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管理(红头版)
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制度

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通勤班车的安全管理,依法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公司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通勤班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通勤班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通勤班车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车辆管理1. 公司通勤班车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2. 安全带必须在车内合理安装,并且乘客乘坐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超载和酒驾,司机必须按照法规准备相关文件,确保乘客安全。
第四章司机管理1. 公司通勤班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道德修养。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允许违章驾驶,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 司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并熟练掌握相关知识。
第五章乘客管理1. 乘客上车前必须排队有序,不能争抢座位,乘车途中不能乱动,不得乱扔垃圾。
2. 乘客在车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司机驾驶或其他乘客乘车。
3. 乘客有权举报司机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乘客的投诉。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在通勤班车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司机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2. 公司通勤班车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乘客的安全和权益。
第七章监督检查1. 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通勤班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 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乘客,认真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八章罚则1.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司机和乘客,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进行调查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的司机,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法规处理。
第九章附则1. 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通勤班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通勤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通勤车管理,提高通勤服务质量,确保员工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通勤车辆及其驾驶员、乘务员。
第三条公司通勤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调度、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通勤车由公司统一购置、维护和管理,车辆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第五条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六条车辆外观应整洁,标识清晰,不得擅自改装或涂改。
第七条车辆内部设施应齐全,如座椅、安全带、灭火器等,确保员工乘坐舒适和安全。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驾驶通勤车。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礼貌待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乘务员管理第十三条乘务员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乘务员应负责车厢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车厢整洁。
第十五条乘务员应协助驾驶员维持车厢秩序,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六条乘务员应了解车辆行驶路线,为乘客提供必要的指引和服务。
第五章行车管理第十七条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九条车辆不得在规定路线以外停车上下乘客,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第二十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第六章乘客管理第二十一条乘客应遵守车厢秩序,文明乘车,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第二十二条乘客应按照规定上下车,不得在车厢内追逐打闹,影响他人。
第二十三条乘客应爱护车厢设施,不得损坏车辆内部设施。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四条公司对通勤车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安全意识等方面。
公司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通勤车的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维护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通勤车的管理1. 公司通勤车的选择公司通勤车应当选择正规合格的车辆,并按照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合规上牌和年检,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 通勤车的配置公司通勤车应当按照员工的实际通勤需求进行合理配置,车辆的座位、空调、安全带等配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通勤车的维护公司通勤车应当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车辆的各项设备和零部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对于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立即进行维修处理,以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司机的管理1. 司机的选拔公司应当对通勤车司机进行招聘、培训,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 司机的培训公司应当对通勤车司机进行日常培训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法规、车辆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司机的考核公司应当对通勤车司机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任何违章行为和事故责任应当严格追究,以保证司机的行为合规和责任心。
第四章通勤车的运营1. 通勤车的行车记录公司应当对通勤车的行车记录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行车轨迹、停车记录、驾驶员上下车记录、行车时间等信息的记录与存档。
2. 通勤车的安全检查公司应当制定通勤车安全检查制度,对通勤车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一切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有效。
3. 通勤车的安全保障公司应当为通勤车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防护装置、紧急疏散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1. 交通事故处理对于通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处置,保障伤者的及时救治和相关责任的追究,同时应当做好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转移和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2. 紧急救援处理对于突发的紧急情况,如车辆故障、道路堵塞等情况,公司应当运用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保障员工的通勤安全。
公司通勤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通勤安全,提高通勤效率,维护公司通勤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通勤车辆及其驾驶员、乘务员和乘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通勤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通勤车辆的采购、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无重大违章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确保通勤车辆运行状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九条车辆应保持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定期消毒,确保乘客健康。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速稳定,不得疲劳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礼貌服务,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公司汇报车辆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乘客携带危险品或违规物品,应立即制止并报告。
第四章乘客管理第十五条乘客应遵守乘车秩序,文明乘车。
第十六条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乘客不得损坏车内设施,如发现损坏,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八条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定,不得在车内大声喧哗、打闹。
第十九条乘客下车前,应确认车辆停稳,有序下车。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公司应设立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通勤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第二十三条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驾驶员或公司反映。
第六章违章处理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违章驾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驾驶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乘客违反乘车规定,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通勤车管理制度范本(2篇)

通勤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通勤车是集团公司为干部职工往返市区上下班和公司重大活动提供的专用交通工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勤车的科学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员工安全、准时、舒适通勤以及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暂行制度法。
第二条服务范围1.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往返市区上下班提供交通服务,任何通勤车辆不得从事旅游包车等营运性经营活动,。
2.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举行的各类大型活动提供交通服务,但活动组织者须提前五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____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
3.目前我公司通勤车运力已经饱和,除上述服务范围外,原则上不提供其它范围的服务。
确因需要需使用通勤车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供有偿服务,但需经相关部门领导的审批。
第三条日常管理1.____公司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通勤车及驾驶员的管理。
2.后勤管理协办负责车辆调度工作,安排每天的用车计划,并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处理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单车管理档案,按月统计每一部车辆的行驶公里、耗油耗材、事故违章、维修保养等情况,后勤管理室负责基本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定期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4.通勤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发车时间、行驶线路线路、停靠站运行,为保证准时和安全,途中严禁在非停车站点停车上、下人。
同时要求每辆车有明显标志,注明该车停靠地点和发车时间。
乘车须知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在每辆车内张贴。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安全、准点出车,文明行车。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外卫生,遵守交规,注意行车安全,文明待客,严格按照通勤车时刻表执行,保证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在执行中如发现由于驾驶员的原因耽误上、下班等,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处罚,必要时调换驾驶员。
6.完成任务回公司的车辆,须统一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不得在其它地方随意停放,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公司通勤车管理办法

公司通勤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企业职工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以及其他经公司许可,可以利用通勤车上下班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根据通勤人员人数、居住地情况安排通勤车路线、站点、发车和停车时间,经企业负责人确定,以确保每位通勤人员均有座位。
乘车路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季节和员工要求,定时、定点调整,通勤人员如需修改乘车路线或向企业提出建议,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
第四条通勤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通勤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勤工作秩序。
(1)通勤人员应支持通勤车管理人员为您提供的服务工作,服从通勤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通勤人员应按各自始发站的时间,合理安排出行,提前到达候车点,以免误车,误车人员需自行在规定时间到达企业。
通勤人员乘车时,应凭通勤一卡通刷卡上车,对号入座,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3)通勤人员乘车时要着装干净整洁,不得穿着有油污、粉尘等可能污染车内环境的服装乘车。
(4)通勤人员应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客行为规范”,严禁在车内吸烟和乱扔杂物,禁止将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扔出车外。
(5)通勤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得在行车期间同司机讲话,强迫司机高速驾驶,违章停车。
(6)通勤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乘车,一经发现,通勤车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7)通勤人员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请勿遗忘。
第五条通勤车驾驶人员与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办法:(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驾车安全文明。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规定时速行驶,精心维护车辆,做到安全、准点,车辆内外要保持整洁、舒适、无异味。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提前或者推迟发车,发车前要进行车辆常规和主要部件检查,确保安全准时。
公司通勤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通勤车辆的管理,确保通勤车辆的安全、高效、便捷运行,提高员工通勤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通勤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经济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通勤车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统一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
第五条通勤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通勤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车辆登记:通勤车辆应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
第八条车辆保险:通勤车辆应购买全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公司及驾驶员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车辆保养:通勤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保养记录应齐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第四章通勤车辆使用第十五条通勤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员工上下班通勤,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根据员工上下班时间,合理安排发车时间,确保员工准时上下班。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员工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等信息。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二十条通勤车辆运行费用包括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第二十一条通勤车辆油费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统一结算。
第二十二条通勤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负责,每月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账。
第二十三条通勤车辆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收费站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收费站职工通勤安全,提高通勤车辆管理水平,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收费站所有通勤车辆及其驾驶员、乘车人员。
三、管理制度1.通勤车辆管理(1)通勤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通勤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3)通勤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内设施完好,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2.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驾驶条件。
3.乘车人员管理(1)乘车人员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随意站立、攀爬车窗,不将头、手伸出车外。
(2)乘车人员应服从驾驶员管理,不得在车内打闹、吸烟。
(3)乘车人员应爱护车内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4.行车安全管理(1)通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2)通勤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通勤车辆行驶途中,如遇恶劣天气,驾驶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通勤车辆不得载人、载物,严禁客货混装。
四、奖惩措施1.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本制度由收费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鄂颐发〔2014〕018号
关于通勤车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员工的生命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政部全权负责通勤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二、驾驶员负责行车及安全管理,提供安全、迅捷的通勤车保障。
三、乘车须知:
3.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
3.2 禁止擅自搭乘非公司员工或客人。
3.3 通勤车按预定路线、时间行驶,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准点运行。
(通勤车发车时间依据上班时间相应调整)
3.4 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提前在车上占座;不得袒胸露怀、脱鞋等不文明举止,维护公司和谐、文明、团结的团队形象。
3.5 行车时不得打牌,嬉戏打闹;不得抽烟,饮酒;不得向门窗外乱扔杂物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6 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饮食进餐,不得随地吐痰,垃圾入桶,维护卫生。
3.7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
损坏车上设备设施,照价赔偿,或负责恢复原状。
3.8乘车员工必须尊重并服从驾驶员的管理。
对驾驶员工作有异议,严禁行车中发生冲突,可以事后双方沟通或向行政部投诉。
四、罚则
4.1 对以下行为口头警告并通报,可以免除经济处罚:
4.1.2不听驾驶员解释,坚持随意停车上、下,存在安全隐患。
4.1.3经常不准时到达乘车地点。
4.1.4 车上嬉戏打闹,影响其他同事休息或情绪。
4.1.5 驾驶员不按时准备好车辆,推迟发车。
4.2 对下列行为给予经济处罚50元并且给予公司通告:
4.2.1车厢内乱扔垃圾影响卫生。
4.2.2不听从驾驶员劝阻,在车厢饮食、抽烟、饮酒。
4.2.3 在车上嬉戏打闹,危及行车安全。
4.2.4在行车中和驾驶员发生矛盾、争吵,影响驾驶员操作安全。
4.2.5 驾驶员擅自允许非公司员工、客人以外的人员乘车。
4.2.6 驾驶员行车中接打电话或聊天,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事故苗头。
4.2.7 向门窗外乱扔垃圾,危及他人安全。
4.2.8 驾驶员不及时打扫清理车辆卫生,车辆卫生状况不良好。
4.3对以下行为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并且给予公司通报:
4.3.1驾驶员不服从管理,不能够提供安全准时的通勤车服务保障。
4.3.2 驾驶员饮酒后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4.3.3 乘车人员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影响安全。
4.3.4 驾驶员行车中不按安全规定驾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4 对以下行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4.1 驾驶员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通勤车。
4.4.2 驾驶员变卖车辆燃料或者配件。
4.4.3驾驶员经常违反安全行车规定或者交通法规,经过公司批评教育后不能够改正。
4.4.4故意损坏车辆或者车上设备设施,情节严重。
4.4.5 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人身安全。
五、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和处罚记录均做为本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本规定中未明确事宜,以行政部解释为准。
七、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批准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若与本规定有冲突者的管理规定,一律按照此规定执行。
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通勤车使用管理规定
主送:各部门、各分公司
抄送:总经理、执总、副总、存档(二份)
行政部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印发
(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