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 试卷10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1年单选1 3)A.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的犯罪B.过失犯罪既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C.过失犯罪未造成严重结果的,可以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具有高度危险的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据此,过失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
故A项说法错误。
犯罪,不管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
故B项正确。
《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而且,过失犯罪的法定刑由法律明确规定,而非“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C项表述错误。
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故D项称“即使未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犯罪论2.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2010年单选2)A.法律认识错误B.对象认识错误C.客体认识错误D.手段认识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显然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误解”。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试卷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试卷1(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6,分数:58.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3.甲(15周岁)从毒品贩子手中购得海洛因500克,转手出售时被抓获,经鉴定甲贩卖的海洛因纯系假货。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2.00)A.因甲不满18周岁,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C.因甲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D.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解析:解析:甲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有贩卖毒品的行为,仅仅因为误认假毒品为真毒品而出售,是认识上的错误,仍应以贩卖毒品罪(未遂)论处。
选项B应选,排除选项D。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贩卖毒品罪负刑事责任。
排除选项C。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排除选项A。
4.( )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的制度。
(分数:2.00)A.时效中断√B.时效中止C.时效延长D.时效终结解析:解析: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时效中断和时效延长。
因而选项BD不正确。
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
因而选项C应予排除。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
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
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
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 )。
A.纯正的作为犯B.不纯正的作为犯C.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正确答案:C解析:不作为犯罪可以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其分类的标准是完成该罪的行为方式,如果该罪只能由不作为的方式实施,那么就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如果该罪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那么就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行为人只能以不履行特定义务的方式构成遗弃罪,所以遗弃罪是典型的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另外,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是对不作为犯的划分,而作为犯是不能划分为纯正的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作为犯的。
故应选C 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2.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又具体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 )。
A.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重处罚B.从一重处断C.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D.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或爆炸罪从重处罚正确答案:C解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故选C项。
相似的还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断原则。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表述中,依据消灭处理方式解决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是( )。
A.甲是某国外交官,多次倒卖文物,其刑事责任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乙犯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且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免除处罚C.丙因特赦被免予刑事处罚D.丁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正确答案:C解析: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2018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11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正确答案:A解析: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本题在2011年法学的真题中以多选题的形式出现过,2018年又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说明熟练掌握真题非常重要。
知识模块:刑法学2.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
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
D项正确,ABC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A.重婚罪B.遗弃罪C.绑架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正确答案:B解析: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
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
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玎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犯罪预备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五节中的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本题中,乙出于杀人的故意将毒药拌入菜中的行为属于准备工具的预备行为,之后乙放弃犯罪并积极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犯罪中止。
因此,乙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故本题选B。
需要说明的是,乙出于杀人的故意将毒药拌入菜中的行为之所以属于准备工具的预备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因为不会对其丈夫的生命造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
对于任何犯罪来说,“着手”行为都是对法益有现实、紧迫的危险的行为。
知识模块:刑法学2.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
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保险诈骗罪未遂B.保险诈骗罪既遂C.保险诈骗罪预备D.合同诈骗罪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
本题中,甲的诈骗已经被识破,公安机关是为了获取证据才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
换句话说,甲获得理赔款不是保险公司被骗的结果。
只能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0,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年真题)甲因自己不能生育,花l万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一男婴。
3个月后,甲嫌抚养孩子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并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甲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拐卖儿童罪C.诈骗罪D.拐卖儿童罪√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拐卖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本题中,甲嫌抚养收买的男婴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构成拐卖儿童罪。
故本题选D。
4.(2013年真题)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甲的行为A.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C.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D.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10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106(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7,分数:58.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犯罪是行为,这是刑法理论达成的基本共识,也是近现代刑法理论的基石。
所以,成立犯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危害行为。
与危害行为密切相关的是犯意表示,如果只是将犯罪意图表示出来,而没有实施任何其他的行为,那么就应当认定为犯意表示,从而排除犯罪的成立。
故选B项。
在A项、C项和D 项中,行为人都实施了预备行为,是可以认定为犯罪预备的。
4.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甲的行为属于( )。
A.预备犯B.实行犯√C.帮助犯D.未遂犯由于犯罪停止下来的具体原因不同,刑法理论将故意犯罪分为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和既遂犯。
对于既遂犯而言,根据完成既遂的条件不同,又可以分为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
根据共同犯罪人分工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
所谓实行犯是指实施了基本的犯罪构成中的危害行为的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1(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6.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题,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且用文字表述清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即对于过失犯罪,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什么行为是过失犯罪以及过失犯罪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题干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A项正确,B、C、D项错误。
4.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l题)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样,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A项错误;“处刑较轻”是指法定刑较轻,而不是宣告刑较轻,B项错误;一般来说,以“行为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而不是“审判时”,C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其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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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105(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7,分数:58.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
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
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
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 )。
A.纯正的作为犯B.不纯正的作为犯C.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不作为犯罪可以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其分类的标准是完成该罪的行为方式,如果该罪只能由不作为的方式实施,那么就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如果该罪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那么就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行为人只能以不履行特定义务的方式构成遗弃罪,所以遗弃罪是典型的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另外,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是对不作为犯的划分,而作为犯是不能划分为纯正的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作为犯的。
故应选C项。
4.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又具体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 )。
A.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重处罚B.从一重处断C.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D.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或爆炸罪从重处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故选C项。
相似的还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断原则。
5.下列表述中,依据消灭处理方式解决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是( )。
A.甲是某国外交官,多次倒卖文物,其刑事责任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乙犯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且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免除处罚C.丙因特赦被免予刑事处罚√D.丁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
消灭处理方式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已成立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存在法律的规定而实际阻却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的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在判决确定前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被赦免等,使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归于消灭。
可见,选C项。
转移处理方式是指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理,而是根据《刑法》第11条的规定通过外交途径予以解决。
A项表述的是转移处理方式。
定罪免刑方式即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犯罪人作出有罪宣告,但同时决定免除刑罚处罚。
B项表述的是定罪免刑方式。
定罪判刑方式即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犯罪人作出有罪宣告的同时确定对其适用相应的刑罚。
这种方式是解决刑事责任最常见、最基本的一种方式。
D项表述的是定罪判刑方式。
6.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共同盗骗国家大量财物。
此案( )。
A.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B.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C.甲定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乙、丙定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D.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伙同他人贪污的,应当按照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所以本题应当选择C项。
不但对于贪污犯而言如此,对于其他的身份犯,只要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都按照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来定罪量刑。
7.下列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是( )。
A.甲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杨某包养情人并匿名举报,使杨某失去晋升机会B.乙捏造宫某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C.丙捏造同事贾某挪用公款200万元的事实,并写成多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D.丁匿名举报单位领导屠某贪污救灾款50万元。
事后查明,屠某只贪污了救灾款5 000元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A项中,甲主观上没有“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应当予以排除。
C项中,丙没有向有关司法机关告发而是向社会公开,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而是构成诽谤罪,故应当排除。
D项中,丁主观上没有诬告的故意,只是举报失实,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故应当排除。
8.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甲持匕首在张三每天下夜班经过的路口守候,准备杀死张三,但张三当夜没有出现在这一地点B.乙携带匕首乘坐出租车,准备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因形迹可疑,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进了派出所将其抓获C.丙非法购进两支手枪,还未来得及出卖即被抓获D.丁为抢劫李四的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的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A项和B项中,由于甲和乙都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故其犯罪形态为犯罪预备。
C项中,非法买卖枪支罪只要行为人购买了枪支,就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故丙的犯罪形态是犯罪既遂。
D项中,丁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故其犯罪形态是犯罪未遂。
9.李某欠赵某1万元,赵某为了索要1万元将李某关在地窖里,后由于地窖缺氧李某死亡,赵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C.故意杀人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了索取债务而将他人拘禁的,由于不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所以不构成绑架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才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而本题中,赵某没有使用暴力,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结果加重犯,过失致使被拘禁人死亡是非法拘禁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所以赵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选A项。
10.甲将10岁幼童乙拐骗离家出走并欲将乙带至外地卖掉,途中甲被抓获而乙得救。
甲的行为构成( )。
A.拐骗儿童罪B.拐卖人口罪C.拐卖妇女、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由于甲存在出卖目的,同时其仅仅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而没有拐卖妇女的行为,所以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罪。
故选D项。
11.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是我国刑法在空间适用效力问题上采取的( )。
A.保护管辖原则B.普遍管辖原则C.属地管辖原则D.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
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3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外违反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可以不予追究;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违反我国刑法的规定的,都适用我国刑法,没有任何限制。
这显示了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故选D项。
12.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上,头部着地死亡。
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罪过中间接故意的区分和辨别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历年考试均有涉及。
所谓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一般有三种情形:(1)行为人追求某种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2)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3)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
故选B项。
13.下列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有( )。
A.甲为美国的军工厂窃取我国长征三号火箭的点火技术,经鉴定,该技术属于国家秘密B.乙接受国外间谍组织的指派,在我国境内收买经济情报C.出租车司机丙在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卖淫嫖娼专项行动时,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卖淫嫖娼者,导致专项行动失败D.计算机爱好者丁侵入教育部网站,获得即将开考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试题,自己使用,没有泄露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
乙的行为构成间谍罪。
根据《刑法》第362条的规定,丙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将秘密泄露出去,故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4.侯某(15周岁)教唆赵某(17周岁)实施盗窃,价值5 000元;又教唆张某(17周岁)实施绑架犯罪,同时还帮助卢某实施了抢劫犯罪。
侯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绑架罪、抢劫罪B.盗窃罪、绑架罪C.绑架罪、抢劫罪D.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也是16周岁,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所以侯某的行为只能构成抢劫罪。
故选D项。
15.下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限制减刑的是( )。
A.累犯B.抢劫犯C.贩毒犯√D.放火犯《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贩毒没有规定在其中,所以,应选C项。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限制减刑的7种犯罪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情形并不完全一致,注意区分。
16.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本题中,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
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
当然,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故选D项。
17.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下列行为中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也构成盗窃罪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