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促进年20项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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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7部委《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号)精神,为进一步稳定全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助力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特别是脱贫户渡过难关,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10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张泽泽、陈帅,电话:************,87211928;省财政厅联系人:张永梅电话:************)陕西省稳定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帮助肉牛奶牛养殖场户渡过难关,稳定肉牛奶牛生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稳定基础产能。

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在肉牛养殖大县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对每头产犊母牛补助不超过1500元。

开展肉牛奶牛养殖补助,按照每头肉牛补助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对设计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肉牛养殖场(户)根据实际存栏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场(户)不超过100万元;按照每头奶牛补助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对设计存栏1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场根据实际存栏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场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创建国家级牛核心育种场,对新通过审定的国家级育种场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推广使用牛优质冻精,支持肉牛养殖场(户)开展纯种扩繁和级进改良,使用每支冻精补助不超过10元;支持奶牛养殖场开展良种繁育,使用每支冻精补助不超过50元。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3.03.05•【字号】陕农业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意见(陕农业发〔2013〕18号)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设区市农科所(院):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一)依法完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

根据农业生态条件、产业特色、生产规模、区域布局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依法设立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县级以上机构要突出动植物良种繁育、作物栽培、土壤改良与肥料施用、植物保护、畜牧(草原)、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机械化等重点专业的技术推广工作,科学设置。

乡镇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以“平利模式”为标准,按区域设置;也可按乡镇区划,设置乡镇站或综合站。

要统筹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其他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资源要素,形成合力,确保技术、人才和设施设备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对于县以上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或技术支持性业务,同时承担本区域内部分行业或专业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的机构,其技术推广工作要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管理。

(二)明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责。

根据职能分工,将《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履行好公益性职责的同时,要参与制订本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以及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部署,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协调指导好其他社会性推广组织的推广活动,切实发挥推广工作主导作用。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陕农业办发〔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6〕49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修订后的《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农业厅2016年第7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2016年4月29日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管理,规范园区认定及项目评审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园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园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园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队伍,落实责任,做好园区项目申报、审查、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发展目标第四条通过集聚土地、资金、技术、人才要素,推进区域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把园区建设成为理念超前、改革创新、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和样板区。

第五条园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主导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较高。

第六条园区农业高新技术集成度高,示范和培训平台作用突出,在培育市场主体和职业农民上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条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品牌建设及“五治”(土壤、水质、化肥、农药、饲料和兽药添加剂治理)成效显著。

第八条园区产业服务保障体系配套完善,生产组织方式科学先进,实现种养结合,资源生态循环高效利用。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林)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为贯彻省委脱贫攻坚行动部署,落实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完成产业脱贫户技术培训全覆盖任务,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编制了《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农业厅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行动部署和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安排,提高科技助推产业精准脱贫能力,如期完成产业脱贫户技术服务全覆盖工作任务,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产业脱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

为确保技术服务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根据全省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发挥科技的助推作用,以提高贫困户生产技能为导向,以增加贫困户产业收入为目标,结合产业发展,按照技术“服务到村、指导到户、精准到人”的总体要求,实现技术培训向技术服务转变,课堂教学向一线实训转变,普及性培训向精准指导转变,专家指导向能人带动转变,确立“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帮着农民赚”的新型培训理念,统筹和动员社会各类科技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服务,提高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能力,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以4个脱贫摘帽县和11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对56个贫困县全覆盖,以技术服务整村推进为前提,以贫困户为单元,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年底前对39.6万户产业脱贫户,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技术服务,确保每个脱贫户掌握1-2门生产技能,每个脱贫村培养1名技术能手,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能力。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7.08.29
•【字号】陕农业计财〔2017〕84号
•【施行日期】2017.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财政专
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17〕84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林)局、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林局、财政局:
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按照“放管结合、效益为先”的原则,在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的同时,下放资金使用管理权限。

为扎实推动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切实完成我省相关项目任务,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要求,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
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2017年陕西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项目任务的贫困县(区)按照中省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贫困县发展试点要求,根据各县(区)产业脱贫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资金整合。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9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等五大类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等五大类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等五大类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2.11.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等五大类
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省级科技发展计划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我厅修订了《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等五大类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2: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5: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4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11.03•【字号】陕农业办发[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156号)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各有关单位:《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农业厅2014年第6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2014年11月3日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步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是指立足全省农业升级转型,以“保供给、保安全、促增收”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粮、果、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难点问题,并由省农业厅立项、省财政支持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

第三条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按项目设置方向和类别分为科技集成创新和技术示范两大类,科技集成创新类项目分重大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集成等,技术示范类项目分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成果转化和重点技术推广等。

第四条科技集成创新类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2年,技术示范类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

从签订项目合同之日算起,错过生产时节的可申请延迟,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科技项目监管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选题第六条广泛征集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课题。

1、征求各级农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立项建议;2、征集农业科技工作者、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科技管理者的立项建议;3、广泛调研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技术瓶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2020年省级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包括: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类别。

同时,为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管理水平,省科技厅将对2017年1月前认定的这两类平台进行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2.申报主体必须是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已经成立园区管理机构。

3.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

4.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规划合理,核心区四至范围明确、总面积不得小于1000亩、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

园区建设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5.建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

6.县(区)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制定有配套政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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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促进年20项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陕农业办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科技促进年20项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2〕37号)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根据农业部安排部署,制定了《陕西省农业科技促进年20项大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广泛动员,扎实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陕西省农业科技促进年20项大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12中央年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根据农业部《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三化”同步、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以科技培训为核心,以技术研发、技术集成、技术推广、职业农民培养为主要内容,通过省市县大联合、农科教大协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努力提升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广泛发动,全面参与。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共同参与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要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科技水平。

(二)统一部署,层次落实。

省农业厅制定全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厅属有关处(局)、站(所、办、校、中心)和各市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订本地区、本单位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方案,并根据区域重点和农事季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三)创新机制,形式多样。

完善农业科技运行机制、成果快速转化机制、科技服务机制和技术培训机制。

通过科技下乡、专家讲座、基地实训、异地研修、技能比武、论坛讲评、巡回宣讲、参观咨询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培训活动,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

三、主要任务(一)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整合省级农业科研推广资源,依托陕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教学、科研、推广紧密结合,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农业科技资源的统筹、协作与联合,形成具有“开放、流动、协作、竞争”机制的农业科研体系。

加强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研的装备水平和手段,提高农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依据陕南、陕北、关中不同气候带产业特色,整合现有农业技术、人才资源,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并以此为核心,形成统一领导、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的区域性农业科研创新体系。

开展区域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区域农业均衡发展。

(二)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围绕现代农业的产业需求,对现有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建立适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丰产栽培配套技术,攻克一批制约我省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选择一批种养大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制,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考察、观摩交流等方式,指导科技示范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三)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在全省范围类复制“平利模式”,加快构建以公益性推广服务机构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一主多元”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并落实全员聘用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农技人员考评制度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农技人员抓示范户、示范户带动辐射户的技术推广机制。

采取集中办班、异地研修、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农技人员服务水平。

(四)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以产业和产品对科技的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广泛培训”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

重点围绕强农惠农政策、防灾减灾知识、节本增效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因地制宜地对基层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展开培训。

依据《陕西省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每年农业科技大培训期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3.5万人,职业农民培训2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0万人次。

四、重点活动全省重点开展20项活动。

(一)启动全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组织厅属相关单位、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农业专家召开座谈会,农业大讲堂,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听取对农业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全省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

(二)举办全省农业科技大培训启动仪式。

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举办全省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启动仪式,安排部署全省农业科技培训工作,现场发放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配发的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授予陕西省奶牛中心、西安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等52个单位为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

现场举办500名农民和200名农技人员培训班。

(三)实施全省基层农技员全员轮训行动。

按照“纵横联动、教训结合、论坛讲评、技能比武、交流协作、三位一体”的农技员培训模式,分地域、分类对全省农技人员开展培训。

培训以分区域、分层次、分期分批、集中办班为主要形式。

培训班分别由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时间7-15天。

培训形式采取专家讲课、现场演示与观摩、专业论坛与技能比武、操作实践与专题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的农技员包括全省市县乡3级农技员2.8万人,赢利性和非赢利性农技人员0.2万人,共3万人。

重点开展青年骨干农技员学历、农技师资、骨干农技员、普通农技员、非农专业农技人员和特岗农技人员等6个层次的人员培训,人均轮训1次。

按照“532”培训机制(即省市县分级培训比例为5:3:2),省、市、县三级培训机构每年培训人员分别为7000人、10000人、13000人。

(四)实施全省职业农民培训行动。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职业农民为对象,以新型培训模式为主线,以农业种养大户,农业专业服务组织成员,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农业产业工人,农业专业村劳动力,农场工人,农村经纪人以及各类农业创业人员为重点,以加大投入力度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远程教育与现场指导相结合,脱产、半脱产和短期脱产学习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生产型、服务型、创业型职业农民培训。

2012年,全省以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及农业重大项目实施为抓手,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的职业农民20万人。

其中生产技能提高培训农民13万人,服务技能提升培训农民5万人,农业创业技巧培训农民2万人,加快形成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省农业专家服务团农业科技服务行动。

省农业专家服务团将按照“面向农村实际,加强专业帮扶,实施科学服务,促进科学发展”的服务宗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为各级党政部门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帮助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专家深入到25个省级农业园区进行调研,指导园区产业发展。

选出10对对口帮扶示范点给予支持,辐射带动和引领周边产业发展。

以《陕西省农业专家服务团简报》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各方面提供最新科技信息。

继续与陕西农村广播电台合作,办好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节目。

(六)实施农业信息承载农业科技服务大行动。

在全省全面推广以“白河模式”为代表的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模式,搭建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组织网络、受众网络,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支持服务体系和农村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技术推广倍增,服务能力倍增,农民收益倍增”目标。

全面提升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水平。

(七)实施科技专家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指导行动。

依托科研院所及高校技术力量,组织相关领域科技专家将新品种、新技术、专利等研究成果引入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园区的试验、示范,增强园区先进技术应用能力,加快推进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拓宽科技支农渠道,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园区技术服务体系,鼓励掌握先进农业科技的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创办经营实体等方式,与园区企业、合作社、大户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先进科技引领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平台优势,邀请有关科技专家通过授课讲解、远程教育、现场指导等多种培训形式,加强对园区技术人员和从业农民的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在全省组织3万多名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业专家进驻农业示范园区进行科技服务。

(八)实施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普及行动。

加强农村灾害规律的研究,提高对农村主要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及时空分布规律的认识。

建立农业与气象、水利、媒体联动机制。

加强部门间联系,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和水旱情动态,做好农业灾害预警,及时发布信息。

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科学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根据突发性重大天气变化和作物生长发育进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农作物生长全程服务。

大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常识宣传,强化农民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农村灾害科学与防灾减灾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推广旱作节水技术30万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1000万亩、小麦“一喷三防”450万亩,有效减轻灾害损失。

(九)实施全省整建制高产创建推进行动。

在全省继续大规模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加大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力度,集中整合万亩方,建设4个整建制推进县(1个部级推进县、3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10个整建制推进乡(镇),以高产创建为平台,以粮食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集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农机装备、集成技术为一体,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对全局具有带动作用的粮食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高产创建向纵深发展,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十)实施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

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场)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建立示范推广整村、整乡等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的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整县(场)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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