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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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

广东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

广东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74种犯罪)注:对相关标准如有疑问请核实后再用,若有新文件,请按新文件标准执行,发现错漏会在下方留言区更正。

广东省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二类地区为其他地区。

一、盗窃罪(刑法第264条)(一)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盗窃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三)盗窃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

二、诈骗罪(刑法第266条)(一)诈骗价值6000元(二类地区为4000元)为“数额较大”,诈骗未遂数额为6万元,电信诈骗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二)诈骗价值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为“数额巨大”,电信诈骗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三)诈骗价值50万元(二类地区、电信诈骗同)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一)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500元),应予立案追诉;(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四、抢夺罪(刑法第267条)(一)抢夺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应予立案追诉;(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8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5万元);(三)抢夺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30万元)。

五、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抢劫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1万元);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6万元)。

常用罪名犯罪数额

常用罪名犯罪数额

常用罪名定罪数额及情节一、盗窃罪(264条)(一)定罪标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500—1000 5000—20000 30000—100000 法发(1998)3号(58P26)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上苏高法发(1998)4号(58P54)盗窃电能见苏高法发(1998)25号(65P85)(扒窃)宁检发(2001)29号(市公检法司行文)1、700元以上;2、自行车5辆以上(价值难以确定);3、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4、盗窃农户的家禽、家畜等生产、生活资料,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也应定罪处罚。

入户盗窃未达3次,但情节恶劣的,可按刑法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

(二)盗窃已达“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几种情况法释(1998)4号(59P28、34)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二、抢劫罪(263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无5000元以上无苏高法发(1998)14号(60P108)为劫财而杀人,或在劫财过程中杀人的,定抢劫罪。

抢劫后,为灭口而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数罪并罚。

法释(2001)16号(83P28)三、抢夺罪(267条第1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500至2000元5000至20000元30000至100000元法释(2002)18号(91P47)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上苏高法发(1998)14号(60P108)四、诈骗(266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上法发(1996)32号(52P92)3000元40000元无苏高法(1997)30号(52P91)、五、敲诈勒索罪(274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1000—3000 10000—30000 无法释(2000)11号(73P75)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上无苏高法发(1998)14号(60P108)六、故意毁坏财物罪(275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上无苏高法发(1998)14号(60P108)七、聚众哄抢罪(268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无苏高法发(1998)14号(60P108)八、职务侵占罪(271条第1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5000—20000 100000 无法发(1995)23号(48P87)10000元100000元无苏高法(1996)80号(49P91)关于主体的解释:苏高法(1996)94号(49P93);法发(1995)23号(48P87);法释(2001)17号(83P29)。

常见犯罪立案追诉数额标准

常见犯罪立案追诉数额标准

常见经济犯罪数额标准一览表罪名条款数额标准法律依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五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法释【2000】30号第十条个人5万元以上或单位25万元以上个人15万以上或单位75万以上个人50万以上或单位250万以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一百六十条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五条500万元以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三条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十条法发【1995】23号5000元5000元至2000万元以上10万元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一百五十九条数额较大公通字【2010】23号个人1万元、单位20万元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较大个人1万元、单位20万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六十五条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二条10万元以上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一百六十六条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损失10万元以上,获利20万元以上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一百六十七条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十四条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外汇被骗或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第一百六十八条严重损失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第十五条、十六条50万元以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严重损失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30万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一百六十九条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七条30万元以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最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十八条150万元以上的伪造货币罪第一百七十条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九条3万元以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一百七十一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条法释【2000】26号第三条4000元以上或400张(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一家比换取货币罪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者5000张(枚)持有、使用假币罪第一百七十二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条法释【2000】26号第五条4000元以上或400张(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变造货币罪第一百七十三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三条法释【2000】26号第六条2000元以上或者200张(枚)3万元以上高利转贷最第一百七十五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10万元以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一百七十五条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七条100万元以上或损失2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七条法释【2010】18号第三条个人,20万元或30户或损失10万元;单位100万元或150户或损失50万元个人,100万元或100人或损失50万元;单位,500万或500人或损失250万元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条法释【2009】19号第二条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伪造的信用卡10以上骗领10张以上、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伪造的100张以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数量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一条法释【2009】19号第二条5张以上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一百七十八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二条2000元以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三条5000元以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一百七十九条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四条、法释【2010】18号第六条50万元以上、30人(公)或200人(法)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百八十六条数额巨大或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二条法发【2001】8号100万元或损失20万元(公)、50万元以上(法)300万元以上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一百八十七条数额巨大或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三条法发【2001】8号100万元或损失20万元(公)、50万元以上(法)300万元以上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一百八十九条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公通字【2010】23号第三十五条20万元以上逃汇罪第一百九十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六条200万美元以上骗购外汇罪第一百九十条之一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七条50万美元以上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二条个人10万元、单位50万元30万元以上(个人)、15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个人)、500万元以上(单位)第四十九条法释【2010】18号第五条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条法发【2001】8号2万元以上(公)、1万元(法)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票据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一条法发【2001】8号个人1万元以上(公)或5000元(法)、10万元以上(单位)个人5万元以上、单位30万元以上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信用证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五条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二条法发【2001】8号个人10万元或单位50万元以上个人50万元单位250万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六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六条法发【2001】8号5000元或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5万元或恶意透支10万元以上50万元或恶意透支100万元以上有价证券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七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五条1万元以上保险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八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五条个人1万元或单位5万元以上个人5万元或单位25万元以上个人20万元或单位100万元以上逃税罪第二百零一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五十七条法释【2002】33号5万以上且10%(公)或1万元以上且10%(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第二百零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特别严重情节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条、法释【2002】30号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上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二百零五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特别严重情节10万元或税款被骗5万元以上50万或税款被骗30万元以上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百零六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100份或50万元以上500份或250万元以上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百零七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三条法释【1996】30号25份或10万元以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二百零一十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法释【2004】19号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上侵犯著作权罪第二百零一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10】23号十七条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上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二百零一十八条数额特别巨大法释【2004】19号10万元以上合同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2万(单位10万)元以上10万(单位50万)元以上100万(单位500万)元以上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二百二十七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九条车、船票2000元或50张以上、邮票5000元或1000枚以上、其他有价票证5000元或100张以上、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上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抢夺罪第二百六十七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皖高法【2014】338号《关于办理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聚众哄抢罪第二百六十八条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法释【2000】36号5立方米林木20立方米林木侵占罪第二百六十九条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或1万元以上(非法活动)敲诈勒索罪第二百七十四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安徽省公、检《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数额较大法释【2013】3号一名三个月5000元或十名3万元以上。

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法律条例

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法律条例

Not every effort will yield results, but every harvest must be worked hard. This is an unfair and irreversibleproposi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法律条例第一条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刑事谅解书入室抢劫拘传公诉保释金防卫过当辩护词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敲诈勒索罪经济犯罪一般是在经济活动中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危害社会,企业或者个人的利益。

上海市政府对于经济犯罪制定了相关规定。

那么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法律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为您准备了以下资料,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适用法律规定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保障办案质量,依法有效地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管辖第一条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第三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司考】考点受贿罪(星考点)(1)

【司考】考点受贿罪(星考点)(1)

基本概念1.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4.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5.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6.介绍贿赂罪: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

重点考点详解一、受贿罪(一)不法与责任要素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1)包括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3)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4)特定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①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中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索取财物的。

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及立案程序

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及立案程序

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及立案程序
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及立案程序是指在处理涉及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法律规定了一定的金额标准作为立案的底线,并规定了相应的立案程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为人民币三千元以上,或者数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立案程序包括报案、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调查等环节。

立案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得到处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在处理敲诈勒索案件时,相关部门将根据金额标准和立案程序进行依法处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处罚金;对于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罚金;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处罚金。

敲诈勒索案件的金额标准和立案程序旨在确保依法处理案件,保护被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相关部门将根据金额标准和立案程序依法处理敲诈勒索案件,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1更新)

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1更新)

刑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1更新)1、【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或者重伤3⼈以上不满5⼈,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死亡3⼈以上不满6⼈,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能⼒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不满80万元的;4.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5.交通肇事致1⼈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⑴酒后、吸⾷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⑵⽆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⑷明知是⽆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驾驶的;⑸超载50%以上驾驶的;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死亡2⼈以上,或者重伤5⼈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死亡6⼈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能⼒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4.特别恶劣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缓刑的适⽤1.下列情形,⼀律不适⽤缓刑:(1)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的;(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驶50%以上情节的;(3)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后逃逸的;(4)斑马线上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的;(5)具有《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但有特殊情况,需要适⽤缓刑的少数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后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法院备案。

2.下列情形,⼀般不适⽤缓刑:(1)酒后、吸⾷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的;(2)⽆驾驶资格的⼈驾驶机动车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的;(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过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政处罚的;(4)交通肇事后让⼈顶替的;(5)明知是⽆牌证的机动车、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法改装的机动车⽽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的。

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为。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的,不是犯罪。

那么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吧。

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1、《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执⾏。

2、抢劫罪中关于数额的标准⼀般是:500-2000元是数额较⼤;5千—2万元是数额巨⼤;3万--10万是数额特别巨⼤。

⼆、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6条):1、数额较⼤,指个⼈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4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5万⾄10万元以上;2、数额巨⼤,指个⼈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20万元⾄30万元以上;3、数额特别巨⼤,指个⼈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

对于数额较⼤和数额巨⼤,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具体执⾏标准。

三、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4条)《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1、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00元⾄2千以上的,为“数额较⼤”。

2、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千⾄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3、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3万⾄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且可以累计计算。

四、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7条)《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百元⾄2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千元⾄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3万元⾄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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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经验可知,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都会立案侦查,只有敲诈勒索数额到达一定标准,行为人的行为才会被侦
查机关追诉,那么,这个追诉标准具体是怎样的?下面,马上随小编来了解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因此,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起点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准。

延伸补充:
敲诈勒索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前述根据2000年5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当行为人的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时,行为人的行为就会追诉,这个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及时咨询我们,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疑惑。

延伸阅读:
敲诈勒索罪未遂量刑
刑法中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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