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作为现代化社会的一部分,我们每天都在生活和工作中产生大量的废物。
然而,其中一部分废物可能含有危险物质,并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正确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全球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并规定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与使用。
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概述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一种用来标识和区分危险废物的特殊标志。
通常,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由一系列符号和文字组成,以提醒人们关于废物的性质、风险和正确的处理方式。
这些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对于识别危险废物、确保安全和遵循相关法规至关重要。
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指南1. 识别标志的种类和级别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和级别。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法》和相关标准,通常分为四类:易燃物质、腐蚀性物质、有害物质和毒性物质。
每个类别又有不同的级别,从1级到4级分别表示废物的危险程度逐渐升高。
2. 设置位置和方式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该明显可见且容易辨认。
通常情况下,识别标志应该设置在废物的贮存或处理场所的入口处,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性。
对于大型的废物容器或装置,标志应该直接设置在上面,以避免误判或误操作。
3. 标志的尺寸和材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尺寸和材质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般来说,标志的尺寸应足够大,以确保清晰可见。
标志的材质应具备耐候性和耐腐蚀性,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都能保持完好。
4. 标志的维护和更替标志的维护和更替是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
定期检查识别标志的状态,如有损坏或磨损,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当废物的性质发生变化或危险程度提升时,相应的标志也应进行更新。
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常见问题解答1.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有何区别?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主要用于识别和区分废物的危险性质和处理方式,而警示标志则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周围的危险或警戒区域。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可修改文字】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江苏省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贮存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等,对识别标识的设置位置、规格参数、公开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见附件)。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01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填写说明: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
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
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内容、位置、材质、制作及维护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内容、位置、材质、制作及维护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1.标志牌设计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采用醒目、清晰的标志牌,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
标志牌的颜色应与周围环境形成鲜明对比,以便人们能够快速识别。
标志牌的形状可根据场地和环境的不同,采用方形、圆形或其他形状。
标志牌的材料应具备耐用、抗风雨侵蚀等特性,以保证长期使用效果。
2.标志牌内容标志牌上应显示以下内容:(1)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和代码;(2)产生单位名称和废物的来源;(3)处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4)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其他信息。
同时,标志牌上不应包含与危险废物无关的信息,以免误导人们。
3.位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设置在以下位置:(1)危险废物暂存间或处理设施的入口和周围;(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进出通道口;(3)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入口和标识区域;(4)其他需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场所。
4.字体和字号标志牌上的字体应清晰易读,采用规范汉字。
字体大小应适宜,确保人们在一定距离内能够辨认清楚。
字体颜色应与背景形成对比,提高识别度。
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字体和字号。
5.材质和制作标志牌的材质可采用金属、塑料或其他耐用材料。
制作过程中要保证标志牌平整、光洁,边缘圆滑,无明显瑕疵。
对于多块组合的标志牌,应提前进行组装,确保安装时快速准确。
6.安装和维护标志牌的安装应根据设置位置采取不同的固定方式。
对于墙面设置的标志牌,应采用膨胀螺丝或焊接等方式固定;对于地面设置的标志牌,应采用混凝土浇筑或地桩等方式进行固定。
在安装过程中,要确保标志牌平整、垂直、牢固,以免被风吹倒或摇晃。
在维护方面,需定期对标志牌进行清洁除尘,保持牌面干净整洁。
对于出现残旧、破损的标志牌,应及时进行更换,以确保人们的视觉识别效果和使用安全。
7.相关制度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本规范要求,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对于未按照要求设置和使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单位,政府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贮存场所的通知

关于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和贮存场所的通知
各产废企业: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解决全县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根据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贮存场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详见附件1)。
二、规范危险废物标志、标识。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产废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检查之中发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联系人:赖妙容,联系电话:6637772)
附件: 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二、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2017年8月18日附件:
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1、地面须作硬底化处理,耐腐蚀,无裂痕;
2、场所建有挡雨棚、围堰或围墙,具备防雨防风防晒功能;
3、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4、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间隔分类贮存,无与其它一般固废混杂等情况。
二、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的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管理制度,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减少危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产生、运输、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三、标志管理责任1. 生产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产生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识标志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标识。
2. 运输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识标志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标识。
3. 储存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识标志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标识。
4. 处置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识标志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标识。
5. 监管单位应当对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的标识管理。
四、标识标志的种类1. 危险废物标识:用于标识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来源等信息。
2. 危险废物标志:用于标识危险废物的存放、运输、处置方式等信息。
五、标识标志的内容1. 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危险废物名称、CAS号、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危险废物标志应包括危险废物处理方式、禁止操作、防护要求等信息。
六、标识标志的要求1. 标识标志应当清晰、易读、不褪色。
2. 标识标志应当固定在危险废物容器、包装上。
3. 标识标志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数量进行标识,不能擅自更改或涂抹。
4. 标识标志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进行制作,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七、标识标志的管理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管理台账,记录标识标志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已损坏、褪色的标识标志。
2. 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标识标志使用备案,确保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标识标志的正常使用。
3. 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存储管理制度,对标识标志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标识标志的有效性。
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规范要求及相关法律条款

附件1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 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贮存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等,对识别标识的设置位置、规格参数、公开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见附件)。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附件: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1 —附件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一、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图案样式设置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设置位置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1)尺寸:底板120cm×80cm。
(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1.设置位置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规范要求及相关法律条款

附件1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得容器与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得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 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贮存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等,对识别标识得设置位置、规格参数、公开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见附件)。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得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附件: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附件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图案样式设置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设置位置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1)尺寸:底板120cm×80cm.(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与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1、设置位置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2、规格参数尺寸、颜色与字体、材料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栏规格参数一致.3、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与能力、次生危废种类与数量、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含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背景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产生并属于国家或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危险废物,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对于企业、机构或个人来说,正确识别和处理危险废物至关重要。
而危险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规范也是非常必要的。
目的本文旨在规范企业、机构和个人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要求,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一、识别标志的作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能够使人们在处理废物的过程中,了解其危害性质和处理方法,同时方便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识别标志具体作用如下:1.提醒安全意识,防止误操作;2.明确危害性质,指导正确处置方法;3.促进环保部门的管理工作;4.加强废物处理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二、识别标志的种类国内目前使用的危险废物标志有两种:固定式和流动式。
1.固定式标志固定式标志即在废物的存储、运输和处置场所固定设置,以便于环保部门的便于管理和监督。
固定式标志主要包括:标志名称使用场所作用废物堆存标志废物堆存场所指导废物的摆放方式废物存放标志废物贮存场所提醒人们注意废物的危害性废物标识牌废物处置场所提供废物的基本信息废物运输标志运输车辆上提醒车辆内外人员注意废物的危险性2.流动式标志流动式标志一般装在废物储存或运输的设备上,如危险箱、危险袋。
流动式标志主要包括:标志名称使用场所作用危险品标志危险箱、危险袋等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品的危害性废物识别标签容器表面提醒人们注意废物的危害性和处理方式三、设置规范为了避免识别标志的混淆,国家环保部于2013年发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规范》,对固定式标志和流动式标志进行了标准化设计,具体规定如下:1.固定式标志的设置要求•废物堆存标志的设置应保持良好,不易遮挡和污损;•废物存放标志的文字应清晰可见,标识符号尺寸不得小于50mm×50mm,标志板的材质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因环境因素或时间影响而褪色、脱落;•废物标识牌的文字标志符号尺寸不得小于150mm×150mm,标志板的材质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废物运输标志,对于标示明显的运输车辆,其标明的废物种类、名称、危害程度等与其实际载货的废物一致;•根据废物的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志,不得混用或随意更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和贮存场所的通知
各产废企业: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解决全县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贮存场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详见附件1)。
二、规范危险废物标志、标识。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产废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检查之中发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联系人:赖妙容,联系电话:6637772)
附件: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二、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2017年8月18日附件:
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1、地面须作硬底化处理,耐腐蚀,无裂痕;
2、场所建有挡雨棚、围堰或围墙,具备防雨防风防晒功能;
3、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4、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间隔分类贮存,无与其它一般固废混杂等情况。
二、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