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1、在时间上,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

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是否能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公开的内容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在内容上,经过分析,结论是:对比文件1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结合对

比文件2影响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

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陷:

通过分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使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导致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保护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三、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使用: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敬的客户:

我方根据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比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证据的使用:

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卡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管道连接卡箍,并具体公开了包括第一箍套1和第二箍套2,第一箍套上设置挂轴11,在第二箍套的对应端设置与挂轴对应的轴套21;在第一箍套和第二箍套各自的另一端设置连接耳,连接耳上设置有供连接螺栓穿过的

通孔。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边采用挂轴的方式进行枢轴连接,另一边通过螺栓连接的卡箍,即公开了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二者的技术领域、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前所述的内容,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与所述第一本体1铰接的连接板31,所述连接板31的一端开设有插槽321,另一端面上有螺纹孔,所述第二本体2上具有可插入插槽321的固定部4,所述固定部上开有螺纹孔41,螺栓32穿过螺纹孔将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连接。

该区别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设计紧固装置的具体结构从而进一步减少零件的数量。

对比文件2公开了卡箍组件包括。。。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铰接的U型连接杆来实现紧固的技术方案,并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为了减少零件的数量。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从而获得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求3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涉案专利的说明书最后一段记载了“预定位装置5包括位于第一本体上的卡钩51,位于第二本体上的固定板521,以及连接在固定板521上的环形弹性钩件522,例如环形橡胶圈“,“为了避免预定位的操作影响螺栓32对准螺纹孔41,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的预定位连接不能是刚性的,而是弹性的,这样,环形橡胶圈的弹性能在螺栓32对准螺纹孔41的过程中,协助调整二者之间的相对位置,方便二者的对准”,而权利要求3中记载的是“预定位装置5包括位于第一本体1上的卡钩51和位于第二本体2上的环形构件522”,权利要求4中对环形钩件进一步限定为是弹性的,由此可见,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包括环形钩件不是弹性的情况,这种情况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而且也会影响螺栓32对准螺纹孔41,使得相应的技术问题无法解决,因此,权利要求3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4附加的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了环形钩件的结构,但是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2中均没有记载“环形钩件”,因此,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缺乏引用基础,造成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综上,请求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根据前述分析,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无法请求宣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无效。对于请求人而言,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增加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以及补充证据,因此建议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检索,重点检索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以期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后的一个月内补充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增加相应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理由。

1、确定技术交底材料相对于现有技术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题中,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1-3构成了技术交底材料的现有技术。技术交底材料设计对卡箍的改进,因此以“一种卡箍”作为保护主体。技术交底材料与现有技术相比,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两个技术问题:一是安装费时费力,不能对卡箍进行快速装配;二是卡箍在管道上容易转动或串动,影响了紧固效果。

2、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技术交底材料中为了解决第一个技术问题给出了3个实施例,实施例1和实施例2采用了类似的结构,二者均不使用螺栓连接,而是通过可活动卡快(实施例1)和锁扣(实施例2)卡扣连接,从而避免在装配和分解过程中需要将螺栓完全拧入或拧出螺母以实现卡箍的快速装配。实施例3虽然使用了螺栓连接,但是由于在卡箍的一个连接端上设置了U型开口,从而只需松动螺母就可将螺杆从U型开口取出,完成卡箍的快速分离。由此可见,实施例1和实施例2中卡箍的连接方式可以概括为卡扣连接,而实施例3应单独撰写权利要求。

技术交底材料中为了解决第二个技术问题,将套在或嵌入卡箍上的橡胶垫圈的内环壁上设置了三角形防滑凸起或者点状凸起,实质是在卡固橡胶圈的内环壁上设置防滑凸起以起到防滑的作用,而三角形或点状均是防滑凸起的具体形状,是非必要技术特征,不必写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中。

3、确定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综上所述,技术交底材料可以写出3个独立权利要求,需要进一步确定是否具备单一性,以确定是提出一份专利申请还是提出两份专利申请。

为了解决两个不同的技术问题,交底材料给出了不同的技术方案,涉及不同技术问题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应该分案申请。

此外,为了实现卡箍的快速装配,实施例1和2可以概括为卡扣连接,实施例3通过在卡箍的一个连接端设置合适的U形开口螺纹连接,采用了不同的发明构思,也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也应该分案申请。

4、根据实施例撰写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

卡箍的具体结构、橡胶垫圈、防滑凸起以及防滑凸起的具体形状均应当作为从属权利要

求撰写。

1、一种卡箍,包括卡箍本体和紧固装置,所述紧固装置的一端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

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的另一端与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卡扣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包括连杆,所述连杆上设有杆孔,

所述卡箍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销孔,所述杆孔和所述销孔通过卡快卡扣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可旋转闩(shuan)锁铰接,

所述可旋转闩锁的端面在锁紧状态下紧压所述卡箍本体另一个连接端的外侧表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包括锁扣、锁钩和锁盖,所述锁盖

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所述锁钩固定在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所述锁扣的一端铰接所述锁盖的内侧下方,另一端可卡入锁钩。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本体包括左卡箍和右卡

箍,所述左卡箍和右卡箍铰接。

6、如权利要求1-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本体是一体成形的卡箍

带。

7、如权利要求1-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本体内侧设有橡胶垫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垫圈与管道接触的内环壁上设有防滑凸

起。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凸起是三角形凸起。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凸起是点状凸起。

1、一种卡箍,包括卡箍本体和紧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包括螺杆螺母组件,所

述螺杆螺母组件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的宽度大于螺杆的直径且小于螺母的最小外周宽度。

1、一种卡箍,在卡箍本体的内侧表面嵌有或套有橡胶垫圈,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垫圈的内环

壁上设有防滑凸起。

需要提出3份专利申请的理由:

第一份专利的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紧固装置的另一端与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卡扣连接”,从而不需要使用螺栓就可以快速打开和锁紧卡箍;

第二份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是“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的宽度大于螺杆的直径且小于螺母的最小外周宽度”,从而只需松动螺母,无需螺母与螺杆的完全分离即可将螺杆从U型开口取出,完成卡箍的快速安装。

第三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是“在橡胶垫圈的内环壁上设有防滑凸起”,从而防止卡箍在管道上移动或串动。

3个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并不相同,彼此在技术上也无相互关联,因此3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包含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彼此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应当作为3个独立申请提出。

四、新颖性和创造性分析:

关于新颖性,重点考察新颖性判断中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以及单独对比的原则。关于创造性,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三步法”的掌握情况,在对第一份申请和第二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中,需要选择涉案专利或者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答题样例:

1、第一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第一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相比,涉案专利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紧固装置的另一端与卡箍本体的另一端卡扣连接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涉案专利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紧固装置的另一端与卡箍本体的另一端卡扣连接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3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2、第二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第二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相比,涉案专利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紧固装置包括螺杆螺母组件,所述螺杆螺母组件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的宽度大于螺杆的直径且小于螺母的最小外周宽度的技术特征,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涉案专利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紧固装置包括螺杆螺母组件,所述螺杆螺母组件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的宽度大于螺杆的直径且小于螺母的最小外周宽度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分别与对比文件1-3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3、第三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第三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相比,涉案专利没有公开橡胶垫圈,也没有公开橡胶垫圈的内环壁上设有防滑凸起,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涉案专利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橡胶垫圈,也没有公开橡胶垫圈的内环壁上设有防滑凸起,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3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实质不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4、第一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第一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涉案专利所公开的的技术方案区别在于:涉案专利没有公开紧固装置的另一端与卡箍本体的另一端卡扣连接,根据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卡箍的快速装卸,其它对比文件均公开了螺栓连接的固定方式,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而采用卡扣连接可以避免现有技术中需要将螺栓全部拧入或拧出螺母而造成的装卸麻烦的缺陷,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现对于涉案专利,或者涉案专利与其他对比文件的结合均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5、第二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第二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涉案专利所公开的的技术方案区别在于:涉案专利没有公开紧固装置包含螺杆螺母组件,所述螺杆螺母组件与卡箍本体的一个连接端铰接,卡箍本体的另一个连接端上设有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的宽度大于螺杆的直径且小于螺母的最小外周宽度,根据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不需要螺母与螺杆完全分离从而实现卡箍的快速装卸,其它对比文件均公开了螺栓需要完全拧入拧出进行连接的固定方式,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而含有上述区别特征的技术方案可以避免现有技术中需要将螺栓全部拧入或拧出螺母而造成的装卸麻烦的缺陷,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涉案专利,或者涉案专利与其他对比文件的结合均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6、第三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第三份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涉案专利所公开的的技术方案区别在于:涉案专利没有公开橡胶垫圈,也没有公开橡胶垫圈的内环壁上设有防滑凸起,根据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防止卡箍在管道上滑动或串动,其他对比文件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而含有上述区别特征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防滑,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涉案专利,或者涉案专利与其他对比文件的结合均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创造性审查的“三步法”: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新颖性判断原则:

1.相同排斥原则

同样的项目是指科学技术领域和目的相同,技术解决手段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的项目。在查新中,对“同样的项目”采取“相同排斥原则”。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领域和目的相同,技术解决手段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均与现有科学技术相同,那么,该项目缺乏新颖性。反之,则新颖性成立。

2.单独对比原则

所谓“单独对比原则”是指应当将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与每一份对比文献中公开的与该查新项目相关的科学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份对比文献内容的组合进行比较。

3.具体(下位)概念否定一般(上位)概念原则

在同一科学技术主题中,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即可使一般(上位)概念的查新项目丧失新颖性。例如,对比文献公开某产品是“用铜制成的”,就使“用金属制成的同一产品”的查新项目丧失新颖性。

反之,一般(上位)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具体(下位)概念的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例如,对比文献公开的某产品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不能使“用铜制成的同一产品”的查新项目丧失新颖性。

4.突破传统原则

“突破传统原则”通常用于数值范围的判断,主要是指:若在现有技术中公开的某个数值范围是为了告诫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应当选用该数值范围,而查新项目却正是突破这种传统而确立该数值范围。那么,该项目具有新颖性。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共四题: 第一题、分析客户撰写的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以信函形式发给客户。 第二题、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 第三题、撰写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 第四题、说明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 试题中给出了涉案专利S,对比文件D1、D2、D3,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W和技术交底书J。 涉案专利S为发明专利,三份对比文件中,D1申请在前,公开在后;D2与D3申请公开均在前。 其中,涉案专利S的技术方案为: 权1,壶身,壶盖,壶嘴和壶把,壶盖内部中央设有可拆卸的搅拌棒,搅拌棒可拆卸的连接有搅拌部。 权2引权1,搅拌部为叶轮,叶轮设有齿板(忘记具体名称叫什么了,其结果主要是叶轮周边的一个圆环,且圆环还与圆心之间有连接)。 权3引权1、2,齿板上设有沿搅拌棒径向的凸齿。 权4,壶盖下面,壶身上设有护盖板。 对比文件D1的技术方案为: 实施例1,壶身,壶盖,壶盖一体成型连接搅拌棒,搅拌棒可拆卸的连接搅拌部。 实施例2,壶身,壶盖,壶盖可拆卸的搅拌棒,搅拌部与搅拌棒一体成型,搅拌部呈可弯曲的圆曲状。 对比文件D2的技术方案为:壶身,壶盖,壶嘴和壶把,壶盖可拆卸的连接搅拌匙。搅拌匙30度弯角。 对比文件D3的技术方案为:壶身,壶盖,壶盖内部中央设有可拆卸的搅拌棒,搅拌棒可拆卸的连接有搅拌部。搅拌部为径向向下的凸起的圆盘,且搅拌部包覆有滤网。

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W: 由于 D1实施例1搅拌棒连接可拆卸的连接搅拌部,实施例2 壶盖连接可拆卸的搅拌棒. 因此权1无新颖性。 权2相对D2无新颖性。 权2相对D2+D3无创造性。 权3保护范围不清楚。 权4无单一性。 技术交底书J的内容:壶身,壶盖,壶嘴和壶把,壶盖中央有抓手,抓手旁边有通气孔,搅拌器自由贯穿通气孔。搅拌器包括把手,杆 部和搅拌部。搅拌部可用现有结构。 实施例1:搅拌部为螺旋结构,且杆部与把手可拆卸,杆部与 螺旋结构一体成型。螺旋结构类似纵向拉开的蚊香盘。 实施例2:搅拌部为以杆部为轴的螺旋结构(记不清具体描述了,总之就是类似螺旋进料装置的螺旋杆),杆部与搅拌部一体成型,杆部与把手可拆卸。 实施例3:搅拌部为螺旋结构,且杆部与把手一体成型,杆部 与螺旋结构可拆卸。螺旋结构类似纵向拉开的蚊香盘。 其余还包括:螺旋结构内腔可以放置水质改良剂,螺旋结构 采用弹性材料,还有把手与杆部的可连接结构是一端为十字插头, 另一端为十字插座。 试题共包括四题: 第一题、分析客户撰写的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以信函形式发给客户。 第二题、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 第三题、撰写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 第四题、说明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和达到的技术效果。试题中给出了涉案专利S,对比文件D1、D2、D3,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W和技术交底书J。 涉案专利S为发明专利,三份对比文件中,D1申请在前,公开在后;D2与D3申请公开均在前。 其中,涉案专利S的技术方案为: 权1,壶身,壶盖,壶嘴和壶把,壶盖内部中央设有可拆卸的搅拌棒,搅拌棒可拆卸 的连接有搅拌部。 权2引权1,搅拌部为叶轮,叶轮设有齿板(忘记具体名称叫什么了,其结果主要是 叶轮周边的一个圆环,且圆环还与圆心之间有连接)。 权3引权1、2,齿板上设有沿搅拌棒径向的凸齿。 权4,壶盖下面,壶身上设有护盖板。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7.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 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 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

终稿-专利代理-IPMS模拟题15年实务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处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D ) A. 研发阶段 B. 采购阶段 C. 生产阶段 D.全过程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E) A. 形成文件的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B..知识产权手册 C.相关程序文件与制度 D.体系相关记录文件 E .A+B+C +D 3. 以下哪些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C ) A. 执行本职工作的发明创造 B. 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C. 离职一年后完成的发明创造 D. 完成本公司其他任务的发明创造 4. 企业合同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包括: ( D) A. 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审查 B. 合同签订方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C. 合同保密管理 D. 合同签署地点的确定 5.下列环节哪一个不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教育培训的必要环节( D )。 A.识别培训的需要 B.编制培训计划 C.形成培训记录 D.评价培训效果 6.组织应该按GB/T29490-2013标准中4.2.2的要求文件控制的范围是(C ) A .组织制定的所有文件 B.组织需要用的所有外来文件 C .知识产权体系要求的文件 D. A+B+C 7.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 D )中指定专人作为管理者代表。 A.有能力的人员 B.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C. 技术人员 D.最高管理层 8.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可以不包括:( A )。 A.组织内部审核 B.制定知识产权方针 C.组织管理评审 D.确保资源的配备 9.审核发现是指:( C ) A.审核中观察到的事实。 B.审核的不合格项。 C.审核中搜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评价的结果。 D.审核中的观察项。 10.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 D)实施纠正措施。 A.审核员 B.审核组长 C.管理者代表 D.出现不合格项的责任部门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说法正确的有:(ABD ) A.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B.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组织保障 C.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有一套固定的模式 D.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协调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与参考答案

. 试题说明 A 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 B 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 1、对比文件 2、对比文件 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 B 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 A 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 A公司拟对 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 效宣告请求,为此, 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 1-3 ,以及 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 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 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 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 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 B公司的应对,针对 B公司的应对,说明 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 , 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 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 A 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 (附件 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 1-3 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 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 取得的技术效果。

. 材料 1 , B 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 2016 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 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 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 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 节。 3引用权 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 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 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 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 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 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 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 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 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2009专利实务真题答案

2009专利实务 第一部分无效实务题 专利权人郑某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头颈矫治器”,专利号为ZL00201234.5. 请求人张某针对该专利于2009年2月2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对比文件1和2. 专利权人郑某委托甲代理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请求人张某于2009年4月20日提交了补充意见陈述书和对比文件3. 口头审理定于2009年6月15日举行。郑某委托甲代理公司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张某委托王某和乙代理公司李某分别作为公民代理和专利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 假设应试者作为甲代理公司代理人接受指派具体承办该无效案件,要求应试者: 1、撰写2009年3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2、撰写2009年3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陈述书。 3、结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对请求人于2009年4月20日提交补充意见陈述书和对比文件是否符合无效宣告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撰写意见陈述书。 4、出席口头审理时,发表对对方出席口头审理人员身份和资格的意见。 应试者撰写意见陈述书时应结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进行,并应当依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及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 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1. 一种由枕套(1)、枕芯(2)构成的头颈矫治器,其特征在于:中间部位设有近似于头型的凹陷槽(3),凹陷槽下方为头枕(4)、凹陷槽沿头颈矫治器宽度方向的两侧为颈枕(5),其整体尺寸为长50cm-80cm、宽20cm-60cm、高6cm-18cm,制成长方体、圆柱体或长椭圆体三种形状;还包括气囊(6),颈枕(5)内装有振动按摩器(7),气囊(6)和振动按摩器(7)之间设置有隔层(8)。 2. 一种由枕套(1)、枕芯(2)构成的药枕,其特征在于,包括头枕(4)和颈枕(5),头枕(4)和颈枕(5)上面,或者仅头枕(4)上面缝缀药垫(9),其中装有预防和治疗颈椎病的药物。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枕,其特征在于,药垫(9)内装有重量配比为3:2的茶叶和荞麦皮的混合物。 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权人收到请求人的《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书》及所附的对比文件1、2,现答辩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删除,并将权利要求2至4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5中“颈枕上面缝缀药垫”的技术方案,此外还相应地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上述针对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2至4的合并式修改是在答复无效请求书的期限内作出的,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审查期间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各项规定。专利权人请求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基础上进行审查。 二、关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 答题须知: 1、本试卷共有100题,每题1.5分,总分150分。 2、本试卷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为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答案】C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B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答案】B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 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 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答案】C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 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 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 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最新最全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 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2010-2016年度-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真题解析(7年真题)

2010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 ? ?第1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能对发明专利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B、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C、只能对实用新型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D、只有发明专利才能由国务院批准推广应用 ?本题答案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可见强制许可针对的类型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选项A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可见保密审查市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进行的,所以选项B错误。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可见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都可以做出的,选项C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可见推广应用的只能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选项D正确。 ? ?第2题:某电机厂职工张某所作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了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有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B、张某有从该电机厂获得奖励的权利 ?C、在该电机厂不实施该专利的情况下,张某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D、在该专利权被侵犯时,张某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题答案AB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选项A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选项B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专利的专利权人为该电机厂而不是职务发明人张某,所以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由该电机厂获得,职务发明人张某既无实施的权利,业务起诉的权利,选项 C、D错误。 ? ?第3题: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智权百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 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 料: .......................................................................................................................... 4 技术 交底书材料附图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 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2017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甲公司 B.甲公司和张某 C.张某 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 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2017年7月4日 B.2017年8月4日 C.2017年8月17日 D.2017年8月24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 申请公布日 2013.7.25 (21)申请号 201210345678.9 (22)申请日 2012.2.25 (71)申请人 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缺紫外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试题说明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 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 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 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材料2,对比文件1,申请日2006年某天。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解析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1、在时间上,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 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是否能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公开的内容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在内容上,经过分析,结论是:对比文件1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结合对 比文件2影响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 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陷: 通过分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使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导致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保护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三、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使用: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以及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敬的客户: 我方根据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比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证据的使用: 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卡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管道连接卡箍,并具体公开了包括第一箍套1和第二箍套2,第一箍套上设置挂轴11,在第二箍套的对应端设置与挂轴对应的轴套21;在第一箍套和第二箍套各自的另一端设置连接耳,连接耳上设置有供连接螺栓穿过的

2014专利代理实务答案

尊敬的A公司: 很高兴贵方委托我所代为办理有关空气净化器的专利申请案,经仔细阅读申请文件和现有技术,我认为贵公司目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一些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问题,将影响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 1.关于对比文件1~3的核实 首先核实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是否用于评述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即:用于评述权利要求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1~3是否构成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或相对于该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属于申请在线、公开在后的仅能用于评述权利要求新颖性的专利文献。经核实,对比文件1的申请日早于该发明专利申请日,但授权公告日晚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因此对比文件1不构成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仅用于评述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而不能用于评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对比文件2、3的授权公告日早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因此构成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能够用于评述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 2.关于权利要求1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目前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因如下: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利用空气净化器中的光催化剂在紫外光的作用下产生活性态氧,最终是空气中的有害气体进行分解,从而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因此,在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设置紫外灯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目前申请文件的独立权利要求1中未记载上述必要技术特征,所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权力要求1中补入必要技术特征“紫外灯”,虽然能够解决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问题,但权利要求1还会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新颖性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经对比分析,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新颖性,原因如下:对比文件1的申请日早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其授权公告日晚于该申请的申请日,因此,对比文件1属于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专利文献,可以用来评述新型新。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该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包括……。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两者的技术领域、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关于权利要求2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2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这一结论值得商榷,我们可以与审查员作进一步的沟通、解释,原因如下: 由以上对对比文件1~3的核实可知,对比文件2、3能够用于评述本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了:”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10)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对比文件2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车载空气清新剂,其包括……。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的区别特征为“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10)的活性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期末试题及答案()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期末测试试题及答案 1晶体管的专利申请时间是()。 A、 1945年 B、 1946年 C、 1947年 D、 1948年 我的答案:D 2下列情况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是()。 A、 企业不挣钱赔钱 B、 资金周转不过来 C、 A、B选项都不对 D、 A、B选项都对 我的答案:D 3直升机的螺旋桨工作是运用了()原理。 A、 预先防范原理 B、 空间维数原理 C、 重量补偿原理 D、 机械振动原理 我的答案:C 4分割原理体现了为解决物理矛盾而进行的哪种分离?()A、 时间分离 B、 条件分离 C、 空间和条件分离 D、 整体与部分分离 我的答案:C 5以下哪个国家在专利申请上不追求数量?() A、 美国

中国 C、 日本 D、 韩国 我的答案:C 6被称为“TRIZ之父”的是()。 A、 泰罗 B、 明尼苏 C、 阿利赫舒列尔 D、 江国振 我的答案:C 7根据TRIZ理论,发明的第三等级是()。 A、 合理化建议 B、 适度新型革新 C、 综合性重要专利 D、 专利 我的答案:C 8对大公司来说,PCT申请的最大优势在于()。A、 递交申请材料方便 B、 获得国家检索报告 C、 争取更多翻译时间 D、 充分进行市场调研 我的答案:D 9古代运送大型物件运用的是()方法。 A、 神奇力量 B、 人力运输 C、 机械传送

等势 我的答案:B 10下列属于创造力模型的必要要素的是()。 A、 创新动力 B、 创新思维 C、 专业能力 D、 以上都有 我的答案:D 11以下事项可以申请专利的是()。 A、 发现镭 B、 镭核聚变得到的物质 C、 提炼出镭 D、 提炼镭的过程方法 我的答案:D 12同时拥有庞大的专利申请数量的两个企业为避免专利诉讼通常会采取的方式是()。A、 研发独立自主品牌 B、 申请更多的专利 C、 进行合作 D、 签订交叉授权协议 我的答案:D 13下列不属于解决物理矛盾的方法的是()。 A、 空间分离 B、 时间分离 C、 条件分离 D、 条块分离 我的答案:D 142011年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是()。

2016专利代理人考试公告

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考点设置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27个城市设置考点,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桂林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或者福州市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815555829.html,)“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考点城市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考点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 1.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014年专利代理人实务试题解析

2014年专利代理实务考题解析 (一)试题要求 2014年实务试题为四题,其中第一题、第二题涉及答复审查意见,第三题、第四题为撰写试题。第一题要求考生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提示,说明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具体说明理由。第一题是权利要求法律分析的题型。 第二题要求考生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第二题是传统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 第三题要求考生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撰写另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第三题为传统撰写题型。第四题要求考生简述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第四题问答题也是撰写试题中比较传统的题型。 (二)第一题解题思路 审查员提出专利申请存在以下缺陷: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2相对对比文件1、2的结合或者相对对比文件2、3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权利要求3存在形式缺陷;权利要求4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5主题为疾病诊断治疗方法。下面依次分析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理由。 一、判断审查理由是否成立 1、关于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判断 一般情况下,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因为以下三种原因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①缺少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 ②缺少解决技术问题必须有的部件; ③能为权利要求带来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特征同时也是必要技术特征。 通过阅读权利要求1可知,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已经描述,因此应当首先考虑缺少为解决技术问题空气净化器必须具有的部件。 说明书第2段描述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大多采用过滤、吸附等净化技术,没有对有害气体进行催化分解,无法有效除去空气中的甲醛等污染物”。 说明书第3段描述,“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将过滤、吸附与光催化氧化相结合的空气净化器。光催化氧化是基于光催化剂在紫外光或部分可见光的作用下产生活性态氧,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物质”。 因此,根据说明书的描述,为了解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器应当设置有过滤、吸附以及光催化氧化装置。此外,应当设置有产生紫外光或者部分可见光的装置,从而使光催化剂产生活性态氧。 根据说明书倒数第2段的描述,通过紫外灯8照射的光催化剂板7对有害气体进行催化氧化。因此,“紫外灯8”是必要技术特征。但是,权利要求1中没有记载“紫外灯”,因此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新颖性分析1、权利要求2. )核对对比文件的时间(12012(日),但授权公告日(2012年2月25月对比文件1的申请日(2012年125日)早于附件1的申请日的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专利文件,不构成附1是附件110月9日)晚于附件1的申请日,因此对比文件年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而不能和公知常识结合或者与其他对比文的现有技术,仅能用于单独评述附件1件1 件结合用于评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的申请日,因此构成附件1的现有技术,能够用于评述附件2、3的授权公告日早于附件1对比文件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2)对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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