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
合江城市风貌规划资料

合江:融合山水的宜居城市合江县位于长江、赤水、习水三江交汇处,县城背依笔架山,森林覆盖率达46%,是典型的山水城交融的滨江城市。
这里不仅山川秀美,而且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把合江县建设成为一个融合山水的宜居城市,使城市功能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不断齐备,生态环境、商务环境更加优越,合江县制定了新的规划建设蓝图,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的发展。
搭建城市骨架“建设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一个黔北出川的港口城市,一个山水融为一体的宜居城市。
”“构建骨架,完善设施;打造亮点,提升形象;突出特色,提高品位;经营城市,加强管理;沿江观景,建设合江人民美好家园。
”这是合江县委、县政府对合江县城的新定位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基本思路和要求。
这一定位准确把握了合江县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老百姓宜居城市的理想。
合江县在规划布局上,以少岷路、滨江路、合榕路和宜泸渝高速公路进出口通道为骨架,以长江河、赤水河为彩带,以笔架山风景区为绿屏,形成“一心、两翼”的城市构架(“一心”包括半岛组团、马街组团、三江组团;“两翼”即东翼和西翼,东翼为榕山——张湾组团,西翼为佛荫组团)和“三纵、三横”的道路骨架(“三纵”即新公路码头——建设路下段——荔乡路——三江大桥——三江组团,符阳大道——合渝路,少岷新区景观大道——水梨沟路;“三横”即泸合路——三江——马街——榕山,商业路——少岷路——进出口通道,滨江路双江楼——茶息亭)。
提升城市品位今后一段时间,合江县将重点建设一批城市形象工程、特色工程、光亮工程和配套工程等亮点工程项目,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城市形象工程:将重点建设县城进出口通道,从三转盘经观音山至泸合路,建设一条长2000米、宽40米的迎宾大道。
在泸合路收费站入城口塑“唐蒙出关”雕像,展现合江厚重的历史文化;将建设一批高层建筑和标志性建筑,丰富县城空间;加快建设滨江路上延工程。
加快建设榕山、张湾工业集中区,尽快形成榕山组团;建设城市样板住宅小区2—3个。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规划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七月1 规划背景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临港工业园区”或“园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场镇周边,处于川、渝、黔三省市结合部,濒临长江黄金水道,拥有丰富的港口码头资源和便捷的交通条件。
2007年,园区发展规划由四川省发改委批复,同年,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了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川环建函[2008]104号)。
2009年,园区被列入全省50个培育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之一。
2018年2月,园区作为省级开发区被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取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原规划面积为19.85平方公里,原规划的园区产业定位主要为“化工、物流、机械、轻工”。
该园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建成区面积已提高至约7.4平方公里。
园区目前最大的企业为天华股份(前身是四川天然气化工厂),其余重点企业包括金田纸业、议中管业、三木化工等,涉及的产业类型为化工、轻工、机械、医药等。
2014年,泸州市为融入长江经济带,规划在市域的沿江五个区县建设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而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属于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的“两个核心区”之一,是承接全市化工产业转移和全市化工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是纳溪区泸天化、龙马潭区鑫福化工等中心城区化工企业整体搬迁的选址比选区域之一),可见,园区已逐渐成为全市化工产业布局的重点区域。
基于以上省、市、县产业布局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合江县人民政府拟调整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规划,并委托设计单位于2018年编制完成了《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新编制的园区规划在原规划基础上的调整主要包括规划范围、主导产业、经济目标、产业布局等四个方面,具体为:(1)规划范围微调。
规划总体面积维持约18平方公里总体不变(规划调整后约17.9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微调,削减北面用地,增加东面用地。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5•【字号】泸市府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1〕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实施“两化互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156”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5号)精神,深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进一步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区和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抢抓国际国内产业加快转移等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作力度,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继续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合作,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主体地位。
注重规划和政策引导,完善公共服务,改善发展环境,优化产业结构。
突出承接重点,坚持集聚发展。
注重构建完整产业链,科学规划产业承接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不断扩展延伸和新引进产业链,增强专业化配套协作能力,引导产业向重点行业和优势区域集聚,优化空间布局。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方案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方案一、项目概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建立一种可持续的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废物的最小化排放,并推动当地经济的升级和转型。
本项目计划选址于地,占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1.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示范园区内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包括资源回收利用、废物处理、环保科技等相关产业。
通过引入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实现废物资源化、能源回收利用等目标。
2.增设循环农业种植基地:在园区内设立循环农业种植基地,采用有机种植、生态养殖等方式,推广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绿色农业生产,为当地提供可靠的农产品供应。
3.建设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在园区内建设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相关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和参与度,推动循环经济理念的深入人心。
三、项目效益1.经济效益: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吸引众多企业进驻,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产业链的附加值。
2.资源效益:通过循环经济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将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回收再利用,减少废物排放,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环境效益: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将引入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减少废物的排放和污染物的产生。
循环农业种植基地的建设将推广有机农业生产,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4.社会效益:通过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循环经济活动,形成良好的环保社会氛围。
四、项目实施计划1.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调研和论证、选址工作、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等。
预计耗时3个月。
2.建设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设计和规划、环评审批、招投标等工作。
预计耗时6个月。
3.建设实施阶段:包括设备采购、土地开发、园区建设等工作。
预计耗时24个月。
4.运营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始投入运营并进行宣传推广,吸引企业进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54号泸州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泸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打造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泸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9.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1.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42.9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8.38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三区、一圈四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筑牢大娄山北缘佛宝—黄荆生态屏障,加强粮油主产区、粮经综合农业区和生态农业区建设。
构建泸州都市区发展圈,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
合江县城总体规划说明书

项目名称: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号:03041-1委托单位:合江县人民政府承编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0 2 1 0 8 2院长:樊晟高级规划师总工程师:毛刚高级工程师、博士院规划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06年3月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王国森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工程主办人:王亚斌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工程协办人:唐燕平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参加编制人员:盈勇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陈东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兰杰规划师前言受合江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工作组于2003年7月进驻现场开始开展工作,在合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形成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正式方案于2006年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现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正式成果如下:包括:(一)规划文件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附件一: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附件二: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二)规划图纸1、区位关系图2、县域城镇体系现状图2005 1∶1000003、县域基础设施现状图2005 1∶100000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2020 1∶1000005、县域交通电信燃气规划图2020 1∶1000006、县域电力邮政给排水规划图2020 1∶1000007、综合现状图2005 1∶150008、用地评定图2005 1∶15000 9、城市发展因素分析图(一)10、城市发展因素分析图(二)11、远景轮廓规划图(2005-2050)1∶2000012、用地布局规划图(2005-2020)1∶1500013、道路交通规划图1∶1500014、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图1∶1500015、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1∶1500016、排水工程规划图1∶1500017、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1∶1500018、防灾规划图1∶1500019、环境保护规划图1∶1500020、近期建设规划图(2005-2010)1∶1500021、郊区规划图1∶20000目录第一章概况 (1)第二章规划背景 (2)第三章规划依据、期限、重点 (4)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方法 (4)第五章县域经济发展与城镇体系规划 (5)第六章中心城市性质与人口规模 (24)第七章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25)第八章远景轮廓规划构想 (27)第九章城市用地布局发展规划 (28)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30)第十一章城市生态规划 (31)第十二章城市风貌规划 (33)第十三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4)第十四章管线工程规划 (36)第十五章城市防灾规划 (42)第十六章城市环境保护及环卫设施规划 (44)第十七章旧城整治规划 (45)第十八章城市近郊综合规划 (46)第十九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6)第二十章城市建设空间管制规划 (47)第二十一章规划管理措施及实施建议 (48)第一章概况一、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合江县位于四川省南部边缘,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跨东经105°32′至106°28′,北纬28°27′至29°01′之间。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合江县大桥镇等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合江县大桥镇等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泸市府函〔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合江县大桥镇等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合江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调整修改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合府〔2019〕11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江县大桥镇等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同意使用合江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61.2976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57.5509公顷),调入至大桥镇双桥村、黄包山村和长安村43.008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8.5729公顷),调入至佛荫镇中坝嘴村18.2894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6.0018公顷),共计调入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1.2976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54.5747公顷)。
调入地块作为允许建设区,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等2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图为准。
二、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等2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不得变更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减少耕地保有量,不得降低耕地质量等级,不得调整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边界。
三、你县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依法规范用地;在项目实施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所需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将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等2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作相应的调整,修改后及时报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19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9•【字号】泸市府发〔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行动的纲领。
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对今后5年全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至关重要。
为此,将“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县和各部门,纳入年度发展目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规划、指标、法规、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相关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职责,进行约束性目标和任务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的领域不作目标和任务的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
按照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要求,依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同时将耕地保有量、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3个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区县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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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一月1 规划背景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或“园区”)是泸州市人民政府为推动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鑫阳钢铁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建设,于2018年9月30日以《关于加快推进鑫阳钢铁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166号)中明确设立的园区。
园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佛荫镇、大桥镇场镇附近,规划面积约4.4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黑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炼钢)、机械装备制造、环保节能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四大主导产业。
园区规划边界距离长江干流最近约1.3km,且规划主导产业不包括石化、化工,园区规划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中对园区选址与长江干流的距离要求不冲突。
2016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中提出“进一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进钢铁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据此,我省对省内钢铁产能进行了压减。
经过不断整合调整,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9家钢铁企业予以了公告,同意其钢铁产能整合调整方案。
泸州市原有两家小钢铁企业——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公司,整合为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由原来的252万吨压减为200万吨,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017年12月4日在其官网上对鑫阳钢铁公司的以上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告。
整合前,益鑫钢铁公司已位于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江阳钢铁公司已位于泸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5年发布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中“不予批准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的新建、扩建项目”环保等相关选址原则,泸州市各部门对益鑫钢铁厂产能置换项目提出了数个选址方案、并广泛开展了环保等相关论证,最终将厂址确定在距合江县中心城区约15km的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并设立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园区选址处原规划为泸州食品工业集中区,已有一定的用地指标、基础设施、环保设施等相关基础),以承接鑫阳钢铁厂产能置换项目,并围绕该项目构建下游产业链。
为推进园区建设和鑫阳钢铁项目尽快落地,园区管委会立即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及《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
按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环发【2011】99号、川府发【2018】21号文的要求,园区规划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对拟评价区域开展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该区域开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自然、社会和环境因素,按有关技术规范,着手编写了《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园区规划概述规划范围:本规划区位于合江县大桥镇、佛荫镇。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近期:2018~2022年;远期:2023~2030年。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黑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炼钢)、机械装备制造、环保节能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四大主导产业。
规划目标:短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明确、主导产业突出、集聚度高、配套完善的工业园区布局,园区重点项目鑫阳钢铁正式投产,其他项目持续落地。
中期目标:到2020年,园区资源循环化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循环经济产业总产值比2018年翻一番,通过三至五年的持续努力,实现“百亿级”循环经济产业,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远期目标:到2030年,各类发展要素在园区的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园区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创新驱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力争工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财政税收超过100亿元,发展成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发展动能强劲,国际知名、国内有影响力的“千亿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图1 园区规划用地范围示意图3 实施该园区规划的必要性(1)为合江县第二产业发展寻求新出路2017年,合江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8.8:38.8:42.4,整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各类矛盾集中显现时期。
全县工业层次低,主导产业以传统化工、酒业为主,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工业园区尚处于全面建设阶段,在全国传统化工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仍然严峻、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形势下,转型升级压力持续加大;农产品加工业以初级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
受宏观经济下行和全县产业基础薄弱的共同影响,稳定工业投资压力较大。
合江县急需通过完善工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实施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承接鑫阳钢铁厂产能置换搬迁项目,构建下游产业链,将为合江县第二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大大带动工业经济的发展。
(2)实现产业集中、土地集约化利用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积极引导产业向特定区域集聚,通过科学编制规划,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产业密集带,提高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实现工业的集约化发展。
同时,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土地的使用功能;有利于生态和景观等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土地的附加值。
(3)实现区域污染物集中治理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特别是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促进区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一并集中处理,提高区域废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规划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固废要求统一、妥善的进行处置,尽可能的进行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因此,通过合理规划和布置产业,可最大限度的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区域环境质量。
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园区所在的合江县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主要为颗粒物。
地表水:园区地表水体(大桥河)监测指标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长江干流监测指标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地下水: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各土壤监测点各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应标准。
5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和协调性分析泸州市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所在的合江县属于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规划目标、产业结构及布局等,总体上符合《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泸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园区规划范围在距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之外,且园区主导产业不涉及石化、化工、造纸等,园区规划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本园区为承接泸州市中心城区钢铁产业产能置换搬迁技改项目而设置,发展短流程炼钢产业,搬迁后其钢铁产能减量,符合《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及钢铁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
在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大桥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后,规划实施,可确保纳污水体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以及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因此,规划实施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及《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另外,本园区用地已纳入合江县土地利用规划,园区属于合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工业布局规划的组成部分。
因此,园区规划符合合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6 规划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本园区距合江县县城建成区直线距离约9.0km,距泸州市中心城区约23.0km,相对远离泸州市、合江县中心城区。
本环评对园区短流程炼钢项目提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比国家现行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园区实施鑫阳钢铁厂项目后,炼钢结构由原来的“益鑫电炉炼钢+江阳高炉炼钢”转换为“鑫阳电炉炼钢”;同时,项目实施后,炼钢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亦将减少。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即便考虑整个园区产业发展,随着原益鑫钢铁厂、江阳钢铁厂的关停,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小,有利于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会改变周边场镇和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功能。
从水环境来讲,园区纳污水体为大桥河,流经约1.5km后汇入长江干流。
园区主导产业类型不属于废水排放量大的产业类型,通过严格园区废水排放标准,提高流域内场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现状相当或减少,不增加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负荷。
综合分析可知,园区选址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采纳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规划区选址将从环保角度进一步优化。
7 园区规划实施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本次园区规划实施和建设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园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SO2、烟粉尘、NO x以及短流程炼钢、装备制造行业特征废气污染物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 Cr、氨氮、总磷及短流程炼钢、装备制造行业特征废水污染物等;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一般工业固废(如电炉钢渣、铸余渣、废耐火材料等)、危险废物(如废油脂、除尘灰等)。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艺废气(电炉及精炼炉烟气、天然气加热炉烟气、喷漆废气等),仓储及运输扬尘。
园区禁止使用燃煤。
环评要求,短流程炼钢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比国家现行标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园区企业喷漆废气应优先采用焚烧处理工艺治理。
各类企业的VOCs综合去除率应达到《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及国家、四川省现行政策的要求。
另外,合江县须开展烟粉尘的综合污染防治,进一步削减交通、建筑行业的烟粉尘排放,逐渐改善区域烟粉尘大气环境。
经过预测,只要严格控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本园区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环境功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规划区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园区生产废水。
企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进入大桥河;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园区污水厂应提标升级,尾水执行更严格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