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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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0 )目录1 总则 (1)2 交工文件的内容和份数 (2)3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3.1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3.2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4)3.3 竣工图的编制 (5)3.4 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5)附录A 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 (7)附录B 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1.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0.4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1.0.5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

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1.0.6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即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编汇、组卷和交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

GB/T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SH/T390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39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和SH/T 3903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交工技术文件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构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利用功用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技术文件的统称,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组成部分。

3.2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

4总则4.1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

下列参建单位应对施工阶段构成的交工技术文件举行办理并纳入工程办理职责范围:a)工程总承包单位;b)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c)工程监理单位。

4.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条约时,应按本划定在条约中明白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义务。

4.3建设工程工程中有关铁路、公路、口岸码头、XXX、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花式应按有关国度标准、行业标准的划定执行。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_200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_200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上程项目从上程开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即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上新建、扩建和改建上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编汇、组卷和交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SH/T390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39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50328和SH/T3903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交工技术文件technicaldocumentofconstructioncompletion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上阶段形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技术文件的统称,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组成部分。

3.2质量证明文件原件originaldocumentofqualitycertification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

4总则4.1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

下列参建单位应对施工阶段形成的交工技术文件进行管理并纳入项目管理职责范围:a)工程总承包单位;b)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c)工程监理单位。

4.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

石化工程项目的中交标准浅谈

石化工程项目的中交标准浅谈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0 )目次1 总则 (1)2 交工文件的内容和份数 (2)3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3.1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3.2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4)3.3 竣工图的编制 (5)3.4 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5)附录A 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 (7)附录B 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1.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1.0.4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1.0.5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

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1.0.6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中交的规定

中交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标准一、项目法人已经设立。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经理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

若项目总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自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以上的,须重新核定项目总概算。

三、项目资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并经审计部门认可。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编制要求详见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六、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

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八、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九、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标准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

四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九完五交:九完:1、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完;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3、工艺管道、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合格,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合格,保温基本完;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测、清扫合格;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6、大型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合格,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尽、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责任明确,完成时间明确。

中间交接程序及交接标准的规定

中间交接程序及交接标准的规定

中间交接程序及交接标准的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范围内的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技术资料交接参照 SH/T 3503-201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除满足 SH/T 3503-2011 规定要求外,还应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四条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施工单位向公司(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一般按单项或系统工程进行,与生产交叉的技术改造项目,也可办理单项工程的中间交接,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工程中间交接后,公司对工程继续负责,直至竣工验收。

第二节中间交接程序及交接标准第五条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工程质量初评合格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性试验完保温基本完;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责任、完成时间已明确。

第六条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第七条交接对象与责任划分:在工程安装基本结束达到中间交接条件时,施工单位、监理和公司从各自责任角度抓工程扫尾和组织生产人员适时进入现场。

工程中间交接管理规定 Word 文档

工程中间交接管理规定 Word 文档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中间交接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2010年3月1.目的:为了保证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有关工程中间交接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的中间交接。

3、工程中间交接定义: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

一般按单项或系统工程进行,与生产交叉的技术改造项目,也可办理单项以下工程的中间交接。

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工程中间交接后,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继续负责,直至竣工验收。

4.工程中间交接的具备条件:4.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4.2 工程质量初评合格;4.3 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完,保温基本完。

4.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测、清扫完。

4.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

4.6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4.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4.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尽、场地清,竖向工程完工完。

4.9 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责任明确,完成时间明确。

4.10 现场满足HSE规定的试车要求。

5.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5.1 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

5.2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5.3 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资料、材料的交接;5.4 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5.5 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6.工程中间交接职责:6.1 质量管理部负责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见证工程中间交接;6.2 施工管理部负责确认单项工程项目中间交接条件,负责组织工程中间交接;6.3 综合管理部协助施工管理部组织中间交接仪式相关工作;6.4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提出中交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查批准后报施工管理部;6.5 设计单位负责在中交之前7天内提供设计质量实施情况检查报告;6.6 监理单位负责在中交之前7天提供内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化工工程项目交接验收制度

化工工程项目交接验收制度

化工工程项目交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化工工程项目的交接验收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交接的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工工程项目的各项交接验收活动。

三、项目交接前准备1. 项目交接前,项目经理应筹备以下资料:(1)项目实施计划;(2)项目施工日志;(3)相关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4)施工材料及设备清单;(5)质量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6)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

2. 项目经理应向接收方提供以上资料,并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接收方了解项目情况。

四、项目验收流程1. 交接班会议项目交接前召开交接班会议,确认双方交接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达成共识。

2. 工程验收准备(1)项目经理组织双方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完工、材料齐全、设备齐备;(2)项目经理查阅相关文档,核实质量和安全记录。

3. 项目验收(1)双方人员共同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验收;(2)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行检查;(3)检查工程验收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 验收结果确认(1)双方在验收结束后,整理验收结果反馈,确认验收合格或不合格;(2)如有不合格项,双方应协商整改措施和时限。

五、项目交接手续及文件1. 交接手续(1)双方签署交接手续,确认项目验收结果;(2)交接班会议纪要、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备案。

2. 项目资料归档(1)项目经理将项目实施计划、施工日志、设计文件等交接资料归档保存;(2)由接收方负责工程后期管理及维护。

六、项目验收后处理1. 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经理及接收方应总结验收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项目管理体系。

2. 如发现交接过程中的问题或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保证双方权益。

七、其他1. 本制度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八、补充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后续调整或变更,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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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2000—SH3503(.目录总则 (11)22交工文件的内容和份数…………………………………………………………3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3.1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3.24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竣工图的编制………………………………………………………………53.353.4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附录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A7B附录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总则11.0.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以上送变电工1.0.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1.0.4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1.0.5档案资料的一部分。

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1.0.6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1.0.7从工程开始就应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按相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格式进行,并1.0.8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保存;其中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应作为交工文件编入有关案卷,并将其评定结果填入《工程交工证书》中。

2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2.0.1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2.3设备、材料代用审批单;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4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56建筑工程交工文件;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7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文件;89电气安装工程交工文件;仪表安装工程交工文件;10设计变更文件;11竣工图;1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3各类工程交工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除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下列2.0.2规定确定:1目前尚无适用规范的工程,应由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参照设计规定或设备说明书协商确定;有关规范已有规定而本规定未列入的(如土建工程、机器安装等)2,应采用相应规范的规定;3有关规范和本规定同时列有同类表格时,应首先选用本规定列入的表格(见附录A,表格的使用说明见附录)。

B2.0.3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交工文件的份数为二份,但其中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可仅提供一份(原件)。

当承包合同对交工文件份数另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除向,以备查阅。

建设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外,施工承包单位应自行保存一套交工文件(不包括竣工图)格式及份数,除国外承包商有特殊要求外,应按本规定执2.0.4国外引进工程交工文件的内容、行。

交工文件的编制及交付3.交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3.13.1.1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人章的要求编制各专业的交员及时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并在交工前由施工技术人员按本规定第2工文件。

所有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均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保存,其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

3.1.2当建设单位有特殊需要须施工承包单位提供某些原始施工记录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由施工承包单位一并编入交工文件有关案卷。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交工文件,并按规定会同有关3.1.3单位(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生产单位等)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各方均不得拖延。

凡须两个以上单位见证确认的交工文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提前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不能按时到达,即作为默认处理,并在该交工文件中签字确认。

隐蔽工程应由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对3.1.4施工记录予以确认。

对技术比较复杂的关键部位,以及完工后难以复查的工程,其检查项目和内容,应在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双方商定。

交工文件应用计算机编制打印,由责任人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工具签字确认,且3.1.5应做到字迹清晰、签章完整,不得用铅笔、一般圆珠笔和易褪色的墨水填写和绘制。

当交工文件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时,必须提供一份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的原件,并确保光盘的内容与原件一致。

交工文件的整理应符合工程档案组卷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交工文件表格的纸张尺3.1.61.5厘米,左3厘米,右2厘米,左边界装订,字体为标准A4寸为,其页边距设置为上2厘米,下宋体字,字号及表格宽度应按本规定的样表格式制作。

交工文件的编制、整理、汇总应按下列规定分工:3.1.71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汇总、审核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交工文件;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审核、汇编各分包单位所编制的有关工程的交工文件,并统一提交给建设单位;3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若干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编制的交工文件进行汇总、审核。

.3.1.8交工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3.2交工文件应按专业工程分类组卷,按单位工程或单元工程组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3.2.1建筑工程类(包括钢结构和水暖卫设备、管道)应按单位工程编制。

设备附属的钢操作1平台应分别编入设备安装工程类交工文件中;2设备安装工程类应按设备位号顺序、安装工序顺序编制。

同一台设备的记录放置在一起,辅机应编入主机设备项目中。

本系统设备的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交工文件应一并编入;3管道安装工程类(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应按安装工序顺序编制。

阀门检验、调试、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交工文件应一并编入;电气安装工程类应按供配电系统每台设备和系统位号顺序编制;4仪表安装工程类应按控制检测系统位号顺序编制。

5交工文件组卷、组册的次序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3.2.21交工文件第一卷为综合卷,依次为建筑工程卷、设备安装工程卷、管道安装工程卷、电气安装工程卷、仪表安装工程卷、竣工图卷。

2综合卷内容包括交工文件总目录、交工文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综合性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开工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工程中间交接证书、联动试车合格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交工文件移交证书、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综合性交工文件,联动试车合格证书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可单独提交;3各专业工程卷的组册次序为:综合册、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册(包括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各单位工程或单元工程施工交工记录文件册;各册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设立分册。

4每卷综合册应包括该专业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交工技术文件目录、交工文件说明、专业开工报告、综合性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工程中间交接证书等;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册可只提交一份原件。

设备、原材料证明文件将按品种、规5格、材质、质量证明文件类型等分类、顺序编制,列明目录,便于查找。

质量证明文件上需注明原材料使用部位(或区域)及使用数量。

.6各专业工程册应包括交工文件目录、交工文件说明、专业工程技术洽商记录、设计变更文件、设备材料代用审批单、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和工程联络单一览表及本专业的施工记录、检测、试验报告。

7竣工图应单独组卷,按设计图纸编号顺序组装成册。

3.3竣工图的编制3.3.1用于编制竣工图的施工图(通用图、标准图除外),应由建设单位按本规定第2.0.3条规定的份数,提供给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应妥善保存,不得作现场施工图用。

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以下简称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编制单位和审核 3.3.2人。

竣工图章的式样如图所示:(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图工竣审核人80×40mm,审核人三个字选用三号标准宋体字,竣工图三个字用初注:竣工图章的外框尺寸为号粗体字。

施工承包单位名称选用标准宋体字,字号根据字数多少确定。

3.3.3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凡按图施工无变动的,由施工承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12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最终版施工图,加盖终版图章后发施工承包单位,由施工承包单位核对确认后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单位的最终版施工图应在工程中间交工后一个月内发给施工承包单位;3凡新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内容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在相关的竣工图资料案卷中増补必要的4资料或说明;5引进工程竣工图应在国外承包商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上按上述原则编制。

竣工图的审核人应为施工承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3.3.4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按规定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3.3.5 3.4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所承担的全部建筑安3.4.1装工程,宜在完成中间交接后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全套交工文件,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交工文件的审核、签章工作,并签署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3.4.2当少数设备或材料在短期内不能解决,且不影响试运行、投产和使用时,以及必须用物料进行联动试车时,经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在提交的交工文件中,相应的交工文件可暂缺,但应在交工文件中加以说明。

当未完工程完工或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补交有关交工文件,并汇入原交工文件案卷中。

3.4.3凡未按本规定提交的交工文件或因交工文件内容不准确而造成损失的,应由编制单位及有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审核单位及有关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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