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报审表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管理相关用表目录及范本.

附件A: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管理相关用表及范本目录附表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报审表》附表2《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附表3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施工交底记录表》附表4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附表5 《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表》附表6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附表7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附表8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附表9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附表10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附表11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附表12 《塔式起重机每月(周期)检查表》附表13 《施工升降机每月(周期)检查表》附表14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人员变更申请表》附表15 《塔式起重机附着(顶升)验收表》附表16 《施工电梯附着(加节)验收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范本)》附表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监督编号:附表2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附表3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施工交底记录表注:交底内容应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附表4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附表5施工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附表6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附表6续附表6续附表6续附表6续附表6续附表62 表中打“—”的表示该处不必填写,而只需在相应“备注”中说明即可;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于要求量化的参数应按规定量化在备注栏内;4 表中d表示钢丝绳公称直径;5 钢丝绳磨损量=【(公称直径—实测直径)/公称直径】x100%。
附表7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续附表7续附表7续附表7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要求量化的参数应填实测值附表8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附表9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续附表9注:1、新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及在用的施工升降机应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坠落试验;新安装及大修后的施工升降机应作125%额定载重量试运行;2、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要求量化的参数应填实测值。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管控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全力压减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就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确保设备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到位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其承揽工程范围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企业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企业或项目设置的独立设备管理机构,其机构中的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按照《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非首次使用的机械设备办理备案时;产权单位还需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租赁行业确认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建筑工程资料分类归档保存表格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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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满)水试验记录
表C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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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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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表©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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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水试验记录
表C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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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冲)洗试验记录
表C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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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球试验记录
表C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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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器安装记录
表C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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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试射记录
表C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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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验收缺陷项目判定记录
表C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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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表©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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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C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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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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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数据通信接口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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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编号
工程资料名称
表格编号
归档保存单位
施工
监理
建设
档案馆
施工
试验 资料
C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系统实时性、可维护性、可靠性 自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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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表C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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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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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
表C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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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
表C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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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7]71号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7]71号](https://img.taocdn.com/s3/m/eea0ceef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36.png)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7〕7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一月十八日附件: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保障起重机械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等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管理第四条本市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首次出租或者使用时,应当到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建委进行起重机械登记编号。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编号:本表由施工单位报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3页word文档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利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四川省建设厅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材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非首次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备案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合法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鉴定报告。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信息来源:印发时间:2019年04月02日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浏览次数:365 京建法〔2019〕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管控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全力压减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就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确保设备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到位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其承揽工程范围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企业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企业或项目设置的独立设备管理机构,其机构中的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机械类中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具有机械员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司机、安装拆卸、信号司索、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种的技师或以上级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4)具有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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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
案报审表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附表
附件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由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附件资料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和总承包单位审查。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各一份(使用备案验收资料)。
附件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人员变更申请表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附件资料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申请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各一份。
例表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XX工地编号:201XXX
注:本表由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附件资料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和总承包单位审查。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各一份(使用备案验收资料)。
例表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人员变更申请表工程名称:XX工地编号:
注: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附件资料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申请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各一份。
遂宁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书
本表一式四份,设备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
遂宁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书(例表)
本表一式四份,设备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
遂宁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
本表一式四份,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
遂宁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例表)
本表一式四份,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