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几个法律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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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分类、分层、分部推进国企混改的总方针。

至此,国企混改被提到了新的政治高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透露,2017年以来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

2018年1月2日,中国航油公司制改革有关工作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同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也于近期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国资改革进入提速阶段。

本文对国企混改的法律适用、一般流程及混改上市法律要点进行了研究并作简要剖析。

一、国企混改定义所谓“国企混改”,即指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方式(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式”)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方式(此处主要指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资的方式,以下简称“增资方式”)。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行为。

二、国企混改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浅谈国有企业产权体制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产权体制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密 由十 国有无形资产所依附的技工 不合理 流 出而被带 出 ,国企商标名牌等 国有无形 资产价值 被 低评 或不 评等 这样 的一 些现 象, 造成了 国有无形资产 的流失 。 另外 , 有 无形资产 界定 不清 与在 组建 “ 三资”企业 时无 价或 低价 的投入 国有技术专利、技术 秘 密 以及 土地 , 造 成 了 国有 无 形 资产 的 也 大 量 流失 。 ( )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 二 国有 资产 的合法流失是非主观性 的资 产 流 失 , 是 由于 国家 宏 观 管理 水 平 不 足 , 它 企业认识水平不高及体制法律 不健全 而造 成 的。 它主要包括 资产 闲置造成的流失 、 改 制企业 中的资产流失 、破产企 业中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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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
产权体制改革 中的 问题 与对策
何伟平 佛 山市盈达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5 8 0 200
我 国 虽然 在 改 革 开放 以后 改革 了国 有 资产管理体制 , 但我 国的 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仍受 计划 经济 的束缚 。在现 行的体 制 巾 ,管 人 、管 事 、管 资产 互相 脱 节 , 个 多 部 门分担 国有 资产出资 人的职责 , 国有 资 产 的管辖权分散在多个部 门, 出现了多 头 管理 的现象 ,不能 明确利益责权 ,出现了 国有 资产 所 有 者 主 体 长期 缺 位 的 问题 。 现 在还没有一个有权威 的和统一 的国有资产 管理 机构 , 致 了国有资产 的分散 管理 , 导 也造 成了资产 隐性 流失严重 、 国有资产运 营 效率 低下 等一些 问题 ,不利 于统一 管 理 、监督和运营 国有资产 。这些问题导致 了国有 资产 的流 失 , 对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 展产生 了负面 效应 。 ( )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 二 产权 清晰 ,责权明确 ,政企分开 ,管 理科学是现 代企 业制度 鲜明的特点 , 建立 现 代企 业制度 能 为国有企 业带 来诸 多好 处 , 以使企业实现 自主经营 、 可 自负盈 亏、 自我约束和 自我发展 , 加强 了企业的竞争 力度 。 国现在有很多地方建立起 了现代 我 企业 制度 的试 点 , 由于复杂的利益关系 但 和利益调 整的幅度 较大 , 引起 了很多人的 阻挠 ,形成 了较大的摩擦 阻力 。在存在 较 大的阻力 的情 况下 ,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 作的建立慢了许多。 在现 代企业制度还没 有形成的情况下 , 企业 的运营环节还是受 行政 的干预 , 企业还是 没有 自主经营 国有 资产的权 利 , 经营者对保护 国有 资产 的意 识就不会那么强烈 , 忽视 了对违法 违规行 为的防范 ,也造成 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 ( )不完善 的产权 制度法律法规 三 国有 资产 法律法规 的不完善 , 使我 国 国有企业在 改革过程 中出现 了许多 问题 , 甚至使 国企的改革偏离了我 国经济体制改 革的长远 目标 , 给国有 经济改革带来 了巨 大的危害 。 我国产权 制度 的法 律法 规并不 是很完善 ,国家不能落实经营权 , 国有 对 资产 所有 权分散 、管 理权 的界定 也很模 糊, 不能在法律上对 国有 资产 的所有权进 行有利的保护 , 同时对产权 交易也缺少法

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中的39个问题及解决方案

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中的39个问题及解决方案

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 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5.企业改制方案主要由哪些内容组成?乔方律师
答: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企业应当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 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 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一般 而言,改制方案由以下几块内容组成:
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
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 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第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 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 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会议。
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 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 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 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 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 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6.企业改制成Biblioteka 上市的股份公司时,企业原有的非经营 性资产怎么处理?
答:应当予以剥离,不能作为出资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上市公司在改制重组工作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安 置好分流人员并妥善安置学校、医院、公安、消防、公共 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机构,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答: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如改制目标是拟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的,则还必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 六届 三 中全 会 提 出 � 股 份 制 应成 为 我 国公 有制 的主要 实 现形 式 � 近 两 年来 � 理 论 界就 此 问 题作 出了 很多探讨 � 本文拟 在分 析我 国国 有企 业股 份制改 革当 前存在 的几 个 问题 基 础 上 � 对 产 生 问题 的 原 因进 行剖 析 � 并分析在 实际工作中应 如何解决这 些问题 �
V � l . 2 3� N �. 3 M a �� 2006
国 有企业 股份 制改革 中需解 决的几 个问 题
陈石松
( 复 旦大学 社会科学基 础部 � 上海 2 ) 0 0 4 在着对股份 制改革目的认识不清 � 行政干预过多 � 和一些企业" 所有者虚置 " 等问题 �应在股份制企业中 � 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 � 使其健康发展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 � 股份制改革 � 法人治理结构 中图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 F 2 7 6 . 1 A 文章编号 � ( 1 6 7 1 9 2 4 7 2 0 0 6) 0 3 0 0 8 6 0 2
我认为这种想法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如果在股份制企业中不是使公有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而让外资私营企业或个人控股那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就变成了外资私营企业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就变成了他们发财致富的工具了
第2 3卷 第3期 2006 年 5 月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 � � � n a l � fA n h � iU n i � e � � i � �� fT e c h n � l � g �( S � c i a l S c i e n c e �
月� 党的十六届三 中全 会提 出 � " 大 力发 展国 有 资本 � 集 体 资本和非 公有 资 本等 参 股 的混 合 所 有 制经 济 � 实现 投 资主体多 元化 � 使 股份 制 成 为公 有 制 的 主要 实 现 形 式 � 需要由国 有 资 本控 股 的 企业 � 应 区 别 不同 情 况 实 行绝 对控股或相 对控股 � "这就为在社 会主义市 场经 济 条 件下 � 在我 国找 到 了一 条 使 公有 制 特 别 是国 有 制 与 社 会主义市 场经 济 相结 合 � 为 国有 企 业 改 善经 营 机 制 和 管理机制 � 提高 经济效益的 有效形式和 途径 � 在十六届 三中全 会精 神指 引下 � 近 两年 来 � 我国国 有 企业的股 份制 已 进一 步 拓 展 � 如 金 融 业 和航 空 业 的 股 份制试点 已 开 始 � 并 取 得 了较 好 的 效 果 � 但 在 实 行 股 份制改 革 的 目 的 � 性 质 和 治 理 结 构� 经营机制 等方 面� 还存在一些不 容忽视的问 题 � 首先 � 是在实 行股 份制 改革 的目的 上 � 就 有不 同 认 识 � 党中央的 上 述 一系 列 决 定告 诉 我 们 � 股份 制 是 公 有 制的主要实 现形式 � 其目 的不 是为了 削弱 国 有经 济 � 而 恰恰是要 增强 国 有经 济 的 实力 � 增 强 国 有经 济 的 控 制 力和影响 力 � 同 时 通过 股 份 制来 提 高 一 些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效 率�但 当 前 还 流 行 着 一 些 人 反 对 " 一股 独 大" � " 经 营者应该 持大 股 " 的 论调 � 我认 为这 种想 法 明 显 是错误的 � 因为 如 果在 股 份 制企 业 中 不 是使 公 有 资 本" 绝对或相对控 股 " � 而让外资 � 私 营企业或个 人控股 � 那 么我们的 国有 企 业就 变 成 了外 资 � 私 营 企业 控 制 的 企 业� 这种企 业 就 变成 了 他 们发 财 致 富 的工 具 了 � 还 有 一些人光考 虑募集资金 � 忽 视了改革方 面的工作 � 其次 � 在股 份制 改 革中 � 依然 存 在行 政 干预 过 多 �

公司改制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公司改制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公司改制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般来说,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我们把这种⽅式称之为企业的改制,这种改制⽅式有可能帮助企业进⼀步的发展。

那么公司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有什么规定吗?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在下⽂给您详细的介绍⼀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办法》。

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1.公司制改造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兼合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规模可⼤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情况,由于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科学、有效的法⼈治理结构,因此是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2.股份合作制改造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城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适合进⾏股份合作制改造;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

职⼯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有优先购买权。

3.企业分⽴企业分⽴应当有⼚长(经理)办公会、股东会等企业决策机构的决议,国家出资企业进⾏分⽴时应履⾏报批的⼿续,要听取企业⼯会的意见,并通过职⼯代表⼤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的意见和建议。

4.债权转股权实施债权转股权的⽬的和原则是:盘活商业银⾏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融风险;企业减少债务负担,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中型亏损企业转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现代企业制度;协议中不能约定股权固定回报、设⽴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条款。

5.国有产权转让在转让价款⽀付上,原则上应当⼀次付清;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可继续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

企业法律顾问在产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获得政府或授权的部门批准;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产权界定不清、决策层权责不统一、内外环境不稳定等。

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权划分不明确,难以确定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导致企业治理混乱,决策难以有效执行。

2:对策:a:明确产权划分: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归属,确保产权的明确性。

b:加强监管:加强对产权归属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产权纠纷,维护企业治理的稳定性。

c: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决策层的权责,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

三、决策层权责不统一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后,由于缺乏统一决策层,导致企业决策不够集中,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

2:对策:a:明确权责边界:通过明确决策层的权责边界,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全面授权。

b: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c:强化决策执行力: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四、内外环境不稳定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受到市场竞争、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企业面临着不稳定的内外环境,难以进行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

2:对策:a: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内外环境的变化。

b:加强市场调研:加强市场调研工作,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c: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的能力。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无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产权:指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包括所有权和控制权。

2:公司治理:指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3:决策层:指企业内部决策权的集中机构,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等。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面临哪些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面临哪些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面临哪些问题?1、转变企业用人观念。

2、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特征和重要体现。

3、完善评价机制。

4、调整分配机制。

人与人之间有很大的能力差异,不同的能力有不同的分工,有不同的责任,也有不同的贡献,因此,不同的员工在企业中获取收益的方式应该不同,获得收益的多少也就不同。

近年来,各个地方都在积极的进行国有企业改制,通过改制,可以帮助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而国企改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改制工作结束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一帆风顺了。

那么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面临哪些问题?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吧。

一、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面临哪些问题?从国有体制过渡到非国有体制,由从属于上级公司的企业过渡成为自主型的市场化经营主体,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企业去做。

企业改制后需在以下方面关注的这几个关键问题:1、转变企业用人观念。

企业虽然已经由国有企业改制成为非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了,管理体制变了,但企业的内部机制没有变,特别是人的观念还没有变。

大家拥护股份制,认为企业需要自主权,但股份制企业如何运作,自主权如何行使,多数人没有清楚的认识;大家认为国有体制下企业弊端多,改制后应该调整,但如果自己成为被改革对象,就会不高兴、有情绪,甚至不接受;大家认为改制后企业要强调效率,以效益为中心,但自己却不愿意调整工作心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部分公司领导人及较多员工在思维方式和行事方式上并没有真正转变国有企业原有的作风。

2、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特征和重要体现。

对外,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道防火墙,它可以抵御来自外界对企业的干预和干扰;对内,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基础上,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分权制衡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运行机制。

3、完善评价机制。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织责任、流程责任和岗位责任都必须通过公正的考核方式来评价。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问题及重点方向探析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问题及重点方向探析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问题及重点方向探析引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关键举措。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向。

问题分析1. 股权结构不合理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是关键因素。

然而,目前许多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后,国有股份比例较高,导致民营股份及外资股份的参与度不高。

这种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企业决策困难、效率低下,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2. 没有真正的市场化机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引入市场化机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政府过多干预的情况,限制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

政府在人事任命、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干预,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3. 缺乏有效监管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涉及到不同股东的权益保护和利益协调问题。

然而,现阶段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导致国有企业的监管困难。

例如,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财务违规等问题,但由于监管不力,很难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4. 激励机制缺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旨在通过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的发展。

然而,目前很多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并不完善,员工的动力和创造力受到限制。

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受到了限制。

解决方向1. 股权结构优化为了实现合理的股权结构,需要降低国有股份的比例,吸引更多的民营股份及外资股份的参与。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发行股票、拍卖股权等,来引导国有股份的减持和优化。

2. 加强市场化改革为了真正实现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当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市场规则,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具有市场化思维的管理人员。

3. 完善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管,需要加强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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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几个法律问题(一)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本文就是通过对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制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及其中几个常见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概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是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思想观念转变滞后,思想和工作不能顺应企业改革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行政干预过大过重,产权界定不明不清;部分企业经营机制不活,管理体制多头化,技术进步迟缓,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致使企业经营艰难,效益下滑,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因而,对国有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股份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

现在我就国有企业改革中改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个法律问题做一探讨。

二、国有企业改建的目的
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方向,是国企改建的真正目的。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快国企改革步伐,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促使企业走出困境而国企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实现上述目的有效措施,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

国企改革是一场广泛而又深刻的变革。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崭新阶段,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和历史形成的诸多问题。

一部分或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老化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十分艰难,在这种情况下,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已成为把企业搞活的燃眉之急,成为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的生产环节。

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就是要通过变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取责分开,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

从根本上解决国企中普遍存在的“财产不独立”“不能真正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是企业享有真正的法人资格所包括的权利和义务。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与股东的财产相分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

2.积极实行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开辟资金筹集新渠道。

通过股份制改造,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过去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手段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和政府投资来实现的,股份制改造后,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如规范上市、企业互相参股和职工持股等形式,有效筹集建设资金,不断引导消费基金向建设基金的转化,从而不断扩大企业的再生产,以达到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八十条规定“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制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

”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3.强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后,企业为了扩大与发展,就不可避免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不断调整其生产要素,这其中包括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根据需要不断进行合理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更新改造等,不间断地进行新的更加进步的优化组合,因此有效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自然地贯穿到整个经济活动当中。

例如,转换经营机制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管理者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机制等。

同时,还要加强企业管理,努力实现管理创新,针对企业管理关键环节,重点搞好成本管理,资本管理、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储备和市场开发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

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以上这些会充分地向人们展现出改制后股份公司的极大生机与活力。

从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筹集建设资金,还是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都要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来达到国有资产的增值,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目的。

因此,对企业进行股份改制,是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一种新的资产运营模式。

总之通过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实行股份制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具备以下五项基本特征:一是产权关系明细;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抓住薄弱环节,加强企业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战略性改组;四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经济运行中企业自主进行生产经营,调整产品结构,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五是依据《公司法》规定,改制后的企业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力和所承担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三、国企股份制改造的范围和途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现了几次改革高潮,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在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两个阶段后,一九九二年以来又进入了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的新阶段。

在我国《公司法》施行前,从投资的主体看来,有的是由一个投资主体联营设立的。

因此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需要根据企业现有状况,做出不同形式的处理方式。

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有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法改造为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多元的,可以设立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设立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主分公司的企业,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主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股份公司的分类及申请股票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有分为上市的有限公司和不上市的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以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份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伍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重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壹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壹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五十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改建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在对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考虑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或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和特定行业,必须牢牢地掌握在国家手中,以保证国家对国民经济关键产品和行业的控制。

因此所改建的具体范围是:
(1)对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的能源、交通、通信等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在公有资产股达到控股程度时,可以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2)对竞争性较强的技术密集型和规模经济型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其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3)除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外贸的行业外,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目录范围内,欢迎鼓励外资企业入股与国有企业合资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国际尖端技术的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稀有金属的开采项目,以及必须由国际专卖的企业和行业,不得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3.国有企业改建途径
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

(1)凡涉及企业产权的均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本着既要认真履行职责,为国家“守关把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用足用好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全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国有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制公司奠定基础。

(2)企业施行扩建时,可将多方投资的份额转换成股份,并将其改造为股份限公司。

企业进行兼并时,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可将资产变成股份投入到兼并企业中,将被兼并方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提出注意得是,在改制工作进行中,党团工会组织要同步建立同时还要把企业改制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企业需要新增投资时,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将原有资产评估核股,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可通过参股,控股,将被参股、控股的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4)采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先出售后改制”的方式。

即由企业职工的内部职工持股方式,购买企业的存量资产,把国有企业改建成为股份制公司企业。

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全面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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