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银行个人信贷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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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指投资者将资金集中到一个信托计划中,由专业的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投资,以实现资金的增值和风险的分散。

这种信托计划通常由多个投资者共同参与,其资金规模较大,可以更好地享受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

首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集中投资,可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

由于资金规模较大,信托公司可以更灵活地进行投资,选择更多元化的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从而实现更好的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

相比之下,单个投资者往往面临资金有限、投资标的有限的局限,很难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

其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由于资金集中在一起,信托公司可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分散投资、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降低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

即使某个投资标的出现亏损,也不会对整个信托计划造成重大影响。

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此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

信托公司通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投资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配置、风险控制、投资决策等方面。

这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可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避免自己对投资的盲目性和盲从性。

总的来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也能够获得更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考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实现自己的财富增值和资产保值的目标。

同时,也需要注意选择信誉良好、专业水平高的信托公司,以确保投资的安全和稳健。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分析报告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分析报告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分析报告一、引言二、市场潜力分析1.宏观经济环境:个人信贷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人民币汇率稳定,消费需求稳定增长,这对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人口结构: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转变,中产阶级和高净值人群比例逐渐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和金融需求也不断提高,这为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政策支持:我国政府一直倡导个人消费和债务管理,鼓励银行积极推动个人信贷业务,提供更加便利和灵活的金融服务,这将有利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增长。

三、竞争态势分析1.竞争对手:目前,银行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各家银行都在争夺个人信贷业务市场份额。

不仅有国有大型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互联网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兴竞争对手,它们以其便捷的操作和创新的金融产品吸引了一部分市场份额。

2.利率竞争:利率是个人信贷业务的核心竞争因素,银行之间的利率差异较大。

目前,尽管利率市场化已经推进,但各家银行为争夺市场份额,仍然对贷款利率进行适度的下调,这对于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四、业务发展策略1.产品创新:银行可通过不断创新,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个人信贷产品。

可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推出房贷、车贷、消费贷款、教育贷款等多样化的信贷产品,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客户分析:银行可以通过客户分析,发现客户的借贷需求和偏好,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等因素给予不同的信贷额度和利率,提高风险控制和盈利能力。

3.金融科技应用:借助金融科技,银行可以提高个人信贷业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例如,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应用等渠道进行在线申请、审核和放款,简化流程,提高用户体验。

4.合作互利:银行可以与其他行业合作,开展合作贷款业务。

例如,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推出购房贷款,与汽车销售商合作推出汽车贷款,通过与其他行业的合作互拓展市场,增加业务订单。

五、风险管理2.贷款额度和利率控制: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设定贷款额度和利率,避免风险集中。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篇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篇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概念及特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Trust,CIT)是一种投资工具,它由一个托管银行管理,由多个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而成,以一种共同的投资目标作为出发点。

CIT 通常被视为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组成的投资计划。

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CIT的特点是规模大、成本低。

CIT的规模通常非常大,这意味着其可以获得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包括低廉的交易费用。

CIT的管理成本通常也比其他基金要低,因为它没有为股东提供红利支付和其他一些费用。

这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流向CIT持有的投资产品,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CIT的投资策略通常比较保守,这是因为CIT通常面向的是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这些投资人通常对资本保值和收益稳定性更加重视,而不是过分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

CIT的另一个特点是其与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要求相对较少。

CIT通常只需要遵守ERISA(美国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的要求,而不需要遵守像公开交易基金(ETF)这样的投资工具所需遵守的更加严格的法规。

总的来说,CIT作为一种相对保守的投资工具,以其规模大、成本低的特点吸引了众多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的关注。

第二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缺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具有其优缺点。

以下是CIT的优缺点分析:优点:1.规模大、成本低:CIT的规模通常非常大,这意味着它可以获得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并在管理上降低成本。

这可以使更多的资金流向CIT持有的投资产品中。

2.对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具有吸引力:CIT通常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雇员福利计划的受益人,这些投资人通常对资本保值和收益稳定性更加重视,而不是过分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

3.监管要求相对较少:CIT通常只需要遵守ERISA(美国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的要求,而不需要遵守像公开交易基金(ETF)这样的投资工具所需遵守的更加严格的法规。

金融产品的分析和评价

金融产品的分析和评价

金融产品的分析和评价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

无论是为了实现财富增值、规划退休生活,还是为了应对突发的资金需求,我们都可能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

然而,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选择,如何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评价,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并非易事。

金融产品,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的各种金融需求而设计和推出的各种工具和服务。

常见的金融产品包括储蓄账户、债券、股票、基金、保险、期货、期权等等。

每一种金融产品都有其独特的特点、风险和收益特征。

首先,我们来谈谈储蓄账户。

这是最为常见和基础的金融产品之一。

储蓄账户的优点在于风险极低,资金安全有保障,并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随时可以支取。

然而,其收益通常也相对较低,往往难以跑赢通货膨胀,只能起到资金保管和短期储蓄的作用。

债券则是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政府、企业等发行主体通过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借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

债券的风险相对较低,尤其是国债,被认为是较为安全的投资选择。

但收益也相对较为稳定,不会有过高的回报。

股票是金融市场中备受关注的产品之一。

投资股票意味着成为公司的股东,分享公司的盈利和成长。

股票的收益潜力巨大,但同时风险也很高。

股票价格受到公司业绩、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

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工具,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由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管理。

基金的种类繁多,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

基金的优势在于分散风险,投资者不需要具备专业的投资知识和技能,就可以通过投资基金实现资产的配置。

但基金的投资收益取决于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和市场行情。

保险产品除了提供风险保障的功能外,也有一些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

例如,分红险、万能险等。

这类保险产品在提供一定保障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投资回报。

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产品的重点还是在于风险保障,投资回报通常不是其主要目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多个投资者将资金集中投资的
信托计划,其目的在于分散风险、提高收益。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设立,依法合规运作,负责管理和投资基金,以达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该计划的投资方式多样,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券、理财产品等,也可以投资权益类产品,如股票、基金等。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者可以是个人、企业、机构等,其缴纳的资金会被信托公司统一管理。

投资者享有按比例分享收益的权益,而信托公司则负责日常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工作,保证基金安全高效地运作。

同时,信托计划会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要和投资规模,提供不同的服务和收益方式,以适应不同的需求。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好处在于其多样性和灵活性。

相比
于单个投资者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效果。

同时,投资者可以灵活地加入或退出计划,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更加方便实用。

然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投资者需
要仔细了解信托计划的运作机制和投资策略,以及信托公司的信誉和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的信息,做出理性的决策。

同时,需要注意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信托计划对收益的扣减等相关条款。

总的来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便捷灵活的投资方
式,它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信托计划的风险和限制条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以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近年来银信合作业务相关政策的梳理与分析

近年来银信合作业务相关政策的梳理与分析

银信合作业务梳理与分析前言近年来,银信合作通常由银行发起,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统一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

由于信托公司可以发放贷款,并且贷款利率比较灵活,因此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满足客户融资和理财需求的重要产品之一。

银信合作融资类产品不计入表内,使得商业银行避开了政策屏障,开辟了一条新的贷款通道,但这无疑使相关的货币政策调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正是出于对风险和监管的考虑,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定,对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信合作业务监管规定梳理截至目前,监管部门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共出台了九项规定。

(一)2008年12月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主要内容如下:1.对地域范围、调整对象进行了规定。

(1)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业务开展在中国境内。

(2)银信合作中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政策性银行等。

2.银信合作方式(1)银信理财合作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应自己履行管理职责。

出现信托文件约定的特殊事由需要将部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信托公司应当于事前10个工作日告知银行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信托公司除收取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报酬外,不得从信托财产中谋取任何利益。

(2)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应当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拟证券化信贷资产的范围、种类、标准和状况等事项要明确,且与实际披露的资产信息相一致。

信托公司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银行不得代为指定,不得干预信托公司处理日常信托事务。

信托公司应当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管理情况。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解析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解析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解析信托业务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目前在金融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信托业务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财富管理服务,有助于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遗产规划和风险分散。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进行解析,包括其定义、特点和功能。

一、信托业务的定义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法和约定,以受托人身份保管和管理委托人的财产,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财富管理、投资、资产运营等活动。

在信托业务中,商业银行以其专业的理财能力和风险控制经验,通过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和运营委托人的资金和财产。

二、信托业务的特点1. 信任关系:信托业务建立在委托人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基础上,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管理和运营资产。

2. 法律合规性:信托业务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和监管,商业银行必须遵循相关法规,确保资产安全和合法性。

3. 高度专业化:商业银行在信托业务中需具备专业的财富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能力,以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4. 资产多样化:信托业务为委托人提供多样化的资产配置,包括金融产品的投资、股票基金、房地产等。

三、信托业务的功能1. 资产保值增值: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2. 遗产规划:信托业务可用于个人和家族的遗产规划,通过设立信托来管理和分配遗产,实现财富传承。

3. 风险分散:信托业务可通过多样化的资产配置,将投资风险分散,提高委托人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能力。

4. 融资工具:商业银行从信托业务中获得的信托资金,可用于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融资工具和筹资渠道。

四、发展趋势与挑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财富管理需求的增加,信托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信托业务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托产品创新、风险管理和合规性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商业银行需不断创新和提高专业素质,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

总之,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投资工具,旨在通过合并多个投资者的资金,以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该计划由专业的投资管理者负责管理和运作,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投资方式,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中逐渐受到关注。

该计划的运作方式较为灵活,具有较高的风险分散能力,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常由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起,并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信托计划,并按照一定比例将资金投入到该计划中。

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投资者的资金将由专业的投资管理者进行配置和管理。

投资管理者通过研究分析市场行情和公司信息,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标的可以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类金融资产。

投资管理者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以追求最佳的投资回报。

投资者可以通过持有该计划的份额来享受投资收益。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运作方式相对灵活,在投资者需要时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份额。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操作,增加或减少投资金额。

同时,信托公司会定期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业绩报告,及时反馈投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计划时应审慎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了解相关的投资风险提示。

此外,投资者还应了解该计划的费用和管理规则,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种投资多元化的工具,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计划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计划,并密切关注投资情况,做出及时的调整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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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让银行个人信贷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分析
为扩大我行理财客户群,快速扩大存款规模,阶段性提高我行资产流动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同时,在区域市场上推出有影响力的个人理财产品,强化个人存款在我行负债来源中的基础地位,探索提高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的途径和手段,现对“受让银行个人信贷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的分析如下:。

一、产品的基本框架
1、鉴于个金信贷资产是我行的优质资产,原则上采用卖出回购的资产转让操作方式。

即我行向交易对手暂时卖出个人信贷资产,同时承诺到期无条件回购。

2、产品实施步骤
①我行向交易对手(信托投资公司)卖出一定金额的回购型个人信贷资产;
②交易对手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同样金额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③我行代理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与托管;
④我行到期回购信贷资产;
3、交易对手(信托投资公司)不承担对我行信贷资产的评估及风险责任。

4、我行开展个人信贷资产卖出回购业务,原则上应按照个金信贷资产的本金转让信贷资产,转让利率由我行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信托计划的利率应介于卖出的个人信贷项目的实际贷款利率和同期同档的定期存款利率之间。

5、个人信贷资产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由我行担任对贷款实施日
常管理并负责贷款利息本金的收取工作。

6、开展个人信贷资产卖出回购业务时,我行应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收益并回购个人信贷资产,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本付息不影响我行的回购义务与支付利息的责任。

卖出回购业务项下我行仍需承担贷款风险,应按原贷款金额和风险等级提取相应的贷款准备金
7、可按照一定比例配售与信托计划同期限的定期存款,以理财套餐形式对外发售。

二、卖出个人信贷资产的确定
1、由于个金贷款笔数较多,拟采用打包转出方式。

打包方式可采用按业务品种打包、按一定时间范围打包或组合打包。

2、由于个人贷款存在每月还款及较多的提前还款,在转让期间,对于借款人按照贷款协议规定所归还的贷款本金由我行代为收取,在回购日作为信贷资产的组成部分进行回购。

3、根据个人信贷资产的特点,我行原则上不提供相关客户信息和贷款合同等资料。

如对方要求我行提供相关客户信息贷款合同贷款评估资料时,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

4、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和个人信贷部根据全行个金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资产流动性要求,充分使用调剂行内负债资源后权衡确定。

如分行因开展业务创新而需要转出个人信贷资产的还应附送新产品业务分析报告。

三、收益分析
1、我行收益
假定信托计划回报率为3.9%
1、资金利差收益(按住房贷款利率5.31%测算)
资金利差:5.31%-3.9%=1.41%
2、信托产品托管及代理资金收付手续费:我行享受0.2%的托管及代理资金收付手续费;
②吸收一年期储蓄存款,用于发放贷款资金利差:5.31%-2.25%=3.06%
③我行以较低的成本吸引大批个人高端客户
④在我行资金趋紧的情况下,可获得可用资金。

2、信托公司收益
信托投资公司收取0.3%的手续费
4、个人投资客户收益(按信托计划和定期存款1:1计算)
(3.9%+2.25%)÷2=3.075%,即普通客户在我行购买该信托产品,10万元的本金所带来的资金平均年收益率为3.075%。

,如购买10万元该理财产品,实际利息收入为2850元,实际收益高于同期存款58.33%,以上收益率也远远高于三年期国债收益,略高于五年期国债。

(注:三年期国债利率2.52%,,五年期国债利率2.83%)。

四、我行成本、收益的具体测算
如果我行发售1亿元信托计划,我行可同时吸收储蓄存款1亿元,假设我行将回收的1亿元个人信贷资金加上1亿元储蓄存款用于贷款,我行利息收入为:
●缴纳一、二级存款准备金后(一级7.5%,二级10%),20000
万元×(1-17.5%)=16500万元,实际可使用16500万元发放贷款,利息收入为16500万元×5.31%=876.15万元;准备金利息收入3500万元×1.89%=66.15万元,合计利息收入942.3万元。

●我行托管及代理资金收付手续费20万元。

我行成本支出:
●10000万元存款利息支出
10000万元×2.25%=225万元;
●10000万元出让贷款利息收入减少10000万元×
3.9%=390万元;
●提取呆帐准备金为16500万元×1%=165万元
●信托手续费按0.3%计算为30万元
我行发行此项信托产品总体收益
托管及代理收付手续费20万元+存款准备金利息收入66.15万元+贷款16500万元利息收入876.15万元-出让贷款10000万元利息收入减少390万元-10000万元存款利息支出225万元-信托手续费30万元-提取呆帐准备金165万元=152.3万元
从以上评估得出结论:以1亿元个人信贷资产卖出回购,可吸收1亿元的储蓄存款,带来相关信托计划代理业务和资产托管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20万元,将收回的1亿元信贷资金及新增的1亿元储蓄存款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收益减去出让1亿元贷款收益,我行综合总收益在152.3万元左右(税前)。

五、产品优势
1、该产品虽然是将我行优质资产项目转移出去,使我行的利息收入减少,但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及按比例发售部分吸收储蓄存款的贷款收益更能为我行带来较大的收益。

2、由于采用信托资产回购的方式,不产生实质的资产
转让交易,因此我行信贷资产总量不会因此而减少,不影响个贷资产的长期收益。

3、我行对信托计划承诺回购。

客观上我行扮演的是信托计划的担保人角色。

即我行通过向客户转让贷款权益并且用银行信用进行担保,让客户享受到较安全的投资收益。

4、该产品虽然是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发售的,但从实质上来说,信托投资公司只是作为产品的“过渡工具”,产品运作核心及风险控制全部由我行运作承担,全部资金在行内流转,产品风险具有可控性。

5、利用我行回购及投资年回报率较高为卖点,达到吸引他行高端客户的目的。

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信托计划履行期间,投资者可能提前支取用于配售的资金,从而不能保证我行吸收储蓄存款目的的实现。

对策:在发售前期,应将产品设计为组合型理财产品,在与投资者签定购买信托产品协议时,将不得提前支取作为发售信托计划的前提条件。

2、该产品综合收益率较高,可能会造成行内储蓄存款平行转移。

对策:把握营销方向,避免了行内资金的平行转移。

七、主要风险点和技术难点
1、政策风险控制
近年来,金融市场普遍关注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作为一项影响面大、操作复杂、跨机构的金融业务,人民银行的态度始终较为谨慎和保守,因此在该业务实施前必须认真做好项目报审工作,必须有效防范政策风险。

2、市场定位问题
个人购房贷款业务作为一项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优质资产业务,是我行个人金融的重点产品,从市场情况来看,个人购房贷款目前处于积极推进的阶段,将其列入资产退出之列,从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定位和资金投向政策的改变。

3、法律问题
“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债权和抵押权利的转让,依照《合同法》规定,银行作为债权人有告知债务人(借款人)的义务,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都比较大,而且目前条件下,借款人的接受程度也比较低,因此这是该项目实施中的主要技术难点。

4、资产包回购压力
按照计划,在1期满后,需要将剩余资产回购,同时等额定期保证存款也将到期,届时会对支行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并影响其负债业务。

七、目前市场情况和我行产品分析
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开卖不久,中信实业银行已于11月4日收到银监会批复,成为国内第二家正式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

11月17日,民生银行打出重拳,推出“保本保收益”、两个最抓中国老百姓投资心理的关健词,其中民生保得B 计划“年收益率达2.943%!收益高于同期定期存款56%”——目标直指光大的“2.88%收益率”。

招行将推出预定收益率3%的人民币理财计划!”。

1、我行推出收益率较高的信托型理财套餐,对个人高端客户有较大的吸引力。

2、以10万元人民币做信托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金额,更能面对广大的社会群体,增加销售对象,便于短期内的销售。

3、由我行承诺到期回购,用银行信用做担保,产品风险几乎为零,使投资者具有安全感。

4、产品投资期限为一年,使该产品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配置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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