性化,能够根据学生的个 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资助方案。
国际化合作
加强与国际学生资助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学生资助政策的国 际化发展。
信息化管理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学生资助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 理效率和透明度,减少操作成本和人为错误。
政策优化建议
完善资助体系
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和不同经济状 况的学生,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 ,确保每个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 获得相应的帮助。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 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 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目标
提高学生入学率、促进教育公平、减 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政策发展历程
建国初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实施免费教育政策,为工农子女提供平等 的教育机会。
改革开放后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
21世纪
随着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人心,学生资助政策逐渐向中西部地区、农 村地区和贫困家庭倾斜,资助范围和力度不断扩大。
案例二:某地区国家奖学金评选案例
总结词
择优选拔、激励成长
详细描述
某地区国家奖学金评选注重择优选拔,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评选过程中,学校不仅关 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获得国家奖学金的 学生不仅得到了资金支持,更获得了荣誉和成长的动力。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可以包含以下内容:1.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基本情况介绍。
2.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捐助等不同资助方式的申请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4.特殊群体(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的资助政策。
5.学生资助政策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
以下是一个示例:标题: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的资助体系。
该体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的资助政策。
二、不同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1.学前教育: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申请学前国家助学金,减轻入园负担。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等资助方式。
4.中等职业教育:对农村学生实行“雨露计划”,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资助方式。
5.高等教育: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三、特殊群体的资助政策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可申请相应的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等资助方式。
2.残疾学生:根据残疾程度,可申请相应的残疾学生补助、奖学金等资助方式。
3.孤儿:可申请相应的孤儿补助、奖学金等资助方式。
四、学生资助政策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请关注教育部门和相关网站,了解最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和相关解读,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以上是一个示例,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资助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接受教育并促进教育公平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减轻他们上学的负担,创造平等的学习机会,并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
首先,学生资助政策提供了经济援助,帮助贫困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学习费用。
这些资助可以是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等形式。
通过这些措施,贫困学生能够接受与其他学生一样的优质教育,摆脱贫困的限制,追求自己的梦想。
其次,学生资助政策还提供了生活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这可以包括住宿费、饮食费等方面的补助。
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再需要为基本的生活开支而担忧,他们可以更加专注于学业,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另外,为了鼓励贫困学生全面发展,学生资助政策也支持他们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政府会提供经费支持学生参加各类艺术、体育、科技竞赛以及志愿者活动等。
这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还能拓宽他们的视野,增加社交经验,为将来的就业和个人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学生资助政策还注重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因此政府也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保持积极的心态。
这样一来,贫困学生就可以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学生资助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它为贫困学生提供了希望和机会。
通过这些资助政策,我们可以看到贫困学生们的成绩逐渐提高,人生轨迹得到改变,他们的家庭也逐渐摆脱贫困,实现社会的公平与进步。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和参与其中。
我们可以积极宣传政策,帮助有需要的学生申请资助;我们也可以为这些学生提供志愿服务,给予他们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只有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为所有的学生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实现教育的公平与进步。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刊发稿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在高等教育阶段,更是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万人,资助金额亿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资助普通高校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
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亿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85亿元。
一、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1.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申请国家奖学金应符合的条件
•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
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 新入学的新生和在校学生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概念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称国家新
资助政策体系),是指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颁布实施的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
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一系列有关政策、
规定。
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 学金
国家励志 奖学金
国家助 学金
国家助 学贷款
勤工 助学
资助标准
•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3、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 •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费总额,最高可
贷6000元; • 5、勤工助学按招聘岗位要求,一般月工资在250-600元。
•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⑵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⑶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⑷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 ⑸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贫困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⑵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⑶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⑷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⑸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
20120818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一)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一、背景和意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优秀的学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顺利完成学业,这对于他们的发展和个人成长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学生资助政策,旨在帮助这些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
二、政策体系1、奖学金:国家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助学金: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费用等问题。
3、贷款:学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5、困难补助: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或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三、实施效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许多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
同时,这也激发了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操作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或相关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2、审核评定:学校或相关部门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定,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公示公告:审核结果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资助: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或指定账户。
5、记录管理:记录每笔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等信息,方便查询和管理。
五、结语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这一政策体系,我们能够让更多的优秀学子克服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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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摘要:引题:关键字: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生免费教育。
在师大学、华东师大学、东北师大学、华中师大学、师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大学实行师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地方师院校师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
享受师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0.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校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2.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
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
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
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四省藏区、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3.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5.学校免学费等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其他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