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考试阅卷公平性考察
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

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作者:葛鹏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3期摘要:清朝在防止科举舞弊方面实行的几项措施颇有成效,基本保证了选官的公正性和官员的基本素质。
清廷对科举舞弊的处罚手段严厉,许多官员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人头落地,以至于舞弊之风消失了几十年。
其做法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清朝;科举;舞弊中图分类号:D6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010-03中国封建社会是官本位社会,做官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能够当官就意味着能够拥有一切,什么“黄金屋”、“颜如玉”通通不在话下。
因此,众多士子削尖脑袋想要成为官员,以至于白发苍苍者依然奋战于科场。
然而,作为入仕主要途径的科举,录取比例相当低,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十分激烈。
因此,为达成所愿,许多人铤而走险,舞弊现象也就层出不穷了。
与此同时,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科举的公正性和所选官员的高素质,总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以防止科举舞弊。
在科举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舞弊与反舞弊的斗争不断升级,至清朝达到了高峰。
清朝科举舞弊现象的泛滥比历朝历代都要严重,给清政府的统治造成了极不利的影响。
为了巩固统治,清廷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科举舞弊,不仅制定了非常严密的法律法规,还采取了许多前人没有使用过的具体措施。
清朝统治者将反弊工作视为科举成功的关键:“严申禁令,告诫防闲,粛风纪而端士习,有清视为科举中之要政。
”[1]56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只要严厉执行,效果就会十分明显。
因此,笔者认为,尽管清朝的反弊措施还有种种不足之处,但总体上是十分成功的,措施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
一、清代科举的舞弊手法清代的舞弊手法集历朝历代之大成,主要有五种,分别是通关节、夹带、冒籍、换卷和传递。
第一,通关节。
通关节即作弊考生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与考官取得联系,结成关系网,再通过泄题、做记号等小动作,来达到考试通过之目的。
清代通过通关节而作弊的事例很多,不胜枚举。
清朝科举制的特点

清朝科举制的特点一、严格的选拔标准。
清朝科举制强调文以载道,儒学成为科举考试的核心内容。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文才出众,具备道德修养和理论素养的官员,从而确保了朝廷官员的整体素质和政治上的稳定。
此外,在科举考试中,还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分层次的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制采用了分层次的考试制度。
从乡试、府试到会试,每一层次的考试都要通过,才有资格参加更高一层的考试。
这种分层次的考试制度,能够更全面地评价考生的能力和素质,减少了抽取幸运儿的可能性,也使得科举制的选拔过程更具有说服力和公正性。
三、地方自治和各级考试的争夺。
清朝科举制中,乡试、府试和会试都是在地方范围内进行的,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考试组织和考试机构中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和许多职位。
地方政府通过这些职位来选拔和控制各级官员,形成了各级考试的激烈竞争。
这种竞争机制一方面激发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科举考试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四、世族士大夫的统治地位。
清朝科举制中,世族士大夫拥有特权地位,他们的家族背景和家族资源使得他们在科举考试中占据一定的优势。
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家族背景和家族资源的影响上,还体现在文化教育的传承和人情社交的关系上。
这些都使得世族士大夫能够在科举制中占据统治地位,掌握重要职权,进一步巩固了社会阶层的稳定和政权的统治。
五、对官员连任的限制。
清朝科举制实行"乡试出身、府试至任、会试出命"的原则,即通过乡试和府试的考试后,才有资格担任官职,再通过会试的考试后,方能出任更高一级的职位。
这种限制官员连任的制度,一方面保证了官员的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官员权力的过度集中,减少了腐败和滥权的可能。
总之,清朝科举制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选拔人才制度,具有严格的选拔标准、分层次的考试制度、地方自治和各级考试的争夺、世族士大夫的统治地位以及限制官员连任等特点。
科举:严密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

千年科举:以口语化的方式讲述千年科举史七.严密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1)试卷处理是保证阅卷公正性的重要前提,而阅卷是科举能否公正选才的关键。
自宋代开始,统治者逐渐建立较为完善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使科举的公正性在试卷处理与阅卷这一环节得到较为充分的保证。
(一)密封和誊录试卷能防止阅卷打人情分吗?可以说,我们现在考试采用的试卷处理办法与阅卷办法在科举时代都已经采用过,只不过是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同而已。
密封试卷是现在考试普遍采用的做法,在宋代叫“糊名”,从字面的意思看上就是将考生的名字粘贴起来,宋代以后常称“弥封”,又称“封弥”。
具体做法是将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
采用糊名法以后宋真宗高兴地对宰臣王旦等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
”尽管这句话中含有皇帝自我标榜的成分,但也确实表现出糊名法在防止舞弊中的显著效果(60.清代弥封后的试卷)。
但是,在实施糊名法的过程中,朝廷发现虽然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但还能认识考生的字迹或暗记,考官仍然能通过辨认字迹或者暗号给考生打高分,舞弊也是可以成功的。
在北宋的景德二年(1005年),为了巩固北方的边防,笼络读书人,宋真宗特地为河北考生举行专门的省试。
在这次考试中,第一次使用了誊录法。
具体做法是,考试结束之后,在糊名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人员将试卷誊录一遍,将这份誊录的副本交给阅卷考官评分。
考生答卷时是用墨笔书写作答,写出来的答卷称“墨卷”,墨卷再由考场内的专门人员用红色的笔抄写一遍,被称为“朱(硃)卷”,朱卷是墨卷的副本,朱卷送给考官进行阅卷,阅卷的主考官和同考官只能看到已经誊录过的答卷副本。
这样,阅卷的考官既无法从卷面上获知考生信息,也无法根据笔迹来判断是哪位考生的试卷。
(61.清代墨卷;62.清代朱卷)糊名誊录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一大创举。
这种试卷处理方法,让负责阅卷的官员再也不能见到考生姓名,或者不能通过笔迹来辨认考生;而负责编号、誊录的官员虽然能够见到考生姓名,但没有权利决定考生的成绩,有效地防止了阅卷时因辨认姓名和字迹而给考生打人情分的情况。
清代官员考核制度

清代官员考核制度清代官员考核制度是清朝在统治时期为了确保官员廉洁、公正、尽职尽责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不仅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今天我们的政府节制行政权力、推进反腐败工作等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清代官员考核制度主要包括选拔、任命、监察和考核四个环节,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差错纠正机制。
首先,在选拔环节,清代官员通过科举制度进行选拔。
科举制度是清朝建立起来的一套考试制度,它通过不同的考试层级,从六品到一品,选拔合适的人才担任各级官员。
科举制度的实施,为后来的官员选拔树立了榜样和基准,也提高了官员素质和执政效能。
其次,在任命环节,清代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
皇帝会根据官员的前职、政绩、能力等情况,确定其晋升、调任或升职的决策。
这样的任命机制使得官员能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皇帝的监督和压力,避免了某些官员贪赃枉法、腐败腐化的现象。
第三,在监察环节,清代官员受到监察官的监督。
监察官是封建时代特定职能的官员,他们负责监察官员的日常行为和政绩,纠正违法乱纪的行为。
监察官与晋升和考核环节相连接,能够实现检查与考核、奖惩与评价的有效衔接,起到了对官员行为的极大威慑作用,提高了官员的廉洁和公正。
最后,在考核环节中,清代官员需要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会影响其晋升和换届。
考核主要通过考试、干部述职、上级评语等方式进行。
这种考核制度使得官员不敢懈怠,必须时刻保持工作的廉洁和出色表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清代官员考核制度一方面规范了官员行为,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清代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它在当时有效遏制了一些官员腐败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同样,这一制度也给我们现代政府提供了一些启示和借鉴,例如可以借鉴科举制度的大众选拔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制度等,加强官员廉洁、公正、尽职尽责的要求,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形象。
总之,清代官员考核制度是清朝管理官员的重要制度,它在选拔、任命、监察和考核等环节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差错纠正机制。
清政府防止科举考试舞弊的成效

不但磨 勘官 员要检查 乡 、 会试 的工作 , 清代 还通过 复勘 对磨勘官 的工作进行 严格检 查 。试 卷磨勘 完毕 以 后 , 派本科考 官之外 的由 内阁 、 选 六部 、 察 院、 政使 都 通 司、 大理寺堂衔 的官吏担 任复勘 大 臣, 对磨 勘后 的试卷
再次进行 严格检 查 , 以防磨 勘官员 徇私舞 弊 , 并对 磨勘
的现场监 视任务 , 证考 场的考试 秩序 , 保 防止 和查 处舞
弊现象。 分工 明确 , 有利于保证考试 的真实性 和公正性 。 ‘ 弥封关 防 ’是盖在 考卷 页和页之 间的骑缝 章 , , 防止发 生抽页 、 页的现象 。 换 从这 四个 ‘ 防 ’ , 关 看 清代 当局对科 举考试 的重视 , 可见一斑 。 考卷封底 的右下方 , 盖有分工 很细的单位和 负责人 的戳记 。 生的文章均为朱笔正楷 考 誊写 , 丝不苟 , 生的文章 由誊 录所 组织 的誊写 和用 一 考
风、 所关綦重” 。
象严重存在 , 其手段相当高明 , 拟题预作 的现象普遍 。 这
成 为科举考试难 以解决的一大问题 。 清政府在防治这些 问题方 面做得 比较好 , 效显著 , 成 使作弊者难 以得逞 , 体 现 了考试公平 、 开 、 正的原 则 , 公 公 显示 了清政府对考 试 的重视和管理措施得 当。 考官选聘与管理 , 清代 乡会试对人 闱官员实行严格 的回避制度 。人 闱官员 主要包括 乡会试 的 内帘主考官 、 房官 、 内监试 、 内掌收 , 外帘知 贡举 、 临 、 监 提调 、 监试 、 外 收掌 、 卷 、 受 弥封 、 录 、 读 、 给等负责 考务 的官员 。 誊 对 供 入 闱官员 应根据这 一规定 自行开 出应 回避 的考 生的姓 名, 由主考官核实 以后进行公 布 , 名时去 除有关 考生 点 的姓名 , 不准该考生参加本科乡会试 。 阅卷 的管理 与监督 ,考卷设 计 : 到 、 面 , “ 周 全 幅大 , 格子大 , 便于考生书写和考官改卷 。考卷类型 就印在 内 页首面上方 , 如这次考试 的文体就是 ‘ 问 ’ 策 。卷 面盖有 四个 ‘ 防 ’考卷均有 编号 , 注 明考 生应 进入哪个 考 关 , 并 场, 而每个考 生的考坊 均有 间隔 , 而为考 生提供 了一 从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分析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时代,科举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其历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但在明清时期达到了鼎盛的阶段。
本文将从科举制度的背景、考试内容、评判标准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科举制度的背景。
在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王朝对人才的需求,科举制度得以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推广。
这一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出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才,并赋予他们政府官员的职位。
这样的制度极大地鼓励了人们的学习和进取心,为社会带来了稳定和发展。
科举制度的背后是对人才的公平评价,尽管有一定的弊端,但仍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科举考试的内容。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考生所在的乡级单位进行的,而会试和殿试是在京城进行的。
乡试的主要考核对象是文化水平,会试和殿试的考核对象则包括文化、政治和才能等多个方面。
考生们需要通过各级考试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以期望能够脱颖而出,获得官职。
科举制度的评判标准是非常严格的。
在乡试中,考生需要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完成一篇文章的写作,题目通常都是与社会热点事件相关的。
在会试和殿试中,考生需要面对官员们的面试,回答问题和解决难题。
同时,考生还需要参加诗歌作文、经筵等考核项目。
评判标准取决于各级考试的阅卷官,他们会根据考生的才华、思维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评判,并最终决定是否录取。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为广大的士人提供了一个能够通过自己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
凡是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不论出身贫寒还是富贵,都有机会获得高官厚禄。
这一点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科举制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科举考试中,文化水平是评判考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人们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也随之提高。
各级学校应运而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
科举:严密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

千年科举:以口语化的方式讲述千年科举史七.严密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1)试卷处理是保证阅卷公正性的重要前提,而阅卷是科举能否公正选才的关键。
自宋代开始,统治者逐渐建立较为完善的试卷处理与阅卷制度,使科举的公正性在试卷处理与阅卷这一环节得到较为充分的保证。
(一)密封和誊录试卷能防止阅卷打人情分吗?可以说,我们现在考试采用的试卷处理办法与阅卷办法在科举时代都已经采用过,只不过是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同而已。
密封试卷是现在考试普遍采用的做法,在宋代叫“糊名”,从字面的意思看上就是将考生的名字粘贴起来,宋代以后常称“弥封”,又称“封弥”。
具体做法是将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
采用糊名法以后宋真宗高兴地对宰臣王旦等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
”尽管这句话中含有皇帝自我标榜的成分,但也确实表现出糊名法在防止舞弊中的显著效果(60.清代弥封后的试卷)。
但是,在实施糊名法的过程中,朝廷发现虽然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但还能认识考生的字迹或暗记,考官仍然能通过辨认字迹或者暗号给考生打高分,舞弊也是可以成功的。
在北宋的景德二年(1005年),为了巩固北方的边防,笼络读书人,宋真宗特地为河北考生举行专门的省试。
在这次考试中,第一次使用了誊录法。
具体做法是,考试结束之后,在糊名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人员将试卷誊录一遍,将这份誊录的副本交给阅卷考官评分。
考生答卷时是用墨笔书写作答,写出来的答卷称“墨卷”,墨卷再由考场内的专门人员用红色的笔抄写一遍,被称为“朱(硃)卷”,朱卷是墨卷的副本,朱卷送给考官进行阅卷,阅卷的主考官和同考官只能看到已经誊录过的答卷副本。
这样,阅卷的考官既无法从卷面上获知考生信息,也无法根据笔迹来判断是哪位考生的试卷。
(61.清代墨卷;62.清代朱卷)糊名誊录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一大创举。
这种试卷处理方法,让负责阅卷的官员再也不能见到考生姓名,或者不能通过笔迹来辨认考生;而负责编号、誊录的官员虽然能够见到考生姓名,但没有权利决定考生的成绩,有效地防止了阅卷时因辨认姓名和字迹而给考生打人情分的情况。
明清科举考试的命题特征与阅卷标准

第6期2020年12月No.6 Dec.2020DOI : 10.19867/ki.writing.2020.06.002明清科举考试的命题特征与阅卷标准陈文新潘志刚摘要:明清时期,读书人一般需通过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才能成为进士。
院试选 拔生员,其主要依据是考生正场试卷的得分,兼顾考生平日声誉;考官评阅试卷与平曰读 文章有一些不容忽略的区别。
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天分和文字驾驭能力,出“小题”较多;乡试重点考察应试者对儒学经典的整体把握和系统阐释能力,通常都是典雅宏大、内容完整的题目,即所谓“大题”。
明清会元的选拔,有其特殊的标准和难度:既要大雅平正,又不能平凡平庸,不能有“大众脸”;既要自出胸臆,又要有规矩可循,不能剑走偏锋,其间 的分寸很难把握。
主考官选拔时往往全力以赴,以期不辱使命。
关键词:明清科举;院试;乡试;会试;命题特征;阅卷标准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粤文章编号:1002-7343(2020)06-0014-08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曰第二级是乡 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举人曰第三级,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进士曰会试的第一名 称为会元,进士的第一名称为状元。
这三个层级的考试,各有其命题特征和阅卷标准。
目前学界对明清考试制度、流程、社会功能等宏观方面的研究都有了质和量的突破,而对各级 考试的命题、阅卷的研究还有待加强。
本文拟从院试阅卷的特点、院试与乡试考察重点的差异、会元 选拔的主要依据等方面梳理明清科举的评分依据与考官职权,以期为时下的高考命题和阅卷提供 参考、借鉴。
―、从“周学道校士拔真才”看院试阅卷院试由学道或学政主持,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
院试之前,有两场预备考试。
第一场为 “州县试”,由知县或知州主持,考中的称“童生”曰第二场为“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主持曰这两 场考试没有名额限制,知县或知府一般是让考生通过,以便他们有机会参加“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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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认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诏、诰、表、判为行 保有效地判别考生掌握知识以及运用知识的能力的情况,当认识
政公文,用以考查士子的行政知识;时务策为论述文,用以考查士子 到诏、诰、表、判几种考试题型的形式脱离现实,最终从科举考试
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中删去,从而满足对社会所需要人才的挑选,达到为国家社会服
虽然诏、诰、表、判几类题型在清初为区分不同考生的能力水平 务的目的。
起到了一定的选拔作用,但是相对而言过于简单,对考生的区分度
二、阅卷程序公正严密
不高。经过几轮考试运行后,发现诏、诰两种题型的形式与现实显得
科举是一个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制度,为
有些脱节,实属虚设,继而在康熙二十年(1681)议准取消。至乾隆二 了充分体现它的公平、公正,清代在整个考试过程制订了许多监督
1698 年来到中国,其凭借精深的语言天赋、广博的科学知识以及杰 员尽心尽力。除了巴多明之外,西洋人宋君如也担任过西洋学馆的
出的外交才能,深得康熙的垂青与欣赏,得以常侍御侧,在当时本土 授课任务,比如乾隆年间,清廷曾发布了“仍令西洋人宋君荣等不时
的中国人和旅居中国的西洋人当中都具有很高的名望和地位。巴多 教演,以备应用”的内务府指令。
关键词 科举考试 公平性 评判标准 阅卷程序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的评价方法的发展就是一个由主观到客观, 的考试题型与内容确定为“:嗣后乡试第一场,止试以四书文三篇,
由官员推荐到统一考试的发展历程。隋唐后开始实施的科举制度, 第二场经文四篇,第三场策五道。”[2]
充分吸取了征辟、举荐、九品官人法等制度的失败经验,借鉴了汉代
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第二场论一篇,诏、诰、表各一, 搬明代科举,但很快进行了调整,力求考试贴近社会、政治需要,
通判五条。第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1]此程序和方式完全是按照明 力求能够区分不同水平的考生,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这说
代科举程式进行的。其中,四书五经为传统儒学经典,用以考查士子 明清政府非常重视科举考试的实效性,力求在序和公正的标准来评价考生; 较短易于判别,表这一考试文体自然会被诗赋所代替。此后,加试五
为了适时有效地考察考生能力,通过题型的更替取舍解决了考试内 言八韵唐律的考试的题型和形式成为科举乡试、会试的最终形式之
容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这些举措进一步推动了科举制度向着更为公 一“,乡会试题,第一场四书制义题三,五言八韵诗题一。第二场五经
SHIXUEZHENGMING 史 学 争 鸣
清代科举考试阅卷公平性考察
□ 浙江传媒学院 冯建超 教育部考试中心 胡 平
摘 要 清代科举考试阅卷过程中,衡量科考文章时,强调从“理、法、辞、气”四个因素体现“清真雅正”的评判原则,其标准比较 客观,形式相对规范,考官阅卷时易于把握,容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整个考试阅卷程序的公平性。
和才干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评价,逐渐地解决了选官过程中的主观因 之司马光,尚自谓不能四六,故有能赋诗而不能作表之人,断无表文
素带来的问题。尤其到了清代,科举制度更加成熟,在考试内容上, 华膽可观,而转不能成五字试帖者,况篇什既简,司试事者得从容校
让考生熟知考试的范围与题型;在试卷评判的方法和录取的标准上 阅,其工拙尤为易见”[2]。既然通过诗赋能够考查士子水平,同时篇幅
参考文献
[1]杨乃济.清代北京第一所官办的外语学校—— —雍正七年创办的“西洋学 馆”[OL] /bbs/simple/?t319.html,2012-3-27. [2]赵志辉.曹雪芹身世与族属探索[J].满族研究,1990(1). [3]郭福祥.巴多明与清宫西洋学馆[J].紫禁城,1997(4).
十一年(1756),又把表和判的题型从乡试考试中“概行删省”,乡试 条例和实施措施。在阅卷环节上,为防止因认识考生笔迹而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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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向学员教授和传播拉丁文语言。巴多明 1665 年生于法国杜城, 主持该馆事宜,在清廷宫中以拉丁文教授满清儿童,为栽培外交人
明处事非常精准到位,清廷上自皇室国戚、下至普通官吏,都对他非
5.学员待遇。由雍正创办的西洋学馆明确规定了参加学习的学
常的崇敬和爱戴,被人们称为是一个“勤勉和热忱的人”以及“欧洲 员待遇,即“其日用饭食,照依咸安宫官学生之例结与”。咸安宫是雍
人中的豪杰和教区的柱石”[3]22。比如清初早期开展的全国大地测量 正七年(1729)清内务府在宫内为三旗子弟及景山官学中之优秀者
便是由巴多明提出的,同时他对中国的本草学也进行了研究,并精 而开设的官学机构。令其享受与咸安宫官学学生的同等待遇,足以
心研读了明代李时珍编著的《本草纲目》,清雍正元年(1723),巴多 说明雍正对西洋学馆的极度关注和殷切厚望。
明在写给法国科学院的信中就详细报告了冬虫夏草、大黄、阿胶、三 七等中药的主要药性和功能,其中的冬虫夏草是法国科学家最为感 兴趣的,清雍正四年(1726),个别法国科学家还专门对这种中国特 产的药物进行了初步研究。在雍正创办西洋学馆之时,巴多明负责
平、有效的方向发展。
制义题各一。第三场策问五”[2],一直相沿到清末。
一、考试内容便于判别
作为一种考试的内容与题型,评价它是否合理,首先要考察它
清代的科举考试是在清军入关的第二年举行的,清顺治三年 是否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其次要考察它是否能区分考生掌
(1646)对科举乡、会试的内容和题型均作出明确规定“:第一场四子 握知识水平程度的高低。清承明制,康熙前,科举考试内容完全照
会试的情况也相似,公文性质的表逐渐为律诗所代替。乾隆二
太学生射策考试制度,通过考试的手段选拔人才。科举考试制订有 十二年(1757)由于表文篇幅稍长,难以有效评价士子水平,于是将
明确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评定标准,力图把被试者的知识、能力 会试的第二场表文改为五言八韵唐律一首“,诗虽易学而难工,然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