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本科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本科期末考试工作要求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和学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保证考试这一重要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特对全校的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考试命题1.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运用,同时也应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应该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尽量避免死记硬背的内容。
考试命题要合理掌握深广度,覆盖面要宽,试题应具有客观性、代表性、综合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2.所有闭卷考试要求出A、B两份试卷一份为正式考试使用;一份为副修、重修等考试等备用。
两份题难易度应相同;试卷要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学期、每道试题的分值,试卷要有命题教师和系(教研室)主任签字。
笔试试题的容量以考试时间在2-3小时为宜。
口试用考签的总数应多于一个口试小组的学生人数,每张考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
3.试题应尽量做到考教分离,有题库的课程应尽量从题库中选题,并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
无题库的课程也应尽量组织该课程教学组统一命题;公共必修课(含政治类课程、大学英语等)和部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两个以上课堂统一讲授的课程,应由教学组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
其他课程由主讲教师依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命题,并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
系(教研室)主任应当对命题科学性、难易度、覆盖面和题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进行调整。
4.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和分析问题能力为主要目的,避免完全抄书或笔记的现象。
5.坚决杜绝漏题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教师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或考前复习时为学生划定考试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摸底、揣摩试题内容的要求和问题应拒绝回答。
6.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两周提交试题,系(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两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程序加盖公章后,方可印制。
成人本科答题规则

1、考生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试题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回答问题。
2、考生收到条形码后,应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自己的信息一致。
确认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指定的区域内。
如果发现与个人信息不符,必须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3、考生需按照规定的题目编号,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范围书写的答案将被视为无效。
4、在答题过程中,如需修改答案,可以使用修改符号划掉要修改的答案,并将新答案写在划掉的答案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题目的答题区域。
严禁使用涂改液、涂改胶条等工具修改答案。
5、在答题时,考生应注意书写规范,避免潦草字迹或字迹过小等情况。
6、请保持答题卡卷面的干净整洁,避免折叠或破损。
因为折叠或破损的答题卡无法正常进行图像处理,会影响评分结果的准确性。
7、禁止在答题卡定位点周围涂写。
关于期末考试若干事项的规定

考试考查:
年级 专业
学号
姓名
得分
……………………………………………………………………………………………………….
同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B 卷)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命题教师签名:
审核教师签名:
课号:
课名:
此卷选为:期中考试( )、期终考试( )、重考( )试卷
考试考查:
年级 专业
学号
姓名
得分
3
2. 任课教师要填好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在考试后三天内交给学院教务员。 3. 任课教师要装订好考试资料,装订次序和内容如下: (1) 封面。填写好院系、学年学期、班级号、课程名称与课号、考试考查、课
程性质、任课教师等内容。 (2) A 卷空白卷一份,“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处要签名。 (3) A 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份。 (4) B 卷空白卷一份,“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处要签名。 (5) B 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份。 (6) 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可向教务员索取)。 (7) 试卷分析表复印件一份。 (8) 学生考卷,必须按成绩登记表中的学生次序排列。 4. 除以上装订好的资料外,任课教师还要提交一下资料: (1) A 卷空白卷一份,“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处要签名。 (2) A 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份。 (3) B 卷空白卷一份,“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处要签名。 (4) B 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份。 (5) 试卷分析表原件一份。 以上资料和装订好的资料一并装入试卷袋中,并填好试卷袋面上的所有栏目,交 给相应的教学工作负责人。
2. 试题的难易程度和题量要合适,一般可以按“70%的学生在 70%的时间内做 完 70%的试题”,也可按“教师能用 50%的考试时间做对全部试题”的标准 进行控制。试题范围应有课堂教学内容的 60%或以上的覆盖率,不出偏题、 怪题。试卷出好后出卷教师一般应试做一遍,从而可对试题的难易程度和题 量有所控制,也可纠正试题中的错误和不当之处。
考试卷的规章制度

考试卷的规章制度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1.1 考试时间为2小时,其中包括答题时间和填写基本信息时间。
1.2 考试科目根据不同年级和科目而定,详细内容由教师提前通知。
1.3 考试科目涉及课本知识、课外知识、实践技能等,具体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二、考试准备2.1 考试前,考生需要准备好考试所需的文具工具,包括铅笔、橡皮擦、尺子等。
2.2 考试前要检查文具是否齐全,确保没有带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信息。
2.3 考试前需要提前到考场集合,按照教师的指示进行座位安排。
三、考试规则3.1 考试开始后,考生需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填写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等。
3.2 考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
3.3 若考生有任何疑问,可以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
3.4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整理好试卷和文具,注意保持考场整洁。
四、考试评分4.1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收集试卷进行评分,考生需等待成绩通知。
4.2 评分标准将根据考试科目和题型而定,具体评分方式由教师提前通知。
4.3 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向教师提出申诉,教师将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考试后续5.1 考试成绩将在一周内通知考生,具体通知方式由学校规定。
5.2 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学业考核的一部分,对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5.3 考试完毕后,考生需认真总结考试经验,不断提升自身学习能力和应试能力。
六、考试纠纷处理6.1 若考生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诉。
6.2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保证考试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6.3 一经查实有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七、考试安全7.1 考试期间,考生需保持考场安静,注意与周围同学保持适当距离。
7.2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离开考场,不得滞留或在考场内留下任何物品。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及阅卷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基本规范(试行)考试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也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卷管理是考试的质量保证。
为使我院命题、评卷和试卷分析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保证考试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一、课程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考试方式,包括开(闭)卷笔试、口试、机考、实践技能考试等形式。
主要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则上要求采取笔试或以笔试为主。
考核命题应紧扣教学大纲,充分体现教学目的,能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
二、考试试卷命题与评卷规范(一)命题组织与审查1、试卷命题工作由各教学系部根据课程教学安排组织命题。
考试时,可在试卷库中抽取或考前由课程所在系部组织命题。
2、试卷命题工作在系部主考的主持下进行,课程主考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试卷内容和形式的审核并签署意见,系部主考要对试卷形式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报教务处。
凡课程主考和系部主考未签署意见的试卷教务处不予接受。
(二)命题原则1、基本原则(1)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命题内容,能较为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大纲中要求“掌握”内容应占60%-70%的分值,“熟悉”内容应占20%-30%的分值,“了解”内容应占10%左右的分值,试题应有明显的区分度。
凡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代码不一样者必须使用不同试卷。
(2)试题难易适中,其中难题应约占总分值的20%,易题应约占总分值的30%,中度题应约占总分值的50%。
(3)题量适中,课程学时为60学时内原则上不少于45小题,60学时以上原则上不少于60小题。
闭卷考试的题量要保证大多数考生在四分之三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4)题型多样,试卷题型结构应多样,如选择题、填空题、是非辨析题、名词解释、简答题、问答题、综合运用题等,至少设计4种题型,主观题应占40%的分值,客观题应占60%的分值(临床类课程可做适当调整)。
安徽新华学院试卷格式规范及样卷.doc

安徽新华学院试卷格式规范及样卷为规范我校命题格式,提高试卷制作质量,现将我校考试试卷格式规范如下:1.所有试卷均应严格按学校统一格式制定,教师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套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格式。
2.试卷页面设置为:8K(宽度:36.8cm;高度:26cm)横向、两栏排版,上边距为2cm,下边距为2cm,左边距为3.5cm,右边距为3cm。
3.每张试卷上均得有考生信息栏和装订线。
字样为:宋体小五。
4.试卷标题内容:安徽新华学院20 -20 学年度第学期《xxxx 》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B卷,考试/考查)。
字样为黑体3号加粗,学年度用阿拉伯数字,学期用汉字小写,如“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要与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也即课程表上的名称一致。
5.根据教学大纲确定,如需开卷,在考核方式后用逗号隔开,表明“开卷”,如:A卷,考试,开卷。
6.“命题教师、审核人、适用年级专业”一行字样为宋体四号。
“命题教师”可以是多人,也可以是一人。
“审核人”应是系主任(系副主任或系主任助理),必须为亲笔签名。
“适用年级专业”填写要具体、明晰,如:“适用年级专业:10级土木工程本科”。
7.试卷标题下必须有统分栏,统分栏的列数根据题目数自行确定。
8.各大题标题字样为黑体5号加粗。
每个大题题干后面应注明答题要求、小题分值和大题总分。
如:“一、单项选择(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填在答题卡内。
每题1分,共20分)”。
9.各大题题项旁应有“得分与评卷人”栏,字样为:宋体5号,如:10.各小题题项字样为宋体5号,1.2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主观题试题下面应留出足够的答题空间。
11.选择题应设答题栏,题号数与实际题目数保持一致。
宋体5号。
如: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12.选择题中,被选择处用括弧,即“()”表示,备选答案的序号必须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表示,选择项ABCD后一律用英文状态下的“.”。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试行)一、命题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既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
要大力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2.各教学单位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甲和乙两套试卷和参考答案,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试题难度适当,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考试课程的名称应规范,全称书写。
3.命题教师须于规定时间把出好的试卷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定后,由教务处任选一套为期末考试用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用;各教学单位用于期末考试的甲、乙试卷和批阅过的试卷都必须妥善保存,试卷将作为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公共政治课、公共外语课等课程实行统一命题;有重大改革的考试需要有整套的考核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4.为规范全校期末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和归档管理的严肃性,以教务处拟定的试卷模板为准,请各教学单位遵照制作;为便于统一要求,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设计试卷抬头,该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试卷一定要电脑打印,经校对无误后,印刷、装订、封存;试卷使用后,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不准向外发放。
5.试题必须附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则。
二、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登录以及试卷分析1.教师要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进行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试卷必须用红笔批阅;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每一题都须有批阅记录,小分以得分或失分计算均可,计算形式要统一;考核方式如是论文形式,教师需对论文认真批阅,提出批阅意见,并附评分依据;评卷符号要统一。
北京大学期末考试试卷规范及阅卷要求【模板】

**大学期末考试试卷规范及阅卷要求按照学校教务部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试卷与成绩档案的科学管理,特作如下要求:1.严格按学院统一的试卷格式,统一用A4纸排版。
2.单数页左边留装订线,双数页不留装订空间。
每道题下面预留答题空间。
3.在每大题的题号后面括号内标明该题的分数值,见后面的样版。
4.试题要认真检查、核对,并经过解答验证,确保无误。
5.试卷文字一律用计算机录入。
6.应在考试前一周把试题送主管本科教学院长审批,然后把打印好的试卷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印刷单,到教材中心印制。
单面印刷,试卷按份装订,答题时不允许学生擅自拆掉装订;请老师估计答题情况留出空间并预留空白页。
7.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要把试题存在联网的计算机内。
8.如果考试中出现违纪或作弊问题,应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考试后立即把考场记录和作弊的证据等材料交到考生所在系的教务办公室。
9.主讲教师要亲自参加阅卷,一律用红笔给分,按小题或答题要点分别给出得分(不能得分和扣分混用),保证所有试题得分相加与总分对应。
卷面上成绩改动处要签名。
如果多个教师分别负责不同题目的阅卷,请在分数栏的相应题号下签名,总分下由课程主讲教师签名;如果一个教师独立阅卷,可以只在总分下签名。
10.试卷上只能给出卷面成绩,不要加权或加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写在成绩单上,其他加分或奖励分都包含在平时成绩中。
11.成绩单中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都用百分制,要写明各部分成绩所占百分比。
如果没有期中考试,那一栏不填。
各门课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0%,不及格率(60分以下)不超过10%,优秀率超过40%或不及格率超过15%则成绩不能录入。
12.考试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教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阅卷,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以及交成绩单的时间,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签字后送教务办公室备案。
13.试卷分析见学院主页—常用下载中的“试卷分析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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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试行)
一、命题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既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
要大力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2.各教学单位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甲和乙两套试卷和参考答案,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试题难度适当,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考试课程的名称应规范,全称书写。
3.命题教师须于规定时间把出好的试卷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定后,由教务处任选一套为期末考试用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用;各教学单位用于期末考试的甲、乙试卷和批阅过的试卷都必须妥善保存,试卷将作为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公共政治课、公共外语课等课程实行统一命题;有重大改革的考试需要有整套的考核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4.为规范全校期末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和归档管理的严肃性,以教务处拟定的试卷模板为准,请各教学单位遵照制作;为便于统一要求,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设计试卷抬头,该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试卷一定要电脑打印,经校对无误后,印刷、装订、封存;试卷使用后,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不准向外发放。
5.试题必须附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则。
二、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登录以及试卷分析
1.教师要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进行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试卷必须用红笔批阅;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每一题都须有批阅记录,小分以得分或失分计算均可,计算形式要统一;考核方
式如是论文形式,教师需对论文认真批阅,提出批阅意见,并附评分依据;评卷符号要统一。
每一题的扣分记录在试题的右侧;得分记录在试题的左侧,最后将各题得分记入试卷首页的“得分栏目”内,并计算总分。
试卷批阅标记的具体要求:(1)每道小题的批阅: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乄);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负分;(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得分栏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3)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5)选择题、填空题不记小题分,得分直接记入该题型总分栏,解释题、计算题、问答题、证明题、论述题等主观题必须在采分点处记小分,在题首处记该题总分,然后再记该类型题的总分,且相互不能混淆。
2.凡卷面分数有改动者,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总分合计要准确,涂改总分数由总分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名。
3.评阅后必须对试卷进行认真复查核对。
试卷复核人员由各教研室主任或相近专业教师兼任,负责检查、复核初评完毕试卷的质量。
复核时要全面仔细,严防误判、漏判。
若发现阅卷教师掌握标准宽严不一、差错较多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改正。
4.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原则上应该呈正态分布。
其中,优秀率(90分以上,含90分)不超过30%,如果优秀率需超过30%,任课教师必须写出本课程详尽的学习状态分析报告,交系主任审批,优秀率上限最高不得超过40%,学习状态的分析报告必须作为教学资料至少保存五年。
任课教师应该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
5.要认真填写成绩登记分册的有关内容,如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日期等;要保持记分册的整洁美观,不准在上面乱涂乱画;不许学生参与阅卷、和分、总分、登分;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试卷总分合成只记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考查课程在备注栏标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凡是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任课教师必须
在“成绩记分册”上注明“缺考”、“缓考”;要做好记分册上平时成绩的详细记录,如每次考勤情况,每次作业情况等相关内容;要有平时作业、考勤情况折算为平时成绩的依据并标准一致;记分册上的各项指标均应规范,分数不能有改动的痕迹,确实需要改动,须经教师本人签名;课程名称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及格学生的成绩以红笔登记或圈出,并在备注栏备注“不及格”。
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原则上占本门课程成绩的70%,如有变化,须经教学单位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然后由任课教师在“成绩记分册”上注明;平时成绩、实践考核成绩、期中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总成绩(包括补考及缓考成绩)都应分别登记入成绩册,作为正规的教学档案保管。
6.任课教师应该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5天内,将成绩评定完毕并登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将纸质成绩册及试卷交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都应在本学期校历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日程结束后两周内,将全部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纸质成绩报表交教务处学籍科。
7.各教学单位教务科要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册,不宜公开张贴学生的考试成绩。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涂改试卷成绩,不准遗失也不准随意查阅试卷;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下一学期开学二周内,书面向本教学单位教务科申请,经教学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务科长两人以上核查成绩,核查包括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以及计分、统分、登分有无错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跨教学单位选修的课程,学生可持学生证和书面申请到开课教学单位教务科办理;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再受理核查成绩事宜。
8.对试卷分析,可以使任课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更好地了解命题的难易度、知识的覆盖面以及区分度,使命题内容更加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试卷分析要能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达到程度和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针对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进行分析,考试结果统计方法要科学,结果分析要科学、客观,要正确评价试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教学经验总结要充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找准确;要提出明确的教学改革思路和改进教学的措施。
9.关于成绩登记分册的格式问题:各教学单位原则上用学校统一的模版填写学生的各项成绩,若因专业及课程的特殊性可在学校统一的模版基础上适当调整,但须在考试前一周将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同意后执行。
三、试卷的保密、装订和保管
1.学校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2.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考试前,应对命题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加强保密教育,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参加命题的教师不得参与或授意他人进行与本课程考试命题有关的辅导、点题培训等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做出类似行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命题工作结束后,原始试题载体、试卷和参考答案应存放在有锁的铁皮柜中,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考试前如发生试卷泄密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向主管校长请示处理意见,并进一步追查有关事故责任。
4.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参与试卷的印刷、装订、封存工作,试卷经各教学单位检查清点无误后存入学校保密室。
废卷及多余试卷由教务处负责销毁。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有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换试题内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任课教师中有子女或亲属参加考试的,该教师应回避该课程的命题任务。
5.评阅后的试卷不得发给学生,由开课教学单位教务科在考试结束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完成登记、装订成册并归档保存工作,装订试卷要做到试卷无一遗漏。
与试卷同时装订的材料有: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上的手写文字应用黑色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信息填写要齐全);试卷装订目录;空白试卷;考试试卷的评分细则及参考答案;考场记录单;成绩记分册;试卷分析表;阅卷登记表;学生答卷(按专业、年级、课程、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注:纸型为16开或8开)
6.试卷的管理。
(1)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按学期、按专业、按年级、按课程将学生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公共选修课试卷及相关材料由任课教师交教务处统一存档;公共必修课政治、英语、教育学、心理学的试卷
及相关材料分别由马列部、大外部、教管系管理,其它课程的试卷均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统一存档。
(2)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管理,每学期结束后要及时对试卷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安顺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汇总表》并存档。
(3)试卷上架或入柜,注意防火、防水、防蛀。
(4)编制规范、利于查询的试卷档案检索系统。
(5)试卷保管期限至学生毕业后五年。
试卷保存期满,由教学单位指派专人按保密文件规格统一销毁,并在登记册上注明销毁章。
(6)各门课程的缓考、补考试题、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阅卷登记表、学生答卷等材料应与正常考试一样,规范整理并单独存档。
实验、实践类课程,每门课程应有实验(实践)报告、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学生成绩表、考核结果分析等书面材料并装袋存档;专科学生试卷及相关材料的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原文件不同之处,以此规范为准。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