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导读:本文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整理出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相关考点,请关注网站更新。
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节约能源法考点解析、消防法考点解析、劳动法考点解析、未成年人。
节约能源法考点解析1、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2、国家立法态度上的差异:(1)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2)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3)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4)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3、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后果:(1)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4)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18年二级建造师有关法规时间及数字整理

2018年二级建造师有关法规时间及数字整理1、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
2、初始注册证书与职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职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职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4、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6、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2年二: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三:特殊诉讼时效4年涉外合同、海运一年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引不可抗拒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算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7、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8、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9、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0、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11、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
二建法规时间汇总 (1)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1、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3个月,期满前30日延续注册。
2、注册建造师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应接受不小于120学时继续教育,每增项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
3、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权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4、普通诉讼时效2年(含:江上运输);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伤、租金、不合格产品(声明的除外)、寄存物品);特殊时效(涉外合同4年,海上运输1年)。
5、诉讼时效中止: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诉讼或同意履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6、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7、预告登记后,三个月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时效。
8、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
9、动产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10、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有8个条件……有效期3个月,延期2次,每次3个月。
因故中止施工,1个月内报告发证机关,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恢复前,核验施工许可证。
11、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12、强制监理的范围:国务院制定,30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学校、体育馆、影剧院。
13、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独立性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的的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的时间是中标通知书下发之后的30天。
14、必须招标的:施工单项合同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50万。
15、联合体各方必须制定牵头人。
16、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为专家,成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允许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
17、投标文件澄清:总价,数字服从文字,单价(小数点不错位的情况下)优于总价。
2018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2018二建法规时间总结二建法规时间总结2018修订版小时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小时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小时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小时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小时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
小时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小时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日(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动合同。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导语】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日-3日。二级建造师考试为全国统考,统一时间,统一大纲。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2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必记时间节点

类型
解除原因
程序
预告解除
无原因
试用期内提前 3 日(书面,口头) 试用期满提前 30 日,书面形式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预告解除:提前 30 日通知或支付 1 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二十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十三、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2016/2018/2019】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递进关系】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支付 2 倍的工资。
(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X)
试用期期限(Y)
X<3 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完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
3 个月≤X<1 年
Y≤1 个月
1 年≤X<3 年
Y≤2 个月
X≥3 年 无固定期限
Y≤6 个月
二十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014/2019】
(一)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七、施工许可证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2016/2017/2019】
施工许可证
延期施工 规定
1.自领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2.可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开工报告
中止施工 规定
1.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 机关报告 2.中止施工<1 年,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3.中止施工≥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 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撤回,重新领取)
2018二建管理时间记忆

24小时——3个1、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24小时前书面通知——未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整改措施。
2、单价合同的计量时,发包人想进行现场核量时,计量核实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
【总结】旁站监理、现场核量、提交签证报告的时间——24小时0248小时——3个1、项目经理在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2、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否则视为认可。
3、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分包人提供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总结】项目经理采取紧急措施、发包人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审核的时间、项目经理收到分包人通知后答复的时间——48小时7天——9个1、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收到当期已完工程量7天内核实,如有误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
2、总计合同计量: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
3、现场签证的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4、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5、进度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
二建法规时间点记忆大全2018

二建法规时间点记忆大全2018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2018修订版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7、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要在3 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
5日(工作日)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工作日)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缩短不得少于3个月。
良好行为记录3年。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10日(工作日)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日(工作日)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1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2、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20日(工作日)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进行告知性备案。
30日(工作日)(1个月)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14、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个月(60天)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非终局,15内行政诉讼。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5、法院文书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适用公告送达。
至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3个月(90天)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5、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6、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7、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
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120天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个月1、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时效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天导致中止,人导致中断)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9、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